工程变更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设计变更;主要由设计师考虑到各种情况,对原有设计进行的变更。
变更设计:由甲方考虑到实际需要,而不是设计师导致的设计缺陷,要求的变更。
差别在于主体不同
工程变更是个总称,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由设计单位发起,施工变更是由施工单位发起,明白吗?明白后流程也就很清楚了,责任也就清晰了。你所问的问题我想是指:施工变更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一般主要形式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河涌、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房屋建筑、桥涵的主要基础型式,设备系统主要工艺及主要参数,主要材料和设备等。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或是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检修、维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个区别在于出发点和目的不同。设计修改是出于设计更加完美合理而进行的自我改善,是在审核、实际验证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的不足,而加以改善,目的是使设计的产品更加合理、完善。 设计变更:主要是基于客户需求或者消费者需求,而进行的添加功能或者局部修改设计,是设计产品更满足客户或者消费者的要求,目的是满足客户需求。设计修改一般分几个步骤:1.在审核、实际验证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的不足或者缺陷;2.组织相关人员与会,进行设计可行性再次评估和修改意见、时间;3.根据修改意见,进行相关设计修改;4.将修改的设计结果再次进行验证5.OK则完成本次修改;NO,则继续修改
施工图设计的重大设计变更,可以上根据各专业设计的工作量来衡量,一般来说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量的30%以上可以称之为重大设计变更,也可以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设计变更内容来衡量,例如:
建筑专业:总平指标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等调整;建筑物布局调整,建筑朝向、间距调整;总平竖向调整;总平车行、人行系统调整;建筑平面布局、功能性大规模调整;建筑物高度、层高、竖向设计修改;建筑体型、造型修改;建筑平面防火分区,疏散口调整;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设计变更等等,这些变更基本都会涉及其他专业,属于重大变更;
结构专业:结构体系变更;抗震设计要求变更;建筑变更引起的变更(涉及超限审查的项目及其他平面、立面大规模调整引起的结构计算重新调整);楼面荷载大规模调整;人防设计条件变更;基础形式变更等等;
水、电、暖等设备专业:专业系统调整(如水专业的:供水系统方式调整,消防系统调整;电气专业的:用电负荷大规模调整;暖通专业:空调形式,排排烟形式,送风形式调整等);市政设计规范和市政基础资料变更(如:市政供水、供电方式、容量调整,市政污水、雨水排放形式调整)。
以上列举了部分重大设计变更的种类,具体到工作中,看各个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实际情况来确定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你解惑。
问题二:如何界定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主要由设计院考虑到各种情况,对原有设计进行的变更 变更设计:由甲方考虑到实际需要,而不是设计院导致的设计缺陷,要求的变更 差别在于主体不同
问题三:公路工程哪些变更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各地的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有一定的出入,但是根据交通部2015年第5号令公布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有以下几种: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问题四:什么是建筑工程结构重大变更 建筑工程结构重大变更:主要指基础结构变更、主体承重结构的的变更,比如柱、墙、梁、板的钢筋、混凝土变更等。
问题五:由于重大设计变更能否重新招标 我查了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答问:你说的完全对,依法重新招标的条件,没有重大设计变更而必须重新招标的规定。设计有重大变更(工程数量增加25%并不是设计重大变更)也无需重新招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变更的方式解决。特别是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又快签订合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要求重新招标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正确的作法是,按原招标程序进行,与选定的中标人商定,对其设计的变更,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果谈不成,先按原中标价签订合同协议书,待合同实施时再按变更的方法解决。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通过解决争议的途径解决。这个情况肯定不符合重新招标的条件。正如你上面说的那样,重新招标的条件必须满足以上条件,而设计变化,增加了工程量,这应该按照法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按投标单价进行调整总价,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单价,就使用清单中的单价;如果没有适用的单价,但有相类似的单价,可以调整后使用;如果没有相类似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一个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批准,使用此单价。由于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应该按照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价进行调整,一般规定工程量增加10%,单价不予调整,超过10%,超过部分单价下调10%。同时还应该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可能要计算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这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说明。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供参考。
问题六:建设部有没有对重大设计变更内容的定义 做个声明就行,由设计单位盖章就好了 麻烦请问有没有变更说明的样板?就是焦化厂新安装了一套氨水处理系统,安监局要求要设计单位说明没有安全问题的,可是我没有样板不知道怎么写?谢谢
问题七:公路工程哪些变更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1、连续2公里以上的路线调整。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理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结构形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1、其他单项工程费用超过500万的。
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问题八:重大设计变更标准? 大理教育整理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下:
合同用户68问题A:
原来的标题是:在下列情况下,按照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
A.降低项目金额在合同中商定
B.删除合同工作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B.增加商定在合同中的工程质量标准
D.增加额外的内容
E.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基线
教材P121,工程师设计改动一共有四个,是否应选ADE?
教材P157,我觉得FIDIC合同条件,包括6个工程变更范围的描述,其中2.3重大设计变更,FIDIC合同条件下,这个问题应选择CE
我不知道这种理解是否正确?请记住,如果电台也有类似的考试吗?标题可以不记得了,如果错了,错的悲哀啊!
用户B:我会选择行政长官,因为我认为e是肯定正确的,其他的选择a,c和e的所有其他三个项目的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不应该,但不正确的说法但我觉得把握大
用户C:教材P1??20,下面的一些话: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将是转变为工程设计贰更和其他变更两类。另一个变化是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和其他实质性的变化。点击这里了解这句话,题干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合同范本明确表示的,C肯定是错误的吗?
网友D:课本和考试是区分合同示范文本FIDIC合同条件的差异。我的回答是:AE。
合同74问题
用户A:原题:3月10日开始,在这一年的11月10日完成工程合同,该承办商未能到现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在3月1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长10天开始的应用,工程师,这个应用程序一直没有任何答复,的承建商延长至3月20日的实际开始和完成的承包商责任的说法,正确的()。
A.承包人崩溃11月10日完成承担的费用崩溃
B.承包商崩溃11月10日完成,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崩溃
C.承包商完成的崩溃11月10日,可提前完成奖励
D.项目完成11月20日,承包商不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丙
E.项目11月20日完成,承包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丙
个人理解的原因,承包商,承包商在要求范围内申请延期,工程师,未答复,视为同意。不过,这并不免除承包商延迟启动的责任。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是不是说,完成时间或11个月10天吗?这可以当选AE?
标题是描述C应该能够排除没有完成奖励。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也被推迟的合同,然后是11月20完成,业主并没有要求崩溃成本或承包商本身,B或错误的。有人可以更好地解释一下吗?
用户B:我选择了BD,承包商提前10天(拨备您可以提前七天)申请延期,雇主没有回应视为同意延长施工时间应延长。如果业主要求完成11月10日,业主必须承担的成本崩溃,这个问题是没有提及,所以B是毋庸置疑的。一个是绝对错误的,承包商也不会愚蠢到自己的捕捞工人,赶工成本。 C没有早日完成激励合同,没有提及的话题,不能选择。 D是肯定正确的,E是错误的。因此,总之,只有BD是最符合题意。
用户C:C表示提前完成奖,并没有说一定究竟是谁承担的角度来看,从工期延误,这意味着要完成的持续时间11月10领先,是CD 。
用户D:这个称号是不争的当然是AE,为扩展名的原因是因为承包商,即使在应用程序工程师同意延迟启动,但它并不意味着推迟完成日期,只要承包商的原因,不能推迟完成日期
用户E:明显的主题吗?非施工单位的原因,正常时间提交一份报告,监督批准,可以延期。这个问题是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即使监督不回答最多的是同意的延伸,只有10天的责任或施工单位,完成时间不属于该范围的变化。调整和批准的计划,无论什么样的责任或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仅用于控制为基础,监......>>
问题九:公路工程哪些变更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1、连续2公里以上的路线调整。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理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结构形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1、其他单项工程费用超过500万的。
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常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至于变更设计,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没有明确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