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淋原来是喷头朝上,现在要求喷头朝下,有么有什么依据
按消防规范,如果有吊顶的情况下(如轻钢龙骨石膏板),消防喷淋支管在吊顶以内的,必须是做下喷,如是高温环境下的喷淋头需用93度,如没有吊顶,则都是做上喷。
消防喷淋头用于消防喷淋系统,当发生火灾时,水通过喷淋头溅水盘洒出进行灭火,目前分为下垂型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普通型洒水喷头、边墙型洒水喷头等。
下垂型喷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保护有吊顶的房间,在吊顶下方布置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工作原理
1、闭式消防喷淋系统
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温度达到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C)喷头镀铬融化,管内的水在消防水箱水压的作用下自动喷出,这时湿式报警阀自动打开,阀内的压力开关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喷淋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管网,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2、开式消防喷淋系统
系统装有烟感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经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打开雨淋阀的电磁阀,在联动喷淋泵,开式喷头直接喷水。
可以的,消防喷头是有朝上安装的。
A. 下垂型洒水喷头
下垂型喷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B. 直立型洒水喷头
直立型喷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C. 普通新洒水喷头
普通型洒水喷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
D. 边墙型洒水喷头
边墙型洒水靠墙安装,适宜于空间布管较难的场所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如果您的使用环境是公共营业场所(工装),那么您可以用格栅吊顶(铝格栅,生态木格栅),这样的镂空吊顶不违反消防规定同时也好看。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它们一共有三个区别:
1、上喷用于无吊顶的场所,距顶距离为75MM-150MM,顶罩起了部分集热的功能,且约85%的水喷向下方
2、下喷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用于有吊顶的空间,在吊顶下方布置喷头,下喷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
3、上喷头和下喷头是不能通用的,因为二者的构造形式不同,下喷头一般用在有吊顶的空间,上喷头用于无吊顶的空间。
上喷和下喷各自相关信息
1、上喷喷头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
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2、下垂型喷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
保护有吊顶的房间,在吊顶下方布置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补充事项:
第一,如果换成硅钙板吊顶,喷淋一定要改动。
第二,喷头分上喷和下喷两种,原有的为上喷,若改的话要把喷头换成下喷。
第三,没有不改的方案。除非不吊顶或用原来那种类型的格子吊顶。
第四,那个人的建议不行。一般喷淋头被长或宽大于120cm的物体遮挡,那么要在遮挡物下方增加安装喷头。如果在喷头的保护面积内超过70%被遮挡也一样要加喷头。
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消防灭火装置,是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它具有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等特点。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
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发出警报,自动控制的消防喷淋系统可以自动喷淋并且和其他消防设施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七条1、隔层后的底层应加装喷淋系统。2、如不安装,责任自负,你不装也没事,物业没有强制措施。建议找物业安装的施工队伍(防止以后纠纷),安装边墙型喷头。3、如果想打关系的话,就看看购房合同或宣传资料中,有无两层的概念,如果有,就可以让开发商安装。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自动扶梯底部;可燃物品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