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阳台下建厕所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 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物业有权利对业主装修进行监督,并对于违规装修有要求整改及上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你将阳台改建成卫生间的做法属于违规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要是业主家里的,一般是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实际操作中 物业公司会对禁止项目要求更严格。
最好是不要这样。
希望能给你参考。
如果业主留下了维修孔,造成的损失,由物业负责
如果业主没有留下,损失有业主自己负责
法律分析
主要是在房屋建设的标准外(也就是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或者在公共场所和用地另外修建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2、不经过申请就私自接电线、水管等等称之为私搭。结合起来就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改动原有的建筑等使用方式、为达到自己利益的就叫私搭乱建。在居住密集区,未经规划部门受理审结许可或经消防部门鉴定评审,私自在房屋周围的标准外,利用公共消防通道或逃生通道(也就是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建有公共隐患的建筑或临时建筑。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健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实际生活中,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行属于见怪不怪。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方便这些私搭乱建的业主,但是极易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也会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的管理。物业公司应当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明确的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系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制止”,更多地应理解为义务,而非权力,而且制止的手段应当理解为劝说、劝阻,并无强制拆除的权力。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房屋装修和厕所改造,整体上而言属于室内装饰行业。室内下水管道,如果属于业主私有部分,例如业主室内装修的管道,则不在物业维修服务范畴。如果是属于共用管道,如卫生间、厨房共用下水管道,则属于物业维修范畴。
厕所,泛指由人类建造专供人类进行生理排泄和放置处理排泄物的地方,一般分为蹲便和坐便两种形式,蹲厕以亚洲人居多,所以叫亚洲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