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最心动的4家新酒店
作为一名酒店博主,我每年的计划就是要打新。虽然朋友并不建议我急于打卡新酒店,但我还是想在第一时间分享真实的入住体验。毕竟这年头,软文往往会让人蒙蔽双眼。
九寨沟丽思卡尔顿隐世酒店
酒店地址:四川省九寨沟县漳扎镇中查村
预计开业时间:2022年6月
九寨沟丽思是JAYA的遗作,JAYA比较注重将自然风光融入酒店,杭州的法云安缦、富春山居,北京的颐和安缦、丽江的大研安缦都是他设计的作品。这些年打着「JAYA遗作」名号的酒店太多,那几家我真要呵呵了。
法云安缦
富春山居
大研安缦
九寨沟丽思定级cat8,一举超过浦东丽思成为内地级别最高的丽思酒店。隐世和宝格丽一样,不参与万豪旅享家计划,自然也不能通过积分兑换来入住。
作为丽思在国内的首家挂「隐世」品牌的度假酒店,九寨沟丽思都是全别墅房型,房价直接对标安缦。
酒店地处海拔2300米的高原地带,可以俯瞰九寨沟的美景,感受原汁原味的藏羌文化与民俗风情。
安缦有「安缦痴」,丽思也有栗子 粉。我本身也是丽思的常客,等了两年,希望今年它能够顺利开业。
秋水山庄
酒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路60号
酒店价格:9860元起
去年秋水山庄开业时,因为其开业将近1万2一晚的房价,而在酒店控的圈子里引起热议。
上世纪30年代《申报》总经理史量才与沈秋水的爱情故事让民国粉们唏嘘不已,秋水山庄的前身便是沈秋水故居。
历经百年,北山路上的这处仿造《红楼梦》中怡红院来打造的园林别墅在去年加入SLH(全球奢华精品酒店联盟),凯悦会员积分兑换只需要4万分,因此我是想去实地看看的。毕竟杭州几家贵的度假酒店都住过了,我的酒店list里必须要有秋水山庄。
阿丽拉太湖
酒店地址:太湖西山岛
预计开业时间:2022年Q2
Alila在梵文中寓意为「惊喜」,不过阿丽拉这几年在国内的日子不太好过,先有安吉阿丽拉停止营业(环境因素),后有阳朔阿丽拉摘牌。
阿丽拉安吉
目前国内仅有的一家阿丽拉酒店在乌镇,酒店很出片,硬件我也很满意,主要的槽点都集中在服务上。在我看来,还是因为阿丽拉太过自负,没有把定位做好。你说你要对标安缦,却在硬件上被安缦甩开一大截,餐饮 娱乐 方面也是如此。
阿丽拉乌镇
阿丽拉太湖酒店坐落于苏州太湖湖畔,酒店由知名的CCD操刀,酒店共有98间客房,其中包含56栋别墅。有CCD把关,阿丽拉太湖的品质应该还可以。阿丽拉也加入凯悦的会员计划了,通过凯悦积分兑换也许更合适。
哈尔滨丽思
酒店地址:哈尔滨道里区友谊西路660号
酒店价格:1028元起
哈尔滨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由国际设计公司HBA担纲内部空间设计,包括客房、大堂、会议和宴会空间以及水疗中心等区域。
38层至53层是酒店的客房区域,共有368间典雅现代的舒适客房,其中包括31间套房。客房均以米棕色为主色调,看起来更加素雅,相信这样风格的客房会更符合Z世代的审美。
哈尔滨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共设4个高档餐厅及酒吧,由知名设计公司AB Concept操刀。我喜欢住新不住旧,等疫情好些,我会去打卡这家最新开业的丽思酒店。
2022年,你最想打卡哪家新酒店?
酒店设计风格有洛可可风格,哥特式风格,拜占庭风格,还有现代的轻奢风格,简约风格和朴素风格。这些风格的特点是:十分的时尚,吸引人,极具艺术设计感。
轻奢风格的房间的设备:房间的智能马桶,厕所用完自动冲水很方便,投影幕布很大,在房间也能有电影院的感觉。
灯光设计:除了有多重主灯和氛围灯带设计外,卧室和卫生间还设置起夜模式,起夜时可切换成弱光效果,且开关自带夜光。床头还有阅读灯,晚上看书也很方便。
收纳整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浴间的卫生纸,毛巾,洗护用品的收纳设计又简洁又实用。
质朴的用料及装饰:是用水泥层次的墙,水磨石地板,钢板装饰面,搭配老木头的装饰以突出房间的通透感,在质感中追求轻奢理念。总的来说装修风格很有特色,服务也很到位,很适合小情侣约会。
哥特式风格。12世纪后半叶起源于法国北部,一直盛行到15世纪。它是相较于罗马式建筑风格而言,它是一种新式的以石头和玻璃为主的建筑风格。哥特式的基本构件是尖拱,但这不是哥特式建筑师的发明。而是一种非物质化的效果。
花式窗装饰是哥特式建筑中必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之一,哥特式风格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逐渐被罗马式建筑风格取代。但它还是在欧洲盛行了几百年,是一种非常漂亮的建筑风格。
这种风格装饰在酒店上,看着非常的高端大气,而且还能看得出这个酒店非常的有内涵。它能快速的区别于其它的酒店,富有酒店的个性特点。使酒店产生很强的艺术设计感。能帮酒店吸引大批的入住客户。
酒店设计的形式始于80年代中期,源于世界著名设计师Phillippe Starck,他可以将牙刷变成艺术品,将电视变成玩具其设计领域涉及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包装设计等,设计的产品从家具、灯具、高科技日用品,到服装、箱包、食品、汽车,应有尽有。其设计理念是:we have tore place beauty which is a cultural concept with goodness which is a human is tconcept.(将一种文化概念的美丽升华为人文概念的美好)。对环境和人文的尊重是Phillippe Starck的重要风格。法国总统密特朗曾请他设计过爱丽舍宫的内部,在日本设计的一系列风格独特的建筑使他成为表现主义建筑的代表还有巴黎高级艺术学院、波尔多机场控制塔等也都是他的杰作。
酒店设计是一门社会科学,对酒店建设及营运成本高低、投资与经营成功与否关系十分重大。由于一些投资者、设计者不重视或不懂酒店的规划与设计,致使酒店设计中存在很多问题。总体来看,这些问题的典型表现有十大类:
1、无中生有酒店设计前,必须先完成市场调研、酒店选址、酒店定位、酒店规模档次确定、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工作。有的投资人没有认真好做总体设计的前期工作,就直接开始了酒店设计工作。有的投资人仅凭参观了几家酒店的感性认识,就拍板投资建新酒店,设计单位没有介入到酒店筹建的初期阶段。
2、金玉其外有的酒店外观很漂亮,但内部功能规划、装修与装饰设计等一塌糊涂,设计很不专业,实用性很差,更缺少艺术性。酒店开始运转后就要开始敲敲打打,不断地形成不该花费的改造成本或“二次投入”。有的酒店甚至连弥补原设计缺陷(如配比失调)的机会都没有,终身遗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设计师不懂酒店管理的需要和各种设施的功能,没有从酒店特有属性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出发,而是从纯建筑艺术的角度进行设计的。也有的设计图纸过于轻率和简单,如没有高度重视酒店客房的设计,只当成是标准图例的简单组合,客房家具等也都没有进一步的详细配套设计。
3、偷换概念由于酒店项目投资巨大,国家政策从宏观上限制楼堂馆舍的建设。因此,一些国企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投资人就以培训中心、活动中心、接待中心、综合服务等名义立项并建造,建成后再改造成为酒店。这类酒店往往是像酒店而非酒店,许多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功能布局等等都不能满足酒店专业经营的需要,先天不足,但后天已经无法改动了。
4、全盘模仿设计新酒店没有因地制宜,也没有与满足酒店经营和消费者的需要相挂钩,只是单纯模仿某一家酒店或综合模仿多家酒店,甚至继承了原有设计的一些错误地方(如电视柜、前台接待高台等),导致只是某一酒店的复制,酒店外观设计和功能设计千篇一律,毫无进步与创新。
5、文化沙漠酒店可以为顾客创造多种文化:建筑文化、服务文化、管理文化、产品文化。但很多新建酒店的设计缺少主题,过分追求时尚,是大量资金、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堆砌和拼凑,整个设计没有灵魂、没有特色,甚至局部装饰与酒店的整个氛围很不协调。大部分酒店用品也都没有经过专业的系统的设计,而是由供应商设计或直接从市场上采购,因此多为通版产品。通版产品能满足产品的基本功能,但无法形成特有的产品文化。很多设计西化现象突出,没有很好地反映我国传统文化和当地文化。
6、单兵作战就酒店设计本身来说,其分工是极其精细的。在发达国家,有规划、市政、金融、市场、设备、消防、灯光、音响、室内建筑、装饰、艺术等至少十几个门类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来参与设计,甚至还有管理顾问、餐饮专家和保险公司的介入。建一家酒店涉及到的用品、设备和材料多达数万种,每一种都要有精通的行家来选择和处理。”实际上,中国新建酒店的设计多由一个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而多数情况下往往成为某设计师牵头负责,再搭配1-2名新手作为助手。由于设计力量单薄,设计图纸常常就漏洞百出,很难出精品设计。
7、缺少统筹酒店设计包括功能布局及分区设计、总体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内外景观及园林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机电与管道系统设计、标志系统(vi)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管理与对客服务流线(程)设计等内容。中国往往是由多家设计单位分项进行设计,再由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这些设计和施工没有进行系统性统筹,多数情况为建设指挥部简单审阅即获通过并实施。
近年来,经济发展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酒店已成为人们出国旅游的最佳选择。因此,酒店装修的设计效果应该顺应潮流,为公众设计。还必须有一个吸引人的酒店装饰设计。酒店装饰设计的要点是什么?
一、酒店装饰设计的要点1、首先,酒店装饰设计最重要的部分是门的设计,因为这是酒店的立面,立面的设计可以更加引人注目。快捷酒店的门装饰设计应简洁明了。房卡的广告海报应该在空中清晰,灯光色彩鲜艳。晚上,客户可以清楚地看到酒店并将酒店信息传递给客户。
2、酒店房间是客人休息的地方,酒店装饰设计的房间应以舒适为基础,灯具采用温暖舒适的灯光为主色调,床头可嵌入壁灯或台灯,营造更浪漫舒适的氛围,让每个客户都能拥有良好的睡眠环境。
3、酒店墙面的装修适合简单,这样既可以节省成本,又不会太精致,你可以设计一些个性化的装饰或民族风格,但要注意颜色的单位。
4、酒店装饰设计和装修没有其他类型的酒店大楼。因此,如果您想在酒店业中占有一席之地,您必须获得服务质量,并将服务流程的设计放在重要位置,以便客户享受休闲。还享受优质的服务。
二、酒店装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1、单纯考虑美感
酒店装饰设计,外观很漂亮,但规划内部功能,功能装饰是一场灾难,设计是非常不专业,缺乏艺术因此,酒店必须在交易开始后进行第二次更新,导致“二次投资”。一些酒店装饰设计甚至没有补偿恢复的机会,这已经成为酒店运营的障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设计师不懂酒店管理的需要和各种设施,不是酒店的独特属性和消费需求的部分功能,但是从建筑艺术的角度来设计的。还有一些建筑计划过于不谨慎,并且不太注意酒店的设计。
2、概念,以减少投资带来的问题。由于对酒店项目的大量投资,国家政策在宏观上限制了一些建筑法规。因此,在一些国家,投资者是代表培训中心,活动中心,接待中心和综合服务建立和建立的。完成后,他们将转变为酒店。以及许多建筑结构,设施,功能设计等。他们无法满足酒店的专业运营需求。
4、酒店装饰设计作品复制。酒店的设计只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堆叠和镶嵌。没有设计灵魂,没有特色,也不可能形成独特的产品文化。
1、主题式
根据当地的习俗与当地的消费水平来确定一个定位与主题,用独特的建筑风格来表现酒店的主题,使酒店更加有特色。
2、家庭式
以温馨的,像家一样的感觉来设计,使顾客在这里能更加的放松,不受约束,这种温馨、舒适和氛围是豪华酒店没办法给予的。
3、时尚式
这种设计要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建筑设计的时尚潮流。而且在酒店设计与服务上都要求有更高的设计水平,这样才能达到业主想要的效果。比如在室外提供私人花园等等。
4、地域式
位于风景名胜区内,酒店的建设与风景相融合,借助风景名胜来衬托酒店独有的环境资源,一般使用原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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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文化的创造首先源于思维的创新, 酒店文化的定位与长期经营也取决于系统策划理论的指导。有了明确的文化主题, 特色鲜明与个性化突出的酒店是作为企业经营取胜的重要因素。
反之, 主题文化的营造与酒店经营的脱节、主题缺乏使得酒店的设计显得比较平庸因过分地趋于一致化或追求盲目的“抄势”, 使得酒店逐渐缺乏个性主题特色, 而缺乏风格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酒店也就缺乏了营销的“卖点”和“亮点”, 只能流于千篇一律的雷同和俗套。其结果是设计不切实际的酒店 VI 形象, 或者似曾相识的模糊形象,而忽视主题风格的表现和文化艺术气氛的定位对酒店VI设计是大忌。
面临信息时代的市场竞争, 酒店 VI 系统的设计更需要策划的引导作用。随着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 越来越多的餐饮酒店林立而生各种风味、各种主体、各种装饰风格的酒店形象琳琅满目, 可供人们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多, 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越来越大。人们对于酒店消费理念在发生变化, 以物质享受为主逐步转向精神层面上的更高需求。酒店 VI 系统的设计首先要面对消费者对于视觉信息识别的筛选和文化品位的苛刻考验。
信息的传播要通过策划转换为可识别的VI形象, 包含VI在内的各种酒店信息传播的有效性与可信度, 以及成本的考虑, 都需要整体的策划来完成。有的学者将这些视觉信息的传播归纳成 AIDMA法则 ( attention 注目, interest 兴趣, desire 欲望, memory 记忆, action行动) 。有效的视觉信息可以引起消费者的注目与兴趣, 但产生消费的欲望与长期的记忆则离不开策划的作用, 在 AIDMA 法则的整个过程中, 设计与策划是始终不分开的。
由于时代在前进, 人们的审美和文化背景也在变, 即便是一个知名的品牌, 其VI形象的悄然改变也是符合潮流的, 但这里面有一个辩证的关系, 即VI的基本形态不能一成不变, 但绝对不能有较大的改变。一成不变, 形象没有生机, 没有逾越时空的现代感, 我们无法担保消费者对美好回忆的眷恋一定能超过对新颖文化的追求另一方面, VI 的形象变化太快, 人们则不能准确识别和判断, 一个品牌文化积累的意义也就没有了, 这同时也是 VI 设计的大忌,VI设计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是一个悄然改变的过程。
主编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国家旅游局
施行日期:1990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310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科字第153号文及(84)城设字第162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主编的《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经建设部、商业部、国家旅游局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62-90,自1990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规定。
建设部
商业部
国家旅游局
1990年6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20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
第1.0.4条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基地。
一、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并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良好的地区。
二、在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基地的选择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的要求。
三、在城镇的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镇道路,其长度应满足基地内组织各功能区的出入口、客货运输、防火疏散及环境卫生等要求。
第2.0.2条总平面。
一、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具体环境,妥善处理与市政设施的关系。
二、主要出入口必须明显,并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主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入口车道上方宜设雨棚。
三、不论采用何种建筑形式,均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出入口,使人流、货流、车流互不交叉。
四、在综合性建筑中,旅馆部分应有单独分区,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本身的使用功能。
五、总平面布置应处理好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关系。对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
六、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合,并便于维护和检修。
七、应根据所需停放车辆的车型及辆数在基地内或建筑物内设置停车空间,或按城市规划部门规定设置公用停车场地。
八、基地内应根据所处地点布置一定的绿化,做好绿化设计。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公共用房及辅助用房应根据旅馆等级、经营管理要求和旅馆附近可提供使用的公共设施情况确定。
第3.1.2条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分区明确、联系方便,保证客房及公共用房具有良好的居住和活动环境。
第3.1.3条建筑热工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
第3.1.4条建筑体型设计应有利于减少空调与采暖的冷热负荷,做好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隔热,以利节能。
第3.1.5条采暖地区的旅馆客房部分的保温隔热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第3.1.6条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在客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
第3.1.7条室内应尽量利用天然采光。
第3.1.8条电梯。
一、一、二级旅馆建筑3层及3层以上,三级旅馆建筑4层及4层以上,四级旅馆建筑6层及6层以上,五、六级旅馆建筑7层及7层以上,应
设乘客电梯。
二、乘客电梯的台数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
三、主要乘客电梯位置应在门厅易于看到且较为便捷的地方。
四、客房服务电梯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置,五、六级旅馆建筑可与乘客电梯合用。
五、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3.1.9条当旅馆建筑中采用方便残疾人设施时,应符合现行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客房部分
第3.2.1条客房。
一、客房类型分为:套间、单床间、双床间(双人床间)、多床间。
二、多床间内床位数不宜多于4床。
三、客房不宜设置在无窗的地下室内,当利用无窗人防地下空间做为客房时,必须设有机械通风设备。
四、客房内应设有壁柜或挂衣空间。
五、客房的隔墙及楼板应符合隔声规范的要求。
六、客房之间的送风和排风管道必须采取消声处理措施,设置相当于毗邻客房间隔墙隔声量的消声装置。七、天然采光的客房间,其采光窗洞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8。
八、跃层式客房内楼梯允许设置扇形踏步,其内0.25m处的宽度不应小于0.22m。
第3.2.2条客房净面积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第3.2.3条卫生间。
一、客房附设卫生间应符合表3.2.3—1的规定。
二、对不设卫生间的客房,应设置集中厕所和淋浴室。每件卫生器具使用人数不应大于表3.2.3—2的规定。
三、当卫生间无自然通风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气措施。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客房净面积(㎡)表3.2.2
建筑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单床间121098----
双床间201614121210
多床间每床不小于4
注:双人床间按双床间考虑。
客房附设卫生间 表3.2.3—1
建筑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净面积(㎡)≥5.0≥3.5≥3.0≥3.0≥2.5--
占客房总数百分比(%)1001001005025--
卫生器具件数(件)不应少于3不应少于2--
每件卫生器具使用人数 表3.2.3—2
洗脸盆
或水龙头大便器小便器
或0.6m长
小便槽淋浴喷头
严寒地区
寒冷地区温暖地区
炎热地区
男使用人数60人以下1012122015
超过60人部分1215152518
女使用人数60人以下810--1510
超过60人部分1012--1812
四、卫生间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五、卫生间不应向客房或走道开窗。
六、客房上下层直通的管道井,不应在卫生间内开设检修门。
七、卫生间管道应有可靠的防漏水、防结露和隔声措施,并便于检修。
第3.2.4条室内净高。
一、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度,当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4m;不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60m。
二、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客房时,应至少有8㎡面积的净高度不低于2.4m。
三、卫生间及客房内过道净高度不应低于2.1m。
四、客房层公共走道净高度不应低于2.1m。
第3.2.5条客房层服务用房。
一、服务用房宜设服务员工作间、贮藏间和开水间,可根据需要设置服务台。
二、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设消毒间;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应有消毒设施。
三、客房层全部客房附设卫生间时,应设置服务人员厕所。
四、客房层开水间应设有效的排气措施;不应使蒸汽和异味窜入客房。
五、同楼层内的服务走道与客房层公共走道相连接处如有高差时,应采用坡度不大于1∶10的坡道。
第3.2.6条门、阳台。
一、客房入口门洞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低于2.1m。
二、客房内卫生间门洞宽度不应小于0.75m,高度不应低于2.1m。
三、既做套间又可分为两个单间的客房之间的连通门和隔墙,应符合客房隔声标准。
四、相邻客房之间的阳台不应连通。
第三节 公共部分
第3.3.1条门厅。
一、门厅内交通流线及服务分区应明确,对团体客人及其行李等,可根据需要采取分流措施;总服务台位置应明显。
二、一、二、三级旅馆建筑门厅内或附近应设厕所、休息会客、外币兑换、邮电通讯、物品寄存及预订票证等服务设施;四、五、六级
旅馆建筑门厅内或附近应设厕所、休息、接待等服务设施。
第3.3.2条旅客餐厅。
一、根据旅馆建筑性质、服务要求、接待能力和旅馆邻近的公共饮食设施水平,应设置相应的专供旅客就餐的餐厅。
二、一、二级旅馆建筑应设不同规模的餐厅及酒吧间、咖啡厅、宴会厅和风味餐厅;三级旅馆建筑应设不同规模的餐厅及酒吧间、咖啡
厅和宴会厅;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应设餐厅。
三、一、二、三级旅馆建筑餐厅标准不应低于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的一级餐馆标准;四级旅馆建筑餐厅标准不应低于二级餐
馆标准;五、六级旅馆建筑餐厅标准不应低于三级餐馆标准。
四、为旅客就餐的餐厅座位数,一、二、三级旅馆建筑不应少于床位数的80%;四级不应少于60%;五、六级不应少于40%。
五、旅客餐厅的建筑设计除应符合上述各款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餐馆部分的规定执行。
第3.3.3条会议室。
一、大型及中型会议室不应设在客房层。
二、会议室的位置、出入口应避免外部使用时的人流路线与旅馆内部客流路线相互干扰。
三、会议室附近应设盥洗室。
四、会议室多功能使用时应能灵活分隔为可独立使用的空间,且应有相应的设施和贮藏间。第3.3.4条商店。
一、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设有相应的商店;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应设小卖部。设计时可参照现行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二、商店的位置、出入口应考虑旅客的方便,并避免噪声对客房造成干扰。
第3.3.5条美容室、理发室。
一、一、二级旅馆建筑应设美容室和理发室;三、四级旅馆建筑应设理发室。
二、理发室应分设男女两部,并妥善安排作业路线。
第3.3.6条康乐设施。
一、康乐设施应根据旅馆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置。
二、康乐设施的位置应满足使用及管理方便的要求,并不应使噪声对客房造成干扰。三、一、二级旅馆建筑宜设游泳池、蒸汽浴室及健身房等。
第四节 辅助部分
第3.4.1条厨房。
一、厨房应包括有关的加工间、制作间、备餐间、库房及厨工服务用房等。
二、厨房的位置应与餐厅联系方便,并避免厨房的噪声、油烟、气味及食品储运对公共区和客房区造成干扰。
三、厨房平面设计应符合加工流程,避免往返交错,符合卫生防疫要求,防止生食与熟食混杂等情况发生。
四、厨房的建筑设计除应符合上述各款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厨房部分的规定执行。
第3.4.2条洗衣房。
一、各级旅馆应根据条件和需要设置洗衣房。
二、洗衣房的平面布置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污衣入口及洁衣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路线。
三、洗衣房的面积应按洗作内容、服务范围及设备能力确定。
四、一、二、三级旅馆应设有衣物急件洗涤间。
第3.4.3条设备用房。
一、旅馆应根据需要设置有关给排水、空调、冷冻、锅炉、热力、煤气、备用发电、变配电、防灾中心等机房,并应根据需要设机修、
木工、电工等维修用房。
二、设备用房应首先考虑利用旅馆附近已建成的各种有关设施或与附近建筑联合修建。
三、各种设备用房的位置应接近服务负荷中心。运行、管理、维修应安全、方便并避免其噪声和振动对公共区和客房区造成干扰。
四、设备用房应考虑安装和检修大型设备的水平通道和垂直通道。
第3.4.4条备品库。
一、备品库应包括家具、器皿、纺织品、日用品及消耗物品等库房。
二、备品库的位置应考虑收运、贮存、发放等管理工作的安全与方便。
三、库房的面积应根据市场供应、消费贮存周期等实际需要确定。
第3.4.5条职工用房。
一、职工用房包括行政办公、职工食堂、更衣室、浴室、厕所、医务室、自行车存放处等项目,并应根据旅馆的实际需要设置。
二、职工用房的位置及出入口应避免职工人流路线与旅客人流路线互相交叉。
第四章 防火与疏散
第4.0.1条旅馆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现行的防火规范外,还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4.0.2条高层旅馆建筑防火设计的建筑物分类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建筑物的分类 表4.0.2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50m一类一类二类二类二类二类
>50m一类一类一类一类一类一类
第4.0.3条一、二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电梯的设置等均应按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第4.0.4条集中式旅馆的每一防火分区应设有独立的、通向地面或避难层的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2个。
第4.0.5条旅馆建筑内的商店、商品展销厅、餐厅、宴会厅等火灾危险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区及用房,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设
置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排烟设施。
第4.0.6条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
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第4.0.7条公共用房、客房及疏散走道内的室内装饰,不得将疏散门及其标志遮蔽或引起混淆。
第4.0.8条各级旅馆建筑的自动报警及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应符合现行的《火实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的规定。
第4.0.9条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便于维修和管线布置最短的地方,并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第4.0.10条消防控制室应设外线电话及至各重要设备用房和旅馆主要负责人的对讲电话。
第4.0.11条旅馆建筑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及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标准及范围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4.0.12条电力及照明系统应按消防分区进行配置,以便在火灾情况下进行分区控制。
第4.0.13条当高层旅馆建筑设有垃圾道、污衣井时,其井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第五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5.1.1条给水排水设计除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防火规范外,还应符合本节的各条规定。
第5.1.2条给水。
一、给水设计应有可靠的水源和供水管道系统,以满足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当仅有一条供水管或供水量不足时,应按有关防火规范和
生活供水要求设置蓄水池。
二、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生活用水定额表5.1.2
建筑等级用水量(升炖最高日?每床)小时变化系数
一级、二级400~5002.0
三 级300~400
四级、五级200~300
六 级100~2002.5~2.0
注:食堂、洗衣房、游泳池、理发室及职工用水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执行。
三、客房卫生间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最高不宜超过350kpa(3.5kg/C㎡),水压超过上述规定时,应考虑分区供水或设减压装置.
四、水箱间和水泵房位置应尽量避免与客房及需要安静的房间(电子计算机房、消防中心等房间)毗邻,并应便于维修和管理。泵房及设
备应采取消声和减震措施。高层建筑的水泵出水管应有消除水锤措施五、贮水池、高位水箱应有防污染措施,且容积不宜过大,以防水质变坏。
六、采用非饮用水做冲洗和浇洒等用水时,应有明显的标志,非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饮用水管道相连。
第5.1.3条 排水。
一、排水系统应根据室外排水系统的制度和有利于废水回收利用的原则,选择生活污水与废水的合流或分流。
二、地下室排水泵宜采用潜水泵,自动开、停。
三、厨房宜采用明沟排水。
第5.1.4条 热水。
一、热水系统应优先采用废热和城市热力管道为热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但一、二级旅馆建筑应有备用热源。加热设
备宜采用容积式热交换器,并有一定贮备量。
二、生活热水用水定额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生活热水用水定额 表5.1.4
建筑等级65℃热水(升/最高日?床)
一级、二级160~200
三 级120~150
四级、五级100~120
六 级50~100
注:①食堂、洗衣房、游泳池、理发室及职工用水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执行。
②表内所列用水量已包括在表5.1.2生活用水定额中。
③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小时耗热量;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根据使用热水的计算单位数、用水户额计算;四、五、六级及用于会
议的旅馆按卫生器具数、同时使用百分数计算。
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加热前是否需要软化,应根据水质、水量、使用要求等确定。
四、热水系统各用水点处的水压应与该处冷水水压基本相同,高层建筑热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与冷水系统相同。五、热水管道应设机械循环系统,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连续供应热水,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宜定时供应热水。
第二节 暖通空调
第5.2.1条暖通空调设计除应符合现行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各条规定。
第5.2.2条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设空调四级旅馆建筑在夏季宜设降温空调五、六级旅馆建筑不宜设空调。室内暖通空调设计参数
及噪声标准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第5.2.3条空调系统。
一、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和温暖地区(沿海地区除外)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客房的新风系统应有加湿措施。
二、客房内卫生间应保持负压。
三、一、二级旅馆建筑门厅出入口宜采用冷、热风空气幕;三、四级旅馆建筑宜采用循环风空气幕。
四、餐厅、宴会厅、商店等公共部分宜采用低速空调系统;三、四级旅馆建筑可采用独立机组空调。厨房宜采用直流式低速通风或空调
系统。
五、厨房应保持负压,餐厅应维持正压。
六、新风系统宜采用二次过滤措施。
七、严寒地区公共建筑物宜设值班采暖。
第5.2.4条冷源、热源。
室内暖通空调设计参数及噪声标准 表5.2.2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夏季冬季
温度
(℃)客房24-252225-262226-272027-2820--18--18
餐厅、宴会厅24-252224-252226-272026-2720--18--18
相对湿度
(%)客房50-6040-5055-6540-50<65≥40--
餐厅、宴会厅50-6040-5055-6540-50<65≥40
新风量
(/h?p)客房504030--
餐厅、宴会厅252020
停留区
风 速
(m/s)客房≤0.25≤0.15≤0.25≤0.15≤0.25≤0.15--
餐厅、宴会厅≤0.25≤0.15≤0.25≤0.15--
空 气
含尘量
(mg/)
客房<0.20<0.35--
餐厅、宴会厅<0.35
噪声标准
(NR)客房30353550--
餐厅、宴会厅35404055
一、严寒地区空调冷源宜优先考虑利用室外空气。
二、严禁采用氨制冷机,有条件时宜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三、空调冷、热水管的系统环路,应按建筑层数、使用规律及设备承受压力大小划分。
四、系统环路宜采用同程式系统,如采用导程式系统时,宜装设平衡阀。
五、冷冻水和冷却水应采取水质控制措施,蒸发器及冷凝器水侧的污垢系数应不大于0.001k㎡℃炖Kcal(0.086㎡℃/kw)。
第5.2.5条排烟、排风。
一、防排烟设计除应符合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四季厅内应考虑排烟,并宜与通风系统相结合,排烟量不小
于4次/h的换气量。
二、空调系统的新风与排风系统宜设冷热量回收装置。
三、地下室排水泵房及设备用房等应设机械排风。
四、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宜采用水路自动调节控制;四级旅馆建筑仅开停风机控制。
第三节 电气
第5.3.1条供电电源除应按现行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及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旅馆建筑等级、规模的不同,用电负荷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5.3.1—1的规定。
二、一、二级旅馆建筑及三级高层旅馆建筑宜设应急发电机组,其发电机容量应能满足消防用电设备及事故照明的使用负荷。
三、在一、二级旅馆建筑中,由于电压偏移过大而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有载自动调压变压器或采用其它调压措施。
四、用电负荷的确定,宜采用需用系数法,其需用系数及自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用电负荷等级表5.3.1—1
一、二级三级四、五、六级
电子计算机、电话、电声及录像设备电源、新闻摄影电源及部分旅客电梯等
地下室污水泵、雨水泵等
宴会厅、餐厅、康乐设施、门厅及高级客房等场所照明设备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其它用电设备二级负荷三级
然功率因数推荐值,可按表5.3.3—2采用。
第5.3.2条照明。
一、照度标准应按现行的《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
二、走道、门厅、餐厅、宴会厅、电梯厅等公共场所应设供清扫设备使用的插座。插座回路(包括客房插座)宜设漏电保护开关。供移动
电器使用时,应选用带接地孔的插座。
三、一、二级旅馆建筑的公共场所如餐厅、宴会厅、门厅等宜设可控硅调光装置。
四、一、二级接馆建筑客房内宜设有分配电箱或专用照明支路。
五、照明装置应选用高效光源及灯具。
第5.3.3条电话和呼应信号。
一、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宜设自动交换机,每间客房宜装设电话分机,其分机号码宜与房间号一致。一、二级旅馆建筑的客房卫生间
宜设副机,各级旅馆建筑的门厅、餐厅、宴会厅等公共场所及各设备用房值班室宜设电话分机。
电力负荷需用系数、功率因数表5.3.1—2
序
号负荷名称需用系数KX自然平均功率因数cosψ
平均值推荐值平均值推荐值
1总 负0.450.40~0.500.840.80
2总电力负荷0.550.50~0.600.820.80
3总照明负荷0.400.35~0.450.900.85
4制冷机房0.650.65~0.750.870.80
5锅 炉 房0.650.65~0.750.800.75
6水 泵 房0.650.60~0.700.860.80
7通风机房0.650.60~0.700.890.80
8电梯0.200.18~0.22直流0.50
交流0.80直流0.40
交流0.80
9厨房0.400.35~0.450.70~0.750.70
10洗衣机房0.300.30~0.350.60~0.650.70
11窗式空调器0.400.35~0.450.80~0.850.80
12总同时使用系数KC0.92~0.94
二、除设有程控交换机的旅馆建筑外,一、二、三、四级旅馆建筑宜设呼应信号系统。
三、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设世界钟系统。
第5.3.4条广播和音响系统。
一、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及四、五级高层旅馆建筑宜设广播系统,其紧急广播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
二、一、二级旅馆在床头柜控制台上宜设有能收听不少于三套节目的接收设备。
三、一、二级旅馆建筑的多功能大厅等场所宜设独立式扩声系统。
四、一般广播系统馈电回路应按用户的性质分配,应急广播线路应按楼层和消防分区分配。
第5.3.5条天线和闭路电视系统。
一、一、二、三、四级旅馆建筑应设有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并应能接收VHF及UHF全部电视频道的节目。在有调频广播的地区宜能接FM调
频广播。
二、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设有闭路电视设备,有使用要求时可设自播节目设备及节目制作用房。
三、一、二、三级旅馆建筑有使用要求时,宜设保安监视闭路电视系统。
第5.3.6条自动控制。
一、二级旅馆建筑空调设备、通风设备及给排水设备等宜设有自动控制及集中监控装置。三级旅馆建筑宜设有自动控制装置。
第5.3.7条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
一、二级旅馆建筑宜设有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
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
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福顺 张妙红 石唐生 郭文 张国柱 杨世兴 张义士 王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