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认证
压力容器认证分设计、制造,A、C、D级人员、资源要求不一样,设计参见TSG
R1001-20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制造参见TSG
Z004、TSG
Z005,国内主要质检总局、化工装备协议负责评审,国内评审费用一般4万-8万不等,国外ASME
U证
人员、培训、指导、审核、书籍购买等等预计15万人员币。
是不可以的。压力管道设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要求申请取证。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换证手续,逾期不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设计单位同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的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第六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器相应的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应当经过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取得相应审批范围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审批人员的考核计划每年年初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相关设计人员、审批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为4年。第七条取得A级或者C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SA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A级、C级或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和设计审批资格,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分析设计工作。取得GA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C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D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D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第八条从事设计单位许可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开展鉴定评审工作。第九条取得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应当对从事设计、审核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压力容器设计单位50%以上的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参加过压力容器技术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并且具有考核合格证明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换证时可简化换证鉴定评审程序,不再在鉴定评审时进行人员考核。经专业考核合格的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在其考核有效期内,如果参加2次以上(含2次)相关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其有效期届满,可以免除考核,直接换证。第十条设计单位和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附件A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A1A级(1)A1级,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注明单层、多层);(2)A2级,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指球形储罐;(4)A4级,指非金属压力容器。A2C级(1)C1级,指铁路罐车;(2)C2级,指汽车罐车、长管拖车;(3)C3级,指罐式集装箱。A3D级(1)D1级,指第一类压力容器;(2)D2级,指第二类压力容器。A4SAD级指压力容器应力分析设计。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单位至少应当取得压力容器A级、C级或D级中任一级别的许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GB 5044—19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O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C的管道。
第一步 申请
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提交的材料
1.工厂概况介绍;
2.典型产品样本及参数和规格;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质量手册。
申请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保证制造产品的安全性能。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具体条件,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二步 受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三步 产品试制
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或增项、升级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试制。
产品试制的数量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申请制造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的生产单位在产品试制前,应向当地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
第四步 型式试验
首次申请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附件B至附件I规定的典型压力管道元件许可或增项、升级和产品型式试验许可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现场取样时,还将进行以下工作:
1.核查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合
2.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以及许可标志的使用规定;
3.审查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查看制造单位资源条件和其他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手段是否与制造的产品相适应,并且跟踪检查产品制造过程;
4.申请单位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时,核查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是否正确。
现场取样时发现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不符,型式试验机构不得取样。
第五步 鉴定评审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不需要进行鉴定评审。
约请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向获得相应委托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约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份);
2.质量保证手册;
3.试制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否则应重新提出申请。
鉴定评审的接受:
鉴定评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接受约请或不接受约请的决定。不接受约请的,应在做出决定的同时,退回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将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寄发或传真《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鉴定评审机构一般将从接受约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提出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材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机构应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的具体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六步 审批发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符合条件的,在做出许可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决定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1份)。申请单位的许可证有效期,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算起。
你下个《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在里面有详细的规定。
找不到,给地址发给你。
D3 审核人员
(1)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2) 能够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能解决设计、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 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
(4) 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历;
(5)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6) 经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或者持有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
摘自: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十一条规定: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
(二)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
(三)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国质检锅[2002]235号 有详细的规定。
动力管道的两个分类,分别是:热力管道、气体管道。
1、热力管道:蒸汽、热水、凝结水、废气;燃气管道:冷煤气、水煤气、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2、气体管道: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氢气、二氧化碳气、真空系统、高纯气体等。
扩展资料:
热力管道主要附件:
1、热力网管道的温度变形应充分利用管道的转角管段进行自然补偿。直埋敷设热水管道自然补偿转角管段应布置成60°~90°角,当角度很小时应按直线管段考虑,小角度的具体数值应按《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的规定执行。
2、选用管道补偿器时,应根据敷设条件采用维修工作量小、工作可靠和价格较低的补偿器。
3、采用弯管补偿器或波纹管补偿器时,设计应考虑安装时的冷紧,冷紧系数可取0.5。
4、采用套筒补偿器时,应计算各种安装温度下的补偿器安装长度,并保证管道在可能出现的最高、最低温度下,补偿器留有不小于20mm的补偿余量。
5、采用波纹管轴向补偿器时,管道上应安装防止波纹管失稳的导向支座。采用其他形式补偿器,补偿管段过长时,亦应设导向支座。
6、采用球形补偿器、铰链型波纹管补偿器,且补偿管段较长时宜采取减小管道摩擦力的措施。
设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2 能较好地贯彻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
3 能在审批人员指导下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设计工作。
4 具有初级(含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请看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1001-2008
附件D 第16页
申报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压力容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
2.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能够解决设计、制造、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面、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4.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
5.具有6年(大专毕业8年)以上的压力容器设计经历,并且具有3年以上的压力容器校核经历;
6.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7.执证有效期至70岁。
(二)C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工作6年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的校核经历;
2.其他同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的资格。
(三)D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压力容器相关专业专科学历(或者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
2.其他同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的资格。
A、D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考试内容:
(一) 理论考试要求:
1.应熟悉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基本基础知识,包括材料、结构、力学基础、设计计算方法、热处理、腐蚀、焊接、无损检测等;
2.应熟练掌握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文件;
3.能够正确解决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中常见的实际工程问题;
4.熟悉并及时掌握压力容器行业相关的标准信息
(二)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文件: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等
(三) 相关的标准规范: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
GB50009《建筑结构载荷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JB/T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T4731 《钢制卧式容器》
JB/T4708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T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4744 《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
JB/T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4734 《铝制焊接容器》
JB/T4745 《钛制焊接容器》
JB/T4755 《铜制压力容器》
JB/T4756 《镍及镍合金制压力容器》等。
(三) 图样答辩要求:
参加考试者按照其申请类别审核相应的压力容器图样,并对该图样以及所申请类别容器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理论、技术要求、结构形式、制造加工、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