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当厨师炒菜,做了两个月我提出离职了,老板说要扣我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合法吗?
连劳动合同都没有,当然是不合法的。
没有做满半年就扣钱,这就是霸王条款,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
这种事情就是协商来解决。
协商不了,你保留一些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这样我想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充:包厨合同甲乙方(部分)权利义务:
甲方应将餐饮部厨房的管理权、交给乙方(包括人员的选配、厨房管理、技能培训、菜肴制作、厨房卫生等)甲方有权利监督在餐厅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尊重甲方的意见。
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如器皿、餐具、原料的新开发、后厨工装、宿舍条件等等加以更新。对采购部如何协商原料的成本质量问题,及货物的要求进行合理化调整。对厨师菜品每月进行推广更换新菜肴。提升菜肴品质进行合理策划执行推广方案。
甲方必须每月定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如有不合理违约,乙方可进行劳动诉讼。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特别约定,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违法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无权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作还是要做好的,你认认真真的把工作搞得漂漂亮亮的,谁又会去说你,
当初,你没工作,我们招你,
你干活,我们给钱,
你活没干好,又抱怨,
估计去那都一样。。。。
在工作时间合理,周末不加班,正常节假日的情况下,以广西小镇的实际情况是可以接受的。
广厨工是指厨房里的工作人员,一般负责协助员工餐厅中级厨师处理粗加工和烹饪工作,完善和保持员工餐厅的厨房的场地和设备的卫生清洁等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