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候的松木家具有收藏价值吗
有收藏价值。
民国家具收藏价值表现在五个方面:
中华民国从1911年成立到1949年终结,通常我们将这期间所生产制作的家具统称为民国家具。这里面又可分为“民国仿”家具和“民国式”家具,前者即民国期间仿制的明清家具和西洋家具,后者则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结晶,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民国家具与清代家具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民国家具比清代家具洋气。这种“洋气”反映在家具上,就出现了中西“杂交”的现象,或曰崇洋时尚。目前民国家具从五个方面表现出它收藏的价值:
1.年代:民国至今将近百年了,清末民初正是中国几千年来未有之大变革,人们的政治观念在变,对西方的政治文化由抵制变为“西为中用”。从国家体制,到服饰发型、建筑家具都出现了巨大的改变。民国家具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出现的。短短四十多年间形成了一种时尚,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追捧,有了自己独特的美学符号和审美体系,这些要素使得民国家具有了研究价值和收藏价值。当前在旧货市场流通的古旧家具,主要是民国硬木家具,经历了一定时间的沉淀,具备了艺术品成为藏品的底限,其正处于“旧品残值流通阶段”或“旧品变藏品阶段”,颇有收藏空间。
2.材质:在清末民国初期,家具的用料还是承袭清代的酸枝木、花梨木为主的格局。但此间原本不被我们中国人所重视的榉木、柚木、松木家具都逐渐风行起来,这完全是洋为中用的结果。
受西方的影响,民国家具开始采用现代工业材料,夹板表面覆贴各种珍贵木纹,追求名贵。除了木材,玻璃成为那一时期制作家具最重要的材料。比如民国客厅中,沙发、牌桌、茶几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大件家具——陈列柜,柜的迎面和侧面一般均由玻璃组成,用来摆设珍稀艺术品或书籍以供观瞻,同时又显示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文化修养。在原来没有挡板的地方装上玻璃,增加了密闭性;将原来的实木板件改为玻璃,又增添了通透性。同时,玻璃的使用也使得家具整体显得很“洋气”。一些橱柜的柜门上还用上了彩色玻璃,使得私密性和装饰趣味又添一层。民国时期还有瓷砖的介入,多用于餐厅、厨房的家具和墙面,少部分则用于铺地,上面印制漂亮的花纹和鲜艳的色彩。
3.品相:民国家具可以说是19世纪初叶的“混血儿”,既有豪华富贵洋里洋气的,也有俗里俗气的,更有非驴非马不可思议的。
按品相,可分为三类:(1)复制派。民国家具很大程度上是欧式古典家具在中国的复制。人们追捧西式家具,文化阶层追求原汁原味。很多家具是直接按照外国杂志上的照片生产出来的。在民国家具中,流传最多的就是在国外被称为“边椅”的餐用椅,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且样式繁多,不可胜计。与国外不同的是,民国时期的餐椅酸枝木、花梨木占了很多,而国外的餐用椅多是桃花心木、椴木等。另一种纯舶来的复制家具是沙发。现在看到的老家具中凡是沙发都是民国时期的产物。(2)改良派。以海派家具为主,即俗称的上海老家具。民国海派家具不仅代表一个时代,也代表这个时代中国家具的最高水平。其在用料上延续了明清家具的理念,以硬木为主、酱红底色雍容富贵。造型款式吸收西方式样,品种有三门大橱、五斗橱、梳妆台、三摇镜、玻璃橱、窗头柜、独脚圆台和床等。卧室里床由繁变简,床从单边上改为双边上,强调舒适和实用,梳妆台变繁复,椅子脱离了明清“灯挂”样式,椅背欹斜、椅腿或“三弯”或用机械镟木等,另有牌桌、大衣柜的引进,器形尺码较之原先均放大,如大衣柜、陈列柜等高都在两米多,这与洋建筑的房间宽大有关。此外像西洋彩玻璃、磨边镜子、西洋花饰等也被大量采用。海派家具不仅领导了时尚,也体现了中国工匠的智慧,为中国传统家具注入了新鲜的血液。(3)杂交派。多指一些土洋结合的家具,中西元素糅合地相当生硬,艺术水准很低。
4.稀有性:民国家具由于年代近,存世量比较大,但是风格独特的家具却往往显得凤毛麟角。虽然由于仿制成本高,民国家具的赝品并不多,但是近年来民国家具的价格走势一路飙高,出现了很多嫁接的仿造品或者变造品。所以收藏的时候要注意“去伪存真”。
5.完整性:民国家具经过近一百年的时间,不少家具因使用过程中的损坏而导致了局部的残次,这也是民国家具的一个特征。从收藏和投资角度讲,收藏完好而没有缺失的家具应该是首选。当然,一些像拉手、铜饰等有小缺失的可以暂付阙如,还有一些家具看似已散了架,但只要不缺主要的部件,就能整旧如旧。
古典家具一般采用亮脚式结构,所以非常重视腿部的装饰。这主要体现在 两个方面:一是腿部有许多形制;二是腿部 采用起线和雕花装饰。古代工匠针对桌案类 高腿家具、椅凳类细高腿家具、床榻几类矮 粗腿家具的特点,设计了许多腿式,其中很多腿式,目前尚不知道名称,但数量之多,形制之优美,令人叫绝。明代桌、椅、几、柜、床的腿足,其基本造型只能在或方或圆的形态中做一些简单的线性变化。清代的家具腿足造型较明代复杂,有大搭叶、灵珠、如意一根藤、内勾足、外勾足,内翻马蹄、外翻马蹄等几十种式样,这是清代家具注重繁复装饰的理念在腿式装饰上的反映。
1、椅凳类
汉代之前,人们是没有坐具,通常采用的以茅草、树叶、兽皮等制成的席子,席地而坐。直到一种被称为胡床的坐具从域外传入中原,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椅凳。后进唐朝的全力发展,椅子才从胡床的名称中分离出来,直呼为椅子。
其中椅子演化为三大种类:凳、椅子、宝座,并又细分成多种名称和造型:
(1)凳:方凳、圆凳、条凳、马札、脚凳、坐墩、杌凳、交杌、长凳。
(2)椅:交椅、太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圈椅、玫瑰椅、灯挂椅、皇宫椅等。
(3)宝座。
2、桌案类
桌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位较高,是中国礼仪文化之邦传承的产物,也是礼仪接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在中国的古代,对桌案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制度。比如,供桌供案主要应用于敬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八仙方桌主要应用于接待重要宾客,例如“请上坐”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边位子;圆桌主要应用于家人共餐,一家团圆之意。
按生活习惯和用途,中式桌案类家具大致分为供桌、方/圆/月牙桌、几案、其他等。
3、床榻类
床榻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按材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珍贵硬质木材所制,如黄花梨、紫檀;另一类为白木材质,此类床榻或髹漆、或贴金、或镶嵌。
床榻的历史可追溯至神农氏时代,那时还只是专供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直到六朝以后才出现高足坐卧具。“床”与“榻”在席地而坐的时代,是有分工的。床体较大,可为坐具,也为卧具;榻体较小,只用于坐具。
魏晋南北朝以后,榻体增大,床与榻同样担负着坐卧两种功能,因而也就难以截然分清了。习惯上认为:床不仅长,而且宽,主要为卧具。榻身窄而长,可坐可卧。
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古典家具中的拔步床、架子床、罗汉床、贵妃榻,都是明清甚至是民国时期的遗存,其中尤以清代的居多。主要有:拔步床、架子床、罗汉榻、罗汉床、贵妃榻。
4、柜架类
柜子的使用大约始于夏商时期,古时的“柜”,并非我们今天所见之柜,倒很像我们现在所见的箱子,而古代的“箱”,则是专指室内存放东西的地方。出土文物中,截至目前年代最早的柜子,应该是河南信阳长台关战国楚墓的小箱和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漆木衣箱。我们这里说它是箱子,是按现代人的说法,如果按战国时的称呼,则应称为“柜”。
到了汉代,才有了区别于现今所谓“箱”的小柜子,柜呈长方形,下有四足,柜顶中部有可以开启的柜盖,并装有暗锁,柜身以乳钉作装饰。到了唐代,就有了较大的柜,能放置多件物品。宋代开始,已有专用的书柜,柜身呈方形,正面对开两门,内装两屉分为三格物。一直到明代之后,才创造出许多柜架类的新品种来。
从功能上区分,中国古典柜架家具大致可分为四类:
(1)卧室类:顶箱柜、官帽柜等;
(2)书房类:万历柜、网背书架、门书柜、千秋书架等;
(3) 珍玩类:多宝格、珍宝柜、博古柜等;
(4) 厨房类:亮格柜、碗橱等。
5、杂项类
按照杂项类的功能和作用,大致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置物类:书箱、衣箱、官皮箱、百宝箱、文具箱、印匣、其他箱匣、都承盘、提盒等;
(2)屏风类:地屏、床屏、梳头屏、灯屏、挂屏、曲屏风等;
(3)架具类:衣架、面盆架、镜台、烛台、承足(脚踏)等;
(4)摆件类:笔筒、墨盒、棋罐、瓶座、碟架、烟具、雕件等。
中国古典家具在不同时期的特点
史前夏商西周时期
这一时期为初始家具阶段。中国现已知最早的家具产生于新石器时代,史前人类构筑房屋和修造水井中的木工技术、榫卯结构为家具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当时起居方式为席地而坐,家具制作非常简陋,日用器物兼有家具的功能。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家具最大的特点就是兼有礼器的功能。
春秋战国秦汉时期
这一时期家具总的特点是呈低矮型,出现了完整的供席地起居的低矮型家具,家具较低矮,无固定位置,可根据不同场合而作不同的陈设。家具的功能性不断加强,同时兼有礼器的功能。
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一时期各民族、各教派之间文化艺术的交流,使各民族的家具在形制上、功能上得以相互渗透地吸收。人们虽然仍习惯席地而坐,但胡床已在中原民间较普遍,出现了多种形式的高坐具,从而给传统起居方式带来冲击,进而给传统家具的制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出现高型家具的荫芽。
隋唐五代时期
这一时期是席地坐向垂足坐、低型家具向高型家具发展转化的高潮时期。传统席地起居习俗逐渐被废弃,垂足坐日益流行,家具形态出现了由低矮向高型发展的趋势。到五代时期,已基本进入了高坐垂足起居的新时代。
宋辽金元时期
宋代是家具艺术的繁荣时期,北宋以后中国高型家具逐渐走向成熟,并得到迅速的发展,高型家具的种类又有所增加,品种基本齐全,同时在制作手法上也有不少的变化,各种装饰手法开始使用。
明代
这一时期是中国古典家具的鼎盛时期。由于手工业的进步、海外贸易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等社会因素,促使明至清初家具达到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高峰,明代家具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式”家具风格,也是中国古典家具进入实用性、科学性阶段的重要标志。这时期家具不论从制作工艺,还是艺术造诣,都达到登峰造极,成为世界家具艺术发展史上最具艺术感染力的精品。
清代
这一时期是中国古典家具繁荣的最后一个时期,清代家具在康熙前期基本保留着明代风格特点。自清雍正至乾隆晚期,由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清代家具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形成了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的清式风格。清代家具作坊以扬州、冀州、惠州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出现了“苏作”,“京作”、“广作”等不同艺术风格。渚未由于国力衰败,加上帝国主义的侵略,国内战乱频繁,各项民族手工艺均遭到严重破坏,家具艺术每况愈下,而进入衰落时期。
民国时期
民国家具作为外国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融合的结果,出现了许多家具式样的新品种。在民国中晚期,一些大的家具场坊引进了一些机器,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突破了古代传统家具制作的理念,为中国以后家具生产的飞跃发展做了铺垫。
1、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我国明代形成的一项艺术成就,被世人誉为东方艺术的一颗明珠。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享有盛名。
它是在宋代、元代家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工艺、造型、材料、结构上都有重大突破。明式家具一直被誉为我国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国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
其具有造型淳朴、大方,结构简练,突出木材天然纹理,不添加繁琐装饰,注重实用、美观等特点。
明代时期家具的特色可用三大点来概括:普遍采用较硬质的树种制作各式硬木家具;不加油漆罩染,充分体现木材原有的纹理和色泽;采用木构架的结构,很注意家具的造型。
明式家具讲究选料,多用红木、紫檀、花梨、鸡翅木、铁梨等硬木,有的家具也采用楠木、榆木、樟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黄花梨木效果最好。
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材,其木质坚硬而有弹性,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用油漆,只擦上透明的蜡,就可显示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
2、清式家具
清式家具是指出现于清康熙年间、盛行于乾隆年间、停滞于清中晚期的具有典型清式工艺美术风格的家具。清式家具发展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特色,依其产地和风格类别,可分为“苏式家具、广式家具、京式家具”三大体系。也就是苏州、广州、北京,被誉为清代家具的三大名作。
清式家具,经历了近三百年的历史,从继承、演变、发展,最终形成为自己的独立风格。
清代初期的家具处于沿袭明代传统风格的状态,但清中期开始,由于康熙,雍正、乾隆等数代帝王的励精图治,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历史上公认的 " 清盛世 " 时期。因此,这一时期,家居风格达到空前的富丽和辉煌。整体造型也十分雄伟、庄重。
第三阶段是道光以后至清末。这时由于中国经历了鸦片战争的历史劫难,外国资本主义经济、文化、以及教会的输入,使得中国原本是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发生了变化,外来文化也随之渗入中国领土。这时期的家居风格,也不例外地受到影响,有所变化。
清式家具具有以下特点:品种及造型上追求创新;用材上视野广阔;工艺上装饰丰富;艺术风格上融会中西。
其最大特点是用材厚重、奢靡挥霍。清式家具的总体尺寸较明式家具,追求更宽大、更厚重、更奢华的风气,相应的局部尺寸也随之加大。清式家具追求装饰绝对的繁琐和复杂,故而其装饰极为华丽,制作手法汇集了雕刻、镶嵌、髹漆、彩绘、堆漆、剔犀等多种手工技艺,繁纹重饰。
所用材质千奇百怪,除了常见的纹石、螺钿、象牙、瘿木之外,还有金银、瓷板、百宝、藤竹、玉石、兽骨甚至景泰蓝等等,所表现的内容,大多为繁复的吉祥图案与文字。
3、民国家具
民国时期,中西方文化大融合,西方文化以强大的势力进入中国沿海城市,传统的中式红木家具开始融入“欧式风”,打破了传统红木家具的风格,形成极富特色的“民国风”。
民国家具风格在继承明清家具风格的基础上出现了新变化,一方面表现在中国传统家具装饰形式的简化,以及由高档红木材质转向普通的“白木” 材质。
另一方面,民国家具体积增大且式样吸取西洋家具的装饰风格,采用“西式中做”的手法,雕刻雄浑,曲线优美;家具中大量使用彩色玻璃和镀水银玻璃镜,使用涡卷状、垂花幔纹和夹穗纹等西番莲纹样的雕刻装饰,出现了安尼女王式、路易十四式等腿型和马蹄式、兽爪式等足式。
西洋风格的铜饰件在家居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中,一些欧式坠形铜拉手,花式繁复,造型奇特;沙发多采用真皮和西洋纹样面料覆面装饰;柜类家具造型结构上则出现了顶部和底座可分离式的“穿靴戴帽”式。
民国家具特点:雕刻样式不再是“图必有意,意必吉祥”,融入了更多的欧式纹样;家具腿式变化特点吸取了欧洲巴罗克和洛可可式的装饰风格,强调方圆变化和曲线优美;体积、高度、宽度和厚度相较明清家具增大。
4、近代家具
这时的中国正经历“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动乱,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和工业生产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家具生产停滞,市场供应严重不足。
1970年代后期,文革后的中国百废待兴,家具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始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
这个时期的民用家具在品种和格调上仍然是海派家具的延续,大衣柜、五屉柜、西式屏板床等都是海派家具的简化。它的最大的特点是套装的概念,每套家具都包括床、床头柜、大衣柜、五屉柜、梳妆台、梳妆凳等卧室用家具,有时还包括餐桌、餐椅或餐凳,一套家具9件36条腿,“36条腿”变成了当时最流行的家具时尚。
在物质匮乏的文革年代,家具的装饰只能相对简陋,雕刻、镶嵌等传统的装饰艺术几乎绝迹,最重要的装饰形式也就是结合功能部件的线型、线脚、脚型和薄木贴面等装饰手法。
1980年代中后期,中国出现了组合家具,组合的概念就是将不同功能、不同规格和不同形态的单件家具按一定标准模数组合在一起,使之成一个整体,功能齐全且充分利用了室内空间。当时的组合家具主要有客厅多功能组合柜、组合书柜和文件柜、组合卧房家具等。组合家具成为当时中国家具市场的主流产品。
5、现代家居
新中国成立后,家具艺术有了更大发展,形式上更加丰富多彩,与现代生活融合成一体,由于改革开放后先进国家的家具涌进国内,带来了世界各地的新样式和现代功能要求的新类型家具,国内纷纷仿制,形成了东西方各种样式并存的多样化局面。
现代家具又主要以以下五种为主:
现代简约风格:是简洁明快、实用大方。因为“极简主义”的生活哲学普遍存在于当今大众流行文化中。
现代前卫风格:依靠新材料、新技术加上光与影的无穷变化,追求无常规的空间解构,大胆鲜明对比强烈的色彩布置,以及刚柔并举的选材搭配。
雅致主义:文艺界、教育界的业主对雅致主义情有独钟。他们注重品位、强调舒适和温馨,但又要求相对简洁的设计风格。
新古典风格:此风格具备古典与现代的双重审美效果,完美的结合也让人们在享受物质文明的同时得到精神上的慰藉。
地中海风格:特点是在组合上注意空间搭配,在色彩上选择自然柔和,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间,集装饰与应用于一体。
随着时代的改变,现今还有一种新中式家具深受人们喜爱,因其有天然的纹理、严谨密缝的结合工艺、构思巧妙的结构工艺与制作工艺,以及弥足珍贵的艺术内涵与艺术性格,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优雅。
6、新中式家具
新中式风格可以说是中国传统风格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演绎,它不是纯粹的中式元素的堆砌,而是通过对传统文化和传统元素结合在一起,以现代人的使用需求和审美需求来打造家居风格。
在工艺上,新中式风格家具多采用半榫卯结构,主要是以仿制古代家具为主,也可以说是明式家具的延续。在实用功能上,根据人体工学的理论,具有严谨的结构和线条,利用简单的设计风格,实现人性化的特点。从而体现出家具的舒适性。
新中式比较重视感觉,就像中国的写意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他们往往只是抓住一个中式元素,然后延伸出一系列产品,传达一种美好的家具寓意。
一般现代仿制多为红木 檀木制作的家具可叫古典家具。
高档优良的新中式红木家具在制作工艺上保留中年过传统的榫卯结构和打蜡、生漆和雕刻技法等,尽量保持原汁原味,然而在此基础上,对古典红木家具的款式、造型、色彩、功能等方面进行的改良创新,更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和生活需要。由传统的以尊严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更加强调舒适感和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