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楼每层几个卫生间
医院住院楼每层每个房间有一个卫生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住院楼每层每一个病房配备一个独立卫生间,但是只有一个公共卫生间,住院楼是医院的主体控制性建筑,与原有门诊医技综合楼之间有机连、互为依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所以:职员宿舍、卫生间不属于公共场所
按照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规定,城市公厕建筑标准,按其设置地点的重要程度分为三类等级。
相关介绍:
1.一类公厕:
设置在对外开放游览点和繁华街道,需配备独立式大小便器、采保暖设施、手纸架、先进节水器,需设置1.8米高的独立单间等,地面、墙裙装饰用才标准较高;
2.二类公厕:
适合建设于主要街道,可以设置独立式便器的单间,也可建设通槽式便器,采用瓷砖面小便池;
3.三类公厕:
设置于一般街道,采用通槽式大小便器,装修用材标准也相应降低。达到了“星级”标准,无论是建筑用材、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还是公厕的文化氛围、卫生水平。
扩展资料
厕所的进化是从茅坑演变到茅房、厕所、卫生间、洗手间,从无到有,从私有到公共,从单一功能到集生理代谢、卫生调整、休息乃至审美、商业、文化等多功能,厕所革新一步步从文明走向进步。
城市里的厕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可方便人们生活、满足生理功能需要;是收集、贮存和初步处理城市粪便的主要场所和设施;公厕是社会的一种文化符号,无论对待厕所的态度、使用方式,还是建筑设计方面,都体现了不同国家和民族的风俗习惯、伦理标准。
从生理代谢的简陋随意场所,到兼有生理代谢、卫生整理、休息乃至于审美、商业、文化等多种功能,本质上构成了人的生活观念和环境意识的变革和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厕所
旅馆以"安全、经济、卫生"为特点,旅馆以床位论价,一般一个床位收费为当地买一个快餐的价格,为三星级酒店房价的十分之一左右。室内设备简单,高低床、硬实的床垫和被褥,带锁的个人衣柜,使用集体浴室、洗手间。硬件要求结实、美观、实用、方便、洁净、以自助为主,备有如洗衣机、自助餐厅等,还有康乐室、公共活动室等,可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中国的著名品牌有2003年创立于上海的莫泰(Motel168)连锁旅店集团,当然莫泰的标准很多并不低于星级酒店,个别甚至达到和超过四星级酒店标准. 所以,旅馆有时并不是低等级的同义词. 关键是看品牌。
旅馆的另一个特点是分布广,数量大,IT化水平普遍较低。中国最大的旅馆交流平台i旅馆通过自身的努力,试图创建一个免费、开放和互助的旅馆交流平台,帮助大部分旅馆实施IT化,将全国所有的旅馆集中管理,并通过i旅馆手机应用客户端为潜在用户提供旅馆的检索服务。
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共厕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国土房管、财政、物价、商务、环保、旅游、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资金投入,足额拨付养管费用,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完善投融资机制和多元化投资渠道,鼓励社会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养护公共厕所。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设施公共厕所建设,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服务保障能力。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做好活动式公共厕所等设备材料的储备,并在减灾避险、大型活动等场所预留应急公共厕所供水、排水管道以及电力接口。第八条 对在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市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将公共厕所建设纳入本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专业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专业规划,制定本辖区公共厕所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厕所相关规划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征求市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厕所建设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 下列地区和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共厕所:
(一)广场和道路两侧;
(二)商业、文化娱乐、交通场站、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展览馆、游览景点等公共场所;
(三)大型居住区及其他群众活动频繁区域。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审批。第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补建。第十五条 新建公共厕所应当采用新技术、新成果、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等先进技术,达到节能、环保、防异味的要求。第十六条 本市新建公共厕所应当达到或者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二类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节能、环保、防异味的设施、设备和技术;
(二)设置残疾人或者行动不便者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三)采用防滑、防渗、耐腐蚀、易清洗的建筑装修材料;
(四)安装照明、通风设备以及防蝇、防鼠设施;
(五)设置直通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
(六)设置粪便排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直接排入污水管道;
(七)独立式公共厕所外墙3米以内区域为绿地;
(八)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公共厕所,未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的三类公共厕所标准的,产权单位应当进行改造并达到规定标准。第十八条 公共厕所的改造,由其产权单位负责。
产权单位无能力改造或者产权不明的公共厕所,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改造。第十九条 公共厕所导向牌、指示牌的设置应当规范、醒目。
本市建立公共厕所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方便社会公众使用。第二十条 独立或者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报请区县环卫部门进行验收。
公共厕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