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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的设计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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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5 13:56:58

消防水池的设计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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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3:50:04

消防水池设计要求有: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图3—24为

三种不同类型消防水池。

(2)容量超过1000m。时,(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0m。)时,应分成两个设置。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EI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60m。

(4)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5)供消防车取水的水池,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

(6)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7)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能流入消防池的设施。

(8)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9)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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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3:50:04

1、 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宜≤48h; 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 容积>2000m³ 时,补水时间不应>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DN100;

2、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3、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 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每个(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扩展资料

消防水池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水池

专一的月饼
暴躁的早晨
2026-05-08 23:50:04
消防水池的设计要求: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36m^3时,仍应采用36m^3;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1000m^3(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Om^3)、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

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

补充资料: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水池分为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产、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独立的消防水池。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l)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建筑物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二类高层居住建筑除外)。

干净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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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3:50:04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设置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具体条款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水箱: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第8.6.2条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有消防水箱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 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 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忧心的海燕
清爽的咖啡豆
2026-05-08 23:50:04
一、设置规定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3.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二、容积设置

1.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3.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4.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三、管道设置

1. 进水管的规定

1)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入户引入管管径、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以及火灾时其他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3)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出水管上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4)高位消防水箱8h充满水,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32,且宜设液位阀或浮球阀。

5)进水管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水位不应小于100mm,不应大于150mm。

6)当采用生活给水系统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流。

生活饮用水池(箱)进水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应等于进水管管径,可介于25~150mm。

7)向消防水池补水时,进水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不应小于150mm。

2. 出水管的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3)高位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倒流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4)高位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设止回阀,并应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

出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00mm。

5)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出水管或水泵吸水管应满足最低有效水位出水不掺气的技术要求。

6)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应加设防水套管,钢板等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3. 泄水管的规定

1)泄水管管径,根据泄空时间和泄水受体排泄能力确定。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应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3)无特殊要求时,泄水管管径可比进水管缩小1~2级,但不小于DN50。

4. 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

1)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2)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3)通气管管径一般为DN100~150,数量一般不少于2根。

4)当消防水池检修人孔设在水池侧壁(开向消防泵房)时,检修孔的门可采用钢质百叶窗(门)(平开、上开均可),此时,可无需再设计通气管。

5. 溢流管规定

1)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溢流管应采用间接排水。

2)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3)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人孔宜密闭。通气管、溢流管应有防止昆虫及小动物爬入水池(箱)的措施。

4)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

6. 吸水喇叭口的规定

1)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吸水喇叭口在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3)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应符合相关规定;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

4)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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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的小白菜
2026-05-08 23:50:04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36m^3时,仍应采用36m^3;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1000m^3(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Om^3)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

(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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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3:50:04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长 宽 厚 容重 单项重 底板 14.2 9.2 0.35 25 1143.1 池壁 50 3.7 0.3 25 1387.5 顶板 13 8 0.25 25 650 覆土 13 8 0.6 18 1123.2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

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³。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³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³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18m³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³或36m³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防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时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这是因为:

(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

(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³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³。仍有6m³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³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³,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