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了厅堂,下的了厨房啥意思?形容怎样的女人?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指一个人在家务上可以做得面面俱到、非常完美,形容在工作中、人际交往中又能够独当一面,处理的圆滑老练的女人。
中国人们的传统思想就是“女人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在古代女性都是被歧视的,没有受过传统的文化教育,要是女人能“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那说明这个男人真的是有福气,娶了一个大家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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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女人是没有地位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到近代才被慢慢扭转。从这里讲,上代表一种高地位,而下表是低下的地位,
正所谓,君子远庖厨,我们先不去细究这句话的到底是不是让男人远离厨房的含义,在古代大多是由女人做饭的。女人地位低下,所以称作下厨房,而厕所是不能由其他人替代解决的,所以要由男人亲子上阵,所以为上厕所。
华夏远古居民最早是洞穴式建筑,厨房往往都是设立在地下那部分,这样才方便炊烟向外排出,我们农村管这个叫拔风。因为厨房在下面所以叫下厨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信命运、拜大师、看风水,一直都是香港娱乐圈不成文的规则,内地明星也渐渐赶上了这个风潮。
这些年来,在各路明星背后的大师不计其数。比如:指导李嘉诚的四川青城山道人陈朗(江湖人称“陈伯”)、曾因耍流氓关进过监狱的气功大师王林等等。
不管多少人曾经出现过,但在香港娱乐圈只有一个名字永远常青,那就是白龙王。
一
1937年出生的白龙王,原名周钦南,广东潮州人。
而后和母亲移居泰国,居住在泰国清莱。
1950年,13岁的白龙王前往曼谷谋生。
青年时又搬到春武里府Nong Mon区,在此娶妻生子,以卖摩的为生。
1976年,39岁的白龙王,快到不惑之年。俗话说:“人到四十不学艺。“
此时的白龙王却在这一年,好像学到了一项新技能。
相传有天有位顾客,来买一辆摩托车,被白龙王拒绝。至于为什么拒绝,顾客自己也搞不明白,为什么就不卖,双方争执了半天,还是没有买到摩托车。
顾客感到很气愤,开门做生意,有钱也不赚,有毛病啊!愤然去了白龙王竞争对手的店里,买了一辆摩托车。
有生意不做的白龙王的名声被传开了,生意越来越差。
可是很快,那个顾客买的摩托车丢了。
于是顾客跑去质问白龙王,这种事情会发生,为什么没有提前告诉他。
白龙王默而不语,思虑一会,对顾客说:“你接下来会交个好运。”
果不其然,警察检查闯红灯的车辆时,发现那辆丢失的摩托车闯了红灯。顾客的摩托车失而复得。
这件事后,白龙王才被称为白龙王,被当地神灵机构认证,成为下神一员。
如果仅仅是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出名,那白龙王可能就摆脱不了小地方神汉的称呼了,可能就和香港娱乐圈没有关系了。
进入香港娱乐圈的圈子,还要从黄创山说起。
二
1977年,40岁的白龙王在成为下神之后,经常周五周六去芭堤雅的拉差去算命,生意火爆,名声就此打响,甚至传到泰国富商黄创山那里。
1950年出生的黄创山,是泰国华裔富商黄子明的三儿子,在1963年他13岁时被送到香港读书。而此时的白龙王寂寂无名。
黄子明是位在香港的泰国首富。他在几十年的努力奋斗中,审时度势,不断扩展,在香港和泰国拥有庞大的房地产和其他事业,建立起黄氏家族庞大的、多元化的集团。在泰国黄子明还素有“土地王”之称。
1973年,黄创山接手香港精工足球队,并且创造了14连冠的神话,成为了香港人尽皆知的商业才俊。
而玩足球的黄创山结识了不少喜欢足球的香港娱乐圈明星:曾志伟、谭咏麟、苗侨伟、陈百祥等人。
70年代末80年代初,华基泰公司获得彪马(PUMA)用品在中国大陆和泰国的代理权,黄创山作为泰国业务总代回到泰国,经常辗转于泰港两地商圈。
回到泰国的黄创山听说了白龙王,这两个潮州老乡终于碰上面。
一个富商,人脉四通八达,年轻鲁莽,需要静心;一个神汉,生活拮据,需要金钱。
或许这就是缘分,黄创山只信白龙王,两人一拍即合,他成为白龙王在香港娱乐圈的第一位信徒。
黄创山做商业相关决策之前,必定先和白龙王商定,俨然成为了御用军师。
1983年,富商林百欣经黄创山引荐,结识了白龙王,而后成为林家御用风水师。
后来寰亚影业的老板林建岳,是林百欣的次子。
黄创山说林伯在香港投第一块地时,邀请白龙王给意见:
“当时师傅说一定要做!花多少钱都一定要做!他说丽新发展地产项目是新里程。结果就是从那块地开始的。”
那块地便是位于荔枝角的丽新大厦,由那块地开始,林家开始投资地产,身家暴涨。
1985年,黄创山和玩足球认识的谭咏麟、陈百祥、曾志伟及苗侨伟等人,联合有餐饮经验的向华胜,开了一家叫“天天渔港”的海鲜饭店。
白龙王被邀请来看风水并且主持开幕仪式。
就这样,白龙王终于混进来香港娱乐圈,也开始了他和香港娱乐圈不可分割的28年。
三
刚刚混进香港娱乐圈的白龙王,似乎有些不适应。
他看过风水的天天渔港的海鲜酒店亏本关张;指导谭咏麟与陈百祥组乐队唱歌;指点苗侨伟和戚美珍的关系不痛不痒。以及后来的黄创山都没有了踪迹。
比起四川青城山道士陈伯可差了太多了。
就说谭咏麟和陈百祥组乐队这事,一看就不靠谱,谭咏麟的温拿乐队才解散没几天。要是听了白龙王的话,谭咏麟与张国荣的争霸,估计就看不到了吧。
1993年,杨受成在谢贤的引荐下,认识了白龙王。
那时候的杨受成,刚经历过富豪——破产——负债——还债——富豪,过山车似的生活。能够否极泰来,也是受了陈伯的点化。
杨受成认识陈伯和白龙王两个大师,不免想要对比一下两个大师,哪个更厉害一点。
不久,杨受成认识了一个北京朋友,太太身患病症,医生束手无策,想拜托杨受成请大师来指点迷津。
陈伯说,你这朋友妻气数已尽,两个月后恐不治;白龙王说,你这北京朋友的太太,恐怕没得救了,人去之期恐在今年农历九月之内。
杨受成大惊,两位大师素不相识,竟然能料事一样,结果也如所料。
但这些都是杨受成的一家之言,都是来自自于他的自传《争气》中,书中还说到两位大师的不同之处:
陈伯的强项是看通一个陌生人的过去、现在、未来,命运的时序和事实讲的准确非常;而白龙王的功力,范围有所不同,多偏于消灾解厄,能点化噩运。
属猴的杨受成过去曾秘密求教必胜大法,当时白龙王就指示他必须分外关照属猴一族,签约的新人只要是20岁以下兼属单亲家庭,保证能大红大紫,果然容祖儿、谢霆锋、TWINS的蔡卓妍都在演艺圈闯出一片天。
白龙王能够真正的和香港娱乐圈深入联系,不是靠的杨受成,而是向华强向华胜兄弟。
四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来袭,向氏兄弟的永盛电影公司,也快要破产。
在此之前,向氏兄弟发展极为顺利,不仅有新义安背景,还能为一些影视明星解除噩运。他们才不需要什么风水大师。
在困局中的向氏兄弟,病急乱投医,想起来白龙王。而这个乱投医却也真正的使兄弟两个翻了身。
向氏兄弟同赴泰国,同行的还有向华胜的女朋友张玉珊。
白龙王在一通众人都看不懂的法式后,告知向华胜,善待张玉珊,旺他,叫他们挺住。
在经过白龙王的点化,向华胜炒股挣了不少钱;向华强和王晶则拍了《龙在江湖》《赌侠1999》等等,当年都上了香港年度票房的排行榜。
向华胜而后又向向华强的电影公司注资2亿,两兄弟的娱乐帝国更加的稳固。
而被向华胜滋润的张玉珊,创办了修身堂。背后靠着向氏兄弟的人脉,财富聚集能力大大增强。两人过了好久没羞没臊的生活,与向华胜分手时,早已是富甲一方的富婆了。
此后王晶的每一部戏开机,都要找白龙王算上一卦,才敢开机。
2002年的刘德华也颇为不顺,投资亏损,被TVB封杀。
他找到白龙王,白龙王说:“你的高峰还没到,未来还有10年大运,你一辈子都会走演艺圈这条路。”
或许是因为白龙王的话,让向华强夫妇觉得刘德华还不错,主动借了他4000万,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刘德华现在依旧很火,大家依旧喜欢他。
五
看着杨受成和向氏兄弟等都求助白龙王有了成效,香港寰亚影业的老板林建岳越来越坐不住了。
2002年,林老板花4000万,刘伟强当导演,刘德华、梁朝伟、黄秋生、曾志伟、余文乐、陈冠希等等作为演员,开拍《无间行者》。
开机之后,诸事不顺,电闪雷鸣,狂风暴雨,被迫停机。
被白龙王解了急的刘德华,引荐林老板,拜访白龙王。
白龙王说,四字不吉,改名为《无间道》。说完伸出三根手指,说可以拍三部。
说了也奇怪,拜访完白龙王,电影进行顺顺利利,并且上映后,好评不断,创下了5505万的票房纪录,被称为“香港电影的复兴之作”。
而后两部《无间道》,在白龙王的加持下,双双杀入香港电影年度前十。
至此,林老板把白龙王奉若神灵。
2003年,林老板同刘伟强准备拍摄《头文字D》,让陈冠希当主角。于是又去拜见白龙王,把陈冠希从主角的位置上拉下,周杰伦担任主角。
电影又是大卖。
白龙王还曾对陈冠希与周杰伦预言:10年内,两人必有一个走上坡路,一个走下坡路。
不出所料,周杰伦因为唱歌和电影,成了亚洲天皇巨星;而陈冠希在2008年照片门事件后,再也没有爬起来过。
六
香港娱乐圈里的很多明星都受过白龙王的点化。
梁朝伟是白龙王的入室弟子,特别得白龙王厚爱。记忆犹新的画面是2004年白龙王亲自指导伟仔如何爬过放置祭品的枱底赶走黑气,比起一般人接见后只获赠一个加持过的金柚,当年白龙王送了两个金柚给伟仔,令他的演艺事业特别顺利。至今梁朝伟每晚还必定夜拜白龙王,在睡觉前,会到厨房拿一个特殊的水杯,将里面的水倒进饭桌上的一个碗当中,据说是防止偏桃花。
舒淇每次拍广告或拍电影之前,她都会不远千里亲赴泰国请他指点迷津,这也就是舒淇为什么在短短几年间就能在台湾、香港两地成功封后,一跃成为影坛一线女星的缘故,能有今日成就可说全拜白龙王所赐。
赌王何鸿燊三太陈婉珍及女儿何超云,亦为赌王何鸿燊健康奔走,先后到泰国拜会白龙王。曾经何超云陪同赌王拜见白龙王,穿着睡衣,白龙王在睡衣上洒圣水以助物主赌王改善病情。
任贤齐2008年喜获麟儿时,曾参与白龙王举办的消灾祈福仪式,获得白龙王赠送2颗柚子、以口含香烟喷烟为他加持。之前他曾向白龙王祝寿祈福,被告知要认真做事,不要乱发脾气,结果他事业遍布中香港,家庭幸福。
张耀扬被白龙王用一把三尺长剑在头顶上挥来挥去,并被快速剪掉一小撮头发,不过张耀扬并不知情,因为仪式进行时他一直合上眼,而师傅对他讲健康快乐。
萧亚轩曾于2003年时向白龙王问个人运势,白龙王告诉她“只要孝顺,任何事都会顺利”,结果他照顾患癌的母亲,无微不至,腿伤后事业明显好转。
小猪罗志祥与于2007年的时候拜会白龙王,问唱片新合约,白龙王告诉他“选最多大牌艺人的那家”,并斩断情丝,专注事业,必然有斩获。结果小猪加盟EMI后专辑大卖、广告不断。不过,这些天周扬青和罗志祥的瓜,估计大家都吃饱了。
黎明曾与刘德华、梁朝伟一起拜见白龙王,当时被交代要小心女人,外界还猜测该女性就是舒淇。白龙王暗指黎明不听劝告,太过自我,所以星路不如刘德华和梁朝伟,印证他虽身处林建岳旗下,却一直不受宠的事实。
2008年 照片门后,女主角之一的钟欣桐(阿娇)事业跌落谷底,随后阿娇老板杨受成曾邀白龙王到香港,为英皇旗下一酒店看风水。当时阿娇求见白龙王指引问何时能复出,但当时白龙王以“未系时候”为由拒见她。约一个月后,阿娇再随杨受成到泰国见白龙王,而白龙王对阿娇事业难有起色。直至2009年初,白龙王终赞成阿娇复出。据传阿娇见白龙王时,白龙王剪掉她一撮5厘米的头发,装在透明小袋子里,然后对着袋子念念有词,为她驱走霉运;又赠11字真言:“复出不是不行,但要一个人。”如今阿娇多留在内地工作,发展顺利。
2005年,何润东曾获得白龙指点后事事顺利,包括专辑大卖,又拍了不少大型广告,更在张娜拉父亲的推荐下打入韩国市场,更成为首位台湾艺人进军日本拍NHK黄金文件电视剧。2007年,何润东再次拜会白龙王,白龙王叮嘱何润东要学习梁朝伟和舒淇等的做人态度,并指他34岁便可扬威亚洲,趁着大好良机,何润东亦斗胆地向白龙王问姻缘,谁知对方一口断定他姻缘未到,要他耐心等候。
2003年,张国荣在,自杀死前一个月,饱受抑郁情绪病困扰,一向不迷信的哥哥接受朋友建议去请教白龙王,林建岳也做中间人安排白龙王到香港,不过接见前1小时,白龙王说:“不必见了,我帮不了他。”
1十多年前,梁朝伟事业不太顺利,所拍的电影叫好却不叫座,在曾志伟介绍下,梁朝伟带同刘嘉玲远赴泰国见白龙王,请他指点迷津,白龙王不见两人,即谓与伟仔有缘,与嘉玲无缘,不再接见她,所以后来只见梁朝伟单独见白龙王,未见刘嘉玲陪同。
作为持无神论观点的我,并不觉得这白龙王有多玄乎,就是让人专注做事,不发脾气,要笑对生活,别乱惹桃花,要谦虚。
你看看,要是能做到这些,谁的运气会差?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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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还在这里》番外--马路天使
陆笙说:“你的命是我从马路上捡回来的,所以你叫陆路。”
陆路说:“即使是这样,我也是最快乐的一个马路天使。”
――陆路番外-送给小政委的22岁生日礼物
四岁
陆路是个孤儿,她从小就知道。但这不妨碍她是个快乐的孩子。从有记忆以来她就跟着爷爷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她会跑,会跳,会自己跟自己做游戏,空荡荡的屋子里经常被她的笑声充满,但是她不会说话。
没有人跟她说话。富人云集的景春山路上,陆家的旧别墅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除了每隔一段时间给他们送生活日用品的人之外,没有人来过这里。她的世界里只有一个爷爷,爷爷是哑巴,他是陆家的老佣人。
四岁那一年,老房子里终于来了人,那时她正一个人在院子里玩泥巴,看见陌生人,兴奋地扑了上去,脏兮兮的小手在那人白色的裤子上抓出几道醒目的污痕。她当然还不理解爷爷脸上出现的诚惶诚恐,也不知道为什么陌生人在听到她的“咿咿呀呀”声后皱起了眉头。
她只知道,三天之后,老屋子里又来了一个温柔的阿姨,阿姨说:“你叫陆路,你得学说话。”
六岁
教给她语言和启蒙知识的阿姨陪伴了她两年。六岁的陆路不但学会了说话,而且据阿姨说,她比任何一个同龄的小孩说得都好。
阿姨后来都没有来过,因为陆路终于上小学了。她知道上小学就意味着可以跟许多许多的小朋友在一起,为此,开学前的那个晚上,她兴奋得一整夜没睡。
小朋友们都对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陆路感到奇怪,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新鲜,什么都觉得好玩,任何一件小小事情都可以让她开心不已……当然,更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她可怕的话痨,她对说话狂热的爱好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头皮发麻,老师们都没有见过有着如此强烈的倾诉欲和表现欲的孩子,仿佛急不可待地想要把一生的话都说完。
开始的时候老师也单独找她谈心,试图告诉她上课的时候说话比讲课的老师还大声是不对的,但几次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她都兴高采烈地与老师有问有答,慢慢地,也就没有那个老师愿意再让她享受这种乐趣。也不是没有找过家长,每次来的都是风烛残年的一个老人,偏偏又是个哑巴,只知道不住地弯腰致歉,完全无法沟通。期间也有似真似假的传言,说这小小的女孩大有来头,管不了她,也就只有由得她去。好在陆路天性乐观善良,精力充沛,就连身边的人也容易被她的快乐感染,所以虽然让人头疼,但上至老师,下至同学,也不过是对她又爱又恨罢了。
陆路的六岁,感觉世界实在太过美好,虽然老屋里陪伴她的依旧是越来越老的爷爷,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十岁
陆路五年级,朋友越来越多,她依然喜欢说话,喜欢笑个不停,但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迫不及待地倾诉,也许她知道一生还长,还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说。
开学不久的一堂语文课,老师要求同学们上台做口头作文,陆路第一个举手,老师不忍见她在座位上跃跃欲试心急如焚,只得允许她率先上台。她个子小,比讲台高不了多少,站在讲台后两眼发亮地等待老师的命题。
“你的口头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人》。”老师随口说道。
一向滔滔不绝的陆路站在台上张口结舌,就在大家都等得不耐的时候,她面带困惑地问老师:“什么是家人?”
台下的一阵同学一阵哄笑,老师也强压住嘴角的笑意,回答道:“家人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叔叔阿姨……”
陆路怔怔的,“我只有个爷爷。”
“爷爷就是你爸爸的爸爸呀!”老师解释。
陆路摇头,她没见过爸爸,但她知道家里的爷爷一定不是爸爸的爸爸,她和爷爷一点都不像。
她在同学们的小声中走下台去。
放学的路上,她问同学张家明,“你有家人吗?”
家明说:“我当然有,我们家一大家子的人。”
她又问好朋友丽丽,丽丽说,“怎么没有,你上次去我家,我爸妈不是还给你削苹果来着?”
陆路背着书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原来她没有家人,只有她没有家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对着天花板说:“不要紧,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来的,他也没有家人,可是还不是一样地神气?”
于是第二天早上,她又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陆路。
十二岁
老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玫瑰,爷爷是个出色的园丁。陆路问,为什么墙角的空地里没有花?爷爷用手语告诉她,那一小片的土壤太过于贫瘠,什么都成活不了。
她不相信。每天放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角落的捣鼓,几个月后,角落里冒出了新芽,新芽很快抽枝展叶,覆盖了整片的空地,最后攀上了院子里的篱笆。
她种的是牵牛花。
第一朵花开的那个清晨,老屋里来了很多人,他们要她跟他们离开,因为陆老太太不久前去世,陆先生希望把她接到身边。
陆路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去了,她离开了生活十二年的老屋和爷爷,离开了第一次盛开的那朵牵牛花,只因为他们说,陆先生是她爸爸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亲叔叔。
叔叔就是她的家人,她终于有了家人,陆路欣喜若狂。
她被接到了叔叔的家,家里除了保姆,没有其他人。一连几天的晚上,她一个人赤脚在宽阔而黑暗的大房子里游走,推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试图寻找一丝熟悉的气息。
第六天她终于等到了叔叔。她不顾一切地抱着她惟一的亲人,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叔叔说:“你爸爸是我的父亲跟外面女人的孩子,我们的家庭接纳了他,他却在你出生后带着我的保姆卷款私逃,很不幸,他们都死在了一场车祸里,只有你活了下来。你要理解我的母亲对你的成见,她去世后,我才能把我留在身边。”
陆路眨着眼睛,她听到的一切遥远得像别人的故事。
“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顾母亲的反对留下了你?他们把你从你父母的尸体中间抱了出来,你才刚满月,脸上身上沾满了他们的血,我抱着你,你在鲜血中对着我笑……”
当晚,陆路在无比的欣悦满足中入睡,朦胧中,她拼命用想像拼凑父母的容颜,每一种样子都跟叔叔的那么相似,虽然他说:“不要叫我叔叔。”
十四岁
初中二年级,陆路的身体像春天的新芽开始生长,在同年龄的少女中,她并特别漂亮,只是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带着古灵精怪的娇俏,永远不缺奇思异想,常有惊人之语,男生都喜欢跟她在一起,女生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大家都喜欢她,除了陆笙。
有时她也会在杂志传媒上看到她唯一的家人,世家子弟,青年才俊,家族事业到了他手上如日中天,最难得风度斐然,乐善好施,出了名的谦谦君子,多少名门闺秀趋之若鹜,他一概以礼相待。偏偏这样一个人,独坐时郁郁寡欢。
他不让她叫叔叔,所以她就直呼他的名字,不管他对她多么冷淡,都阻止不了她对他的依恋。陆笙并不经常在家,只要他出现在陆路面前,她就会不停围着他转,喋喋不休地说着让自己开心的琐事,他不答腔都不要紧,她自己讲笑话都可以让自己笑上很久。大多数时候他看她时的表情冷淡而嫌恶,如同面包上的苍蝇,连挥手驱赶都觉不屑。偶尔心情恶劣,也会指着门让她滚,这时陆路通常对他两手一摊:“陆笙,我知道你不会真的赶我走。”
他冷笑:“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她说:“除了你,我再没别的亲人,而你也一样。”
陆路想,血缘真是个好东西,它让陆笙再最盛怒的时候也没能真正让她离开。
十五岁
陆笙订婚,他第一次允许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出席在晚宴现场。陆路拖着长而累赘的裙裾,兴致盎然地跟每一个她认为帅的叔叔主动搭讪,并且毫不吝啬她的笑容和赞美。习惯了世故的商人们被小姑娘逗得开怀大笑,直称陆先生的侄女真是有趣,更盛赞他不计前嫌,收留忤逆异母兄弟的孤女,是真正君子风范,看这小姑娘快乐如精灵,便知监护人待她不薄。陆路跟着大家一起笑,自动忽略陆笙不经意的皱眉。
然而也有她不愿意看到的小插曲,明媚而娇艳的姐姐,亲昵地挽着陆笙的手,说,“恭喜你,小舅舅。”陆笙回应她的是毫无保留的笑容。
陆路的快乐摇摇欲坠,她避开陆笙,将漂亮的姐姐拉到角落,塌着一张小脸就问:“你为什么叫他舅舅?他不是没有亲人吗?”
漂亮姐姐认出了她的身份,歪着头认真地解释:“我的妈妈,是你叔叔的堂姐,所以我叫他小舅舅,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该叫我表姐。”
陆路无心理会这复杂而绕口的关系,她只是抓住姐姐的衣袖,不依不饶地问:“你跟他是亲人吗?比我跟他更亲的亲人吗?”
姐姐愣了一会,终于回答:“不,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们更亲。”
陆路这才笑了,她的快乐重新固若金汤,她摇着姐姐的衣袖:“我真喜欢你。”
她们一起在角落里边吃东西边对满场的男士评头论足。
最后,那个叫章粤的姐姐说:“陆路,你有没有发现,那个快成为你未来婶婶的曾小姐笑起来真像你。”
陆路看了很久,说,她没有酒窝,比不上我漂亮。
十六岁
高中一年级暑假,跟她同岁的幼时玩伴张家明英伦归来,小时后鼻涕永远擦不干净的男生长成了英俊少年,他骑着拉风的山地车,满世界地兜着她去玩,她的笑声跟盛夏的阳光一样洒在景春山路的每个角落。
并排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家明结巴地看着天说:“陆路,我真……真喜欢你……我在英国的时候也……也老想起你笑的样子。”
陆路也看着天空笑:“我要是知道你没有了鼻涕,还成了帅哥,我也一定会想起你。”
回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她摇晃着家明送她的狗尾草,嘴角还带着笑,她忘记了家明的电话号码,但是还记得他说喜欢她的时候,她嗅到的淡淡青草香气。
回房的路上她哼着前几天学会的歌,经过陆笙房间的时候还探头看了一眼,空落落的,他不在家。
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她退了一步,正想去叫在厨房忙碌的张阿姨,一个趔趄就被拖进了房,狠狠得摔倒在地上。她跌坐在地板上,疼得眼冒金星,还没搞清楚状况,一个耳光又迅速地落在她的脸上。她捂着脸,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陆笙一身酒气,满眼血丝,领带斜到一边,她半张着嘴看着他,竟然忘记要逃跑。
“不愧是她生出来的,你跟她一样地下贱。”他指着她的鼻子骂。
她没见过这样的陆笙,虽然他从来都不喜欢她,却只会冷淡地疏远。她伸出舌头舔了舔疼痛的嘴角,尝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还来不及说话,他的身体已经覆了上来,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知道他发疯一样地撕扯着她的外衣。等到老师卫生教育课上讲过的哪种事不可思议地出现在她脑海里的时候,她的心还在说:那怎么可能?然而她的身体确真实地感觉到痛,比打在她嘴角那一巴掌还要可怕的痛,这痛让她本能地蜷起身子,他却用力地抓着她的脚踝将她的腿打开。他抵住她的时候她哭了,“别……”她在求他放过她,不光是放了她的身体,更是求他放过她对他的爱和信任,这世上她惟一可交付的、与生俱来的爱和信任。
他终究没有放过她。
他在她身上驰骋,咬牙切齿地诅咒她的下贱,然而眼神开始迷离那一刻,却俯下了身,脸贴着她被散发覆盖着的脸颊,低声地唤:“你终于还是我的,婉姐姐。”面颊相贴的地方一片濡湿,分不清究竟是谁的眼泪。
三天之后,各大报纸都刊出劲暴新闻,华泰集团陆笙与电科巨头曾家的千金小区,双方俱称性格不和,了解后和平分手,从此仍是好友,华泰与曾家的合作关系仍将一如既往。
十八岁
陆路热衷于打工,放学后,假期时,多辛苦的活她都干。没有人理解,出生在那样家庭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对每一分钱都有着出奇的执著。
她的世界还是缤纷多彩,永远不乏新的朋友和新的乐趣。
张家明在十六岁那天暑假结束还是回了英国,临行前,他拉着大病一场后消瘦了许多的陆路,说:“跟我一起去英国,你叔叔会答应的。”
陆路只是笑着说:“国内的帅哥我都没有检阅完,怎么能去英国。”
他走了。她再也没有想起过他。他送她的狗尾巴草跟那一天她最后的记忆一样,被碾碎地满地都是,不可收拾。
陆笙在第二天早上就离家外出,他给她请来与陆家多年以来一贯信任的家庭医生。年迈的老医生在看到女孩一身的伤痕时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只当这可怜的孩子在外受了坏人的凌虐,悉心照料之余,自然守口如瓶。好在这女孩意志力和生命力惊人的强,这样的创伤,不到一个星期,竟然也慢慢地恢复了元气。
陆笙再次回到家中时,他以为他会看到一个重挫之后哀伤不已的女孩,等到天黑,他在阳台后看到了远处的她和同学笑着挥手告别的身影,她进房前的那一刻,脚边依然轻快,只在看见了他之后,呆了两秒,立刻撒腿就跑,像惊慌失措的兔子。
她在楼梯口的时候就被他赶上,他把她一把按在墙上,看到了她脸上赤裸裸的恐惧。平心而论,在见到她之前,他并没有任何要伤害她的念头,毕竟那一天他醉得厉害,事后看到她一身的伤,不是没有过后悔,他不知道怎么面对残局,只得离开,然而终究不安。
陆笙也没有想到,当她再次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她的笑容竟然刺伤了他,他宁可看到她以泪洗面,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放过她。只是她怎么能像一块光洁如新的白板一样,轻轻一擦就把所有的污迹抹去。原来这么多年来,他都在嫉妒她的快乐,他孤立她、疏远她、忽略她,她都不在乎,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自己跟自己玩泥巴的孩子,一个人也可以过得那么好。那对贱人的孩子,怎么可以比他快乐!
他的肘抵在她的胸前,感受到她因恐惧而急剧起伏的胸口,原本只是想给她点苦头,享受打碎她笑容的快感,然而当他和她呼吸交融,那种强烈的欲望又填满了他的胸口。陆笙从来不缺女人,然而多少年来,他只在不久前的黄昏,在与自己留着相似血脉,却长着一张熟悉面孔的女孩身上,第一次感受到圆满的快乐。他知道自己是个疯子,迟早是要下地狱,但这一刻他想通了,如果注定要沉沦,他得要她一起,他要看她在地狱里怎么快乐!
陆路没有很强烈的挣扎,或许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他,于是就只有一个要求,他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别伤害她,这也是往后的几年里,她对他惟一的要求。
二十岁
陆路在本市念的大学,她知道自己的志愿填得多远都没有意义,她飞不出他的身旁。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摆脱,她就像如来佛手的猴子,以为自己翻到了天边,原来都不过是他起手覆手间的玩笑。他甚至纵容着她的小小心思,放心给她一定程度的自由,然后享受着猫捉老鼠的快乐。
这一年,她开始在左岸打工。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第一次看到陆路手上的伤时,有些事情便了然于心。刚开始是不敢置信,后来是心疼,她尽了最大的能力庇护着陆路,有她母亲的那一层关系在,陆笙毕竟有一丝顾忌,因此,陆路在左岸总算得以有了一段暂时远离他的时光。
有时候章粤不忍心看陆路的笑容,她不知道这样的笑容背后是什么,然而陆路的快乐又是那么真。直到很久以后章粤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明白,有时候,快乐也是别无选择。
二十一岁
陆路遇见陈朗,犹如有生之年终不能免的一场狭路相逢。
他拉着她,在左岸迷离的灯光里放肆地舞动,灯光全熄灭的那一刻,他用力地吻她,她的世界全亮了。
陆笙没有吻过她。
她从来没办法想像,男女之间双唇交融会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多么感激陈朗,他给了她从来不敢企及的,触手可及的天堂。
章粤小心翼翼地替她遮掩,她却不怕,他迟早会知道,她就是要他知道!
她带陈朗去看她儿时生活过的老屋,这时,小时候照顾她的爷爷已经去世多年,院子里的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那角落里的牵牛花,恣意地占据了整片土地。
“你看,这就是我的花!”她雀跃地指着那遍布的蓝色花朵对他说。
陈朗觉得好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会种牵牛花。”
她背着手,故作深沉,“知道我为什么要种牵牛花吗――即使是最绝望的土壤里也要开出花来。”
他被她的怪腔怪调逗得发笑,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它,这花只盛开在清晨,中午便会凋谢,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朝颜”,只盛开一朝的容颜。
她和他走过儿时玩耍过的每一个屋内的角落,最后他在有着积灰的地板上拥着她缠绵。吻她的时候,他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快乐,然而,当他解开她的第一颗衣扣,她开始抑制不住地战抖,他起初以为她只是未经人事的惊恐,在她的肌肤越来越多地暴露在他面前后,他被那些新的旧的,纵横在整个躯体上的伤疤惊呆了,他没有办法继续手上的动作。
陆路在他的震惊中平静了过来,她站了起来,当着他的面将身上脱得一丝不挂,青春而姣好的躯体衬着丑陋的伤痕,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他在她的笑容里拥紧了她。
“吓着你了把?”她笑着说,声音里是一如既往的轻快,“你先走吧,陈朗。”
他拥着她摇头,强忍着自己喉咙里的颤音,“告诉我,是谁……是谁!”
二十二岁
她终究没有告诉陈朗。
她和他的事情毕竟瞒不过陆笙,很快,陈朗一帆风顺的事业开始四处碰壁,他什么都不顺利,最大的一次意外发生在夜晚加班回家的途中,他的车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外地车,好在安全气囊救了他一命,然而却因此在医院里整整一个月。
陆路没有去看他,她好像是随着他的受伤而遗忘了他,就像遗忘了儿时的张家明。她被陆笙派人从左岸接回去之后就结束了在PUB打工的经历。
后来她听说陈朗出院了,但是他没有再来找她,这样也好。
接着她顺利完成学业,陆笙参加了她的毕业典礼,他当着同学的面拥抱带着学士帽的她,同学们都羡慕她有这样的叔叔。
当天晚上,他在她身上再次得到极致的快乐的时候,她拥住了他,“我想去工作。”
陆笙居然答应了她。他给她在一个朋友经营的合资日化公司里谋了一个小小的职务,她又开始了快乐的上班生涯。部门的同事都喜欢她,就连一向冷淡沉默的女上司也对她照顾有加,每个靠近她的人都可以沾染到她的快乐。
陆笙越来越离不开她,每个不可告人的晚上,他们相拥而眠,遗忘所有的禁忌,只记得对方的体温。
她再出现的左岸的时候是为了别人的一段缘分,她喜欢所有大团圆结局的爱情,那天晚上,她避开了巧遇的陆笙,却与陈朗不期而遇。
她在逆光的角落里看着他对她笑。
晚上,她在陆笙的身下,白的床单,披散的黑色头发。他抚摸着她,像抚摸易碎的瓷器,闭上眼睛之后,他第一次吻她的嘴,她不敢睁开眼,连呼吸都屏住,渐渐地,在一片空白之中感到强烈的窒息。她听到他附在耳边说:“连你也要走……”
陆路像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猛地睁开眼,不顾一切地去扳他掐在她脖子上的手,他挥手,又是重重的一记耳光,多么熟悉的痛楚,她忘了他有多久没有这样打过她。
“你以为你能走?”
他声音依旧闲适优雅,带着残忍的笑意,陆路第一次被重重地激怒了,她为什么走不了,她偏要走,一定得走!她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蹬开他,他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吃痛之下手立刻松开,她脱离了他。
陆笙以为她会立刻夺路而逃,像以往每一次无法忍受的时候那样,可是她没有,而是翻身上前,反手将刚才他施与的那记耳光狠狠还给他。陆笙笑了,她是他养大的小兽,他终于把她逼到退无可退。
两人在她空阔的床上撕打,赤着身,一如最原始的纠缠,她当真豁了出去,舍了命都不在乎,只想让他受伤,她要他尝尝多少年来他带给她的痛。精疲力尽的时候,毕竟是男人的天性占了上峰,他制服她,占据她,他动作着,却松开她的手,喘息着说:“恨我吧,你不是一直都想杀了我?你枕头下的刀呢?还不肯拿出来?多么快乐的女孩,六年来夜夜枕着刀入睡,可为什么你不动手?”
他明明都知道,却那么笃定地在她身边入眠。从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开始,她无数次地想过用那把刀割破他的喉,要他的血溅满她的脸,要他死在她的面前。
他问得对,为什么还不动手?
“动手呀,你那么像她,应该也跟她一样狠,我给你个机会选择,要不你杀了我,要不就永远别想走。你以为那个黄毛小子可以带你离开,别傻了,当年我可以让生你的那个贱人死,现在也可以让你们死!”
原来是他让她成了孤儿,他让她一生孤苦!
陆路反手迅速抽出了刀,刀是好刀,在黑暗里带着幽蓝的光,她战栗着,哭泣着,看着他在她面前闭上了眼睛。
他猜对了,她下不了手。即使是这一刻,她依旧想像不出父母的模样,她只记得他,从小到大她的亲人只有他。
陆笙听着刀跌落地板上的声音,他在她的绝望中攀到顶峰。平息下来的时刻,他眼角有泪,“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离开?”
陆路的声音似在他身下,又似很远,“我要走的话并非离不开,你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只手遮天,我只是不想你身败名裂,陆笙。看在你爱过她,她用命来还了你的份上,让我走吧。”
……
陆路的车在马路上疾驰。陆笙终于用沉默默许了她的请求,陈朗在机场等她,也许她一生只有这最后一次机会。
刚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她的手机开始不停地震动,不看不接不想,只要往前开,她渴望的人,渴望的生活都在前面等着她。
拐弯的时候,她在后视镜里看到了熟悉的车子,他终究还是后悔了,他不肯放过她,
陆笙的车越来越近,她离机场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她好想看到了陈朗痞痞的带着暖意的笑容。
在他尾随上来的那一刻,她对着后视镜微笑,然后猛地往右急打方向盘,车子急速打横,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在最后一刻,陈朗最后问她的那个问题她终于有了答案
陈朗
陈朗在熙熙攘攘的机场里等待一个女孩的到来,手里捏着两张机票。他和她的那趟航班早已在三个小时前起飞,可是他说过,他会等到这一天的最后一刻。
候机室的大液晶屏里在播放午夜新闻,几个小时前的机场高速上,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前一后两辆小车急速相撞,其中一辆车里的女孩当场死亡,追尾的车中一男子重伤被送往医院,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期,事故的具体原因未明,现场工作人员对事主的身份均持缄默态度。
凌晨十二点到来的时候,陈朗撕碎了机票。
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的地勤小姐终于担忧地走过来,“先生,您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整天,有什么我可以帮到您的吗?”
他对她微笑:“我在等一个人,可是她不会来了。”
善良的地勤小姐看着眼前俊朗的男子,什么样的女孩忍心让这样的男人苦等不来?她冒昧地问了一句:“她为什么不会来了?”
陈朗在回答之前转身离开,“因为她终于去了她想去的地方。”
他在背对地勤小姐的时候开始肆意地流泪,忽然想起那一天他最后问她的一句话,“陆路,告诉我,你究竟是不能离开,还是根本不想离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我的朋友500字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听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道:你这个朋友是谁?别着急,我现在就告诉你,他叫葛瀚阳,他长着一副浓眉大眼,鼻子微微翘起,嘴唇很红,而且脸色白皙,他可不光外表长得俊俏,而且学习也出类拔萃,不过别以为我的成绩是败在他之下的,而是不相上下。为什么说我敬佩他呢,那是因为他不懈努力勤奋学习的 精神是我不及的,实在令我佩服。
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了题让我们做,还没等同学们做完的时候,已经下课了,有不少同学在偷笑,想:真是天助我也,这就下课了,这时同学们纷纷挤出教室放学,我想和葛瀚阳一起走,所以去叫他,谁知,他还在写,我就说道:还不走哇,别人都走了,你怎么还不走。心里暗想:真是个傻瓜,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谁知他却说:你先走吧,等我写完就走。跟我预料的完全不同,我吃惊了,我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回答,从那时起,我决心向他学习,于是受到了他的影响我也留下来写完了才走。
还有一次上课时,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一到下课,很多同学都想回家写算了。可是当我去找葛瀚阳玩的时候,他却在认认真真地做作业,他说:我写完再去吧。我只好自己去玩了,过了一会儿,我又来找他,可他却正在复习语文,我就走过去说了一大堆话,什么下课不缓解一下疲劳啦什么的,这才答应和我出去玩。我的这个朋友真是爱学习,可能有些同学会认为他是个书呆子,可是我认为,他是一个值得我学习和敬佩的人。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2我的好朋友是一位女生,她活泼可爱。热爱帮助别人的一位三好学生,她也是我们的文明班长——张晨璐。
她标准的身材,匀称的瓜子脸上长着一对柳叶眉,眉毛 下面是她那弯弯长长的睫毛,再配上黑珍珠般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活脱脱的像个大洋娃娃。不过她的耳朵貌似不是跟她很配套。大大的耳朵像绽放的花朵,我问别人他们把这种耳朵叫做“招风耳”。当她生气的时候她那小嘴嘟嘟的撅着。对着人嘟嘟囔囔的,真是个不知疲惫的小喇叭。怎么样,她很特殊吧!
她具有超出她年龄的 领导能力,干起活来也是特别认真,谁要是这个月能跟她在一个组,不用想了,准能成为优胜小组。
我们班里有一个“捣蛋鬼”,成绩不太好,日常的行为习惯更不好,总是给小组扣分。哪个组长都不喜欢他加入,看见他就头疼。就这样的一个“捣蛋”孩子,还能在我们的文明班长的 领导下,每天都能按时完成作业,从没落下过,就连他从没上过的黑板展示他竟然都有了很大进步,并且小组意识特别强。看看吧!这可都是我们的文明班长张晨璐的功劳。
她还自我要求特别高,那天我们老师给学生留了很多的作业,另外给张晨璐另加了几件事做。第二天,我们大部分的学生都没有做完作业,我一想我的组长张晨璐肯定也没有完成,我也就放心了,可是到了交作业时,她确是班里完成的最好的。那些老师安排的事情她也都完成了。
瞧瞧吧!我们的文明班长,也许你在我们学校再也找不到像张晨璐这样优秀的学生了。我真希望,我们班能多有一些这样的优秀学生。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不错的,正是书籍伴随了我来到初中。
记得在三年级放暑假的时候,天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的。爸爸看见了,对我说:“趁现在放假多读几本书吧,增长课外知识。”我说:“读什么书呢?”爸爸跟我说:“咱们去趟书店,你喜欢什么书就买什么。”就这样我和爸爸兴高采烈地来到书店。“哇,这里的书可真多啊!简直是书的海洋。”我挑了一本《古诗词》和一套《四大名著》。还没有在这“海洋”游玩,爸爸就催我走了。“下回再来,这回就这样,省得你看不完。”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把《四大名著》打开,看见里面有《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和《水浒传》。我脑力产生了一连串的问号,我到底看那本书呢?还是从《三国演义》开始看吧!不看不知道,原来书籍有这样的吸引力,他可以让我废寝忘食。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足智多谋诸葛亮。读完了《三国》我想读那本《古诗词》。“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这一首首古诗词在我脑海里放映,假期很快过完了,我买的书也读完了,回头想一想这个假期收获的可真不少啊。书犹如人们的 精神食粮,不错的,人们再吸取物质上的同时,也要吸取 精神上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正是这样吗?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是他伴随了我来到初中,是他让我读懂了 中国历史,是他带领了我走向了知识的海洋,噢!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书籍。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4来新教育学校一年多了,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在这一年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下面跟随我的'脚步去认识认识她们吧!
王雨轩学习成绩不太好,在组里是三号,但是作为她的组长我也有责任,所以以后在学习方面我会监督、指导她,争取让她的学习有所提高。不过,王雨轩书写很认真,每个字都写得横平竖直,一个个排列起来就像我们的三军仪仗一样整齐,很是好看。每次上板老师都把她的板书当作示范呢!看看厉害吧?而且她朗读非常有感情,总是能把一 篇课文绘声绘色的读出来,配上她那甜美的嗓音就像唱歌一样,总是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还记得有一次的大课间分享时间,王雨轩作为我班的代表参加,当时她朗诵的是《感恩》,她在台上声情并茂的展示让底下的同学们不禁为之一动,原本还有些小声说话的同学也被她的朗诵所吸引了,都把耳朵竖起来仔细的倾听着,朗诵结束后同学们纷纷为她鼓起掌来,听说校长也大力表扬了她的表演呢!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就好了,那么就能当个“小小演说家”了。
张菊芳长得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她特别爱笑,笑起来就有两个小酒窝很是迷人呢,只要我们看到她就什么烦恼也没有了。她是我们组的开心果,谁有矛盾了,只要对着她说一句“来,张菊芳笑一个。”大家就会把不愉快的事忘记了。她还是一个舞蹈小天才呢,她跳舞跳得非常好,通常舞蹈老师讲一遍动作要领她就能很快的跳下来,班主任秦老师也说她是舞蹈世界的一个天使。我们学校的课间操都是我们的张菊芳同志领舞呢,你们说她棒不棒啊!
我的朋友还有很多,在这里我就不向大家一一介绍了,你们的朋友什么样的呢?你也来给我说说吧!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5蒂皮·德格雷(Tippi Degre)是一个法国女孩,她1990年出生在非洲纳米比亚。她的父母阿兰·德格雷和茜尔维·罗伯特是专业的野生动物摄影师。蒂皮出生后就跟随父母辗转于非洲南部的沙漠、丛林,接触过许多野生动物。一个小女孩,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小狮子吮吸着她的拇指睡得很香……这不是童话,这是全球畅销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为我们讲述的法国小姑娘蒂皮和非洲野生动物交朋友的真实故事。
看了这本书我很向往小女孩的生活啊!尤其记得她和一只小豹子相拥睡觉的照片,原来动物不是那么可怕!原来人和动物可以这么亲密,特别是这种很“凶残”的动物,真是叫人惊讶!多希望我也能和蒂皮一样,有很多的动物朋友,为什么我的身边看不到这些可爱的动物?为什么只有在动物园才能看到那些被关在笼子里无精打采的动物呢?我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在以前,丛林中有很多的动物,但是人类越来越多,为了生存,森林被毁灭,动物被杀害,也就越来越少了,有的都快灭绝了,比如我们 中国的大熊猫。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已经习惯于动物们被关在牢笼里,被摆上餐桌,被以各种手段残杀掉。妈妈的话让我沉默,从此我心中有一个梦想,我渴望也能到非洲去,走进那些野生的动物,与它们成为朋友。希望有一天,我们全体小朋友,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地球,保护我们的动物朋友们!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6一排排书整齐地站在书架上,阳光从窗外飞进屋里,悄悄地落在它们身上,照亮了我欢乐的回忆。
在我还是一个小小的我时,书朋友就已陪在我的身边。我结识的第一个书朋友叫《父与子》。它用一幅幅图片给我讲述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父亲的大道理,儿子的小调皮,常常让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乐的在床上直打滚儿。《父与子》在我最年幼无知的时候,教给了我父爱,让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当我稍微长大一些时,新的书朋友也随之而来,注音版的《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成了我童年的玩伴。在那些个冬夏,它们带给我无尽欢乐的同时,也教会了我真诚、勇敢、正义的美好品格。
还依稀记得《伊索寓言》里那一则《小孩与栗子》,小男孩因多拿了栗子,所以手卡在了罐中,这则故事教会了我做人不能贪心,要学会知足。这些故事陪我度过了童年最快乐的时光,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说它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更为贴切!
现在,我已渐渐长大,书朋友更成了我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简爱》、《朝花夕拾》、《百年孤独》……它们带领着懵懂的我走出了无知狭隘的小天地,来到了新奇未知,等待着我探索的大世界。
我非常喜欢《窗边的小豆豆》,喜欢里面的小林宗作校长,喜欢巴学园的电车教室,午餐的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每当读书时,再坏的心情也会不知不觉得随之变好,书朋友是不是会快乐魔法的精灵呢?
和书朋友待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充满了快乐!美好的阳光依然如初,照在我和书朋友的身上。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7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熟悉的人,比如赵佳俊。
赵佳俊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在假期里的时候,他在我家玩,我们俩就玩投沙包,看谁投的最准,他连胜好几局,我去只胜了一局,我就非常的生气,我一气之下不完了,把我气得几乎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看到我这情形,就鼓励我继续让我玩,我就不服气的再次站在来,但是还是没投中,然后他就教我窍门,我就一步一步的学,尽管一步一步的学,最终还是没有练成,但他还是不耐烦的教我,他说:“学东西要做到认真。”我看着这样,我也就开始认真了,他先右脚往后退了一步,然后身子往后仰一点,最后,他的手一使劲儿,就把沙包扔了出去。没想到,没过一会儿,我就练成了,而且有时候都和他投的一样。我们高高兴兴的继续了比赛。就这样每次我什么不行,他就会教我。
还有一次,也是在假期里,中午吃完饭,我们俩人就在一起玩了,我们玩的非常的热闹,然后,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我们就感觉非常的饿,他就去他家拿了几块钱,我也去家拿了几块,姥姥还嘱咐我说买几个黄瓜和西红柿。到了商店,我们就一个一个的挑零食,我刚要拿起一个零食时,我想起来姥姥说的话,我就先买了蔬菜,随后我就挑了一个零食。结账时,没想到,我没带够钱,我就只好把零食放回去了,赵佳俊看见了就对我偷偷地对我说:“给,你先拿我的钱,用这些买零食吧!”我就答应了。买完以后,我看他俩手空空,我们俩就一起分享,尽管一起分享,他还是没有吃。他除了帮我这两件事以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
这就是一个乐于助人的赵佳俊,他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一个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8你在朋友眼中的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你在朋友的眼中是可爱的吗?是温柔的吗?是聪明的吗?还是善良的呢?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问问你的朋友们哦,看看朋友眼中的你是怎么样的。我在朋友的眼中是做事是非常有毅力的一个人,非常孝顺的人,为什么朋友会这样子说我呢?一 起来看看朋友中的我吧:
朋友眼中的我是非常毅力的。还记得初三考完,还有2个多月才会开学,然后就跟着老师的团队去打暑假工。当时去的是一个工厂,还记得是用缠圣诞树的树枝的,一天要上14小时的班,当时我的大拇指都肿了,后面是十指连心呀,十个手指长满了茧,十指的指甲附近全部都脱皮了,那个时候就想着赚钱,想着我要坚持下去,十个手指贴着创可贴的缠圣诞树的树枝,就这样子疼了半个月,后面就习惯了,手跟着也变粗糙了,手看着就像是在家一直干农活的妇女一样。表姐把我打暑假工的经历跟我朋友们说,我朋友们都对我竖起大拇指,认为我做事情非常有毅力,能吃苦耐劳。
朋友眼中的我是孝顺的。我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我从来不主动问爸爸妈妈要零花钱或者礼物啥,别人家的小孩想要什么都跟爸爸妈妈要,爸爸妈妈不给买还会哭闹;跟我同龄的小孩子周末都是在家看电视,而我是帮爸爸妈妈做家务,洗衣服做饭,还有到田地里干活;吃饭的时候,我都会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盛饭;在学习上,我也从不让爸妈操心的,爸妈从不主动问我的成绩,而我的成绩都能在全班前三;所以朋友们都认为我对父母孝顺,能帮父母分担家务,能体贴父母。
你认为我朋友说得对吗?既然朋友眼中的我是这样子的,那我更加得继续发扬这两个优点了。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9书,既是我们的良师,也是我们的益友。它教会了我们知识,让我们懂得道理。没有书,我们就像一只没有翅膀的鸟,飞不起来。
书,它能够给我们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书交朋友呢?所以,书就是陪伴我们一生的朋友。书也有品质和感情,就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好与坏,也有悲伤和快乐。它们像人一样和我们分享它们的感情,和我们诉说它们的故事。书,常常给我们送礼物,我们总不好意思不接受它们的好意,好好读书,多探望探望它们。
在有些人眼中,书只不过是一根草。而我却把它们当作宝,因为它们是我的朋友,我当然要保护我的朋友,跟它们和谐相处。一有空,我就去找我的老朋友——书。绝对不会因为看电视、去玩,就把书抛在一旁。因为它们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哪怕我已经和它们见了一百遍面,当见到它们第一百零一遍时,它们还是能给我们新的感受,所以我不会厌倦它们,反而让我更加熟悉它们,留意起以前我忽略的地方。这位良师益友在我的习作中,帮了我不少的忙,它给我提供了许多好词佳句,使我的文章锦上添花。
我还要认识更多的朋友,这样,我的知识才会不断增长,就像在海洋中,潜入得深,景色也会更美;像是拥有充足阳光的小幼苗,茁壮成长。所以,我们离不开书,书是给我们前方照耀的明灯,也是上帝关闭了一扇门后打开的一扇天窗。书籍给予我们知识、力量、勇气,我已经和它们交上朋友了,你们呢?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0敬佩的好朋友我的朋友实在太多了,但是我最喜欢、最崇拜、最心服口服的就是我的同桌的叶世杰。
你瞧,她那白玉般皎洁的面庞显出一副从容的态度和大方的气派,黑亮的眼睛不可捉摸地灼灼闪烁细溜溜的弯眉毛挂在额下,一只俊俏笔挺的鼻子显出文静、温柔的神态。薄薄的小嘴唇因为忍住笑而紧闭着,蓬松的短发乌黑透亮。
我和她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做算术,一起温习功课,一起读课文,一起玩耍。
但朋友之间也有些冲突。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便拧过头来看她是怎么做的。可是她却用书挡住了她的答案。我似笑非笑地说:看一看嘛,我不会做!可她义正辞严地说:你不懂,我可以帮助你没等她说完,我就冷冷的说:我要的是答案!她没有动,只是用坦诚的目光望着我。哼,真不够意思!我没好气的说。
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不对,不该抄别人的答案。于是,我向她家冲去,谁知刚出大门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叶世杰。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那天是我不好,我不该那样和你说话。不不不,是我的错!我不应该抄你的答案我赶忙说。
我们又成了好朋友。放学了,我们搭着肩膀,说笑着回家。早晨,我们背着书包冲向学校。一切都在快乐中回荡着,好美好美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1书,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前人总结的经验与智慧,每个人都喜欢看书,我也把书当作我的良师益友。
每当我有零用钱的时候,我都会去买书。有一天,我买完书,还没出书店门就开始看起了书。回来的路上,我走进了一片树林,我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书面,然而我前面出现了一棵粗壮的大树,我当时没有注意,只听咚的一声,我撞在了树上,撞的我眼冒金星。我大叫一声:“是谁撞的我?长没长眼睛!”只见前面有一棵大树,我才知道自己撞上树了,只好自认倒霉,吸取教训,以后不能边走边路边看书了。
还有一次,妈妈在橱窗里,妈妈在厨房里做饭,我在书房看书。妈妈叫我去超市买盐,我说:“等一会儿,这一张马上就要看完了!”十分钟过去了。我还没有去买,只见妈妈愤怒的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说:“我叫你去买盐,怎么现在还没有去?快去!”我见妈妈这个样子,马上脚底像抹油一样给跑了,走在路上,满脑子里都是在想书,想后来剧情的走向。来到超市,不知道要买什么,又跑回家问妈妈买什么,妈无语的说“买盐!”我又跑了回去才买了盐。他说我中了书毒,是一位瘾君子。
问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书不仅能教会我知识,了解社会,陶冶情操,还教会我如何做人,书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2友情是心中的一元钱,永不丢失……
——题记
微风轻轻吹过发梢,滑过你红润的脸庞,留下一丝痕迹。桂花飞起的枝丫下,我看见了你手中那枚被擦得发黄的一元钱。你把那带着手中残余的温度的银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手心里,你朝我嘴角轻轻上扬,那金灿灿的朝阳穿过冰冷的空气,照在你脸上。可我却不知那小小的一元钱竟是你的……
又是星期五,星期五是我又爱又恨的一天。周五既有体育,也有美术。体育要跑来跑去,跳来跳去的,身为一条货真价实“懒虫”怎会喜欢呢?美术嘛,就一点不好:要买钩线笔,“糟啦!”我刚走到校门口,顿时恍然大悟,“今天,要买笔,差点忘了。”我不顾前方的同学,像一头牛般向前撞,撞,撞!可好不容易到店门口,却发现少带一元。正当我围着老板娘转到第八圈时,我看到了一位自带光芒的“救世主”——你!
我远远望见你优美身影在桂花的衬托更加美丽动人。耳畔传来一阵阵清脆的“交响会”,我跟你讲完事情的由来,一双眼睛中充满着期待。你从口袋中掏出那一枚小小的银元,递给了我,我兴高采烈地跳向商店。可我却没有瞧见背后的你却是一脸的苦涩,却是一脸的担忧,却是一脸忧郁……可当你望见我走出商店却是一脸的笑意,一脸的温暖,一脸的温馨……
美术课时,你被古板的老师骂了一顿。我望向你时,你却微笑着回应我的眼神……
我心头一振,呆住了……
月,悄悄爬上枝头;风,送来无边幽香;雾,挡住了我的眼线。一朵飘落的桂花落在了我的窗前,落在了窗台的银元上面,遮住了它的“思绪’,也遮住了我的回忆,不被你所发现……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3他,长着一张圆圆的脸,一对小眼睛,高鼻梁,大嘴巴和一副洁白的牙齿。他,就是我的朋友罗尚易。
他很乐观,从不为考试没考好而沮丧。
随着铃声的伴奏,数学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教室,手里拿着试卷,“咚”地一声砸在了讲台上。
“同学们,这次考试的分数已经出来了。下面,我把分数念一下!”老师一字一顿地说。
台下,我们一片哗然,有的手里抓一把汗;有的胸有成组地坐在座位上;还有的嘴巴张成“O”型。
“周剑桥100,刘鸿儒97...... 罗尚易78...... ”
“啊?罗尚易78?不会吧?!”同学们站起来,瞪大眼睛望着罗尚易。要知道,罗尚易可是数学课代表啊!
顺着同学们的目光,我也望了过去,罗尚易脸上非常平静,没有失落,没有沮丧,更没有心焦,这使我很惊讶。
放学后,我问他:“这次你考砸了?有什么感想?”正在 整理书包的他,忽然转过头来,把我吓了一大跳。他皱着眉头,严肃地对我说:“考砸了就考砸了,你应该像我一样乐观,只要再努力,再 总结经验,就会有好回报的,用不着这么愁眉苦脸的!”
“考砸了就考砸了,你应该像我一样乐观,只要再努力,再 总结经验,就会有好回报的,用不着这么愁眉苦脸的!”这句话我铭刻在心,更不会忘记这位乐观的朋友罗尚易。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4他既调皮又善良;他既懒惰又聪慧;他既不乖巧又节约,他身上有很多优点,也有很多缺点,但最值得一提的还是他调皮、善良两大特点,他就是我的朋友—吕恒一。
他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活像个调皮的袋鼠,他脖子上时刻挂着一个公交车卡,仿佛那是他的象征。可能是瓜子磕太多的缘故吧,他长着一张瓜子脸。别看他调皮,他却有着菩萨心肠。
他调皮是出了名的,一下课他就站在讲台上使劲一拍桌案,连“金堂木”都不用,说:“大胆刁民,本法官来这办案,还敢在这摆摊,还不快给本官让座!”同学们想看他表演,这时,他说:“怎么不给本官上菜?”说完,有个同学把粉笔盒推到他面前说:“面条。”他拿起筷子,装模作样的吃了起来。吃完后,吕恒一说:“我是办案法官—狄仁杰,快嘴李,你来说说案情。”这时,老师进来了,吕恒一没发现,来的老师一向幽默,说:“被告人陈朗天天惹事生非。”陈朗是我们班一大恶棍,天天殴打同学,吕恒一说:“好,来人,把被告斩了,结案。”他又一拍桌案,准备回去,看见了李老师,李老师说:“配合的不错,看你精力旺盛,把书发了。”他翻了个白眼,接过书就发了起来。
虽说他调皮,但是也很善良。有一次,我们一起回去,看见一只死麻雀,我心想:真晦气,快走!想着便伸手拉他走,并用脚踢麻雀,可麻雀被吕恒一护住了,他想救活它,可麻雀死了,它把麻雀埋了。
调皮、善良这两大特点合成了他——吕恒一。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15彭乐山在我们游学营大名鼎鼎!在写文章方面,他算是我们栋梁班的翘楚了。我每周必拜读他的大作,我们游学营的老师和同学对他的文章评价也极高。可我与他的友情,缘自下棋。
我在游学营里,有幸和他在围棋上有两次对决。第一次的对决,是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相遇的。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最终以彭乐山主动认输结束了近半个小时的对决,从此我们便熟识了,成了朋友!
本周老师让我们自己带棋子找对手下,为了弥补上次对决的遗憾,我们俩都主动找到对方,又开始了一场激烈的厮杀,在开局的前三分钟中,我步步为营占为上锋,一连将他的好几颗子儿请出了棋盘,但是并不见彭乐山慌乱,而是镇定自若,我们又接着下了十多分钟,在这十分钟里我们不相上下,难以分出胜负。这时,耳边传来了老师让集合的声音,我不禁感叹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可是我们还没分出胜负,彭乐山说:“不如快刀斩乱麻!”他提议:“我们就用石头剪刀布,三局两胜决定输赢吧!”我想也没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就同意了!最终以我的两局失败而告终!但是我的心里很不服气,觉得他胜之不武。
我想如果下次老师再组织下棋,我还要找他,希望老师留给我们充足的时间痛痛快快的来一局!
在集合的路上,彭乐山请他的朋友给我们指导棋技,我们又学了一新招“百目大三角”,此时的兴奋立刻赶走了刚才心里的不快。我想:总是追求完美,但很多事情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只要再过程中感到快乐,有所收获,不也是一种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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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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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朗正在梦里不停地咂吧着嘴,好像自己点了一桌子的美味菜肴,却等了好久好久,也不见服务生把它们端上来,肚子里的馋虫拼了命地往外冒。陈朗在梦里已经惦记得满口生津,左顾右盼之际,被陈诵把被子掀掉,一把拍醒,“姐,你咂吧嘴干什么呢?再不起来的话,面试就迟到了。”
陈诵早就穿戴整齐,抓紧最后的时间往唇上涂着莹彩。她满意地看了看自己饱满晶莹的脸庞,不自主地就冲着镜子里那个唇红齿白的美女一笑,可是再回头一看自己的姐姐陈朗,已经又把被子卷到身上重新蒙头大睡。她顿时无语,很嫌弃地看了看那缩成一团的不明物体,一边往外走一边絮叨,“我和你不一样,我是有组织的人,必须走了,要不然得迟到。你爱谁谁吧,你想吃的豆浆油条都在厨房,爸妈又出门遛弯晨练了……”
门都关上了,声音还不间断地从外面传来。渐渐地,房间里又恢复了一片宁静,只有客厅里的时钟在按部就班地发出嘀嘀嗒嗒的声音。可是好景不长,电话铃又跟疯了似的响起来,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