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厨房杀人案的结局(就是东方卫视2.2日播的)
西谷,他用针作的案。在针尾里穿上线,用戒指当顶针将针从老师背后顶进去,然后用线拉出。把针藏在圆珠笔的笔芯内。 至于如何在黑暗中找到人,是因为他去国外时订做的瞳孔也涂上颜色的隐形眼镜,适应了黑暗。停电后马上拿下眼镜藏入了做的(肉泥?,反正是做的料理)中。
2002年9月25日,河南省方城县城郊。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毒杀9人的娄喜凤终于到了她早该去的地方,那压在娄庄村村民心上多年的阴霾终于一扫而光,闻听此讯的村民无不奔走相告。
“牛地”再出惊天大案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镇娄庄村村西有一条河,河水清澈见底,一群群白鹅在水中嬉戏、追逐,叫声不绝于耳,构成了一幅宜人的农家画卷。但从1996年开始,该村不断出现一种怪病,牛、羊、猪、鸭、狗口吐白沫,抽搐、发软,不一会就死了。从1997年开始,“怪病又传到人的身上,得病的人呕吐不止,脸色发青,吐白沫,两手握成拳状,往往在送医院的路上就断了气。因此,娄庄被人们称为“牛地”,娄庄的人们经常生活在恐惧中,不知何时这种“怪病”就传到自己身上,邻村的人们也对他们避而远之。1998年春,村中有几位迷信的老者,组织村民筹钱筹物,在村头建起了一座庙宇,祈求神灵的庇护。但这都无济于事,仍不断有人或牲畜得上了这种“怪病”。
案件背景1996年6月26日,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镇娄庄村发生了连环投毒杀人案件,凶手因生活不顺、久经欺凌,顿起报复之心,势要将伤害过自己的人全部解决,终酿成惨案!此案共计毒杀邻居一家9口,其中还包括未成年的孩子。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一家9口惨遭毒手,皆被毒杀,案件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下面和小编一起走进河南特大投毒杀人案,探寻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
杀机大起,毒杀一家9口现场位于小史店镇娄庄村三组娄小山家,中心现场位于厨房内,锅台及锅内有当日早上剩下的小麦面稀饭,大锅内有当日早上蒸出的馒头,旁边是一红色水瓢,案板上有瓷面盆一个,旁边有娄小山一家吃剩下的馒头、稀饭、韭菜炒鸡蛋等物。小史镇卫生院院内并排头朝北脚朝南地躺着九具尸体,他们依次是娄小山,男,51岁;长子娄焕来,15岁;次子娄东来,12岁;长女娄云,22岁;次女娄方啬,20岁;三女娄焕芝,13岁;兄娄保山,59岁;长女未婚夫肖书贵,23岁。
死者衣着均较完整、整齐,无外伤,部分死者口内有白色泡沫溢出,抢救医生和法医初步确定为鼠药中毒死亡。法医技术人员随即将死者胃内容物,及当日早死者所吃早饭剩余饭菜、馒头、食用水、面盆、案板桌上遗留物、面、小麦等,连夜送往省公安厅技术室。
经检验,死者胃内容物、馒头、面盆、案板遗留物均含有“毒鼠强”,而面粉及水中无毒,排除了食物中毒和误食毒物的可能性,确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特大投毒杀人案件,投毒时间为25日晚饭后至26日早饭前,投毒人对现场熟悉,本庄人作案可能性大,且是与死者有较深的积怨仇恨、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
警方出击,凶手难逃法网随后警方对周围村民进行走访和排查,获悉娄喜凤此前与娄小山因宅基地多次发生过矛盾,且为人暴躁,遂其有重大嫌疑。之后警方对其进行审问,经过一番心理战后,娄喜凤交代了犯罪事实。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娄喜风因邻里纠纷竟采用投毒的方法进行报复,造成9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投毒罪。且手段残忍,后果及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被告人娄喜风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娄喜风执行死刑。
9月25日,秋高气爽,艳阳高照,对娄庄群众来说,无疑是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多活了4年的毒妇娄喜风被全副武装的法警押上了刑场。随着一声枪响,娄喜风终于走上了不归路。这正应了那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时不报,时候未到”。
2009年5月12日,衡山县东湖镇圆山村一户人家正在家中为老人过50岁生日。宾客盈门,气氛欢畅。让我们一起聊聊天,祝贺彭不祥的幸福和长寿。现场熙熙攘攘,很特别,他们在一起很开心。然而,彭先明发现他的姐夫王立新没有来吃饭帮忙。
但当时客人太多,彭又不好好招待客人,也就没放在心上。下午的时候,大家打牌,彼此分开,生日聚会结束了,但是王立新一直没有出现。
彭不祥的开始怀疑,王立新怎么会在这么重要的一天不露面?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吗?彭不祥的想到,王立新即使有急事也应该告诉他,于是打电话给王立新问为什么,王立新的电话打不通。
彭运气不好,立即跑到王立新家找他,但王立新家的门关着,没有反应。彭不祥地开始组织亲戚在村里寻找王立新。很明显,王立新没有去任何一个村民家里,所以大家都要去村里其他中心的地方找,但是还是没有结果。
13日14时许,邵一家回到无人居住的老房子,那是已故村民邵树平的家。大家一进来就闻到一股怪味,顺着味道来到厨房,马上报警。邵的家人在厨房里发现了王立新的尸体,尸体已经有不同程度的腐烂,似乎已经去世很久了。警方开始封锁现场,调查此案。
邵淑萍的老房子荒废了好几年,厨房一角塌了,留下一个来回的小洞。除了厨房,中心区域没有任何动静的痕迹。凶手似乎是从洞里进来的。
警察搜查了现场,现场没有留下血迹,死者王立新有被利器殴打的痕迹,所以警方认定这不是犯罪现场,而是抛尸现场。
警察再次来到王立新家,打开了门。没有翻身的痕迹。好像当时王立新没在家被杀。警察在王立新前院外的草丛里发现了血迹、头发和破布。战斗就发生在这里。从这里到邵淑萍家的路上有几滴血,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5月10日,彭不祥的家人当时打了一场牌,大家打牌时一直到凌晨才回到我家。第二天,他们不得不参加彭不祥的生日聚会。每个人都回家休息了一会儿,并答应第二天早点来参加生日聚会。王立新也在其中。
但是第二天,王立新没有出现。经检查,王立新的死亡时间在5月10日至11日之间,与村民描述的时间点极其吻合。警察开始搜寻嫌疑犯。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确认中,邵某某和唐某某没有时间作案,只能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只留下王照新的弟弟王照年。
警方在王照年上班时进行的一项集中调查发现,王照年确实在5月10日和11日请假了。至于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别人不可能知道。居民们报告说,他们从未在村子里见过王照年,王照年也不经常回家。警察开始整理时间点。当案件进入僵持阶段时,知情人表示,10日晚,他在村口遇到了王照年。他当时鬼鬼祟祟的,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回来了,很奇怪。
许多证据指向王照年,所以警察开始逮捕王照年。风声传到耳朵里,他逃到后山,然后时不时去他姐姐王家拿柴米油盐,然后回到山上。警察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们潜伏在路上,等着抓王照年。许多天后,王照年终于落入法网。
王照年承认了他的罪行,说原因是他和他的弟弟妹妹有婚外情。当王立新和金鹏结婚时,王照年对他的弟妹们感觉不同。这个情况被他老婆发现了,他们大吵了一架。
之后,王照年的妻子伤心欲绝,向王照年提出离婚。后来儿子发现了这一点,因为无法接受打击而自杀。
王照年的生活变得一团糟。他在城里外出打工,屡遭弟弟和小姑的奚落。王照年无法抑制自己的愤怒,他准备为自己的玩笑报仇。于是,王照年偷偷溜回村子,开始潜伏在弟弟王立新的家里。回家后,周立新杀了弟弟,并把邵叔平一家甩了,归罪于邵家。
最后,警察发现了真相,王照年受到了惩罚。因为一时的激动,他自食其果,毁掉了自己美好的生活。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收获和损失。
第一,这次冤假错案的平反,应当让我们国家的最高决策层认识到,律师是这个国家必不可少的一支健康力量,是整个国家发展进步、长治久安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建设性力量。这个案件应当让国家高层对律师作用、律师队伍有一个重新的评估和认识。大家可以想一想,这样一个冤假错案长期得不到平反,对于家属、律师而言,如何让他们对这个国家的法治保持信心?如果一个国家到处都是冤假错案,到处都是司法不公,却没有任何矫正和救济机制,这个国家能持续稳定吗?律师在单个案件上也许是站在公权力的对立面,站在政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对立面,甚至有时候站在法院的对立面,但是不要忘了,律师唯一的武器是法律,唯一的工作方式是语言说服,唯一的功效在于帮助公民自我防卫。如果律师的工作是有效的,他一定是在帮助落实这个国家的法律,帮助这个国家伸张正义。而这,从根本上不正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吗?
第二,几乎所有冤假错案都会出现刑讯逼供的问题。安徽五周杀人冤案发生在21年前,那个时候的刑讯逼供总体而言比现在严重许多。通过这么多年努力,应当说在普通的刑事案件中,刑讯逼供的成分确实降低了很多。但是,我也可以同样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以我做刑辩律师的经历来看,刑讯逼供、骗供、诱供远未绝迹。我在苏州做过七年检察官,在上海做了四年刑辩律师。应当说上海、苏州都是我们国家法治比较发达、法治水平相对较高的地方,但在这些地方同样存在非法取证。不过现在的方式和以前不一样了,一般不会直接有肢体接触或者直接殴打,现在更多的是威胁、疲劳审讯、诱供、骗供等。例如威胁说抓你的家属,供认后给你减轻处理或者取保候审等,用诸如这样的方式获取了非常多的虚假供述。一方面是侦查阶段的非法取证没有绝迹,虚假供述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是以口供为主要定案依据的现状没有改变,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尚未形成。更要命的是,检察机关、法院通常对公安的取证怀有一种不设防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有时候让我们律师感到可怕。我作为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或者在和证人做核实的时候,他们会告诉我当时做出不真实口供或者证言的原因,因为办案人员给他们承诺,说讲完了就没事了,如果不讲就会查一些别的东西,以此来威胁他们。这些威胁或者引诱很难留下痕迹,很难拿到证据,因此检察官、法官一般不会采信。现在许多公检法的人员,特别是法检人员,甚至认为冤假错案已经是过去式了,甚至有人认为冤假错案是维持社会秩序必须付出的代价。此种错误认识,如果得不到廓清,后果会相当严重。
关于排除非法证据,我反复强调一个观点,那就是公检法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的时候应当允许律师在场。这个制度可以把绝大部分刑讯逼供、骗供诱供消灭掉。这在许多国家都是通行的做法,我相信其他国家能做到的,我们国家也能做到。而且这不需要录音录像,成本很低。
第三,讨论无罪推定和疑罪从轻的问题。关于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这几年不断在说,每个人都耳熟能详,但为什么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疑罪从轻?我们在澎湃关于五周案的一篇报道中看得很真切。当时发回重审的时候,合议庭形成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应当宣告无罪,一派说还是有证据证明他涉嫌犯罪的,如果放了等于纵容了犯罪。我曾经也做过公诉人,坦率说体制内很多人都有这种观点,他们认为虽然证据不够,但可能是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毕竟证据永远是事后收集的。例如在五周案中,公安找不到杀人的凶器,就在原审被告人家里厨房拿一把菜刀。但这没法证明那就是杀人用的菜刀啊,谁家里没有菜刀?并且原审被告人口供之间相互矛盾,口供本身不稳定,证人证言之间也有矛盾,但合议庭认为有部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可能涉嫌犯罪,他们内心会认为这是人命关天的案子,万一把杀人的人给错放了怎么办?因此他们内心很恐惧。其实我们国家很多法律人并没有真正明白一个道理,就是为什么要坚持疑罪从无而不是疑罪从轻?我前几天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做了一个讲座,我当时就提出一句话:天下无冤远比天下无贼有价值。我们的《刑法》通过一整套国家机器去惩治凶手、伸张正义,这当然是必要的。但问题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预防犯罪。靠什么去预防犯罪?靠均等的财富分配机制、高素质的教育、畅通的表达渠道和司法制度的公正,这才是最根本的途径。没有社会是完美的,一定会有漏网之鱼,社会发展得再好还是会有人去犯罪,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有一整套制约犯罪的手段,比如全国统一的身份查控系统、指纹系统、日益强大的侦查科技、无处不在的监控探头等。如果一个人计划实施犯罪,那么他将受到无处不在的制约,所以单个人犯罪所能造成的危害终究是小的。但是如果脱离了证据,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随便抓人,一旦这个突破了,那么作恶的就不是个人了,而是一整套国家机器。相对于单个个体实施的犯罪而言,不受控制的权力、脱离证据的法治才是真正的社会杀手。脱离证据可以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从理论上讲,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冤假错案的牺牲品。正义如果在一个地方守不住,全线就会崩溃、坍塌。宁可错放一百,也不能误杀一个。如果被释放的人是真凶,那么应该做检讨的是法网为什么不够严密?为什么不能通过各种渠道去收集足够的证据?稍一比较就知道,法治化程度越高的地方犯罪率往往越低,恰恰是那些严刑峻法、不讲法治的地方,它的犯罪率却反而越高。
第四,接下来说申诉的问题,这个案子蒙冤了21年才平反,而承办法官说当年就知道是冤案。这太可怕了。我们经常说这是迟到的正义,迟到的正义比没有正义要好。近年来国家最高层对平反冤假错案相当重视,有一大批常年得不到解决的案件相继得到了平反。应该说这是一个进步,我们必须给予肯定。但是这个申诉案子当中同样暴露出很多问题,例如司法机关的冷漠、不负责任,长年申诉不被重视,甚至反过来要求申诉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拿出无罪证据。这种做法不是安徽独有的,是全国所有申诉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判决生效以后如果要申诉,司法机关把举证责任倒置过来了,要求申诉人举证。可是申诉人怎么举证?他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无法取证,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又受到极大的局限,我们国家又不承认私家侦探。在中国,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是很小的,受到种种看得见、看不见的因素的制约。绝大多数刑事律师都是不愿意调查取证的,尤其是关于口供的证据,因为风险太大。让申诉人拿出证据来证明其没有作案、证明当年系错判是很难的,也是违背《刑诉法》规定的。
我们应该怎么去界定冤假错案?当年案子判决的时候,如果判决依据的证据体系达不到当时法律规定的证明要求,那么就是冤假错案。申诉人只要证明当时的判决是在证据达不到法定证明标准的情况下作出的即可。可能很多人又会说,虽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你是凶手,但不代表你就是清白的,你事实上就是凶手。典型的就是福建念斌案。念斌最后即便被法院判决无罪,但公安又对其进行继续侦查,继续把他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甚至对其限制出境。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犯罪,只有上帝知道。我们人靠什么去做判断?我们只能靠证据。没有证据证明一个人杀了人,那他就是没杀人。不存在法律宣告无罪,而实质上他仍然有罪的说法,因为那样的说法本身就是反法治的。我们所有局外人包括司法机关在证据之外无法也不应该做任何判断。
第五,谈谈冤假错案追责的问题。本案五名蒙冤者在被当庭宣告无罪后表示宁愿不要国家赔偿也要追责,这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前几天发了一条微博,认为本案应当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本案涉及抓捕证人,威胁要抓捕律师,对原审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等问题。虽然判决书没有认定刑讯逼供,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常识。如果没有被刑讯逼供,一个没有杀人的人怎么会承认自己杀人了呢?实践中,如果一个案件中证人证言改变了,公安机关就会怀疑是否是律师在中间做小动作,要把律师以伪证罪、妨害作证罪抓起来。但是,本案中那些公然刑讯逼供的,公然让证人作伪证的,公然威胁抓捕律师的人反而没有被追责。追责的目的不是报复,而是没办法的办法。我们通过追责去警告、阻止其他的后来人继续做这样的事情。冤案平反难,但错案追责却比平反冤假错案更难。这显然不正常。
安徽五周杀人冤案的平反,多亏了媒体的报道。现在,媒体关于个案报道的要求是越来越严格了,很多地方都要求媒体在法院、检察院对案件再审立案之前不能报道,理由是要尊重法院生效判决。媒体在法院、检察院再审立案之后报道那叫锦上添花,在再审立案之前报道那叫雪中送炭。我个人不赞同以尊重生效判决权威为由不允许媒体报道的这种观点。所有法院生效判决的效力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效力,一种是人心上的效力。如果判决不能让人信服,即使判决在法律上生效了,也并不能增强司法的公信力。真正的司法权威建立在人心之上,所以适当的媒体报道应当允许甚至鼓励。而且站在实体公正、纠正冤假错案的角度上讲,媒体监督和公众讨论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而遭到正常人的耻笑与侮辱,这样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甚至因此而发生令人痛心的悲剧。
梁积倩(男),1954年出生于广西省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英学村的一户贫困人家,家里有两个孩子,哥哥和他。梁积倩出生前,家里的经济条件就不好。等到他出生的时候吃饭都困难了。也因此他的哥哥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在十几岁时突发精神疾病。就这样家里的重担就落到了梁积倩的身上,由于家庭贫困,梁积倩与哥哥都没有读完小学2年级。父亲重病在床,哥哥疯了,一家人生活得非常困难。也正因为如此,梁家被村里人嘲讽,但善良的梁积倩对此并不理会,凭借着自己的微薄之力尽力养活家人。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尽管他努力干活,打理土地,却没有产出多少粮食。因为家里的贫穷,也让梁积倩的个人问题耽搁了下来。上天还是公平的,尽管让梁积倩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却还是给了他新的希望。1994年,40岁的梁积倩认识了一位越南女子,名叫张晓萍(化名),不久后便结了婚。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精神上也有些问题,但梁积倩并不介意她的这些缺陷。尽管村子里的人时常冷嘲热讽,但梁积倩的生活又有了新的起色,干活更加有力气,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1996年,梁积倩与妻子张晓萍的儿子梁小海出生。这一次,梁积倩终于在村子里抬起了头。本应是个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好景不长,儿子梁小海被查出患有先天性软骨病,得了这种病的孩子就注定不能与正常孩子那样活动和行走,那天晚上,梁积倩抱着妻子痛哭流涕,嗷嗷大哭。偶尔也会有村民劝说他将孩子丢弃,但梁积倩果断拒绝了,说什么也要将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
有了妻子张晓萍的劝慰,梁积倩很快就振作起来了。可是村里的闲言碎语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梁积倩以为自己一味地忍让便会让这种情况得到好转,慢慢地这些村民就会遗忘掉,奈何他们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正是由于梁积倩的善良和一味地忍让让村民们以为他好欺负,一点儿不把他放在眼里。1998年4月,妻子突发高烧,急需入院救治,但梁积倩不能一人同时照顾儿子和妻子,于是他便将儿子交给孙嫂家照看。谁知孙嫂竟是这样心肠歹毒之人,让儿子睡在冰冷的地上,而她家儿子则睡在床上。梁积倩回来时看到这样的场景,一气之下便抱着儿子回了家。临走时孙嫂还说:“这孩子放在我们家真晦气。”
这样的情况也没少发生,过后,他的亲戚大嫂、二嫂、四嫂都对他改变了态度,由以前的客气变成了嫌弃。梁积倩只要抱着孩子从他们家门口过,她们不是吐口水就是翻白眼。从那以后,她们也不让他们的孩子和梁小海玩了。有一次,孩子们在玩耍中,小孩子故意将躲在树下乘凉的儿子梁小海拉到太阳下暴晒,由于梁小海行动不便,还故意将水挪到他够不到的地方。梁积倩原本想去找他们算账,但在妻子的劝说下便忍下了。
2006年正月初八晚上,妻子突生疾病去世,梁积倩怕村里人嘲笑便草草将妻子埋在了荒山野岭处。悲剧的节点就在于2006年4月22日那天,梁积倩下地干活,突遭大雨便赶了回来,背着儿子在孙嫂家的屋檐下躲雨,半小时后梁积倩因为内急便将儿子放在墙边倚靠,回来后便看见孙嫂和她的几个儿子一脚将儿子踢进雨里。同年4月28日,在地里干活的梁积倩听到村子里的人侮辱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便心中有气但没有发泄出来。下午4点,梁积倩又听到几个亲戚家的孩子以及旁边的几个好事的村民唱起了戏弄他的方言土谣,看到他们一个个扭曲的笑容引发了梁积倩心中由来已久的愤恨。
他冲回家中,拿起一把柴刀对着这帮人乱砍,大嫂的儿子小晋(化名)被梁积倩追到家中厨房砍死,其后,他又来到二嫂、四嫂的家中,先是杀死了2名男孩,接着又杀死了一名7岁男孩。接着,梁积倩来到孙嫂家中,将孙嫂和她的儿子以及来串门的一个女孩杀死。意识到自己杀了人,梁积倩便躲到了山上,晚上8点刚回到家的梁积倩便被警方抓捕。
民警询问他为什么要回家?他回答道:“担心自己那残疾的儿子无人照顾,也想拿件衣服穿上。”悲剧落幕,于2006年7月13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梁积倩死刑。而他临死前的愿望就是最后能再看一眼儿子,然而,宣判前不久,梁小海就病逝了。同年12月21日,梁积倩被执行死刑,当天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将梁小海的遗照带到了刑场,也算满足了梁积倩生前最后的愿望。案件到此结束,大家有什么看法吗?
2016-11-30 07:49:15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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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号,在绥化市四方台镇三福村发生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黑龙江省公安厅发布悬赏通告,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四方台镇三福村四组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全村只有六十多户人家,提起11月19号晚上发生的事情,很多人都觉得事情发生的很突然。
据当地村民说,死者是一对母女,母亲姓姜,女儿姓杨,凶手和死者姜某是情侣关系,事发当天应该是凶手和姜某母女二人一起吃饭,吃饭的过程中凶手和姜某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了争吵,结果动起了手,女儿杨某看到母亲被打上前阻拦,没想到母女二人都惨遭毒手。
据附近村民说,当时凶手作案的地点应该是在房子的厨房,从窗户往里看能看到卧室地面上还有一些带血的脚印,这些应该都是凶手当时作案留下来的。案发后,绥化市四方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目前,犯罪嫌疑人孙荣战潜逃,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发布悬赏通告,悬赏五万元向广大群众征集破案线索。
犯罪嫌疑人孙荣战,男,47岁,身高一米七左右,体态偏瘦,长圆脸,豁唇,说话语言不清,逃跑时身穿深色亮面棉服,深色裤子,头戴黑色线帽,帽子上有白色字母。如果您知道相关线索,可以联系绥化公安局北林区刑警大队 李警官139 4551 4889。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0451-82890000。
2013年4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西堤国际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家暴事件,犯罪嫌疑人吉某是受害人祁某的丈夫,于案发当天凌晨4点多回家,后与妻子祁某发生冲突,持刀将祁某砍伤二十多刀,经医院诊治,祁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9月,涉嫌杀妻的吉某已被羁押在看守所。
案件经历据吉某回忆,在两人结婚前,吉某就打过祁某,婚后两人也会经常吵架,在争争吵吵中,两人的日子就分分合合地过着。2013年1月4日,祁某生下了女儿,在她怀孕期间吉某听到关于妻子的流言蜚语一度怀疑孩子的身份,认为妻子祁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后在岳母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退缩了。
2013年4月7日,祁某因受不了吉某对她的长期殴打提出想要离婚,后在2013年4月13日宝宝的百日宴当晚禁不住吉某的劝说两人重归于好,并于百日宴次日随吉某的母亲到吉家店面上班。
2013年4月24日,他与几个高中同学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点钟结后又去到KTV唱歌,直到凌晨4点多钟解散回家,由于想到关于妻子祁某的流言蜚语便觉得生气,回到家中看到玩手机的祁某便与其对质,两人便开始争吵,后因纠纷不断,吉某便用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挥砍一通,直至吉某的父母进入屋内查看,向向邻居呼救并报警。
经过鉴定,祁某因头部及胸腹部被砍伤导致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吉某在案发当天被赶到现场的民警逮捕。家中只剩吉某的父母与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凶案发生后,警方为吉某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并证实孩子确是吉某的亲生女儿。
案件结果2013年5月9日,南京西堤国际小区杀妻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南京市建邺检方批准逮捕。
2013年11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审理结束后休庭并于择日宣判。
2014年4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2000元。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三年。由于吉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只要吉某上诉失败,判决生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夫妻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外人是不了解实情的,捕风捉影的事情都会被传得好像真实存在一般。亲人之间,为人怎样是再清楚不过的,不必因为流言蜚语而伤了和气。亲人之间尽量不要冷战,如果双方都各退一步,就不会有相关案件的发生,既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假如一个人心里对一件事情,或者对一个人极度失望,想要改变却又无能为力时,一旦超过心理承受临界点,整个人的行为举止就会完全失控,这样的个人心理崩溃现象在社会上屡见不鲜,时有发生。因此,防患于未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2009年11月,北京发生了一起震惊国人的“灭门惨案”,一家六口一夜之间被歹徒残忍杀害,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警方侦破此案后,发现凶手竟然是家中的男主人李磊,面对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家人,他为何如此残忍无情呢?
就连自己亲生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李磊做出这一切泯灭人性的行为呢?
一、不幸的成长经历
1980年出生的李磊,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均是北京郊区的普通农民,一家三口本应是其乐融融的生活。
可惜父母两人的性格都比较强势,谁也不服谁,经常为家里琐事争吵不休,夫妻关系紧张势如水火,一直存在着矛盾。
李磊两岁时,为了改善家里经济条件,父母选择进城务工,把年幼的李磊托付给爷爷奶奶抚养,每月都寄回生活费用。
自此,李磊成为了“留守儿童”,但好在还有爷爷奶奶的疼爱,因此在7岁之前,他的童年都还是健康阳光的成长。
因为李磊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父母不得已接走了他,此时的家中也多了一个可爱的妹妹。可惜父母依旧还是每日争吵,脾气还很暴躁,有些顽皮的李磊不知不觉间成为了他俩的“出气筒”。
“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传统陈旧观念下,李磊一旦犯错,父母不分轻重就是一顿毒打,让李磊身上长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瘀伤,更可气的是还有小心眼的妹妹,时不时还暗地里给父母打小报告,告状成功后又是一顿挨打。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10年,李磊不再顽皮捣蛋,学会了沉默寡言,性格开始变得木讷,在这个家里他没有感受到一丝丝温情,只有无休止的争吵,稍有顶嘴和反抗,迎接他的就是暴力行为。
李磊17岁那年,终于在一次挨骂之后,忍无可忍逃离了家,一个人跑到外地谋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奔波,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也认识了一些新的朋友,虽然依旧沉默寡言,但生活似乎给了他一缕灿烂的阳光。
随后,李磊也结识了自己的妻子王美玲,这个乐观开朗,性格直爽的女孩,让李磊非常着迷,开始主动追求她,慢慢地两人走到了一起,时间长了,两人都有了组建家庭的想法。
二、无法消融的“坚冰”
虽然李磊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但或许在王美玲眼里,那是一个男人老实敦厚的表现,正好与自己有些外向的性格互补,在亲人与朋友的祝福声中,两人最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且一起回到了李磊父母的身边生活。
李磊的父母也非常高兴,毕竟孩子终于成家立业了,尤其是儿媳妇能说会道,非常会讨老两口的欢心,于是拿出积蓄,支持小两口在街边开了一间小店,做一些小本生意,一家人看起来十分欢乐和谐。
时间过得飞快,李磊夫妻很快生育了两个小孩,家里也相安无事,但李磊心里却越来越不开心,看着妻子与自己的父母谈笑风生,与妹妹亲密无间,自己却始终无法与他们和谐共处,这让他有些难受。
李磊慢慢地在家里没有了话语权,父母妹妹也不待见他,在家里的地位逐渐被边缘化,妻子孩子也开始有些看不起他,动不动就会呵斥,由于不善言辞,吵又吵不过,心里特别痛苦和郁闷,有空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外出借酒浇愁。
仿佛一切都回到了年少的时候,以前的生活情景一幕幕萦绕在李磊的脑海里,父母的责骂和毒打,妹妹的讥讽嘲笑,如今更是还有妻子的呵斥,孩子的责备,让李磊心里原本没有消融的坚冰,又重新加厚了一层。
李磊原本以为成家以后,自己的妻子会理解,父母也会更加大度和宽容,但是一切都没有改变,他的心里开始变得有些扭曲,对这个家感到无比失望,但是李磊还是强忍住了情绪,只是变得更加沉默,更加的消沉。
三、失控的“杀人魔王”
让李磊完全爆发的导火索,是因为家里拆迁补贴的600万,这原本是皆大欢喜的场面,但是这突如其来一笔财富,也让整个家庭原本的平衡被彻底打破,父母、妻子、妹妹开始为钱财的分配归属问题,陷入了无休止的争吵。
但是,李磊的个人意见完全没有人听,这是最让他崩溃的地方,这让他彻底看清了人性的丑陋,亲情的脆弱,一下子让他的所有的精神秩序崩塌。
那些家里所有人对他的漠视,累积起来的长期情绪负能量,终于在一天醉酒后完全失控,并一发不可收拾。
那天夜里,李磊看到家里人又开始为拆迁款的问题争吵,找借口外出喝酒排解心里的郁闷。
回到家后,已是凌晨时分,醉酒状态下的李磊已经完全失去理智,跑进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对着房子里面的人下手,等他清醒过后,发现一家人无一幸免,便收拾好行李,开始逃亡之路。
发生如此重大恶性杀人案,也立即震惊了所有人,警方为此出动了大力警力,开始在全国各地排查搜捕。案件发生没过多久,李磊就被警方在海南三亚被抓获,此时的他承认全部犯罪事实,对所有发生的一切都供认不讳。
在法庭上,李磊依然沉默,依然木讷,目光呆滞,没有任何辩解,只是希望一切早点结束。最终,根据刑法规定,李磊于2011年9月16日被依法判处死刑,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之后,却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或许,压垮李磊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并不是那突如其来的财富,而是家庭里无休止的争吵,以及他心里对于家庭归属感的缺失。
有心理专家说,幸运的人,可以用童年治愈一生,而不幸的人,则用一生治愈童年。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心理都难免会有创伤。
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是指一个人的精神防线彻底失控,面对自己无力解决的局面,表现得思想顽钝,麻木不仁 。
开始对自己失望,对别人失望,对整个世界失望,心里已经没有了生存下去的决心和信念,导致生存意志淡薄,内心又无法得到解脱,从而彻底心理崩溃,做出一些违背违反人类道德底线的事情。
淮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五大队的民警王涛、辅警安业雷牺牲了。追悼会当天,市民前来吊唁,"谢谢你们曾经来过,让每一双眼睛饱含热泪且相信光明。"据报道,这起案件的具体经过如下:
案发于7月6日上午10时14分,民警王涛、王春坤和辅警安业雷、吴骏来到板闸家苑小区29栋2单元504室,这里是马兆兵的家。警方得到消息,因"寻衅滋事"在逃的马伟兵和马洪兵在这儿落脚,他们来核实情况。民警敲开504室的房门时,屋内有三人,分别是马洪兵、马兆兵和在阳台休息的七旬瘫痪老母亲。
民警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要求正在厨房切菜的马洪兵出示身份证,马洪兵拒绝。王涛提出警告,马洪兵仍然拒绝出示证件,还多次试图持刀冲出厨房,均被一旁的马兆兵拦下。10时21分,马洪兵转而爬上厨房的窗户,称如果警方再靠近,他就跳下去,"你们再逼我,我就跳下去。"王涛四人为保证马兆兵的人身安全,劝说他保持理智。见警方态度松和,马洪兵要求马兆兵递手机给他,拿到手机后马洪兵当即拨打了一个电话,大喊"马大被抓了。"10时21分43秒,藏匿于小区内的马伟兵突然手持两把尖刀冲进504室,"杀死你们!"这两把尖刀是他事先藏在5楼弱电箱里的。马伟兵大声喊着冲向屋子里的4名警察,厨房的马洪兵见状也拿着菜刀跳下来开始朝着4名警察猛砍。
狭窄的屋子里场面混乱,王涛挡住疯狂捅刺的马伟兵,救了身后的王春坤;安业雷挡住举着菜刀乱砍的马洪兵,救了身后的吴骏。极度混乱下,王春坤与吴骏拿起屋子里的凳子反击,并取出应对紧急情况的单警装备辣椒水喷洒。马氏两兄弟夺门逃窜。而王涛与安业雷一人倒在504室,一人倒在5楼通往4楼的楼梯口。法医鉴定,王涛左侧颈动脉完全离断,安业雷左腹主动脉被刺破,两人创口表面均为3.8厘米,刺入深度分别为12厘米、10厘米,均因失血过多而牺牲。虽然马氏兄弟袭警过程只有6、7秒,但两人出手凶狠,导致案件发生。
马氏二兄弟案发后,骑着黄色脚踏板电瓶车逃离现场,随身携带菜刀,用黄色衣服包着。最终,当天下午18时38分25秒,马氏两兄弟拿起刀具再次试图反抗, 39分30秒许,徒劳挣扎的两人被戴上手铐。马氏两兄弟的疯狂举动,不仅仅毁了马家,受到伤害的的也不只是他的妻儿、兄弟和七旬老母,还有另外两个正在痛哭的本可以幸福快乐的英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