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废止了吗
新标准GB 50019-2015 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同时废止。规范内容可以阅读啦!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对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将空气调节冷热源名称调整为冷源与热源,对监测与控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3.增加了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局部排风罩、防火与防爆、有害气体净化、真空吸尘、粉尘输送、喷雾抑尘、排气筒、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矿井空气调节、绝热与防腐等相关规定;
4.增加了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局部送风的计算。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接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地标)
《XX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地标)
《XX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技术规程》(地标)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 动力200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2002)
如果有地暖还应该有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1、国家规定城市及县城区供热标准是18度-16度以上。
2、暖气温度标准一般根据地区、回水流速、水压、当天的气温而异。主要考虑最后达到的室
温就可以了。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住宅16摄氏度以上,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但人
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18度是基本问题。上下可以浮动2度。
国家规定暖气温度标准:
1、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为18℃-2℃,也就是16-20℃。
2、室温标准: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
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3、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
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4、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
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第一项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自从2002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选择一个舒适的温度,对人的度冬也是有帮助的,如果太冷,会让人产生冻伤等情况,尤其是一些老人,更是没有办法度过一个舒适的冬天,尤其是一些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人,更是要在冬天注意保暖。
考虑到不同供暖地区居民生活习惯的不同,分别对寒冷、严寒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冬季室内计算温度进行规定。当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按照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标准、规范执行。
根据国内外有关卫生部门的研究结果,当人衣着适宜、保暖量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20℃比较舒适,18℃无冷感,15℃是产生明显冷感的温度界限。
扩展资料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室内温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明确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温度中浴室≥25℃,更衣室≥25℃,办公室及休息室≥18℃,食堂≥18℃,盥洗室及厕所≥12℃。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