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就是对组织的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连接方式的设计,它是根据组织目标和组织活动的特点,划分管理层次、确定组织系统、选择合理的组织结构形式的过程。
设计原则
一、拔高原则
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内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二、优化原则
任何组织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组织的外部环境必然会对内部的结构形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使企业组织结构适应于外部环境,谋求企业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均衡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应力求均衡,不能因为企业现阶段没有要求而合并部门和职能,在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进行设计,一句话:职能不能没有,岗位可以合并。
四、重点原则
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因环境的变化而使组织中各项工作完成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组织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企业的工作中心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性亦随之变化,因此在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时,要突出企业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
五、人本原则
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前要综合考虑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企业未来几年对人力资源素质、数量等方面的需求,以人为本进行设计,切忌拿所谓先进的框架往企业身上套,更不能因人设岗,因岗找事。
六、适用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适应企业的执行能力和一些良好的习惯,使企业和企业员工在执行起来时容易上手,而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进行设计,使企业为适应新的组织结构而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强制原则
重新设计的组织结构必然会因企业内部认识上的不统一、权利重新划分、人事调整、责任明确且加重、考核细致而严厉等现象的产生而导致干部和员工的消极抵制甚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和企业老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采取召开预备会、邀请员工参与设计、舆论引导等手段,消除阻力,但在最后实施时,必须强制执行,严厉惩罚一切违规行为,确保整体运行的有序性,某些被证明不适合企业的设计可在运行两三个月后再进行微调。
组织设计有以下几个要点:
(1)组织设计是管理者根据目标一致、效率优先的原则在组织中把任务、权责进行有效组合和协调的有意识的过程;
(2)组织设计是管理者在既考虑组织内部要素(如战略、人员、技术等),又充分考虑组织外部环境因素之后进行的;
(3)组织设计的最终结果是组织系统图、职位说明书和组织手册。
组织结构设计定义
组织结构设计,是通过对组织资源(如人力资源)的整合和优化,确立企业某一阶段的最合理的管控模式,实现组织资源价值最大化和组织绩效最大化。狭义地、通俗地说,也就是在人员有限的状况下通过组织结构设计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是这样的一项工作:在企业的组织中,对构成企业组织的各要素进行排列、组合,明确管理层次,分清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职责和相互协作关系,并使其在企业的战略目标过程中,获得最佳的工作业绩。
从最新的观念来看,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实质上是一个组织变革的过程,它是把企业的任务、流程、权力和责任重新进行有效组合和协调的一种活动。根据时代和市场的变化,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或组织结构变革(再设计)的结果是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组织结构设计的步骤
1.分析组织结构的影响因素,选择最佳的组织结构模式。
(1)企业环境。企业面临的环境特点,对组织结构中职权的划分和组织结构的稳定有较大的影响。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就要求在划分权力时给中下层管理人员较多的经营决策权和随机处理权,以增强企业对环境变动的适应能力。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是稳定的、可把握的,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太显著,则可以把管理权较多地集中在企业领导手里,设计比较稳定的组织结构,实行程序化、规模化管理。
(2)企业规模。一般而言,企业规模小,管理工作量小,为管理服务的组织结构也相应简单;企业规模大,管理工作量大,需要设置的管理机构多,各机构间的关系也相对复杂。可以说,组织结构的规模和复杂性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增长的。
(3)企业战略目标。企业战略目标与组织结构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有什么样的企业战略目标就有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同时企业的组织结构又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和调整时,只有对本企业的战略目标及其特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正确选择企业组织结构的类型和特征。
(4)信息沟通。信息沟通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组织结构功能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否获得信息、能否获得足够的信息以及能否及时地利用信息。
总之,组织结构设计必须认真研究上述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并与之保持相互衔接和相互协调,究竟主要应考虑哪个因素,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一个较大的企业,其整体性的结构模式和局部性的结构模式可以是不同的。例如,在整体上是事业部制的结构,在某个事业部内则可以采用职能制的结构。因此,不应该把不同的结构模式截然对立起来。
2.根据所选的组织结构模式,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相对独立的部门。
3.为各个部门选择合适的部门结构,进行组织机构设置。
4.将各个部门组合起来,形成特定的组织结构。
5.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组织结构。
(一〕 组织结构设计的步骤
组织结构设计的任务是:要求能简单而明确地指出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力、以及与组织中其他部门和岗位的关系,要求明确担任该岗位工作者所必需具备的基本素质、技术知识、工作经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条件。因此,组织结构设计的步骤一般可以分为四步:
1.岗位的形成。通过对组织目标的分析,明确组织任务,并且通过对任务的分解和综合,形成为完成任务所需的最小的组织单位,即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任务范围、岗位承担者的责职权利以及应具备的素质要求等。所以,设计一个全新的组织结构需要从下而上进行。
2.部门划分。根据各个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的性质以及岗位务间的相互关系,依照一定的原则,可以将各个岗位组合成被称为"部门"的管理单位。组织活动的特点、环境和条件不同,划分部门所依据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对同一组织来说,在不同时期的背景中,划分部门的标准也可能会不断调整。
3.机构设计和组织形式。每个组织都需要一个组织结构,它是在岗位形成和部门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组织内外能够获取的人力资源,对初步设计的部门和岗位进行调整,并平衡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量,以使组织机构合理。一个组织的结构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清楚地加以表达,这些组织形式可以按模式进行选择。
4,文件。文件是采用合适的表达方法对机构组织所作的书面表达。主要类型有:组织机构图、岗位责任书、岗位人员分配图和显示岗位和部门在完成总任务方面所占份额的职能图。
(二〕组织设计的原则
组织所处的环境,采用的技术、制定的战略、发展的规模不同,
所需的职务和部门及其相互关系也不同,但任何组织在进行机构和结构的设计时,都需遵守一些共同的原则。组织设计应该遵循的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系统整体原则
系统整体原则是组织的本质决定的。组织作为一个开放系统,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外界联系越来越广泛频繁。因此要按系统开放原则,深入研究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资源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对企业的影响,设计出开放型的组织系统,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有组织的集体之所以比个人力量大,就在于个体经过相互联系而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因此,运用系统原理来研究要素之间的联系,确保组织整体目标实现,是组织设计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结构完整。组织如同一部机器,只有结构完整才能产生必要的功能。
(2)要素齐全。管理组织没有要素或要素不全不能构成系统,但并不是越多越好。组织系统一般包括以下要素:①人员。这是首要的起主导作用的要素。②岗位和职务。即明确系统中每一个人所处的位置以及相应的职务,形成不同层次的职务结构。③权力和责任。即规定每一岗位和职务所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以达到指挥、协调和控制的目的。防止由于机构重叠、职责不明和副职过多而降低管理效能。④信息。组织系统内的联系主要靠信息联系,能否保持信息畅通无阻是组织设计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以上这些要素,彼此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组织设计时要统筹考虑,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
(3)确保目标。目标是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按目标要求进行组织设计,即根据目标建立或调整组织结构,按各部门各岗位职务的职能要求确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及其应具备的素质,然后连选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这样就把企业目标与每一个职工联成整体网络,能较好地防上因人设事、人浮于事和不称职现象。上述过程还说明,满足目标需求的人员数量是一个变数,它与工作量大小和人员素质有关,同样的工作量,素质提高了,人员应及时精减;反之则需增加。
2.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指挥原则是组织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虽然源于军事组织,但对现代管理组织也有普遍指导意义。统一指挥原则是建立在明确的权力系统上的。权力系统依靠上下级之间的联系所形成的指挥链而形成。指挥链即指令信息和信息反馈的传递通道。为确保统一指挥,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指挥链不能中断。管理组织的指挥链如同人的血液循环系统,靠它来统一全体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为实现共同的管理目标而努力。中断了指挥链,就会造成指令无法贯彻,信息无法反馈,整个组织陷于瘫痪无政府状态。
(2)切忌多头领导。组织设计时必须考虑总体协调,以保证统一指挥,即命令的统一性与有效性。多头领导必然政出多门,容易出现矛盾,使下级疲于应付甚至无所适从,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3)不能越级指挥。为了保证指挥链的完整,在通常情况下,上级对下级的指挥应逐级进行。组织设计时,要明确各层机构不同人员的职责权限。各级做各级该做的事,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效应。越级指挥的后果必然是:一方面浪费了领导者的时间与精力,另一方面又会挫伤下属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当然,也应当明确:上级对下级不越级指挥,但可以越级检查工作;下级对上级,不越级请示,但可以越级反映情况。
3.权责对应原则
权责对应原则也是组织管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但实际上在组织中,权责分离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如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大责小、责大权小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证明,权责不对应对管理组织的效能损害极大。有权无责(或权大责小)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会严重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两者都会使组织失去活力。权责对应主要靠科学的组织设计,要深入研究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岗位职务和相应的组织法规体系。在组织运行过程中,要解决好授权问题,在布置任务时,应当把责任权力以及上面能提供的条件一并说清,防止责权分离而破坏系统的效能。
4.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组织设计时必须着重考虑组织运行中的有效性,即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的问题。管理层次是指管理系统划分为多少等级。管理幅度是指一名上级主管人员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管理层次决定组织的纵向结构,管理幅度则体现了组织的横向结构。显然,两者呈反比关系。管理幅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影响因素很多,弹性很大。它与主管者个人的性格气质、学识才能、体质精力、管理作风、授权程度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密切相关。此外,还与职能难易程度、工作地点远近、工作相似程度,以及新技术应用情况等客观因素有关。因而,管理幅度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管理组织按其层次和幅度的关系,可分为管理层次多,幅度小的高型结构和管理层次少,幅度大的扁平结构,这两种结构各有利弊。高型结构,其优点是管理严密,分工明确,上下级容易协调;其缺点是层次一多,管理费用增加,信息沟通时间延长,不利于发挥下属人员的创造性。扁平结构则相反,由于层次少幅度大,其优点是管理费用较低,信息交流速度快,有利于发挥下级的主动性;其缺点为难以严密监督下级工作和上下级、同级协调工作量增多。在决定采用哪种结构时,应分析以下因素:
(1)工作任务的相似程度:工作任务越相似,管理幅度越可能加大,即宜采用扁平结构,减少管理层次。反之,则宜采用高型结构。
(2)工作地点远近:管理系统各工作地点较接近,可以加大管理幅度,采用扁平结构。反之,则采用高型结构。
(3)下属人员水平: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思想水平较低,工作缺乏经验,应缩小管理幅度,加强对下属的直接指导,采用高型结构。若下属工作自觉性高,能力强,可采用扁平结构。
(4)工作任务需要协调的程度:管理系统各部门的协调难度大,应减少管理幅度,采用高型结构。反之,则可用扁平结构。
(5〕信息沟通:信息沟通良好宜采用扁平结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大大减少管理层次。
5、因事设职与因人设职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是使目标活动的每项内容都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部门,即"事事有人做",而非"人人有事做"。因此,组织设计中,逻辑性地要求首先考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要求因事设职,因职用人,而非相反。但这并不意味着组织设计中可以忽视人的因素,忽视人的特点和人的能力。组织设计过程中必须重视人的因素,这是多方面的要求:
(1〕组织设计往往并不是为全新的、迄今为止还不存在的组织设计职务和机构。在那种情况下,我们也许可以不考虑人的特点。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遇到的实际上是组织的再设计问题。随着环境、任务等某个或某些影响因素的变化,重新设计或调整组织的机构与结构,这时就不能不考虑到现有组织中现有成员的特点,组织设计的目的就不仅是要保证"事事有人做",而且要保证"有能力的人有机会去做他们真正胜任的工作"。
(2〕组织中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最终是要人去完成的,即使是一个全新的组织,也并不总是能在社会上招聘到每个职务所需的理想人员的。如同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到产品本身的结构合理,还要考虑到所能运用的材料的质地、性能和强度的限制一样,组织机构和结构的设计,也不能不考虑到组织内外现有人力资源的特点。
〔3〕任何组织,首先是人的集合,而不是事和物的集合。人之所以参加组织,不仅有满足某种客观需要的要求,而且希望通过工作来提高能力、展现才华、实现自我的价值。现代社会中的任何组织,通过其活动向社会提供的不仅是某种特定的产品或服务,而且是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可以说,向社会培养各种合格有用的人才是所有社会组织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为此,组织的设计也必须有利于人的能力的提高,必须有利于人的发展,必须考虑到人的因素。
组织架构设计的原则:
1、管理明确原则。避免多头指挥和无人负责现象;
2、职责权对等原则。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即管理人员的直接下级人数应在一定范围内。
4、灵活性原则。即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作出适应的调整和变化。
5、客户导向原则。应保证组织运行有利于为客户创造价值。
6、执行和监督分设原则。
7、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即兼顾专业效率和组织目标统一性。
8、精干、高效原则。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做到机构精干、人员精简
一、直线制
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厂部不另设职能机构(可设职能人员协助主管人工作),一切管理职能基本上都由行政主管自己执行。
二、职能制
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如在厂长下面设立职能机构和人员,协助厂长从事职能管理工作。
这种结构要求行政主管把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交给相关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就有权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向下级行政单位发号施令。因此,下级行政负责人除了接受上级行政主管人指挥外,还必须接受上级各职能机构的领导。
三、直线-职能制
1、直线-职能制,也叫生产区域制,或直线参谋制。它是在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吸取这两种形式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目前,我们绝大多数企业都采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
2、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把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按命令统一原则对各级组织行使指挥权另一类是职能机构和人员,按专业化原则,从事组织的各项职能管理工作。
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有一定的决定权和对所属下级的指挥权,并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而职能机构和人员,则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不能对直接部门发号施令,只能进行业务指导。
四、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最早是由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于1924年提出的,故有“斯隆模型”之称,也叫“联邦分权化”,是一种高度(层)集权下的分权管理体制。它适用于规模庞大,品种繁多。
技术复杂的大型企业,是国外较大的联合公司所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近几年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或公司也引进了这种组织结构形式。
组织设计有以下几个要点:
(1)组织设计是管理者根据目标一致、效率优先的原则在组织中把任务、权责进行有效组合和协调的有意识的过程;
(2)组织设计是管理者在既考虑组织内部要素(如战略、人员、技术等),又充分考虑组织外部环境因素之后进行的;
(3)组织设计的最终结果是组织系统图、职位说明书和组织手册。
企业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组织结构的全部设计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即企业任务、目标同组织结构之间是目的同手段的关系;衡量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要以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任务、目标作为最终的标准。从这一原则出发,当企业的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例如,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时,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变化的需要。又如,进行企业机构改革,必须明确要从任务和目标的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避免单纯地把精简机构作为改革的目的。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分别设置不同的专业部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只有加强协作与配合,才能保证各项专业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彻这一原则,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的措施有:
(1)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成立各个管理子系统,分别由各副总经理(副厂长、部长等)负责管辖。
(2)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3)创造协调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全局观念,增加相互间的共同语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条件的限制,一名领导人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有效管理幅度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人员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条件的影响。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同管理层次的多少呈反比例关系,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时,必须考虑到有效管理幅度的制约。因此,有效管理幅度也是决定企业管理层次的一个基本因素。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不可偏废。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分权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抓重大问题。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企业在确定内部上下级管理权力分工时,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各项专业工作的性质,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要求组织设计时,既要保证组织在外部环境和企业任务发生变化时,能够继续有序地正常运转;同时又要保证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变更,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责权关系及规章制度;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组织结构所要解决的,是权力与责任关系是否匹配的问题
在管理职能的安排上,只有组织结构回答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因此组织结构是要解决权力和责任的相互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是组织结构必须保证权力和责任是匹配的,只有在匹配的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中,组织管理才会有效发挥作用,所以组织结构需要清晰地设计出沟通线、控制线、责任线和权力线,其中权力线和责任线是组织结构的纵向安排,沟通线和控制线是组织结构的横向安排。换个角度说就是组织结构的纵向设计是界定权力指令的,同时也就界定了责任和权限;组织结构的横向设计界定了如何沟通,界定了如何控制公司资源。这里最关键的是权限的设定需要与责任匹配。
组织结构的纵向安排,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设计多少个层级,一个是公司主业务线是什么。对于第一个问题,设计的原则是以考核点为准,在公司的考核设计中,只要是你需要考核的点,就需要设计一个层级。比如,一家公司需要考核副总经理、厂长、车间主任,那么这家公司的组织结构从总经理开始算起就有四层的纵向关系了,如果这家公司关键绩效指标是考核厂长的,那么这家公司的组织结构从总经理开始算起就只有两层的纵向关系。
对于第二个问题,设计的原则是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标准,比如说这家公司是销售公司,那么主业务线就是总经理对着销售系统,其他的都是辅助线;如果这家公司是制造公司,那么总经理对着的是制造系统,这个时候销售系统变成了辅助系统。最关键的是组织结构的纵向安排是责任和权力线的安排。
组织结构的横向安排,需要考虑的问题是:需要多少个职能部门完成资源的专业安排。因此设计的原则是以主业务对于职能的需求来决定,其中最关键的是尽可能地减少细分,突出关键职能就可以了,部门越少越好。需要说明的是,职能部门不能够拥有权力,只能够给予专业的指导意见和专业的服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一家企业的组织结构中,职能部门不能够拥有权力,原因很明显,因为职能部门并没有承担经营责任,所以我们需要明确在组织中权力和责任需要匹配,不能够出现拥有权力的人却不需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人却没有权力。
组织结构更要依据责任而不是权力来设定
组织结构设计要服从于企业的战略。战略所起的作用反映在组织结构上应该可以用“责任”来描述,战略得以实现的要求就是组织结构能够存在的原因,因此负担起实现战略的责任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根本依据。这样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国企业在组织结构设计上常常犯的错误。
第一种:“面朝董事长,屁股对着顾客的结构”。这种结构非常流行。因为很多人员都是面朝上司,关心上司的脸色、上司的看法,一切以上司为基准,领导层所说的“一切为基层和员工服务”在这个结构中成了一句口号。
第二种:条块结构。这种结构是各个部门各自为政,每一个部门或者系统都只是关心自己的问题,并且尽可能把责任推给其他部门或者系统,从来不为其他部门和系统提供服务和帮助,在这种结构里人们习惯相互埋怨、推诿,常常出现的情况是没有人肯负责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这些错误的结构之所以存在,究其根源都是从权力出发来进行设计的,而忘记了责任。如果从责任出发来设计结构,我们就可以避免出现以上的错误。
组织结构可以重新建立,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心理契约
心理契约描述为未成文的契约,也就是员工与组织之间内隐的相互之间期望的总和。在寻求新竞争优势的过程中,组织也发现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很多时候,组织不能履行所有它们承诺给员工的责任,从而导致了违背心理契约现象的发生。研究表明,心理契约的违背不仅对员工造成情感上的伤害,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害的。当组织正需要员工更灵活、更努力地工作时,许多员工却从双方良性互动的关系中撤退,对心理契约的违背做出消极的反应,损害了组织的绩效表现。
鉴于心理契约违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在组织结构设计中,有必要关注员工心理契约的违背,并对其进行重新构建。实施新的组织结构,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重新建立和每个人的心理契约(Levinson于1962年界定了心理契约这个概念,他将心理契约描述为未成文的契约,也就是员工与组织之间内隐的相互之间期望的总和。Schein(1965,1980)也关注了心理契约,提出心理契约是指个体所拥有的关于组织的多种期望以及组织所拥有的关于员工的多种期望。)。在组织结构设计过程中,组织创造了又一个提高双方良性互动的机会。
首先,建立开诚布公的沟通体系。清楚地让员工知道自己在结构中的位置,直到他们感觉到确实的责任和权力,他们才可能专心地工作。通过充分的沟通可以有效地缓解结构调整对员工所带来的压力。
其次,确保确定结构的准则是公平的。组织程序的公平性将会消减契约违背时的员工负面反应,即使发生心理契约违背,如果组织在程序上是公平的,那么员工会认为自己仍然是组织里具有价值的重要成员之一。因此在进行组织结构和人员调整的时候,会让很多员工产生极大的心理波动。但只要整个调整过程是遵循一定的公平原则,就可能使整个整合过程变成一个互谅互让的过程。最后,恪守承诺。心理契约的构建基础是信任,为了稳定现有员工的心理预期而轻易做出的承诺,可能成为未来组织食言的证据。很多组织在设计结构的时候,总是对员工宣称:我们调整现有的结构和人员的目的是让大家得到一个更大的平台,是给大家提供更多的机会。一旦实际操作开始后,裁员、结构调整随之发生,员工因感觉被出卖而愤怒不已。切记的一点是,不要在设计结构过程中做出轻易的承诺。当你确实需要做出一项承诺时,一定要做到言而有信。如果做得好,重新设计组织结构的过程可以让公司重新振奋,重新调整自己的重点,让组织与个人建立起新的心理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