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馆凉菜间布局怎样布局,凉菜间的面积要求多大
面积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划分。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冷菜、水果制作可设置在同一间,但应有相对独立的操作区域。500-2000平方米的,冷菜、水果制作宜分间设置。
2000平方米以上的,冷菜、水果制作分间设置。
专间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就餐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最小不得少于5M2。 专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的门,专间门宜能自动关闭。专间内如有窗户的应为封闭式,专间出入门应避免与厨房原料通道及餐饮具回收通道等有交叉污染。
凉菜间的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凉菜菜品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工艺流程进行菜肴的制作。
2、能熟练运用不同的装盘技艺,能根据不同的菜肴要求进行装盘处理,出菜饱满、整齐,盘边干净。
3、按照菜品质量的要求对购进的原料品质仔细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拒绝领用,并且马上通知厨师长。
4、凉菜间属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场所,日常除凉菜工作人员和检查工作的正、副厨师长,总经办的质检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中午、晚上上岗前一定要先洗手,并且佩带好口罩后开始工作。
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在你的定位,如果你不卖凉菜。就可以不设置凉菜间。如果菜单上有凉菜。那么必须要设置凉菜间。至于标准,每个地方不一样。都是看设施设备来评判。一般要求在10平米以上。要有二次更衣室。紫外线灯。
西餐在菜单的安排上与中餐有很大不同。以举办宴会为例,中餐宴会除近 10种冷菜外,还要有热菜 6-8种,再加上点心甜食和水果,显得十分丰富。而西餐虽然看着有6-7道,似乎很繁琐,但每道一般只有一种,下面我们就将其上菜顺序作一简单介绍,希望对您初到西餐厅点菜时能有所帮助。
1.头盘
也称为开胃品,一般有冷盘和热头盘之分,常见的品种有鱼子酱、鹅肝酱、熏鲑鱼、鸡尾杯、奶油鸡酥盒、局蜗牛等。
2.汤
大致可分为清汤、奶油汤、蔬菜汤和冷汤等4类。品种有牛尾清汤、各式奶油汤、海鲜汤、美式蛤蜊汤、意式蔬菜汤、俄式罗宋汤。法式葱头汤。
3.副菜
通常水产类菜肴与蛋类、面包类、酥盒菜肴均称为副菜。西餐吃鱼类菜肴讲究使用专用的调味汁,品种有鞑靼汁、荷兰汁、酒店汁、白奶油汁、大主教汁、美国汁和水手鱼汁等。
4.主菜
肉、禽类菜肴是主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牛肉或牛排,肉类菜肴配用的调味计主要有西班牙汁、浓烧汁精、蘑菇汁、白尼丝汁等。禽类菜肴的原料取自鸡。鸭、鹅;禽类菜肴最多的是鸡,可煮、可炸、可烤、可炯,主要的调味汁有咖喱汁、奶油汁等。
5.蔬菜类菜肴
可以安排在肉类菜肴之后,也可以与肉类菜肴同时上桌,蔬菜类菜肴在西餐中称为沙拉。与主菜同时搭配的沙拉,称为生蔬菜沙拉,一般用生菜、番茄、黄瓜、芦笋等制作。还有一类是用鱼、肉、蛋类制作的,一般不加味汁。
6.甜品
西餐的甜品是主菜后食用的,可以算作是第六道菜。从真正意义上讲,它包括所有主菜后的食物,如布丁、冰淇淋、奶酪、水果等等。
7.咖啡
饮咖啡一般要加糖和淡奶油。
冷菜间即凉菜间,国家对冷菜间最低温度没有规定,规定凉菜间最高温度不得高于25℃。
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凉菜间: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扩展资料
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制作凉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
(三)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四)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卫健委-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一、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凉菜间必须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三、蛋糕间,用于制作裱花蛋糕的操作间,应当设置空气消毒装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
四、食品加工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餐饮业冷菜间布局与设施要求为规范餐饮业冷菜的制作,加强对冷菜制作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浙江省卫生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餐饮业冷菜间与冷菜制作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对餐饮业、食堂冷菜间的布局、设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冷菜制作应独立设专间。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冷菜、水果制作可设置在同一间,但应有相对独立的操作区域。500-2000平方米的,冷菜、水果制作宜分间设置。2000平方米以上的,冷菜、水果制作分间设置。 2、专间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就餐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最小不得少于5 M2。 3、专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专间门宜能自动关闭。专间内如有窗户的应为封闭式(可开闭式的传递食品用的窗口除外)。专间出入门应避免与厨房原料通道及餐饮具回收通道等有交叉污染。 4、宜在靠近食品烹饪区方向设置开合式进菜口,在靠近厨房跑菜通道方向设置出菜口,进、出菜口应采用开合式输送窗,窗口大小应以可通过传送的食品容器,在开合式玻璃窗两面可设置用于暂时放置食品容器的台面。 5、专间在人员入口处应设洗手消毒、更衣区域和设施,洗手消毒设施上方应有醒目的“六步法”洗手消毒图示。 500M2以上应设预进间,预进间面积与实际操作人数相适应。 二、设施设备要求 1、地面与排水卫生要求: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滑、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带水封地漏)。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2、墙壁与门窗卫生要求: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浅色材料构筑,并到顶。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门、窗应装配严密,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3、屋顶与天花板卫生要求:专间内天花板的设计应平整,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脱落等,屋顶如系不平整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有防止管道渗漏和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4、工用具卫生要求:专间内操作台面、搁架等应使用不锈钢、花岗岩或其他易清洗消毒的材料。专间操作工具、设备、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并易于清洗消毒。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应有足够数量的冷藏、冷冻设备和设施。 5、其他卫生设施要求:专间应设有专用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专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25℃。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需安装反光罩,强度应大于70μW/㎝2(在距离1.2M-1.5M处测量)。紫外线灯宜采用石英管、安装定时开关,位置应能分布均匀,距离地面2.2M以内。专间用水需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安装有专用的符合卫生要求净水设备。净水滤芯应定期清洗、消毒、更换,有记录。专间应设有水池,水池材质应用不透水材料(如不锈钢或陶瓷等),结构光洁、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专间水笼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亦能提供温水。专间内设置有干湿温度计。专间应有足够容量的餐具保洁设施。宜配备微波炉。水果加工未独立设间的,应在专间内相对固定的区域制作,制作工用具固定并有明显标识。 三、操作卫生要求 1、基本卫生要求: (1)空气消毒要求:专间应在每餐(或每次)使用前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 (2)个人卫生要求: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并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患有腹泻、感冒等传染性疾病,以及手指破损的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