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三种,
一是通过新的科学技术设计发明新的产品,新的产品带来了人们新的使用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通过新的科技和设计改良产品的形态和使用方式,从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三是通过设计提高产品的高附加值,提高产品的精神品位和象征价值,引导和塑造人们的精神品位、情感心理、个性风格,从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最简单的例子:
古时候人们都用井水压水喝;
但是后来,设计出来了水管,大家开始引水喝;
后来又设计出来水龙头,大家开始用水龙头接水;
再后来出现了红外感应水龙头,伸手就可以直接来水...
同样是用水,设计不同,就可以改变我们的用水方式!
• 对企业来说,创新思维是增强创新能力的方式。与技术创新不同,设计思维即便不能为企业所有员工,至少也能为大多数员工所运用。书中很多实例,展现了不同的公司机构承继了设计思维的精髓,鼓励员工自发进行流程、组织架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设计思维是什么?
• 设计思维是解决创新挑战的另一种方式。设计思维并非始于技术研发,试图为新技术寻找市场。设计思维始于人人的渴望和需求,理解消费者,从中获得灵感,以此作为起始点,寻求突破性创新。
• 这种方式可用于应对广泛意义上的商业挑战,包括研制新产品、开发创新的服务、为品牌和品牌体验定位、重组组织架构以及设计全新商业模式从而创造新价值。
设计思维不是设计师的专利
• 我还意识到,那些启发我的人,不一定是专业设计人员,而是像布鲁内尔、托马斯·爱迪生和斐迪南·保时捷这样的工程师,他们似乎都有着以人为本,而非以技术为本的世界观。
• 像唐·诺曼( Don Norman)这样的行为科学家,他们发出了产品为何如此令人摸不着头脑的疑问;
• 像安迪·高兹沃斯( Andy Goldsworthy)和安托尼·高莫利(Ant ony Gormley)这样的艺术家,他们将观赏者带入某种体验,让观赏者成为艺术品的一部分;
• 像史蒂夫·乔布斯和盛田昭夫这样的企业领袖,他们创造了独特而意义深远的产品。
• 我意识到,在“天才”和“梦想家”这类人所共知的华丽词藻背后,是对设计思维原则的信守与坚持。
参考《IDEO设计改变一切》
以前的一些家用电器,如音响装置和电机等一直是沿袭各种家具的风格,而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优良设计”的典范则常常被置于黑色的塑料方盒子之中,外观细节减少到了最低限度,在操作和显示的设计上也尽量减少信息密度。如索尼公司1996年推出的电视机,以黑色的框架强调了产品的几何性,正面除屏幕外只有一圈窄窄的边框,上面仅留下了些不起眼的显示。如丹麦设计师安德瑞生(HenningAndreasen)于70年代设计的F78型电话机,机身的基本形状和按键的布置是按人机工程原理确定的,结构紧凑,外观规整朴素,没有任何夸张以体现设计师的个性。这一设计获得了1976年丹麦工业设计奖。又如在办公机器设计上理性主义手法更为明显,无论是复印机还是计算机,造型上都十分稳健。由于这些产品的设计不是强调个性风格,而是产品的内在使用质量和生产工艺,因而使同类产品在造型上彼此雷同,若非内行很难从外观造型上判别出生产厂家。这种“无名性”的理性主义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工业设计的主流,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一、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的主体不同
设计变更是设计师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原有设计做出的调整变更;变更设计是业主方考虑到实际的需要而做出的变更,而不是因为设计缺陷而需要变更,是要求的变更。
二、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的费用承担方不同
设计变更是的原因有各种各样的,但是一般都是因为设计师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涉及的费用多是由设计部门承担;变更设计是业主对原方案的变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业主承担。
三、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的确认部门不同
设计变更是设计师对原设计方案的变更,需要先经过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认后才能实施;变更设计的重大变更应经审图办审查许可,在建过程中若有较大规划变更,设计、施工都必须停工,重新设计或重大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计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变更设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而对工程设计的完善和补充。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缺陷、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的费用控制原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设计变更的形式: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纠正设计错误或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两种形式:
(1)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2)由施工单位发现并提出,并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
设计变更的方式:
(1)设计交底会,设计交底会由建设单位组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加,在设计交底会上,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内容,经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原施工图的做法,由此而变更的设计图纸由设计单位负责出具相应的变更文件。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进行处理,如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其他管道、管墩等,需改变原设计设备的标高、安装位置等。或原设计的基础标高,由于地质情况等原因,需要对基础标高进行调整等等。此类变更,需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相应的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即为最终的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出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在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
(4)施工过程中,由于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材料代换,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经各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的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③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
④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
⑤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⑥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③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设计变更所造成费用增加的承担原则: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