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阳台改卧室,致住户坠落,房东和租房公司谁的责任更大?
分情况,如果是房东同意阳台改卧室,房东与租房公司各自应该承担一半责任;如果房东没有书面同意,只是默许,租房公司责任更大;如果房东压根就不知情,租房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坠楼事件经过。2020年6月8日深夜,一声巨响之后,租住10楼的小亮(化名)坠楼,并落在了一辆沃尔沃小汽车上。小汽车随即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车主赶到以后报道了120与110。小亮被送往了医院进行抢救,警察也在现场进行了调查。
原来,小亮在10楼租住的房子并不是正规卧室,而是由阳台改造而成。众所周知,阳台的承重能力怎么可能与正规的卧室相比。6月14日,重伤的小亮从昏迷中醒来,但依旧没有能力离开ICU。不论是小亮的家属,还是沃尔沃车主都认为,房东与租房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关键就在于,房东与住房公司责任划分问题。
房东与租房公司各承担一半责任。按照租房公司的说法,阳台改卧室已经进行了好几年,之前几位租客都没有出问题。之所以要阳台改卧室,是因为房东规定了租金,导致租房公司利润比较小。为了盈利,租房公司就在阳台多隔出来一间房。而且,租房公司称房东对此知情。
如果房东经过书面同意了在阳台多隔出一间房,房东与租房公司就应该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包括小亮治疗费、沃尔沃车主的补偿等等。在此,趣评只能说租房公司“黑了心”。阳台的承重能力远远不能够与卧室相比,改造成卧室,就不怕出人命吗?幸好,小亮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如果小亮因此丧命,租房公司算不算是“谋财害命”?
租房公司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房东仅仅是口头同意,甚至仅仅是默许,而租房公司就将阳台改成了卧室。在这种情况之下,租房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房东应该承担一小部分责任。毕竟,如果没有书面同意协议,房东完全可以称其不知情。目前,房东还没有出面,完全是租房公司的一面之词。
租房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房东对阳台改造成卧室毫不知情,租房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事实上,很多房东将房屋租给中介公司以后,甚至几年都不会去看房子。租房公司不仅需要赔偿小亮与沃尔沃车主,还应该赔偿房主。虽然阳台没有坠落,但小亮坠楼以后,势必会影响房屋的出租,这一部分损失不应该由租房公司承担吗?
最后,趣评提醒大家,住房要谨慎,千万不要被无良中介坑了。
房东自我主义太强,在他心理想着房子是我的,除自己外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去改变房间的布置,可以试着和他沟通下,说出你这样布置的好处。房东要实在不通理,你又确实想改变下布置,就只有换个地方住了。
法律分析
房东不知情转让是无效的,有些人在签订了租房合同里明确规定了不能将房子转租给他人的情况下,依然将房子转租给了别人,这就构成了非法转租的情况。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承租人转租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不终止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
2、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3、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发生债权的效力,因而租赁合同可以有效,转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权利的义务,因转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次承租人有权向转租人请求损害赔偿。对转租的法律规定各国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限制主义,一种是放任主义。
【个人建议】
建议房东与房客先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隔壁是卫生间没什么问题
原因:大家都担心隔着厕所是主要怕卫生间防水没做好,而引起渗水,从而引起墙面出现发霉,有异味的情况。
解决办法:给卫生间做好防水处理即可,现在房子的大部分户型卧室都靠着卫生间。还有把卫生间做到卧室里面的。所以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