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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时尚的棉花糖
英勇的帅哥
2023-01-01 01:07:4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最佳答案
寂寞的乌龟
含糊的树叶
2025-05-19 16:10:48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具体内容见辽宁消防网http://www.ln119.com/-消防办事大厅-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五)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七)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最新回答
炙热的大碗
负责的夕阳
2025-05-19 16:10:48

※三、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

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甲方提供)

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甲方提供)

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甲方提供)

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

5、装修材料的说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写)

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甲方提供)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提供)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甲方要求装修方提供装修设计资质、消防设计资质由消防公司提供)

※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验收备案请只须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表》且加盖公章);(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提供)

4、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我司收集整理)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检测公司)

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检测公司)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施工合同;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验检验报告(原件)、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告知单;(检测公司)(消防)

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土建类含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装修类含装修图纸)

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

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

1、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2、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9)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

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甲方提供)

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甲方提供)

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甲方提供)

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

5、装修材料的说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写)

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甲方提供)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提供)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甲方要求装修方提供装修设计资质、消防设计资质由消防公司提供)

※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验收备案请只须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表》且加盖公章);(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提供)

4、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我司收集整理)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检测公司)

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检测公司)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施工合同;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验检验报告(原件)、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告知单;(检测公司)(消防)

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土建类含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装修类含装修图纸)

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

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二、备案方式:

网上备案

三、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四、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五、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消防办事大厅-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五)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七)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抽查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

消防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 : 消防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

消防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 :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

当地消防部门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 : 一般是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是私宅吗?还是说的商品房?一般需要报消防设计备案手续-----之后办竣工消防备案手续.具体资料你可以咨询本地消防机构.

怎样办理消防备案? - : 根据09年5月开始实施的消防法规定,装修、验收要经过消防备案的,你就根据清单内容准备就好啦,你如果嫌麻烦可以委托人员代理,当然,要给钱的,如果备案完了不被抽中,消防工作人员就不用到你现场检查了,只是准备好资料归档就好...

消防审核备案材料有哪些 -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施工现场消防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怎么能快速办理? - : 施工现场消防审核备案和验收备案这感召要求的都是建设单位办理的.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

建筑消防资质备案需要什么 - : 设计单位需要有符合相对应的符合建筑面积等级的设计资质,这个参照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

消防工程网上备案有那些要求 - :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 5 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在网上备案后自动生成的备案表)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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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的大米
爱撒娇的荔枝
2025-05-19 16:10:48
※三、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x0d\x0a(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x0d\x0a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x0d\x0a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x0d\x0a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x0d\x0a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x0d\x0a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甲方提供)\x0d\x0a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甲方提供)\x0d\x0a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x0d\x0a(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x0d\x0a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x0d\x0a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甲方提供)\x0d\x0a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x0d\x0a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x0d\x0a5、装修材料的说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写)\x0d\x0a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甲方提供)\x0d\x0a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提供)\x0d\x0a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甲方要求装修方提供装修设计资质、消防设计资质由消防公司提供)\x0d\x0a※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x0d\x0a1、申请报告;(我司填写,甲方盖章)\x0d\x0a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验收备案请只须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表》且加盖公章);(我司填写,甲方盖章)\x0d\x0a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提供)\x0d\x0a4、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我司收集整理)\x0d\x0a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检测公司)\x0d\x0a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检测公司)\x0d\x0a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施工合同;\x0d\x0a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验检验报告(原件)、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告知单;(检测公司)(消防)\x0d\x0a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土建类含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装修类含装修图纸)\x0d\x0a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x0d\x0a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x0d\x0a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

甜美的歌曲
俊秀的小丸子
2025-05-19 16:10:48

1、内容不同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必须进行消防审核,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可以进行消防备案。

2、申报所使用的表格不同

消防审核使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备案使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3、违法成本不同

违反消防审核规定的牌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消防审核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消防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验收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验收

活泼的枕头
专注的过客
2025-05-19 16:10:48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洁净的超短裙
简单的溪流
2025-05-19 16:10:48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进行备案,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受理,办理需提供材料: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消防备案是为了应对建设项目突发火灾时能迅速反应控制灾情,有利于消防部门更高的工作效率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顺心的蜜粉
洁净的红酒
2025-05-19 16:10:48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2.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报复印件即可,带附件及附图,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设计图纸中参与设计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6.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审图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7.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9.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10.情形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消防设计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1.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2.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3.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14.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原建筑消防审批、备案抽查手续(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5.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6.需提供:(纸质:原件份;复印件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网点电话:0431-85213531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网点电话:0431-81501237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网点电话:0431-81336520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网点电话:0431-88779017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网点电话:0431-85090718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网点电话:0431-896827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网点电话:0431-89991639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网点电话:0431-896250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网点电话:0431-8917796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网点电话:0431-8428575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网点电话:0431-81367322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网点电话:0431-83835541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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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10:48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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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10:48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定位图等,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需提供);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5.消防设计文件(应达到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每张图纸均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应一并提供设计光盘。图纸折叠时请选用不装订成册的折叠方法折叠;折叠后的图纸幅面应为A4规格(210mm×297mm);折叠后图纸标题栏应露在外面。) 6.其他有关材料 ⑴建设单位委托书、授权书(不得委托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和其它单位人员办理); 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⑶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⑷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所在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复印件和产权合法证明材料、承租合同; ⑸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确定后,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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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10:48

消防备案应该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受理。

所需办理材料: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20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备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5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