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开中央厨房该如何办理手续
建中央厨房需要办理手续:
一、在受理中央厨房许可申请,开展中央厨房许可审查时,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总则中相关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中央厨房,已取得各类食品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照《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规定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
第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四)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五)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八)食品检验制度;
(九)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需要具备承包经营的基本要求和指标要求。
以上海为例:
第一、承包经营的基本要求
1 承包者要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2 为确保食堂进料的卫生安全,学校逐步实施各食堂的米、面、食用油、肉、蔬菜实行统一招标定点进货和货物标准,由各食堂经营者和管理办公室组成评标小组,确定定点供应商及货物标准,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各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以上材料不允许食堂从非定点供应商或低于要求标准进货。
3 其他管理要求
承包经营者必须文明守法,自觉接受和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
严格审查雇用人员,所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达到法定年龄,持有本人身份证、劳动就业证、流动人口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及饮食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第二、承包经营的主要指标及要求
1 参加竞投者分别对三个标项提出投标报价。
2 参加竞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测算投标价格,并根据《招标要求》的各项规定内容写出《投标方案》。
3 参加竞投者按所选的标项的面积和范围,每月上交学校财产保值基金,数额由参投者出价,投标时统一按每年缴交 万元报价。
4 初次进入的校外承包者中标后,在签约时必须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和财产押金,第一至第三标每标为50万元,具备经营信誉的现有承包者中标者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财产押金给适当的优惠。
5 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不计息退还承包者,承包者如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偿学校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6 承包经营者应尽量聘用原有临时工,以确保短期内学校生活秩序的稳定。
扩展资料
承包食堂应具备条件如下:
第一承包商是否具备规模化经营。良好的合作必须建立在承包商健康的赢利模式之上,庞大的采购量是价格竞争力的基础,规模化营运可进一步控制和缩减经营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承包商是否具有成功的饭堂食堂管理模式。因为食堂生意都是分散管理的,当老板不可能只顾一家工厂,那么靠什么来维持每个饭堂的出品、卫生、服务的质量稳定呢,应要求承包商解说及提供管理模式,实地考查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
第三必须实地考查承包商的投资规模,慎重评估承包商的经济实力,参观所承包的工厂对照其宣传资料是否相符。因为有些只有简易办公室的空壳公司,借厂参观倒买合约的事件屡见不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堂承包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学院-关于印发《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实施办法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依法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及以上饭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从事团体膳食外卖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
(7)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具有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需申报的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冠县政务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工作人员对食品经营提供者进行现场核查(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4、核查合格经审批后,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许可机关网上办理审批;
方式二: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许可机关纸质流转审批---网上打印证书;
方式三: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许可机关帮助录入系统---许可机关网上办理审批。
注册餐饮公司的的一般步骤和条件:
1.公司备选名称5—10个,现在很多公司名称都被注册了或者是驰名商标,所以多备些名字方便和核名通过。
2.经营范围确认,挂靠地址确认。
3.法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相关的数字证书,确认谁是公司的监事。
4.注册资本金确认,现在是认缴制不用实缴注册资本。
5.占股比例确认。
资料整理完——工商局查名——领取名称核准单——领营业执照——银行开基本户——核税——公司代理记账——后期社保和公积金申请。
拓展资料:
一、注册餐饮公司的经营范围
范围一: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
范围二: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范围三: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范围四: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范围五: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二、承包经营食堂需要的证件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各项国地税等证照;
2.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
4.厨师等级证及人员健康证。
三、所需资质(严格来说,一下非必须,但可优先考虑)
1.具备经营能力的公司或私人;
2.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信誉;
3.承包期评估合格的原承包单位及个人;
4.通过ISO认证饮食服务企业优先考虑;
5.附带资质也能说明在领域里的专业,可参考旺记公司食堂承包资质证书书。
四、所需文件
1.食堂承包投标文件;
2.承包方拟定食堂承包经营具体方案;
3.双方签订自堂承包经营协议(台同)。
餐饮服务许可证 的快餐类 没有详细规定面积,但是餐饮服务许可证里有区别类别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申请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的,需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
5.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示意图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详细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作、熟食销售、裱花操作、食品库房、食品冷却、食品包装、配送食品、更衣室、检验室、就餐等场所的面积尺寸和炉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库、消毒柜、空调、货柜、层架等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申请甜品站还须提交餐饮主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甜品站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9.申请凉茶店还须提交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茶原料的申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0.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以下单位须配备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面积3000㎡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单位须配备中级或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1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下图为快餐类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