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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兖州有几家出租车公司

自觉的石头
风中的大碗
2022-12-31 22:46:30

急求:兖州有几家出租车公司?哪家公司可以包车?包车需要什么手续?押金是多少?费用是多少?

最佳答案
鲤鱼路人
凶狠的网络
2025-06-19 20:38:45

兖州现在一共4家出租车公司:宏达、交运、北达和金汇;至于能不能包车好像都不能了吧,你要是包的话可以包私人的,大包80、小包40,押金一般都是1-2万元,要是买车(带出租车手续)价格就贵了,14万元左右。

你也可以去金汇看看,它那是最晚的一个出租车公司,地址就在北关大禹像西50米路南,3路20路公交车大禹像下车即到,3路是火车站发车,20路是富居家具城发车,全是5分钟一班。

最新回答
阔达的航空
如意的萝莉
2025-06-19 20:38:45

例:某租赁公司根据与承租企业的合同,首先向另一租赁公司租入所需设备,该设备成本200万元,公司每年应付另一公司的租金(包括租赁成本)23万元,公司每年向承租企业收取租赁收益25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按净额法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待转租赁资产 2000000

贷:应付转租赁租金 2000000

(2)公司与承租企业按合同起租时:

借:应收转租赁租金 2000000 贷:待转租赁资产 2000000

(3)公司计算第一期租金时:

借:应收帐款——应收转租赁收益 250000

贷:应收转租赁租金 230000 租赁收益 20000

(4)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250000

贷:应收帐款——应收转租赁收益 250000

(5)每期支付转租赁租金时:

借:应付转租赁租金 230000

贷:银行存款230000

以后各期会计分录同上(3)、(4)、(5)。

(6)租赁期满,公司按合同规定将租赁资产出售,得款1万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待转租赁资产 10000 1999年3月13日,东营鲁光家具装饰有限公司(甲方)三股东之一李俊国代表该公司与原告(乙方)签订精品家具城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鲁光精品家具城内南侧一楼棚顶、四周墙壁、窗户、楼梯下面的小屋出租给乙方卖灯具用;租赁时间自1999年至2004年;年租金50000元;甲方同意乙方拆除一楼南侧原棚顶,按乙方重新设计装修;乙方必须在三月末装修完,从1999年4月1日起计费。后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于2000年12月30日签订光环灯具总汇转租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鲁光精品家具城内南侧一楼棚顶,四周墙壁、窗户、楼梯下面的小屋出租给乙方卖灯具用;租用期限从2000年12月30日至2004年3月30日;年租金50000元,每月的25日交付;甲方所装饰的内室顶壁折合人民币40000元,合同执行,乙方付20000元,余额在2001年6月底前付清;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合同签订后,被告付款20000元给原告,余款20000元被告一直未付;该合同租金被告一直交付给李俊国收,而未交与原告。

被告提供2001年11月28日与东营市鲁光工贸有限公司室内顶棚租赁合同,用以说明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房屋房主是东营市鲁光工贸有限公司,李俊国承租东营市鲁光工贸有限公司的房屋后与原告签订的租赁合同,房主不认可原、被告签订的转租合同。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未提供其他证据加以证实。

[审判]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承租东营鲁光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房屋后,将其所承租的房屋又转租给被告,被告将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的租金全部交给代表东营鲁光家具装饰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的三股东之一李俊国,李俊国收取租金的行为系代表东营鲁光家具装饰有限公司的职务行为,应视为东营鲁光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对该转租行为的认可,故原、被告签订的转租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原告所装饰的内室顶壁转让费余款20000元。引起纠纷系被告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所致,被告应负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内室顶壁转让费余款20000元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主张原被告签订的转租合同的房屋房主是东营市鲁光工贸有限公司,系李俊国承租东营市鲁光工贸有限公司的房屋后转租给原告,房主不认可原、被告签订的转租合同,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未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对其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东营市光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侯元勋内室顶壁转让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810元由被告负担。

一审判决后,被告东营市光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依法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例三

康复租赁与江西国投转租赁纠纷案

1989年5月15日,中国康复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租赁)同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投)和新余床上用品厂(以下简称新余厂)订立了租赁委托书,载明:“乙方(指江西国投)委托甲方(指康复租赁)办理租赁事宜,并保证不委托第三者办理租赁事宜。乙方在委托书签字后15日内付给甲方保证金16万元人民币。”1989年5月16日,康复租赁与江西国投订立了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康复租赁根据江西国投的要求,以租给后者为目的,购买价值150万美元的荷兰圆网印花机及瑞士平网印花机,租予江西国投,租赁期限60个月,江西国投承租租赁物件需付租金给康富租赁,以美元每6个月支付一次,分10次支付完毕,有关购买租赁物件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它税款和银行开信用证费用,均由江西国投承担,江西国投将向康富租赁支付贷款的金额作为付康富租赁的手续费,并对租赁物件到货港、交货、报关、报验提货等手续作了约定,还写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康富租赁,江西国投将电报通知康复租赁将租赁款项汇到指定银行帐号。在此租赁合同上,作为承租人签字盖章的是江西国投,在它下面也有新余厂的签字盖章,但专门加了括号。

此前,新余市计委、财政局于1989年5月6日出立的文件中称,“请江西国投向康富公司租赁引进设备150万美元”;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于1989年5月10日向康富租赁专门出立公函,证明“江西国投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融资性租赁业务是其业务范围之一”;中国银行新余支行于1989年5月12日致康富租赁的函中称, “江西国投拟向新余床上用品厂提供150万美元转租赁业务”。

1989年5月22日,康富租赁收到新余厂电汇的保证金16万元、手续费5.58万元,共计21.58万元人民币。

1989年5月23日,江西国投作为甲方出租人与作为乙方承租人的新余厂也订立了一份(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5.23合 同”),该合同关于租赁物件、租赁期限、租金计算及支付等约定 与89KFL/A063租赁合同基本一致。该合同的第二十二条特别约定,“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手续费5万元人民币。”“甲方委托乙方把利息、本金分期直接汇中国康富租赁公司”。新余市计委和新余市财政局分别作为外汇担保人和人民币担保人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

1989年5月24日,新余厂汇手续费5万元给江西国投。同日,江西国投负责该项目的姚某某报给康富租赁的李某某,称,“请于5月28日前汇150美元到中行新余市支行帐号82406”。

1989年5月30日,康富租赁按照承租人江西国投的电报指令,指令富士银行深圳分行,从其账户提取150万美元给付中行新余市支行。

1989年6月5日,富士银行深圳分行扣除5美元手续费后,将1,499,995.00美元汇至新余厂在中行新余支行开立的82406账户上。

自89KFL/A063租赁合同生效至1998年10月21日,江西国投应付租金1,917,011.72美元,但通过新余厂以美元及人民币分五次汇付的租金共计仅折合433,738.84美元(其中,1989 年12月2日汇82,031.25美元,1990年6月6日汇73,593.75美元,1990年12月6日汇264,843.75美元,1995年9月28日汇20,000.00元人民币,1997年7月7日汇100,000.00元人民币),欠付租金1,483,272.88美元,欠付迟延利息758,461.19美元,合计欠付2,241,734.07美元。

康复租赁自1990年6月3日至1998年10月21日先后21次向江西国投发出了租金付款通知书或违约通知书,要求江西国投清偿拖欠的租金及利息。

1994年6月29日,康富租赁作为甲方与乙方江西国投、丙方新余厂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为了尽快归还丙方拖欠甲方的外汇租金,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丙方提供出口产品货源和国外客户,通过乙方对外签约出口结汇后,以丙方名义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账户作为归还甲方的外汇租金。”该协议并末履行。

另查明:康富租赁、江西国投、新余厂三方订立89KFL/ A063租赁合同前,新余厂已经委托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对外 购买圆网印花机及平网印花机,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于1988 年11月7日、11日对外签订了购买上述设备的合同。同时,新余厂与中行新余支行于1988年9月12日订立借款合同,约定新余厂向中行新余支行借款220万美元用于进口圆网印花机及平网印花机,并将该设备列为该厂的固定资产。中行新余支行分别于1989年10月23日和1990年4月26日发放贷款965,361.08美 元和560,943.02美元给新余厂。新余厂用上述贷款支付了购买圆网印花机及平网印花机的货款。康富租赁在订立89KFL/A063租赁合同时,对新余厂已经委托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对外购买是明知的,因此未按合同约定购买租赁物件交付新余厂,其支付的150万美元,新余厂也未用于支付购买圆网印花机及平网印花机的货款,而被挪作他用。

1998年7月,经新余市人民政府同意,新余厂将其全部有效资产分立,注册成立新余织造印染厂,对外债务同时划到新余织造印染厂。

1998年8月19日,冬冬宝实业有限公司、新余织造印染 厂、新余市纺织行业办签订了兼并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转移协议、债务转移协议、员工转移协议,相关债务转由冬冬宝公司承担。本案涉及的设备也一并作为新余厂的固定资产移交给了冬冬宝公司。

康富租赁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江西国投,称:江西国投拖欠租金,虽经多次催交,仍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请求判令江西国投立即偿付拖欠的租金及逾期交付租金的迟延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追加新余厂和冬冬宝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

被告江西国投辩称:根据它与康富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的规定,康富租赁有义务首先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购买印花机的合同,但康富租赁既未对外签订购买印花机的合同,也未委托任何人购买印花机,它与康富租赁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实际没有履行,康富租赁与新余厂之间实际形成借贷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康富租赁的诉讼请求。

被告新余厂表示,租赁合同的签订是事实,也收到了康富租赁的款。但这笔款没有用来购买印花机,而是作了其它用途。它对欠款认帐,并准备千方百计归还。

被告冬冬宝公司辩称:按照它同新余市纺织工业行业办公室的兼并合同的约定,对康富租赁的这笔债务,不在合同约定由它承担的范围之内。它同本案无直接的法律关系,无义务直接向新余市纺织工业行业办公室以外的其它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

1、租赁合同是否效?为什么?

2、新余厂、康富租赁各应承担哪些责任?

3、此案应如何处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89KFL/A063租赁合同签 订前,新余厂就已经委托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对外购买了该合同约定的 租赁物件,所需贷款也准备用其从中行新余支行的借款支付,而不是用康富租赁所付款项支付,新余厂一开始就无履行89KFL/A063租赁合同的真实意思。但是,新余厂为了套取康富租赁的资金,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仍与康富租赁、江西国投订立89KFL/A063租赁合同,因此,新余厂的行为具有欺诈性质,89KFL/A063租赁合同依法应确认无效。新余厂收取的150万美元应返还给康富租赁,康富租赁收取的手续费、保证金21.58万元人民币(按1989年5月20日汇率1:3.73计算,折合 5.785522万美元)应返还给新余厂。康富租赁已收回的42.064875万美元、12万元人民币(其中2万元按1995年9月27日汇率1:8.3192计算,折合0.240408万美元,10万元按1997年7月7日汇率1:8.3043计算,折合1.204195万美元)应从本金中扣除,互相冲抵后,新余厂实际应返还康富租赁本金100.723万美元;新余厂主观上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对造成89KFL/A063租赁合同的无效具有过错,且客观上长期占用150万美元资金不还,应承担占用康富租赁资金所造成的利息损失的赔偿责任;江西国投参与了89KFL/A063租赁合同的签订,并指令康复租赁将款直接汇给新余厂,对造成康富租赁的资金流失具有过错,应对新余厂不能返还的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康富租赁在签订和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未尽审查监督之责,对合同无效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其主张按约返还租金及迟延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新余厂将其全部有效资产分立,注册成立新余织造印染厂,将其对康富租赁债务同时划至新余织造印染厂,薪金织造印染厂又被冬冬宝公司整体兼并,且新余市属国务院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和国务院国发门997』10号<关于 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有关“兼并企业要全部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并负责人员安置”的规定,冬冬宝公司应承担上述应由新余厂承担的债务。冬冬宝公司提出的“对康富租赁的债务不在兼并合同约定的由其承担的债务范围之内,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张,因与上述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不符,不予支持。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赣州冬冬宝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本金100.723万美元,并向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赔偿损失。

2、强制执行冬冬宝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仍不足以返还上列第一项本金时,由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不能返还部分的本金承担赔偿责任。

3、案件受理费102

英勇的钢笔
雪白的蜗牛
2025-06-19 20:38:45
大长江国际家具广场很好,随着政府大力推广东扩南联政策,让开发区的发展瞬间提高了一个空间,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开发商都开始如火如荼的进行。它主要经营家具,建材,五金。听说有3大市场拆迁过去了,具体有那些不知道,好像有万福来,龙凤家具广场吧,还有些零零碎碎的市场,红星美凯龙也在那边,但是没大长江好,一个字“什么都贵”!~没潜力,谁愿意多花冤枉钱。现在他们招租估计满了。如果做投资的话大长江是个很不错的首选。你可以想想还没开盘呢,房子都租出去了,给的租金貌似不少,比别的地方要高吧,具体的不知道。还有汽车总站要搬过去了,未来人气很足,发展前景很大,看看万达就知道了,原来哪地方什么样子,现在房价贵的很,投资空间很大。 最后你要是做投资的话就去看看,买个好房子,升值了,笑死你。可惜俺钱留娶媳妇了,不然买套很值很值。 还有楼主给点分。

拼搏的电源
闪闪的豆芽
2025-06-19 20:38:45

招租启示要写明如下信息:

1、商铺位置(并写上周围的经营条件);

2、商铺客流量;

3、商铺租金;

4、商铺图片;

5、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示范模板:

本人位于xx出门面,面积xx平方,适合做xx经营,现本人因xx事,不能继续经营,现欲转让,具体转让价格面议。联系电话手机:139xxxx0x66,固定联系方式:68xxx88。

扩展资料

商铺是专门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地产,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务及感受体验的场所。广义的商铺,其概念范畴不仅包括零售商业,还包括娱乐业、餐饮业、旅游业所使用的房地产,盈利性的展览馆厅、体育场所、浴室,以及银行、证券等营业性的有建筑物实物存在的经营交易场所。

  参考资料

商铺_百度百科

高高的树叶
开心的机器猫
2025-06-19 20:38:45

上班时间为:早晨9点上班,中午单位食堂免费就餐,周一到周五5点半下班,周六,周日6点下班,一个礼拜两天休息,不能连休。

营业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9:00-18:30周日9:00-18:00 。

红星美凯龙:

全名:红星美凯龙集团。

红星美凯龙连续5年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前50位,2007年荣获“国内影响力品牌领袖大奖”、“家居家装行业影响力品牌领袖大奖”。

关键词:红星,美凯龙,红星集团,红木,陶瓷,卫浴,家纺,建材,商场,大卖场,家具,家具城,家居连锁,加盟,招商,招租,投资,品牌代理,人才招聘,优惠促销,公益事业。

集团介绍:

红星美凯龙连锁集团自1986年创业以来,始终以建设温馨、和谐的家园,提升消费者的居家生活品味为己任,至今已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南京、长沙、南昌、济南、东营、常州、无锡、扬州、徐州、连云港、重庆开办了45家大卖场,市场总规模188万平方米,2005年销售总额突破85亿元,成为中国家居业的第一品牌。

干净的毛巾
知性的冰棍
2025-06-19 20:38:45
旧货市场呗,九原区王家疙瘩,都是你想要的,就女子监狱那,旧货现在倒在110国道那路边上了,还好像用什么围起来了,怕影响市容了,那通18路和113路,在二道沙河小学下车,恩。。挺好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