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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怎么写

飘逸的指甲油
甜美的啤酒
2022-12-31 17:42:32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怎么写

最佳答案
追寻的奇异果
感动的麦片
2025-06-30 13:50:48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4、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5、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如沉降超标,倾斜,裂缝等)和防护(含防化、防核电磁脉冲、隔震等)方面的问题(如防护设备启闭不到位,密闭性能未达标等),并提出设计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处理方案进行处理;6、本工程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7、确认竣工质量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且质量已符合设计要求;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施工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内容及其工作量)。

最新回答
简单的野狼
无限的红牛
2025-06-30 13:50:48

填写要求: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体现了设计意图,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4、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是否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经过当地人防部门或其委托的设计文件审查部门审查批准。5、工程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6、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和不能满足人防工程防护要求的质量缺陷,并提出设计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处理方案处理。7、工程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符合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糊涂的草丛
清爽的毛豆
2025-06-30 13:50:48
建管部门指定的具有审查资格的单位签字。1.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由设计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四份,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柔弱的黑猫
温婉的铃铛
2025-06-30 13:50:48
严格来说,基础勘察完毕后应出具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即在基础验槽后的几天;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是在整体竣工之后。

不过现在基本是整体竣工汇总档案的时候才填写此部分资料,日期一般写竣工之日。

大气的手套
碧蓝的外套
2025-06-30 13:50:48
以下是市政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的一般程序和工作重点,如果还有疑问,可以随时问我,我将尽力解答!一、如何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七大员责任制)、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3.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市政道路(排水)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工程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材料、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和竣工图四部分。道路、排水工程资料分开整理,一般道、排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材料放入排水工程资料中,但技术变更通知单、技术工作联系单、施工记录、混凝土浇注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有道路、排水区分的分别放入道路和排水资料中。二、工程开工后应着手的工作1.原材料送检开工时原材料必须送市政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取现场有代表性的土样送总公司实验室做击实试验。送检应注意严把质量关,检测合格的材料才允许使用。2.同时可进行的收集工作将工程预算、测量交桩复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与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许可证一起归档。三、施工过程中收集和填报资料的注意事项1.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会购进各种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必须是原件。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时间相符,特别是水泥要有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与出厂合格证相符。2.填报资料对于质检资料的填报需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要求规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现在常用的中性笔。监理表格一般一式三份、隐蔽记录与工序表格一式两份。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填写表格,不同的监理对资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填写报验资料前应积极与监理沟通,达成一致后填写。隐蔽记录与工序表应写明具体部位、工序名称、桩号、东、西侧(半幅)、南、北侧(半幅)或左、右侧(半幅),这样便于日后整理资料时更清晰、直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不能照搬。例如沟槽开挖工序,在冬季不应写无冻土;平基管座工序在规范中归在一起,却是不同的两道工序,且棍凝土浇注时间不同,必须分开填报;填报沟槽开挖隐蔽记录时,应附沟槽开挖断面图,并标注尺寸、当开挖土质较复杂时大致标注土质;当道路中各部位的基层工序报验完毕后,未隐蔽的工序不用填写隐蔽记录,如快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面层、站、卧石、人行道步砖(面层)、预制块护坡等;填报工序表时应注意检查项目的选择,因为规范中未包含全部的工序,遇到不同的工序时,一般选择较接近的,例如规范中路基分路床、基层、面层等,却未分快车道、非机动车道,当非机动车道需报验时跟快车道一样都套路床这一项,但检查项目却不同,非机动车道设有中线高程;工序表中填写偏差值时也应注意一些细节,例如路床中平整度这一项的偏差值为20mm,若没到施工现场去实地检测,就容易出现填写负值的错误,一般认为只要是负值就是不合格的偏差值,而用塞尺测出的读数只可能是正值,即超过20mm的读数才是不合格的偏差值;检测项目中带△符号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3.收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工程质量保证材料,70%的试验报告为自检报告,30%为见证取样报告,由市政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出据,这30%为强制规定,在进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应的试验,需要熟悉各种试验,试验完成后的试验报告应收集完整,跟资料中的桩号、时间、混凝土浇注记录、施工记录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数资料都相互联系,不仅相符,汇总和评定记录也需要根据试验报告进行填写。四、工程接近尾声时可提前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1.汇总资料检查报验资料中有无报漏、书写错误等情况;将所有工序评定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部位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三种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将所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城建档案馆统一的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2.复印装订复印所需的套数(业主、接受单位各一套;监理与设计只看不存档),装订成册。送备案馆的一套需用牛皮纸装订,送档案馆的一套为不装订的原件,且档案馆对竣工固有特殊要求,编制竣工图目录,有监理盖章。3.竣工图的编制要求竣工图应画出所有变更内容,如实反映竣工后的现状,道路所处地段若有大型设施的也须标注,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五、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收集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和质量保修书。必须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将竣工会议记录放入竣工资料中,就基本是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了。随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要求市政工程资料内容更加全面、完善,唯有不断的学习和掌握新的整理方法,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谦让的墨镜
小巧的发带
2025-06-30 13:50:4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方法道路施工组织设计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东海龙开元小区绿化工程某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某公司住宅楼基坑开挖施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的要求每个单位在编写质量报告时,都应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工程的质量状况,综合描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地反映所评定工程的主要质量特色, 包括结构安全性能、重要的使用功能、观感情况和工程资料情况等多方面的内容,避免不顾事实,瞎编乱造,避免个人恩怨的恶意复或有意夸奖。编写人应该参考选用平时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对所评价工程要了如指掌,才能使报告完整、真实、可信。二、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的内容一份完整的检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评定依据、各分部工程划分及评定、检查评定结论等内容。1.工程概况。说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地质概况、气候状况、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使用功能、装饰特色、计划批准文号、合同要求的质量状况等。2.评定依据。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国家、地方现行标准,国家、地方行政部门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法规、规定等,质量监督报告书和质量评定表。3.各分部工程划分及评定。检查报告应分别叙述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情况,要着重反映质量检查员、质量监督员日常对分项工程等级的掌握情况。地基与基础分部还应说明桩基的施工质量状况;主体分部工程应说明建筑物沉降观测及砂浆、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评定情况。对整个单位工程进行评定时,应简述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情况。重点叙述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情况、观感质量的评定情况等。要求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装饰工程的质量特色等。此外,还应说明建筑物有无异常的沉降、裂缝或倾斜等情况。4.检查评定结论。每个质量检查员都应对所评定的单位工程负责,客观地评定质量等级。重点核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安装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情况。明确表述保证资料、观感质量的检查情况。三、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的编写过程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的编写过程也就是资料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总结汇总的过程。1.地基与基础分部,包括桩基工程、±0.000m以下的结构及防水等在该分部工程完工后和基础土方回填之前,应编写这部分的报告。2.在整个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应编写主体工程分部检查报告。3.在工程竣工后、各方组织工程验收前,应编写单位工程(包括安装、装饰)的检查报告。

尊敬的黄蜂
甜蜜的犀牛
2025-06-30 13:50:48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一、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二、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其它有关资料。

(抄摘)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备的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

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住建委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土豪的毛巾
纯情的摩托
2025-06-30 13:50:48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单纯的日记本
热情的水池
2025-06-30 13:50:48
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1)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2)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其它有关资料。

现实的银耳汤
土豪的小馒头
2025-06-30 13:50:4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根据第687、714号令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根据第662、687号令修改)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根据第46号令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原建设部令第8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