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与公共厕所的标准距离
民居与公共厕所的标准距离是不得小于5m。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7.1.3 公共厕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2.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应小于5.0m,周围应设置不小于3.0m的绿化带;
3.附属式公共厕所不应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宜在地面层临道路设置,并单独设置出入口;
4.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5.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的条件下,城市公园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扩展资料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规定:
4.3.9 公共厕所附近应设标有公共厕所的标志、方向和距离的指示牌,公共厕所的其他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女进出口,应设有明显的性别标志,标志应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
2.厕所门应设坐、蹲位标志或无障碍厕位标志、厕位有无人标志;
3.标志的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的有关规定;
4.第三卫生间入口应设专用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的公告
公共卫生间的阻断尺寸是1.5米。基本标准是这样的,大便厕位长度是1米-1.5米左右,宽度是0.85米-1.2米,如果含小便池深度是0.75米,宽度是0.7米,坐便器占地较小,一般在0.7-0.8之间。公共厕所的建筑必须通风、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一般不能于1比8,当占地面积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天窗。
公厕蹲便器之间的间距:0.95~1.30m。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里,每个大便厕位宽应为0.85~1.20m,加上隔板厚度,公厕蹲便器之间的间距为0.95~1.30m。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3.3.11 每个大便厕位长应为1.00~1.50m、宽应为0.85~1.20m,每个小便站位(含小便池)深应为0.75m、宽应为0.70m。独立小便器间距应为0.70~0.80m。
3.3.12 厕内单排厕位外开门走道宽度宜为1.30m,不得小于1.OOm;双排厕位外开门走道宽度宜为1.50~2.10m。
3.3.13 各类公共厕所厕位不应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厕位之间应有隔板。
3.3.14 通槽式水冲厕所槽深不得小于0.40m,槽底宽不得小于0.15m,上宽宜为0.20~0.25m。
扩展资料: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3.3.15 公共厕所必须设置洗手盆。公共厕所每个厕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挂物钩。
3.3.16 单层公共厕所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应为1.80m;双层公共厕所上层窗台距楼地面最小高度应为1.50m。
3.3.17 男、女厕所厕位分别超过20时,宜设双出入口。
3.3.18 厕所管理间面积宜为4~12m2,工具间面积宜为1~2m2。
3.3.19 通槽式公共厕所宜男、女厕分槽冲洗。合用冲水槽时,必须由男厕向女厕方向冲洗。
3.3.20 建多层公共厕所时,无障碍厕所间应设在底层。
3.3.21 公共厕所的男女进出口,必须设有明显的性别标志,标志应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
3.3.22 公共厕所应有防蝇、防蚊设施。
3.3.23 在要求比较高的场所,公共厕所可设置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应独立设置,并应有特殊标志和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技术标准
5米左右。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第二章环卫公共设施的设置第二节公共厕所第十二条公共厕所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设计和建造公共厕所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应在5米左右。公共厕所的建筑外形应与附近建筑群相协调,入口处及其附近应当设置昼夜易见的统一标志;独立式和附建式公共厕所周围应当绿化;公共建筑内设置公共厕所的,应当有明显的导向牌。
扩展资料
城市公厕设计的原则
1、以人为本
体现对各种人的关怀。设计人性化的实质就是在考虑设计问题时以人为中心来展开设计思考,以人为中心不是片面的考虑个体的人,而是综合的考虑群体的人、考虑社会的发展与更为长远的人类的生存环境的和谐与统一。
因此,公厕设计时应考虑各种人群,对于能够独力活动的儿童,应为他们设置一些较低的小便斗和洗手盆,同时这些洁具的设计应符合儿童的心理特征。
2、布局设计
根据国家对城市公厕布局的要求,在厕内布局设计时,应以需求为向导进行厕所的结构性布局,同时考虑到女性排队时问明显多于男性,所以应扩大女厕厕位的比例。
3、环境设计
设计一座公厕很简单,而把一座公厕放在整个环境中去设计,则不那么容易。因此我们不应孤立地把它作为一座公厕去设计,应把它作为一次从每一个细节开始保护环境的行动,共同承担起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厕所
拓展:《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 公共厕所宜发展附建式,附建式的公共厕所宜设在建筑物底层,应有单独出人口及管理室。附建式的公共厕所应结合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设。
2 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 14设计和建设,并与附近建筑群相协调。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问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3.2.4 公共厕所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2、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问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3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人口。
4 、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5、 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扩展资料:
其他给类城市用地的公共厕所设置可按:
1、结合周边用地类别和道路类型编合考虑,若沿路设置,可按以下间距:主干璐、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500一8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800一1000m 。
2、公共目所建筑面积根据服务人数确定。
3、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根据公共厕所建筑面积按相应比例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市规划局—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