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安装要求与规范
不同品牌厂家对安装要求规定不同,以三菱为例:
1、设备方向
(1)室外组装置的理想方向是在北墙或东墙,因为那里阳光直射较少;如果必须安装在南墙或西墙上,那最好要有遮阳物,并确保室外机的空气能正常循环。
(2)坚持室外机周围无障碍物,这样就不会影响室外机的散热效果;冷凝器的反面和侧面应距离障碍物20英寸以上,前部应大于40厘米。
2、支架装置
(1)当室外机安装在墙壁或阳台地板上时,可以适当的减少振动,并且室内机应靠近室外机组,以减少管道阻力和氟利昂的损失。
(2)空调装置框架的承载能力不得低于空调机组自重的4倍,承重能力也要至少不小于180公斤。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尽快更换。
(3)设备框架和设备表面应连接牢固。可以通过膨胀螺栓固定,而钢制设备应要有防锈功能,以防止水蒸气腐蚀。
3、固定细节
(1)空调应抽真空,并规定抽真空的时刻。根据空调的匹数来看,空调的匹数越大,真空的时间就越长。
(2)安装好空调后,需要打开空调。最好将手放到空气出口或站在空调出风口下方以感受出风口的温度及风速。正常运行的空调在强冷档通电5分钟之后,应该有冷空气吹出,蒸发器表面有冷凝,而冷凝器应该有热气吹出。
(3)此时,请查看空调的噪音值是否在正常操作范围内,并且在打开时查看有没有过多的噪音或异常运动。
扩展资料:
空调安装需遵循黄金法则
在空调实际使用过程中,有的用户难免会遇到制冷过慢、制热不给力,或是空调漏水漏氟、室内机滴水等现象,这并非空调质量不佳,而是安装不合格影响了空调运转性能所致。这正所谓“三分空调七分安装”,足见空调正确安装的重要性。在此家装旺季和空调消费热季即将到来之际,家庭或单位安装空调到底应遵循哪些“黄金法则”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挂式内机应距左右墙面至少10厘米,离天花板则不少于15厘米,距地面以210至230厘米为宜,它与外机的高度差应保持在500至1000厘米之间。柜式内机要求相对简单一些,前后左右距物体大于10厘米即可。
室外机后背离墙的距离要大于10厘米,前面出风口离阻挡物距离宜大于60厘米,其上不能超越窗台,以离自家窗台10厘米为宜,向下距地面至少250厘米, 往左离墙不得少于10厘米,往右离墙至少15厘米,以方便散热和维修。在朝向选择方面,如是以制冷为主的机型,外机尽量朝北向;若是以制热为主的机型,外机尽量朝南向;倘若制冷制热都需兼顾,则应首先考虑制热。
参考资料来源:三菱空调售后维修中心-关于空调外机的安装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空调安装需遵循黄金法则
空调外机台板质量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的。
空调外机罩主体结构根据室外空调主机尺寸使用2.5mm的整块铝合金板冲压钣金而成,空调外机罩在折角处采用加强筋进行加固。并且在空调外机罩的内部中间位置同样采用了加强筋来加固,整体式的结构大大增加铝合金空调外机罩的强度,能有效延长空调外机的使用寿命!
空调外机长年悬挂室外,经受日晒雨淋,风尘侵蚀,极易生锈和灰尘阻塞,严重影响了空调的正常使用寿命。如果保护不良,灰尘也进入,排风铝片内或是电机和外机,背后的铝片也会导致散热不好,外壳容易腐蚀。空调外机罩有着美观大方、散热良好、坚固耐用的特点。能有效延长空调使用寿命。是用于遮掩空调外机,美化小区楼盘,美化楼宇建筑的外观。更是城市形象改造工程的首选产品。
达到行业标准的空调保温板应具有导热系数低 完全闭孔结构,绝热效果持久良好;材料与水汽完全隔绝,不吸水,不凝露,使用寿命长,经过sgs检测,其杜肯实测值远远低于欧盟关于不含有毒物质的标准值,使用健康安全;外表柔软美观,易弯曲,施工方便快捷,而且无需其他辅材。其较好的耐温耐侯性使其非常适合于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管保温;汽车空调管,蒸汽管保温;还可广泛应用于减震和吸音降噪等场合。
空调保温板独特的优点
闭泡式结构能够有效地阻止热传导
导热系数,在 0°c 时不超过 0.03 4 w/m·k 。
表面放热系数高,达到9w/m2k
具有优异的抗水汽渗透能力 湿阻 10 ,000(din 52615) 构成 “ 内置 ” 的防水汽层,使保温板整体既是保温层又是防潮层
·防火性能好 氧指数40以上
·安装简易快捷
·不含 cfc,hfc 或 hcfc 等含氟材料 不含甲醛、粉尘和纤维
·零级发泡橡塑绝热材料是防止结露,降低冷损的最佳选择。
空调保温板应用领域
·中央空调系统制冷机组与设备
·冷冻水管
·冷凝水管
·风管及热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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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是夏季最受欢迎的家用电器,空调市场在夏季也迎来了高峰期,很多人在购买空调后为了能够更节省一点部分人都选择自己来安装空调,对于空调安装步骤方法很多人还不了解。空调安装注意事项是空调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下面我就来详细告诉大家空调安装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空调器安装步骤
1、断定安装地位后,丈量空调器的尺寸,并按请求开安装孔。如房屋在建筑时已制成了空调器的预留孔和托架,应对预留孔进行检讨,并加以修改有些房屋的预留孔四周全体堵逝世,则应把两侧面打开以免吸风受阻。
2、固定安装支架:将安装支架坚固固定在预定安装位置,用水平仪检测并校订至水准,安装支架的外侧应低于内侧6-10mm。
3、取下面板及空气过滤网。
4、取下底盘固定板,将底盘连同固定在底盘上的各部件从外箱里拉出来然后把机壳放在安装支架上,用程度仪检测及校订至水准并用螺栓将其固定,再将底盘及全部部份水准推进外箱内,安装底盘固定板并留神此时空调器应向后下方倾斜6-10mm,安装好出水嘴以保证冷凝水能顺利排出。
5、用水平仪检查空调器是否水准(是否底座放不平,甚至扭曲),否则空调器运转中会有异常噪音及振动会影响空调器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偏移。
6、再装上空气过滤网和面板并加以固定。
7、检查侧面进气口是否堵塞并用海绵或泡沫将机壳四周填实。
8、异形紧固件排水:一般空调器会有冷凝水从空调器后面排出.安装时应负责排水的走向,并听取用户看法将水排入恰当的处所,以避免环境的损坏和邻居的纠纷.有些空调器在设计时采用了冷凝水喷洒在冷凝器上的设计,要留神对所发生的噪音进行处置。排水口必定要留神能将水排完,否则积累在底盘里会造成腐化或蚊子的生长。
9、接地:应以安全为重来进行斟酌,安装时应对供给的电源插座进行检讨是否已做到有效接地。
10、试运行:全部安装停止后可通电进行试运转,窗式空调器一般不须要进行体系的调试,安装职员仅需对声音,功效是否正常进行实验,氨来呫诺,进出风温差一般大于8℃可视为正常,
一般可以拉下面板和过滤网,看蒸发器表面凝露情形来断定。如为带遥控功效的窗式空调器,还应检查遥控器的功效是否正常。
二、空调安装注意事项
1、如果您家的墙壁是灰质墙,
您可以将墙面进行涂刷装饰。这样既增强灰质墙的隔热性,又可省电数倍。
2、空调安装位置不宜低。有些家庭把空调安在窗台上,这不利于降低开机率。根据“冷气往下,热气往上”的原理,室内下层空气是冷热混合型空气,室内上层是温度较高的空气,若把空调装在窗台上,抽出的空气温度低,相对来说空调在做无功损耗,上层的热气并没得到有效制冷。因此,应将空调安装在背阳的窗户上部。尤其不要把空调挂机与室外机安装得距离太近,这样容易形成共振,引起噪音。
3、安装的过程一定要谨慎,不可只听安装人员的建议,就随便改变外部环境,例如:不能因为空调的室外机大,就把固定放室外机的铁栏杆拆掉,
因为这样不仅破坏了社区的美观,更失去了保护室外机的作用,容易使小偷盗窃成功。
4、不要随意改变室内电线的走向和增加电负荷,这样容易引起火灾。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今天提供给大家关于空调安装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的相关小知识,大家对空调安装步骤和注意事项还有所不了解的可以相应参考下本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2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
赵彬泽仁江措
3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5
本规范用词说明…………………………………………………………………………………8
附:条文说明……………………………………………………………………………………9
Contents
1 GeneralProvisions……………………………………………………………………………1
2 Terms…………………………………………………………………………………………2
3 Calculation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5
Explanationof Wording in This Code…………………………………………………………8
Addition:Explanationof Provisions……………………………………………………………9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 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 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 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 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0.25 骑楼 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0.27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0.28 露台 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0.29 勒脚 plinth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2.0.30 台阶 step
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3.0.25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空调是一种技术很为复杂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还需要进行维修保养,在维修保养的过程中,其操作规范和技术规程也都是很严格的。下面我们来大体了解一下空调维修操作规范和空调维修主要技术操作规程都有哪些,可以为空调的维修保养提供一定的参考。
空调维修操作规范
1、整体检查:如果需要检测机器的压力、系统各点运行温度值等参数,若为分体机必须在连通室内、外机的情况下进行。如果需要连接压力表检测压机排气压力,请在机器静态时连接好压力表,避免在运行时连接造成高温烫伤。如果需要用手感触压机排气口至冷凝器段管路的温度,请先用手指快速试探,以免造成烫伤。
2、焊接操作:如果需要进行焊接操作,必须先放掉系统里的氟里昂,并且在焊接时请戴好防护眼镜。放氟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工艺口或对着他人放气,避免被氟利昂冻伤。焊接时请遵守相关的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3、压力检漏:如果需要对系统实施压力检漏,必须使用氮气进行,严禁使用其它易燃易爆气体。充入系统的氮气压力不允 许超 过3MPa。在使用充氮接头进行充氮接头时,接头不得对着人和其它可能造成损害的地方,以免接头飞出伤人或导致其它损失。严禁在压缩机工作的情况下充入气体检漏。
4、通电运转:在单独对分体机室外机组维修时,不得在高压阀门或低压阀门关闭的情况下通电运行,避免压力过高产生系统爆裂事故或压缩机真空运转产生爆炸事故。在对室外风扇系统进行检查时,如果需要通电运转,必须保证在空调面板和风扇网罩安装好的情况进行。
空调维修主要技术操作规程
1、压缩机检修技术规程:如果需要对压缩机进行吸、排气性能检测,可单独拆下压缩机在空气中通电运转,严禁在封死压机排气口或吸气口的情况下运行压缩机。另外要注意的是,操作中不允许利用压缩机进行抽真空操作。
2、 空调加氟 的技术操作规程:如果需要在低压侧进行动态加氟操作,请使用复合式压力表缓慢地进行,不允许把制冷剂钢瓶倒置,并尽可能保证加入系统的为气体状态制冷剂。若为分体机必须保证此过程中室内、外机处于连通状态。如果在系统完全无氟的情况下加氟必须先对系统抽真空,在保证真空度的前提下才可以充氟。
3、 空调外机 清洗的规程:如果需要对机器进行清洗,必须先拆下相关的电气零 部件 ,清洗后接上电气部件必须在各连接处完全干燥之后进行。清洗过程中压缩机接线 柱 必须做好防水保护措施,如果不慎沾水,请用干净的布擦干,并尽可能使之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全干燥。
空调的维修保养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即使是普通的家用空调,在维修和保养上也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在专业人士的工作中,对于空调维修保养的规范都是要严格遵循的。上面我们也简单了解了一些空调维修操作规范和空调维修主要技术操作规程,这也有助于我们对空调的了解。
1.总则主要规定了这本规范适用的范围,那就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与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改建工程可参照规范执行。” 2.术语与本规范有关的,在其他规范中不大引用的术语。3.设计参数按室外气象参数与室内空气质量两方面进行规定。室外气象参数是空调设计使用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内空气质量是根据目前常用的家用中央空调自身特点而制定的室内空气温度、含尘量、新风量等的一系列规定。4.空气调节4.1 负荷计算 规定了空调负荷计算的要求与方法,并对家用中央空调使用的特殊性作了计算上的要求。4.2 系统设计 规定了空调风系统的划分原则,并对分体多联空调系统、水环热泵空调系统、空调水管路系统、冷却塔和排风系统等设计、选用提出了要求。4.3 空气处理与分布 在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空气分布、送风温差、空气循环次数及风速等方面规定了设计要求。5.设备、管道与布置5.1 一般规定 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现行法令、规范、标准、条例。5.2 设备、材料选择 对设备、材料作出了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的选择原则。5.3 设备、管道布置 对设备、管道布置作了较严格规定,尤其是家用中央空调室外机的布置,更是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大问题,设计不容马虎。6.防腐与保温叙述了防腐与保温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规定,尤其是涉及到消防、安全,确保使用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保温材料的选择、厚度的确定等。7.监测与控制规定了家用中央空调监测与控制的一般要求、设置原则;空调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检测仪表的要求;空调系统监控手段等。8.消声与隔振提出了消声与隔振设计原则,规定了必须执行的有关规范、设备选择、布置以及家用中央空调各个设计环节和消声隔振的技术要求。这本规范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行业内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及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将会提高家用中央空调协会和协会会员单位在广大用户心目中的可信度。
1 总则
1.0.1为保证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与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改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l家用(商用)中央空调
主要用于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满足舒适性为目的,制冷量在7-80kw范围内,带集中冷热源的空调型式。
2.0.2空调风系统
空气经冷热、过滤等处理的送回风系统。
3 设计参数
3.1 室外气象参数
3.1.1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一天的日平均温度。
3.1.2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3.1.3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
3.1.4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
3.1.5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3.1.6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3.1.7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热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3.1.8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大气压力,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计算确定。
3.1.9一些主要城市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室外气象参数”采用。
3.2 室内空气质量
3.2.1冬季空调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温度 18- 22℃
人员经常活动范围内风速不大于0.4m/s
当无辅助热源时,冬季室外空调计算温度采用5℃。
3.2.2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房间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
2.辅助房间,不宜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25℃
更衣室 23℃
托儿所、幼儿园、医护室 20℃
盥洗室、厕所12℃
办公用室16℃
3.2.3夏季空调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温度24-28℃
相对湿度不大于 65%
人员经常活动范围内风速 不大于0.5m/s
3.2.4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不小于20m3/(h.人)。
3.2.5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应符合《室内空气中可吸人颗粒物卫生标准》(GB17095)的规定,不应大于0.15mg/m3。
3.2.6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播至住宅主要使用房间的噪声级应不大于46dB(A)。
4 空气调节
4.l 负荷计算
4.1.1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冷负荷指标估算确定;在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分项简化计算方法进行,分项内容包括围护结构、人员、设备、灯光、食物和新风(或渗透风),其中国护结构负荷项可按经验指标估算确定;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应对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
4.1.2逐时冷负荷计算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4.1.3空调房间或区域的夏季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4.l.4空调系统冷负荷,应根据所服务房间的同时使用情况,按各空调房间或区域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4.1.5对间歇使用空调的房间,在选择空调末端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蓄热特性形成的负荷。
4.1.6对能单独使用空调的房间,在选择空调末端设备时,应考虑邻室不使用空调时形成的负荷。
4.1.7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可参考夏季冷负荷的数值,乘上经验系数决定。
4.2 系统设计
4.2.1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分别设置空调风系统:
1.使用时间不同的房间;
2.温度基数要求不同的房间;
3.空气中含有异味、油烟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房间;
4.负荷特性相差较大及同时分别需供冷与供热的房间或区域。
4.2.2当房间舒适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各个房间可进行室内温度独立控制的空调系统。
4.2.3对于舒适度要求较高、人员较长时间逗留的场所,应采取保证新风量的措施。
4.2.4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变频或具有节能效果的变容量控制的空调系统;变频设备产生的高次谐波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5采用分体多联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空调系统中,具有需同时分别供冷与供热的房间时,宜选择带有热回收的、能同时供冷与供热的空调系统;
2.同一空调系统的规模、制冷剂管道最大长度。设备之间的最大高差、运行工况范围等,应符合设备性能的规定;
3.选择设备时,应根据室内外设计温度、制冷剂配管长度。室内外机的标称冷热量及该设备技术参数等进行计算修正;
4.空调系统制冷剂管道的管径、管材和管道配件应按生产厂技术要求选用,系统自控设备、制冷剂分配器等主要配件,均应由生产厂配套供应。
4.2.6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循环水水温直控制在15-35℃;
2.循环水系统的冷却设备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决定采用闭式或开式冷却水塔;当采用开式冷却水塔时,宜设置中间换热器,由相互隔离的闭式循环水系统与开式冷却水系统组成;
3.辅助热源的供热量应根据建筑物冬季白天和夜间负荷特性、系统可回收内区余热等,经热平衡计算确定。
4.2.7设有排风的空调系统,宜设置新风与排风系统的热回收装置。
4.2.8空调水管路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系统,并应考虑水的温度变化引起的热膨胀问题。
4.2.9冷却塔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却塔的进、出口水温和循环水量,在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条件下,应满足制冷机的要求;
2.采用旋转式布水器的冷却塔,运行时应有保证冷却塔冷却水量的措施;
3.冷却塔应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远离高温和有害气体的地方,并应避免漂水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应采用阻燃型材料制作的冷却塔,符合防火要求。
4.3 空气处理与分布
4.3.l空调系统的新风和回风应经过滤处理。
4.3.2空调房间的空气分布,应根据室内温度参数、允许风速、噪声标准和空气质量等要求,结合房间特点、内部装修及设备散热等因素综合考虑。
4.3.3高大空间的空调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调负荷必须通过计算确定;
2.应注意气流组织的合理性;当采用侧向送风时,回风口宜布置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当采用双侧送风时,两侧相向气流尚应在生活区或工作区以上搭接;侧向多股平行射流应互相搭接;
3.应尽量减少非空调区向空调区的热转移,必要时,应在非空调区设置送排风装置。
4.空调系统的夏季送风温差,当送风高度不大于5m时,不宜大于10℃;当送风高度大于5m时,不宜大于15℃。
4.3.4空调房间的空气循环次数不宜小于5h-1。
4.3.5送风口的出口面风速,应根据风量、射程、送风方式、风口类型、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噪声标准等因素确定。
4.3.6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或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采用侧送风时,宜在送风口的同侧;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断面风速不宜过大。
4.3.7回风口的面吸风速度,宜按表4.3.7选用。
表4.3.7回风口的面吸风速度
回风口位置 吸风速度(m/s)
房间上部 4.0-5.0
房间下部 不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 3.0-4.0
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 1.5-2.0
用于走廊回风时 1.0-1.5
5 设备、管道与布置
5.1 一般规定
5.1.1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规定。
5.1.2空调和通风系统的送、回风、排风管道的防火阀及其感温、感烟控制元件的设置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执行。
5.2 设备、材料选择
5.2.l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条件的空调设备:
1.采用环境污染小的能源;
2.采用环保型制冷剂;
3.能源利用效率高。
5.2.2风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采用复合材料风管时,其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5.2.3矩形风管的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宜大于4:1。
5.2.4冷凝水管宜采用U—PVC管。
5.3 设备、管道布置
5.3.1家用中央空调的室外机必须放置在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采用钢支架和膨胀螺栓墙体安装。
5.3.2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设备,其托板底面距室外地坪的高度不得低于2.5m。
5.3.3空调室外设备出风口的(冷、热)气流禁止朝向相邻方的门窗,其安装位置距相邻方门窗不得小于下列距离:
1.制冷额定电功率≤2kw的为3m;
2.制冷额定电功率>2kw,且≤5kw的为4m;
3.制冷额定电功率>5kw,且≤10kw的为5m;
4.制冷额定电功率>10kw,且≤30kw的为6m。
5.3.4空调冷凝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当凝水盘位于机组内负压区时,冷凝水出水口处必须设置存水弯。
5.3.5空调冷凝6 防腐与保温水水平管道应沿水流方向保持不小于0.5%的坡度。
5.3.6外墙面上的空调冷凝水管应有组织地排放。
6.1 防腐
6.1.1所有非镀锌铁件,须在除锈后刷防锈漆二度;非保温者再刷面漆二度。
6.1.2采用木质隔热材料时,该材料应经浸渍沥青防腐。
6.2 保温
6.2.1下列设备与管道应保温:
1.导致冷热量损失的部位;
2.产生凝结水的部位。
6.2.2设备与管道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温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2.非闭孔性保温材料的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3.管道和支吊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6.2.3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应以《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的防结露计算方法为基础,并考虑减少冷、热损失和材料的价格因素,结合工程实际应用情况确定。
6.2.4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
6.2.5穿越防火墙、变形缝两侧各2m范围内风管保温材料及风管型电加热器前后0.8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材料。
6.2.6制冷剂管道的保温,应按厂家的施工技术要求进行。
6.2.7使用温度在7-65℃的冷热水管的保温,当采用难燃型闭孔发泡橡塑时,厚度不得小于表6.2.7的规定。
表6.2.7空调冷热水管橡塑保温最小厚度表
保温厚度mm 27.5 30 32 35 38 41 44 47
室内 ≤DN20 DN25-32 DN40-50 DN70-80 DN100-150
室外 ≤DN32 DN40-50 DN70-80 DN100-125 DN150-200
注:1.仅适用于上海地区;
2.难燃型泡沫橡塑绝热制品性能应符合GB/T17794-1999国家标准,且20℃时,导热系数λ≤0.040W/( m• K),湿阻因子不小于800。
6.2.8使用温度在7-65℃的冷热水管的保温,当采用离心玻璃棉绝热管瓦时,厚度不得小于表6.2.8的规定。
表6.2.8空调冷热水管玻璃棉保温最小厚度
保温厚度mm 30 40 45 50 55 60
室内 ≤DN32 DN40-70 DN80-150 DN200-400
室外 ≤DN32 DN32-40 DN50-70 DN80-125 DN150-200
注:1.仅适用于上海地区;
2.离心玻璃棉绝热制品性能应符合GB/T13350-2000国家标准;20℃时,导热系数λ≤0.042W/( m• K),密度为64kg/m3。
7 监测与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包括参数检测、参数和动力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和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联锁与自动保护等。设计时,应根据功能要求、系统的类型和设备运行时间,经技术比较确定其具体内容。
7.1.2在满足控制功能和指标的条件下,应简化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
7.1.3采用自动控制的空调系统,应做到系统和管理设计合理,防止运行调节时各并联环路压力失调,其调节机构特性应符合要求。
7.1.4自动控制方式宜采用电动式。
7.1.5设置自动控制的空调系统,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
7.2 检测与信号显示
7.2.l空调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应在便于观察的地点设置检测仪表。
7.2.2对于空调系统的下列参数,必要时可设置检测仪表:
1.室内外温度;
2.送回风温度;
3.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
4.水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
7.2.3空调系统敏感元件和检测元件的装设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空气温度:应装设在不受局部热源影响的、有代表性的、空气流通的地点;
2.风管内空气温度:应由所控系统的工艺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并应符合制造厂有关的安装规定;
3.水流、水压和水温检测元件:安装位置及与管路的连接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系统的要求。
7.2.4空调系统的通风机、水泵和电加热器等应设工作状态显示信号。
7.3 调节与控制
7.3.1空调系统的调节方式,应根据调节对象的特性参数、房间热湿负荷变化的特点以及控制参数的精度要求等进行选择。
7.3.2空调的集中控制系统应包括以下监控环节:
1.设备的启停控制及联锁控制;
2.设备的状态监视及故障保护;
3.参数的控制和测量;
4.执行器的控制;
5.其他。
设计时,应根据系统类型、使用功能要求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监控内容。
7.3.3空调系统的监控应包括温度、机组的防冻保护控制以及风机运行状态、过滤器状态等环节。设计时,应根据使用要求、系统类型等项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3.4当水冷式空气冷却器采用变水量控制时,宜由室内温度调节器通过高值或低值选择器进行优先控制,并对加热器进行分程控制;冷水系统宜采用两通阀及改变水泵转速。
7.3.5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在满足室内参数和节能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变结构多工况控制系统。工况转换宜采用手动方式。
7.3.6位于冬季有冻结可能地区的新风或空调机组,应对水盘管加设防冻保护控制。
7.3.7空调及通风系统宜采用独立电源回路。
7.3.8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送风机应有延时关闭的功能,并应设无风断电保护。设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7.3.9自动调节间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两通阀,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的;
2.水三通阀,宜采用抛物线特性或线性特性的;
3.调节阀的进出口压差,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且应对调节阀的流通能力及孔径进行选择计算
8 消声和隔振
8.1 一般规定
8.1.1空调系统的消声和隔振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噪声和振动的频率特性及传播方式,综合考虑确定。
8.1.2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0070-88)等的有关规定。
8.1.3空调系统产生的振动,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振动级,应符合国家现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等的有关规定。
8.1.4在选择设备和进行系统设计时,应采取下列降低声源噪声的措施:
1.应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
2.系统风量一定时,所选风机的风压安全系数不宜过大;
3.通风机与电动机宜采用直联传动;
4.通风机进出口处的管道不宜急剧转弯;
5.必要时,弯头和三通支管等处,应装设导流叶片;
6.宜少装或不装调节阀,必要时,要求严的房间应在阀后设消声支管或消声风口。
8.1.5有消声要求的通风和空调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宜按表8.1.5选用。
表8.1.5风管内的风速(m/s)
室内允许噪声dB(A) 主管风速 支管风速 出风口风速(散流器后)
25-35≤2≤1.6 ≤0.8
≤40 ≤3.0 ≤2.4 ≤1.2
≤45 ≤4.0 ≤3.2 ≤1.6
≤50 ≤5.0 ≤4.0 ≤2.0
≤55 ≤6.0 ≤4.8 ≤2.4
≤60 ≤7.0 ≤5.6 ≤2.8
8.1.6空调机房的位置,不宜靠近有较高隔振和消声要求的房间;当必须靠近时,应采用必要的隔声、隔振、消声和吸声措施。
8.1.7消声处理后的风管,不宜穿过高噪声的房间;噪声高的风管,不宜穿过噪声要求低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隔声措施。
8.2 消声和隔声
8.2.1空调设备的声功率级,宜采用实测数值;当无实测数值时,可通过计算确定。
8.2.2通风和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它消声措施。
8.2.3选择消声器时,应根据系统所需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消声器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特性等因素,分别采用阻性、抗性或阻抗复合型消声器。
8.2.4消声器宜布置在靠近机房的气流稳定的管段上,距风机出人口、弯头。三通等要有一定距离,一般要求大于4-5倍风管直径或当量直径;当消声器直接布置在机房内时,消声器、检查门及消声后的风管,应具有良好的隔声能力;必要时,也可在总管和支管上分段设置。
8.2.5机房应根据邻近房间或建筑物的允许噪声标准,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当机房靠近有较高消声要求的房间,机房门窗应采用隔声门窗。
8.2.6管道穿过机房围护结构处,其孔洞四周的缝隙,应使用弹性材料填充密实。
8.2.7进、出风口与风管之间的连接,应设置适当长度的扩散管,避免突扩或突缩风管的产生。
8.3 隔振
8.3.1当通风、空调和制冷装置的振动靠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程度时,应设置隔振器或采取其它隔振措施。
8.3.2当设备运转小于或等于 1500r/min时,宜选用弹簧减振器;设备转速大于 1500r/min时,宜选用橡胶等弹性材料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8.3.3选择弹簧隔振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的运转频率与弹簧隔振器垂直方向的自振频率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5;
2.弹簧隔振器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允许工作载荷;
3.当共振振幅较大时,宜与阻尼大的材料联合使用;
4.弹簧隔振器与基础之间宜加一定厚度的弹性隔振垫。
8.3.4选择橡胶隔振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考虑环境温度对隔振器压缩变形量的影响;
2.计算压缩变形量宜按制造厂提供的极限压缩量的1/3-1/2采用;
3.设备的运转频率与橡胶隔振器垂直方向的自振频率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5;
4.橡胶隔振器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允许工作载荷;
5.橡胶隔振器与基础之间宜加一定厚度的弹性隔振垫。
8.3.5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的进出口,宜采用软管连接;制冷机的进出口,宜采用可曲橡胶接头连接。
8.3.6管道的支吊架宜采用弹性支吊架。
安装规范
一.验收安装与配置部分:
管道循环系统是否有按要求加压试漏。
室内机、室外机的吸入、吹出部位是否有妨碍、短路。
室内/外机本体是否安装牢固。
铜管布设是否美观牢固。
隔热材料是否确认包装良好。
排水管安装及排水是否良好。
与机器连接风管是否已固定。
管道连接完后,应做通水试验和满水试验,一检查排水畅通,二检查其是否漏水。
二.验收电器及安全部分:
电器部分是否有预防老鼠等动物咬坏措施。如:天花上的电线要加护套等。
电源线线径、漏电开关是否符合规定。
接地线是否已连接,连接良好、紧固。
室内外机接线柱的螺丝是否紧固。
电线连接处是否使用固定片固定。
电压是否正常,符合额定电压的90%~110%范围内。
三.验收试运转部分:
冷媒系统阀门是否全部打开。
运转前检漏时是否有泄漏(连接部位、阀体)。
室内外机的地址码是否按要求设定(多联机系列及集中控制系统时设定)。
室内机及室外机运转时检查是否有不正常的噪音。
四.竣工验收: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试验记录。
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单机试运转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观察质量综合检民记录。
1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