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现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1 总则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 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代号
2.0.2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 000-15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7 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2.0.12 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离开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2.0.13 配建设施
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部的总称。
2.0.27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9 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的比值表示。
2.0.30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1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0.32a 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车的停车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2b 地面停车率
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拉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3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2.0.34( 取消该条)
2.0.35(取消该条)3 用地与建筑3.0.2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3.0.2.1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
3.0.2.2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0.1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4.0.1.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4.0.1.2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4.0.1.3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
4.0.1.4(取消该款)
4.0.2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4.0.2.1 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0.2.2 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嗓场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4.0.2.3 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及美化环境;
4.0.2.4 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4.0.2.5 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4.0.3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4.0.4 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环境风貌。5 住宅5.0.1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窨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5.0. 1a 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5.0.2 住宅间距民,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5.0.2.2 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数控制。
5.0.2.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
素,适当加大间距。
5.0.3 住宅布置,就符合下列规定:
5.0.3.1 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
5.0.3.2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5.0.3.3 在Ⅰ、Ⅱ、Ⅲ、Ⅳ、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 、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
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5.0.3.4 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
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0.3.5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
5.0.4 住宅的设计标准,应任命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
5.0.5 住宅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5.0.5.1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
5.0.5.2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
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5.0.6 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0.6.1 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在值不应超过一定的规定。
5.0.6.2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应超过一定的规定。6 公共服务设施6.0.1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八类设施。
6.0.3 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配建指标,应以表6.0.3规定的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6.0.3.1各地应按表6.0.3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控制;
6.0.3.2 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表6.0.3在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布局开式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
6.0.3.3 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
6.0.3.4(取消)
6.0.3.5(取消)
6.0.3.6 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0.3.7 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
6.0.3.8 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7条的规定。对其中的服务内容可酌情选用。
6.0.4 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6.0.4.1 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并应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
6.0.4.2 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
6.0.4.3 基层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
6.0.4.4 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需要。
6.0.5 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四场(库),并就符合下列规定:
6.0.5.1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6.0.5.2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7 绿地7.0.1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上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7.0.2 居住区内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7.0.2.1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
7.0.2.2 宅间绿地应精心规划与设计;宅间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7.0.2.3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7.0.3 居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
7.0.4 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表7.0.4-1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2) 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经常篱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7.0.4-2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7.0.4.2 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和本条文第1款(2)、(3)、(4)项及第(5)项中的日照环境要求 ;
7.0.4.3 公共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规划用地周围的城市级公共绿地的布局综合确定。
7.0.5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8 道 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组阁,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8.0.1.7 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
8.0.1.9 (取消)
8.0.2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
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8.0.2.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8.0.2.5 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8.0.3.1 机动与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
8.0.4.4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0;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在尽端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5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8.0.5.6 在多雪严寒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0.5.7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
8.0.5.8 (取消)
8.0.6 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0.6.1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
8.0.6.2 居民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
8.0.6.3 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10 管线综合10.0.1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10.0.2 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2.1 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
10.0.2.2 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娄管线相互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应符合规定;
10.0.2.3 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10.0.2.4 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 动及重压。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规定;
10.0.2.5 各中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曜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0.2.6 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电信电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10.0.2.7 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2)小管线避让大管线;000080
(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
(4)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和
10.0.2.8 地下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中的规定。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11.0.1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
11.0.2 各项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2.1 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线)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11.0.2.2 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幛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
(2)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院场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面积,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11.0.2.3 底层架空建筑用地面积的确定,应按底层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分摊用地面积,并分别计入有关用地内;
11.0.2.4 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道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0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距房屋墙脚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的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11.0.2.5 居信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组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11.0.2.6 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面积,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11.0.2.7 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位,应按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
Mo回答的是别的问题扒过来的, 我很服了有些人, 扒别人的答案, 还要加一句什么我辛苦打字阿, 或者别的有的没的的。
我也在写设计说明, 所以来百度了,
一般就是此设计为某某设计, 秉着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其他的话就百度。
然后设计的亮点着重说明一下, 并且有什么意义。
总之围绕着人来说, 包括绿化阿, 绿化面积什么的。
人的生活离不开建筑,建筑组成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构成了我们的环境,环境是构成自然的主体,然 而人又是自然的产物。因此,在本规划设计中主要考虑“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中尽量保留居住区原有的积极元素,加上合谐亲 切的人工造景,使居民乐居其中。
此设计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建筑规划理念,并却尽可能的解决和完善了人们观赏、娱乐、休闲、集会、居住、健康、工作、交流等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一永恒的主题。
居住环境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生存空间。居住与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世人皆知。在本规划设计中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在内部环境中强调生活、文化、景观间的连接,以达到美化环境、方便生活之目的。因此,处理好“自然—住宅—人”的关系,就是小区规划着重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是我抄的, 哈哈, 当开头, 准备放到我的设计说明里, 亲, 你不会是我班同学吧0 0 我们今天交作业, 大家都忙着百度呢。。。
概 况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住宅小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学三路以南,学六路以北,龙眠大道以东,用地为No.2006G37地块。项目占地5899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56752平方米,其它代征用地2238平方米,龙眠大道规划红线60米,南部代征道路规划红线20米。项目拟建成江宁地区建筑品质优良,环境设计优美的中高档住宅小区,成为建筑风格鲜明,富有变化,具有较高数字化、运动型、文化型的现代住宅小区,充分利用节能、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为人提供现代化的、舒适优美、健康的居住环境。
规划 设 计
‥ 设计依据
一.规划设计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180-93 2002年版)
2.《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
3.《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版)
4. 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居住区)(案卷编号:江宁20060098JY01)
5.地形图电子版
6.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二.建筑设计依据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 J10822-2006)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8.《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32/478-2001)
‥ 设计指导思想
“居住”是人类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本案中我们追求的是对人最直接的关怀,最自然的表达方式,让居民们的家庭、邻里,友情与社区生活的激情同生共融。我们的目标是实现理想的住区——人与自然、建筑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共有家园。
规划设计灵感来源于一种最朴素、基本的观念——充分尊重住区使用的主体:“日常生活中的人”。住宅单元的布置、道路布局、景观设计、绿化种植、停车休息等皆从人的角度考虑,注重人性化场所的营造,力图创造出一种大都市的自然形态——精心规划的自然。
‥ 规划结构
本案设计特点:主要道路结构为环状,沿住区外围,实现人车分流;不同的居住单元院落空间构成住区的规划结构,沿住区环状主干道均匀分布,每个居住单元自成围合,形成特色庭院景观;中央带状公共中心绿色空间向院落空间联系,互相渗透。
‥ 规划布局
1.采用多层住宅形式
住宅形式为五层的多层住宅。布局方式摒弃时下流行的各种弯曲转折形式,采用朴素的朝南平行布置方式,具有显著的节约用地、保证住户日照通风均好性的优点。住宅建筑主要朝向为东南向24.54°和16°,面向夏季主导风向,获得良好日照,适应南京地区冬冷夏热的气候条件。日照间距按住宅高度的1.3倍乘折减系数0.9计算(按照《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版)的规定)。
2.创造宜人的邻里空间
条形住宅在满足日照间距的条件下,形成大小不一的东西向条状空间,构成不同个性的院落围合形态,空间张缩有致,尺度合宜。院内中央以活泼的铺装地面与车行主路区别明显,并结合精心点缀的草木划分出各居住单元的专用空间,形成一个阳光充足、通风顺畅、防卫性强的人们乐于逗留的社交场所。
居住单元为北入口,其中一栋为南入口。不同的居住单元庭院空间环境都以住区整体环境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住区整体环境的主题,与之协调,以达到整体的统一性。空间层次的划分使得人们获得归属感,感到身处“我的家”中,形成强烈的空间领域感,安全性因此而得到保证。注重比例、尺度、细部、色彩、材料、构图等的综合运用,使人感受到一个单一而又关联、复杂的具形实体,为个性的形成提供条件。
3.合理的公建配套
沿基地南部代征道路布置住区商业和幼儿园。基地南侧代征道路为住区车行主入口,人流相对集中,沿代征道路布置住区商业可提高商业繁荣,聚集住区人气,并较少道路对居民的不利影响。幼儿园设于此处方便服务于整个社区。
‥ 竖向设计
正确地利用基地不仅可以节约成本还可保持本地化的特色,这也符合自然优先原理: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自然过程是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前提。本案利用现有地形南低北高的有利条件,在控制土方成本的前提之下,进行局部的竖向改造,在同样的建筑间距下,可获得更好的日照条件,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景观设计亦沿场地坡度合理布置。
‥ 无障碍设计
住宅楼庭院之间设有地下停车库,庭院比中心绿地抬高处理,从步行入口进入住宅内部设有台阶和残疾人坡道。
‥ 道路结构
基地的西侧为红线宽度60米,车流量较大的龙眠大道,本案的规划沿龙眠大道利用退让距离设置住区外环主干道,有利于节约用地,并减少基地外围的噪音和空气污染影响。
外环形道路和地下停车,可实现人车分流,营造小区内部安静、安全、舒适的环境。
采取符合住区规模的两级式道路结构体系。住区绿地被集约用于创造良好的住区公共中心环境与宅间庭院景观环境,形成了“居住小区一宅间”的二级规划结构来组织和丰富居民的邻里交往,形成各具特色的居住空间环境。住区的主要道路为一环形车道,红线宽度7米,由主要道路派生进入居住单元院落的宅间小路,宽度为2.5米,环状主路辅以支路形成鱼骨式道路骨架。
注重道路结点的设计,在结点的突出部位安排对景小品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得居民的出行成为一种乐趣。
‥ 停车设计
采用沿住区主路停车、地下停车、及人防停车结合的方式,将人防地下车库出入口设于小区车行主入口附近,可有效减少住区内的车流量,将机动车辆限制在生活区域(居住单元)以外,创造有归属感和安全感的邻里交往气氛,有助于社区的统一与人际亲近。
‥ 景观设计
带形中心景观绿地,为老人孩子休息游乐,居民亲切交往,提供优美宜人的场所,从而达到经济与归属领域均好的效果。
注重居民在住区内不同时间、空间、方位的视角和活动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设计,努力创造步移景异、延绵不断的效果,尤其注重节奏、形式、色彩与空间的协调。既达到便捷、安全、经济的目的,亦兼顾环境及景观的要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重
居住区规划用地
M2
58990
100%
1
建设用地
M2
56752
96.2%
1
住宅用地
M2
31895
56.2%
2
公建用地
M2
8290
14.6%
3
道路用地
M2
8059
14.2%
4
公共绿地
M2
8551
15.0%
2
其他代征用地
M2
2238
3.8%
总建筑面积
M2
79761
1
地上建筑面积
(容积率计入面积)
M2
58550
100%
1
住宅建筑面积
M2
52050
88.90%
2
公建面积
M2
6500
11.10%
1
六班制幼儿园
M2
1900
2
沿街商业、会所
M2
4600
2
地下建筑面积
M2
21211
1
人防地下车库
M2
2400
2
地下车库
M2
18811
居住户数
500
居住人数
1750
户均人口
3.5
建筑密度
20.0%
容积率
1.03
绿地率
40%
机动车停车
地面
辆
82
地下
辆
296
人防地下
辆
33
合计
辆
411
非机动车停车
地下
辆
1140
用地平衡表
用地构成
比例(%)
住宅用地
56.2
公建用地
14.6
道路用地
14.2
公共绿地
15.0
住宅户型比例
户型
户数
建筑类型
层数
面积(单位:m ²)
A
10
20
多层住宅
5
178.09
A’
10
带电梯多层住宅
178.57
B
100
100
多层住宅
5
139.87
C
100
100
多层住宅
5
119.86
D1
100
130
多层住宅
5
89.88
D2
30
89.42
E1
50
100
多层住宅
5
86.98
E2
50
78.35
F
50
50
多层住宅
5
51.48
合计
500
公共服务设施指标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m2)
教育
幼儿园
1900
2700
商业、物业、会所
4600
4420
市政公用
水泵房
36
煤气调压站
36
箱型变电站(2)
6
垃圾站
24
建筑 设 计
‥ 平面设计
住宅明厅、明厕、明厨的设计满足采光通风的使用要求,所有房间保证足够的窗地比。空间序列强调动静分区,会客区与家庭区分区,内外有别,减少互相干扰。
‥ 剖面设计
住宅部分:采用5层的形式,层高采用3.0米,地下停车库层高3.30米、储藏室层高2.6米。
人防地下车库:层高3.60米。
‥ 造型设计
建筑造型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注意水平方向的划分,线条的运用使立面非常丰富。坡屋面的运用使整体建筑显得更为舒展,并和周围的环境积极呼应,现代建筑元素的运用使单体在新城中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活力。
景观 设 计
‥ 设计目标和宗旨
1.创建一份集生态、环保、康体、休闲、地域认同于一体的公共环境资源与财产。
2.强化中心、创造层次感和围合感。营造具有活力的住区景观环境,必须强化公共空间环境的中心感并有机地组合各种层次的环境空间。现代社区理论认为,要形成社区就要有一个中心,没有中心,社区内部就是混沌的,没有中心的环境社区的公共生活将没有内聚力,由此本案住区公共景观环境的设计着重于强化中心景观;层次感是评价住区环境设计好坏的重要标准,住区的景观设计提供各级私密空间,并且各级层次之间有平缓的过渡。
3.合理安排各景观构成要素。住区的景观设计,不仅讲究绿化的形态,讲究植物质感与色彩的配置,还要讲究植物群落的生态化布局。此外,还包括对整体景观环境的布局、地形处理、硬软质场地的划分、活动设施的选择、景观建筑物的营造、照明设计、室外家具与小品设计等,以求实现住区景观环境的最优化。
4.根据居住行为学的原理,创造有明确功能要求的住区公共景观,其重点功能是针对婴幼儿、老年人的活动及居民室外健身、休闲与交往。
‥ 设计内容
1. 植物配置
每一种植物的配置都要充分考虑其造型、色彩、落叶期和花期等各种因素,合理的搭配,使每个季节都呈现出不同的景色。注重景观轮廓的刻画和整体构图的均衡协调、尺度的把握,以及植物色彩的季节性变化,使之能枯荣交替,长盛不衰。
2.铺地设计
广场铺地在住区中是人们通过和逗留的场所,是人流集中的地方,在规划设计中,通过它的地坪高差、材质、颜色、肌理、图案的变化创造出富有魅力的路面和场地景观。采用的铺地材料有:广场砖、砼砌块、装饰砼、石材、卵石、木材等等,力求别具匠心,富装饰美感。
3. 建筑小品设计
小品在住区景观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精心设计的小品成为人们视觉的焦点和住区的标识。小品体量不在于大小,而在于一方面要体现本身功能外,还对环境有点缀作用。
结构 设 计
‥ 设计依据
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95)
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 结构设计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10g。本工程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为住宅小区(含部分公建),多层住宅采用砖混结构;公建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给排 水 设 计
‥ 设计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5.《住宅建筑规范》 GB5368-2005;
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GBJ32/J 26-2006。
‥ 设计范围
给水系统,污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
‥ 给排水系统
本工程给水系统1-3采用市政管网直供的方式,4层及以上采用增压泵增压供水。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汇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消防水系统
根据规范,本工程采用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用水量按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考虑,故本次设计考虑地下车库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采用市政引两路DN150的进水管,在小区成环状布置,兼做市政直供给水水源,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0L/S,自动喷淋为40L/S,消防水池216m3,屋顶消防水箱12 m3。
电气 设 计
‥ 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
2、《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GBJ32/J 26-2006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
5、《住宅建筑规范》 GB5368-2005
6、《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0
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9、甲方要求及建筑专业提供的条件图。
‥ 设计范围
供配电、防雷与接地、电话、网络、安防系统、有线电视等系统。
‥ 负荷分级
本工程消防用电、变频给水泵用电、保安监控系统用电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
‥ 供配电设计
本工程用电约4000KVA,从附近10KV市政电网引来两回路10KV中压电源。
在会所内设置一个变配电所,小区内另外设置两座箱式变配电站。
‥ 弱电系统
在小区四周围墙设置电子自动巡更系统及监控摄像。在住宅的入户处设置防盗警报装置,户内对讲分机兼做入侵系统控制器呼救按钮。安防系统主机设置在小区物管中心。
综合光缆和综合护套塑料市话电缆由城市通信网络引入本小区(位置及线缆规格有电信部门定),光纤配线架设在室外,采用五类八芯双绞线引入各建筑内。
有线电视采用邻频传输方式,末端输出电平64±4dB。传输干线采用SKYV-75-9同轴电缆,支线采用SKYV-75-5同轴电缆。
管线 综 合 设 计
1、 综合的管线种类及地面向下由浅入深的埋设一般顺序为:
路灯电缆、电力电缆、弱电管道(含电信、有线电视等)、燃气管道。生活给水管道(含建筑室外消防)、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
2、 本工程管道覆土要求为路灯0.4米,电力0.60米,弱电0.70米,燃气0.9米,消防给水1.0米,生活给水1.2米。
3、 如管道垂直方向出现交叉,须作避让处理。管道交叉避让原则为:
1) 压力管道让重力自流管道;
2) 可弯曲管道让不可弯曲管道;
3) 分支管道(小口径管道)让主干管(大口径管道)。
4、 本区给水水源分别引自西侧龙眠大道市政给水管网及南面代征道路市政给水管。在小区内成环状布置,并作为小区室外消防水源。
5、 根据市政压力,给水系统分两个区,低区由市政直供,高区由泵加压后供给。
6、 在小区主要道路上,按照室外消防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消火栓给水与小区市政生活给水管网共用。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小于120米,距道路路牙0.5-0.8米。
7、 燃气气源由小区南侧代征道路市政煤气管引入,引入管径为DN200。
8、 供电电源双回路引自小区南侧代征道路,电缆穿管敷设,过路时加钢套管保护。
9、 本区路灯电源由变电站接至路灯控制箱,然后由路灯控制箱分片控制。
10、本工程电信管道、有线电视等共管位,并预留宽带网管道。弱电总进线均由代征道路市政联合通信管沟引入,分别进入小区内的电话站、交接箱等。
11、本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区内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收集,在南侧两个排水出口进入市政污水管道,集中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12、区内雨水分片汇水,经管道收集后,分二路接至市政雨水管内。
环境 保 护
‥ 减噪
1.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水泵设备。
2.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设减振装置。
3.水泵基础隔振措施。
‥ 排污
基地内生活污废水排出室外,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
人防 设 计
按照不少于住区地上建筑面积的4%(2342平方米),在商业地下层设计平战结合6B级人防工程,面积2400平方米,平时为地下机动车库,战时为核6B级人防。
建筑 节 能 设 计
‥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3.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2000)
‥ 主要节能措施
1.外墙及一层楼板(地下车库层顶板)拟采用EPS挤塑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楼梯间内墙及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外采用保温砂浆进行粉刷,以防出现热桥。
2.屋顶拟采用EPS挤塑板保温屋面。
3.外窗采用单框双层中空玻璃塑钢窗。
4.入户门采用钢木复合保温门。
东湖花园五号小区规划建筑设计说明
发表时间:2005-08-30 11:16:39 来源:
开发宗旨
根据总体策划,五号小区的开发遵循“东湖大社区,美好小城镇”的宗旨,将建成东湖花园的精品小区。目标消费群为:企业主、企业高级主管、具有较强购买力的商人、政府高级公务员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团购为主的消费层面。
户型设计
东湖五区有9层和12层带电梯住宅共20栋合39个单元,其中9层住宅为7栋共10个单元,12层住宅为13栋共29个单元。东湖五区住宅共1569户,总户数中约80%为85~135平方米的普通户型,11%为大户型,9%为顶层加一户型。东湖五区户型设计是将大户型布置在临江较好位置或泳池边,以充分体现大户型的尊贵。其中511、516、518、521栋还设计有空中花园跃式住宅,其住宅层高均为3.2米。
住宅户型面积以中等面积为主,从房间数来分有二房二厅一卫、三房二厅二卫、四房二厅二卫平层住宅、底层复式住宅、顶层加一型住宅和部分空中花园住宅。
住宅另外从类型来分有以下几种:平层住宅、户内错层住宅、带入户花园的平层空中花园住宅,带入户花园的跃式空中花园住宅、底层带花园平层住宅、底层带花园复式住宅、顶层带露台加一型住宅,其中平层户型占绝大多数。各种户型特点:
1、平层户型:平层户型即为平面布局户型,包括一房至四房户型,其所有用房均在同一平面层内布置,功能紧凑,户内交通面积少。平层户型中513、515栋北向标准层户型的客厅阳台设计较特殊,其客厅阳台采用两层高错位阳台设计。奇数层客厅阳台与偶数层客厅阳台部分相互错位,相错部分阳台为两层高,不相错部分阳台为一层高,这样的处理除在建筑立面设计上更富变化,同时住户在使用上感觉更为开阔,得到不一样的通风采风条件。
2、户内错层户型:户内错层户型其显著特点是户内客厅与餐厅、卧室、卫生间、厨房间楼面错300毫米高(即客厅部分低或高300毫米),户内功能分区明显,且形成较为丰富的室内空间景观。
3、空中花园平层户型:空中花园平层户型设计除了功能紧凑、交通面积少,其主要特点是带进户花园。带进户花园住宅为先进花园(面积为18平方米左右)后进客厅类型住宅,强调室内室外景观的相互渗透,强调私家花园给住户带来贴近自然亲近自然的感受。
4、空中花园跃式户型:空中花园跃式户型其特点是户内二层,面积较大,功能分区明显。底层一般设计为花园、客厅、餐厅、厨房等活动区域,并带一至两间卧室及卫生间,二层主要为主人房等卧室、书房区域。此种户型均带有约40平方米左右的进户花园。花园为二层高度,此户型将客厅、餐厅等室内空间及二层的阳台与花园空间有机的融为一体、相互渗透,创造了极为丰富、极为舒适写意的室内外空间,极大的提升了居住的品质。此种户型层高为3.2米。
5、底层带花园平层户型:底层带花园平层户型带一个占地约40~100平方米左右的私家户外花园,能满足住户室外活动、休闲的需求,此类户型层高均增大为3.3米或3.4米,其中520栋底层四户带花园住宅设计层高为5.8米(部分为6.1米),住户可根据需要加设二层楼板做成上下跃层住宅使用。
520栋底层四户带花园住宅为加一型户型,第二层的楼板由业主自行加建。销售面积只计算第一层面积及相应公摊部分,第二层的面积不计入销售面积以内,为赠送业主部分(即买一层送一层),且其第二层面积不须计入交纳物业管理费面积范围。
6、底层带花园跃层户型:此户型为底层加二层的跃层户型,并带一个占地约40~100平方米左右的私家户外花园,其特点是户内二层,面积较大,功能分区合理、明显。底层一般设计为客厅、餐厅、厨房等活动区域,并带一至两间卧房及卫生间。二层主要为主人房等卧室、书房区域。一、二层阳台立面设计为入口门廊形式,充分突出此种户型的特殊及突出入口。
底层带花园住宅户型均设计为从花园直接入户(其中507栋一单元及522栋三个单元南向共八户底层带花园住宅户型因花园面向小区外部,设计为从住宅大堂入户),其花园入户小门处设对讲,建设时由开发商配置独户信报箱。此种户型配套费中不含入户门费用,又因公司考虑在五区销售中不单独收取花园围栏、小门及信报箱等的相应费用,故应在房价中将花园围栏、花园立柱(做砂岩或石材)小门等造价考虑在内。
在522栋南向四户的底层带花园跃层住宅,还设计有独立的家庭娱乐室,娱乐室不直接与主要活动区(客厅、餐厅、卧房等)相连,而通过花园连廊相连,娱乐室面向花园开有宽大的落地玻璃门,别有一番天地又不影响到主要活动区,可谓是相当特殊的设计。
7、顶层带露台加一型户型(部分不带露台):此种户型为坡屋顶设计的平层户型,其最高点层高设计为5.8M,住户可根据需要加设二层楼板做成上下跃层住宅使用(层高可分隔为3米和2.8M)。一层可设置客、餐厅及厨卫房间,或客厅部分为二层通高,二层部分可自行间隔成主、次卧房及卫生间。因为考虑住户将在二次装修时自行加设二层楼板作为跃层住宅使用,在坡屋顶上设计了老虎窗,即此部分面积中有大部分均能满足正常的通风采光的使用要求,其露台面积约为20~40平方米左右。
顶层带露台加一型户型销售面积只计算第一层面积及相应公摊部分,第二层的面积不计入销售面积以内,为赠送业主部分(即买一层送一层),且其第二层面积不须计入交纳物业管理费面积范围。
地下车库设计
五号小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设计汽车停车位约1650个,摩托车停车位约1600个,地下车库为A、B两区,共设4个出入口,其中东面2个,北面及西北面各1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均设为双向出入,地下车库内部车道均为单行道。地下车库人员交通为每栋住宅楼楼梯直下地下室,业主出入方便、顺捷,且业主车辆原则上就近停放,即哪一栋住宅的业主,其车辆停放在此栋住宅的地下车库部分。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将由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出入将通过智能门禁系统。地下车库内还设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整个地下车库的管理将非常完善和合理。
智能系统设计
五号小区为全封闭式管理,智能系统包括:1、黑白可视对讲系统:设于小区大门、单元门、地下室人员出入门及住户家中及物管处;2、智能门禁系统:设于小区大门、单元门、地下室人员出入门;3、红外线防越界报警系统:设于小区外围围墙;4、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设于地下车库出入口;将采用远距离(4~5米)感应式刷卡方式,以解决高峰期车辆出入问题;5、彩色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于小区外围、出入口大门、小区内公共区域、各住宅大堂及电梯轿厢内以及地下车库内。
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地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能为居民创造优美清静的生活环境,对居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一)居住区绿地的布置原则
1.居住区内的各项绿地要统一规划,合理组织,便其服务半径能让居民方便地使用。
2.绿地内的设施与布置符合绿地的功能要求,布局要紧凑,出入口的位置要考虑人流的方向,各种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活动之间要有分隔,以避免相互的干扰。
3.要利用自然地形和现状条件,对坡地、洼地、河湖及原有的树木、建筑要注意利用,因地制宜地选择用地和布置绿地,以节约用地和节省建设资金。
4.绿地的布置要能美化居住环境,既要考虑绿地的景观,注意绿地内外之间的借景,还要考虑到四季景观的变化。
5.植物配置要发挥绿化在卫生防护等方面的作用,改善居住环境与小气候。树种选择和种植方式要求能投资少,有效益和便于管理,树木的形态及布置能配合组织居住区的建设空间。
(二)居住区绿地的组成及要求
设施完善的居住除住宅外大致还配合有小型公共绿地、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等组成,因此居住的绿地也与之相联系。
1.小型公共绿地:
居住区内如有起伏的地形、河湖可利用,或不宜建筑的用地,可辟作小型公共绿地,供附近居民和儿童休息,游玩或文化活动之用。其设施一般都比较简,以花、草、树木为主,有条件的也可适当点缀小型园林建筑亭、廊、花架等,这类绿地要求与周围居住建筑密切联系又要保持安静。
2.宅旁绿地
必须密切注意到防风、防尘、减少太阳辐射热,以及保证良好的光照、通风和美化等功能上的要求。布置方式均受居住区内建筑形式,建筑密度,间距大小,建筑层数以及朝向等所决定。在朝南一面的种植要注意不影响采光和通风,东西两侧可种植高大乔木以遮挡夏季烈日的照射,北面、西面、可种耐荫植物,并阻挡冬季寒风。
3.居住区道路绿化
居住区内道路绿化与城市街道绿化有不少共同之处,但因交通人流量不大,道路宽度较小,一般为3—6米,类型也少,树种选择中,小乔木为宜如女贞、三角枫、五角枫。
二、工厂绿化
工厂绿化是工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应综合考虑和合理安排,以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改善卫生防护、保障生产、创造舒适美丽的休息环境等多种功能。
(一)工厂绿化设计内容
1.防护林带:要根据污染危害程度设立不同宽度的卫生防护地带、防护林带一般设置在企业的上风方向,在污物开始密集降落的范围内及其影响的地段,应当选择在当地生长最健具有抗烟尘和抗有害气体的乔灌木树种为主,林带的结构以采取乔灌木混交的紧密结构和半透风结构为主,外轮廓保持梯形或屋脊形,防风尘等效果较佳。
2.游息绿地:含厂前区绿化,应与周围建筑相协调,要求开朗明快,采用规则式或混合式布置,运用树丛、草坪、花坛、水池要素进行综合考虑。
3.生产区绿化
首先要按其生产特点和绿化面积,考虑遮荫、降温、隔尘、隔噪音、防火、防爆等功能要求,另外也要了介车间职工对绿化的要求和喜好,一般情况,生点美化的部分应该放在车间出入口,车间附属的休息室旁边及窗口附近最易注目的地方,车间附近种植各种乔灌木与建筑和各种管道网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注意不能因种树而有碍车间的通风透光。
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征:控制引导性和灵活操作性,法律效应,图则标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体现城市设计构想;城市政策的载体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点:以具体、详细的建设项目为依据,实施性较强.通过形象的方式表达城市空间与环境.多元化的编制主体.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原则:坚持的“实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及协调的原则.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
(1)用地建设条件分析:地形条件分析,地貌分析,场地现状建筑情况分析,城市发展研究,区位条件分析
(2)建筑布局与规划设计: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及体量设计建筑立面及风格设计.
(3)室外空间与环境设计:绿地平面设计,绿化设计,植物配置,城市硬质景观设计,夜景及灯光设计.
(4)道路交通规划
(5)场地竖向设计
(6)建筑日照影响分析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平均层数)、绿地率、建筑高度、住宅建筑总面积、停车位数量、居住人口.
二者比较:控制性详细规划侧重于对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与控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则侧重于具体开发建设项目的安排和直观表达,同时也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和指导.相对于城市设计强调方法的运用和创新,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更注重实施的技术经济条件及其具体的工程施工设计.
2.居住区规划
21世纪的我国居住区规划设计前瞻:集约化、社区化、生态化、颐养化、智能化
2.1居住区规划的相关概念以及设计的内容和成果
2.1.1居住区组织构成
基本要素构成:物质要素(自然因素,人工因素)和精神要素(人的因素,社会因素)
居住区用地规模与居住人口规模、建筑气候区划和规划所确定的住宅层数有直接关系.城市道路交通格局、基地条件、行政管理体制与方法以及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同层次的需要等.
城市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万—5万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小区(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万—1.5万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组团(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千—3千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用地分类构成:居住区用地(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的总称)和其他用地(规划用地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用地及不可建设的土地等)
2.1.2居住区规划设计基本原则与任务要求
“以人为核心”, 方便、舒适、安全、卫生、优美, 社会、经济、环境三者统一的综合效益与持续发展
1、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城市的地方特点和区位环境条件,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资源、现状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适应居民的居住生活行为规律,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4)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人群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5)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6)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统一的综合效益与持续发展.
2、目标:方便、舒适、安全、卫生、优美
3、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与成果
a分析图(基地现状及区位关系图,基地地形分析图,规划设计分析图)b.规划设计编制方案图(居住区规划总平面图, 建筑选型设计方案图)c.工程规划设计图(竖向规划设计图,管线综合工程规划设计图)d.形态意向规划设计图或模型(全区鸟瞰或轴测图,主要街景、立面图,社区中心、重要地段以及主要空间结点平、立、透视图)e规划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设计说明和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居住区用地平衡表;面积、密度、层数等综合指标;公建配套设施项目指标;住宅配置平衡以及造价估算等指标)
2.1.3、基地条件分析
1、几种不良地质现象:冲沟,滑坡,断层,地震,崩塌,岩溶
2、现状、区位分析
现状分析主要指现有人工环境设施及周边关系;地形分析主要包括基地的地面高程、坡度、坡向、排水等分析.
地面上人工环境设施包括人工工程设施和人工自然设施.现状分析主要对各类设施加以确认,并分辨需保留、利用、改造、拆除、搬迁的项目.对基地周边关系分析主要确认所规划的居住区在地域中的关系位置、地位作用、道路交通、周边环境设施、建筑形式、地域风貌等.
3、地形、地貌分析
①高程分析 分析的意义与运用
高程分析可为某些设施的布局提供依据,如锅炉房、水塔需选择高程较高的位置,老人、残疾人设施布点要适宜以免上下不便;粮店、煤店、垃圾站等运输量大且频繁的设施布点要求车行通达,以方便使用等.同时还可根据地面高程确定建筑不同的层数,以取得良好的天际轮廓线和良好的建筑群体形态.此外,也是研究基地风环境的依据.
②坡度分析分析的意义与运用
运用坡度分析图布置建筑和道路,可为节约土石方工程量取得效益.一般要求建筑、道路尽量平行于等高线或与等高线斜交布置,避免与等高线垂直布置.也可利用地形坡度作建筑的错跌处理以增加建筑层数,并能取得富于变化的建筑空间与体型.
③坡向分析分析的意义与运用
按我国所处地理纬度,南向坡是向阳坡,为建筑用地最佳坡向,根据地形坡度的大小,向阳坡内建筑日照间距可相应缩小(参见第4章有关内容)以节约用地;北向坡则为阴坡,与向阳坡相反,建筑间距相对较大以取得必要的日照;西向坡,在炎热地区要注意遮阳防晒,严寒地区则因能取得一定日照而优于北向阴坡;东向坡对南、北方地区相对均较适中.
(4)排水分析 以分析地面水的流向,作为区内地面排水及管线埋设的依据.
2.2居住区的规划结构与布局
2.2.1 1.居住区的基本布局模式: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区—居住组团;独立居住小区,独立组团
2、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与布局的变化趋向:居住区整体环境的主题化与均好化;居住组团的小型化与私密性;道路交通环境的人性化与和谐性
3、探索节约土地的规划途径
(1)首先要选址适宜,保护耕地,不占良田好土.
(2)切实考虑国情民情,确定恰当的开发强度,并严格监控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体系-节地关键.
(3)区内各项用地要落实具体节地措施,尤其是居住区内占地最大的“住宅用地”,必须认真选择节地性能好的住宅建筑类型及其宅群布置方式-节地胜算之举
(4)注意激活消极空间、阴影区、边角余留碎地等规划欠佳之地,并使其降低到最小限度.对不可避免之处,则要积极处理利用,这和规划的整体质量联系在一起.
(5)遵守市场规律,保证规划设计质量,利于经营,分期出让,提高土地附加值-可折射节地效益.
2.2.2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
片块式布局--住宅建筑在尺度、形体、朝向等方面具有较多相同的因素,并以日照间距为主要依据建立起来的紧密联系所构成的群体,他们不强调主次等级,成片成块、成组成团布置,形成片块式布局形式.
轴线式布局--空间轴线或可见或不可见,可见者常为线性的道路、绿带、水体等构成,但不论轴线的虚实,都具有强烈的聚集性和导向性.一定的空间要素沿轴布置,或对称或均衡.形成具有节奏的空间序列,起着支配全局的作用
向心式布局--将一定空间要素围绕占主导地位的要素组合排列,表现出强烈的向心性,易于形成中心.这种布局形式山地用得较多,顺应自然地形布置的环状路网造就了向心的空间布局.
围合式布局--住宅沿基地外围周边布置,形成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并共同围绕一个主导空问,构成后的空间无方向性.主入口按环境条件可设于任一方位,中央主导空间一般尺度较大,统率次要空间,也可以其形态的特异突出其主导地位.围合式布局可有宽敞的绿地和舒展的空间,日照、通风和视觉环境相对较好,但要注意控制适当的建筑层数.
集约式布局--将住宅和公共配套设施集中紧凑布置,并开发地下空间,依靠科技进步,使地上地下空间垂直贯通,室内室外空间渗透延伸,形成居住生活功能完善,水平-垂直空间流通的集约式整体空间.这种布局形式节地节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可很好的满足现代城市居民的各种要求.
隐喻式布局--将某种事物作为原型,经过概括、提炼、抽象成建筑与环境的形态语言,使人产生视觉和心理上的某种联想与领悟,从而增强环境的感染力,构成了“意在象外”的境界升华.
综合式布局.
2.2.3居住区规划布局分析
道路系统起着骨架作用;公建系统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因素;绿化系统则是生态平衡因素、空间协调因素、视觉活跃因素.它们与占主导地位比重大的住宅群一体,紧密结合基地地理条件和环境特点,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
1.道路系统
(1)道路系统规划布置要求:①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满足各种交通运输要求,利于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利于工程设施布置)②满足安全与防护要求(保证行人、行车安全,要与抗震防灾规划结合)③满足经济和节约用地要求(合理选择道路线路和路基断面,适应地形布置道路,利用现有线路设施)
(2)道路系统的规划布置
道路网布置基本形式有贯通式、环通式、尽端式
(3)几项有关技术要求
Ⅰ关于出入口
居住区、居住小区的主要车行道至少要有两个方向的对外出入口.
机动车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150m.
人行出入口间距≯80m.
沿街建筑长度大于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
当建筑物长度大于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居住区、居住小区车行道与城市级或居住区级道路的交角≮75.
Ⅱ尽端式道路
长度≯120m,并应设面积≮12m×12m的回车场.
Ⅲ道路纵坡i(%)、最大纵坡坡长L(m)一般要求:
机动车道 O.2≤i≤8.O;L≤200;
非机动车道O.2≤i≤3.0;L≤50;
步行道O.2≤i≤8.O;L≤300;
无障碍通道O.5≤i≤2.5;L≤250.
Ⅳ公交站
公交站服务半径≯500mm
2.公建系统
(1)公建系统规划要求:方便使用,利于形成社区活动中心,满足公建自身建设要求,利于经营管理,适应社会发展
(2)公建系统的规划布局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
3.绿化系统
居住区绿化系统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专用绿地和道路绿的等非公共绿地.
(1)利用自然条件和环境特点,结合居住区规划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2)绿化除和各种活动场地结合,还要与住宅建筑空间、公共建筑环境结合,为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态居住环境提供自然基础条件.
(3)植物品种选择应考虑植物生态,适应地方气候土壤条件,反映地方特色;住宅庭院注意种植冬可透光、夏可遮阳、无毒无臭、防虫、耐阴、吸尘、防火的植物品种的配植.
4.空间环境
(1)协调中创造特色
(2)整体中突出中心
(3)连续中沟通交往
(4)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满足有关规范要求,适应环境、防护疏导,提高绿化率和绿化质量,加大科技含量)
2.3住宅用地规划设计
2.3.1住宅建筑的合理选择与布置
1、住宅选型要点(1)依据国家现行住宅标准(2)适应地区特点(3)适应家庭人口结构变化(人口规模小型化,社会高龄化,家庭人口的流动性、单身家庭、空巢家庭增长.)(4)利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据分析层高每降低10cm,便能降低造价1%,节约用地2%,但必需满足通风、采光要求,同时要顾及居民生活习惯和心理承受.(5)注重提供科技含量(6)利于规划布置(7)合理确定住宅建筑层数
2、住宅单体设计的基本要求
功能空间设计 洁污分区,动静分区,内外分区
3、住宅的合理间距
(1)日照间距
住宅建筑间距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大类,凡泛指的住宅间距,为正面间距.日照间距则是从日照要求出发的住宅正面间距.
“日照标准”不同建筑气候地区、不同规模大小的城市地区;在所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内的“有效日照时间带”里;保证住宅建筑底层窗台达到规定的日照时数即为该地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标准日照间距,即当地正南向住宅,满足日照标准的正面间距.
不同方位日照间距,当住宅偏离正南方向时,其日照间距以标准日照间距进行折减换算.
(2)住宅侧面间距
郑州市:多、低层住宅建筑并列布置的间距:
⑴山墙最小控制间距多层为6米,低层为4.5米,并应同时满足消防及通道的要求.
⑵山墙开有卧室窗的,其山墙间距应适当加大.
4、住宅的朝向选择
寒冷地区居室避免朝北,不忌西晒.炎热地区居室要避免西晒,尽量减少太阳对居室及其外墙的直射与辐射,并要有利自然通风,避暑防湿.
2.3.2住宅群体空间组织
1、住宅群体空间特征(1)空间的封闭感和开敞感(2)主要空间和次要空间(3)静态空间与动态空间(4)刚性空间与柔性空间
2、住宅群体空间组合
(1)住宅群体组合的原型①行列式②周边式③点群式
(2)住宅群体构成的美学要素:形态要素,视觉要素,关系要素
2.3.3宅旁绿地组织
近宅空间:有两部分,一为底层住宅小院和楼层住户阳台、屋顶花园等.另一部分为单元门前用地,包括单元人口、入户小路、散水等,前者为用户领域,后者属单元领域.
庭院空间:包括庭院绿化、各活动场地及宅间小路等,属宅群或楼栋领域.
余留空间:是上述两项用地领域外的边角余地,大多是住宅群体组合中领域模糊的消极空间.
2.4公建用地规划设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花境的空间层次能够分为三层:前景,中景,背景。中景位置宜安放主景,常重复出现。总的原则是把最高的植物种在后面,最矮的植株种在前面或四周。但如盲从这个原则,则会一览无余,索然无味。
合理搭配,步移景异
花境前景一般选择匍匐状、枝叶密集的植物,背景多选择高大、穗状或直线条类的植物。尽量丰富植物种类,到达步移景异的效果在时间上,要讲究四时不一样,经过合理搭配,让人们在不一样季节欣赏到各具特色的景观。
依据地势不一样,确定植物种类
花境包括单面观赏、双面观赏和对应式3种模式。单面观赏花境多临近道路设置,花境常以建筑物、矮墙、树丛、绿篱等为背景,前面为低矮的边缘植物,花境整体呈前低后高,供一面观赏。双面观赏花境多设置在草坪上或树丛间,没有背景,植物种植呈中间高两侧低,供两面观赏。对应式花境多设置在园路两侧、草坪中央或建筑物周围,一般为两个相对应的花境,且这两个花境呈左右二列式。
因地制宜,因势造景
根据地形和立地条件,首先应研究花境的长度和宽度。花境长度一般不超过20米,对于过长的地段应进行分段处理。植物种植可采取段内变化、段间重复的手法,但要注意植物布置的韵律感。每一个花境都要有一个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主题明显的种植规则,植物景观应随着花境的延伸呈现有规律的变化。花境的宽度要适宜,过窄难以体现群体效应,过宽则超出视觉范围,也不便于养护管理。
花境设计说明 篇2一、背景及概况
本项目基地地处沈阳市苏家屯,西临丁香街,北临乔松路,地势平坦,总占地约61公顷。整个居住区分为三个小区,分别为芳草园、石兰园和清波园。芳草园、石兰园以多层住宅为主,清波园为别墅区。居住区整体设计特征鲜明,布局合理,人车分行,配套设施齐全。其建筑选型新颖高雅,形体丰富,展现出现代居住生活模式的特色品味和文化底蕴,必将成为沈阳市引人注目的新景观。
二、设计依据
1.《城市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沈阳金宝花园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4.GJ相关法规、规范、标准
三、设计原则
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创造高品位的居家生活环境。
四、设计构思点
人性化氛围
新古典意向
整体性特征
人性化氛围关注生活,以人为本
作为社区的主要成员,居住小区的核心成分,人永远是居住区设计中的焦点。在设计中,一切从人出发,以人的视觉,人的心理,人的需求出发,注重建筑与环境,建筑与人的融合与沟通,充分重视人的心理体验,富有人情味。在创造高品位居住建筑的同时,创造出更完善宜人的居住环境,使建筑与环境相互群映,融为一体。
新古典意向欧洲印象,场所精神
根据文化及人文特色进行规划设计。经过不一样交流空间,以及各类型空间的组合、氛围营造,使人产生认同感、亲切感。居于其间能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气息与艺术特征。人类需要一个相当稳定的场所系统以发展和完善自我。社会生活、文化艺术赋予人造空间的情感意义,使空间不再只是实质形式的表现,而成为寄托情感的场所。本设计撷取欧洲建筑艺术与场所设计精华,又避免其繁琐因素,打造出新古典意向的风格形式,使场所更具特征。风格高贵优雅,明快清新。
整体性特征系统有机、和谐统一
三个居住小区相对独立,所以既要突出每个小区的环境特点,又要保证整体的和谐统一。使三个小区共生共荣,散发出更加和谐迷人的温润光泽。
五、环境设计线索与出发点
步行景观带为居住区的主要线索,成为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由于道路的蜿蜒变化,步移景异之感油然而生。绿化景观系统同步行系统叠合在一齐,人行于其间,随着视点的变化,处处见景。本设计从活动特性、节点空间、界面空间等方面提出景观系统的细部外观。
a.活动特性:
居住小区从建筑风格色彩、内部空间、广场绿化、植物配置、地面铺砌和环境小品等方面作综合体现,使居民的生活活动始终置身于舒适的景观环境中,营造丰富多彩的小区景观。
b.节点空间:
包括标志性节点、交通性节点、小区中心设计性节点,在空间处理上体现二十一世纪花园小区风貌,小区车行及步行入口经过标志性景观、小广场、构架等,给人一种强烈的入口感、可识别性。住宅组团间的空间力求各具特色、丰富多彩。
c.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包括小区中心、组团绿化中心、中轴节点绿化、广场空间等,强调空间的开敞性,小区公园绿化采用开放式的设计手段。
d.空间界面:
经过住宅及公建的立面组合,构成连续及非连续的空间界面,结合绿化构成的绿色的界面,构成丰富的有韵律感与节奏感的空间界面。
e.视觉功能:
从人出发,以人的视点设计景观。增加景观层次,充分研究人行于其中的感觉与亲和力,以人的尺度设计环境小品和细部。
六、绿化及种植设计
1.总体设计原则
整个小区的绿化呈现出以绿为主的整体风貌,充分研究到沈阳的气候、土质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乔灌草自然结合。绿化植物以常绿树种为主,使小区到达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自然景观。同时,绿化经过必须的主题线索,成为一个呼应的整体系统。
2.道路绿化
整个小区的道路构架明晰,道路绿化一是满足小区内步行、遮蔽、防风防尘的需要。二是进一步突出整体道路骨架。采用:东西向道路连接桂花街和丁香街,使小区内主要车行路呈T字型,且交点处紧密结合中心绿地,道路分割了空间也组织了空间。道路绿化采用阔叶乔木,道路中心隔离带绿化,主要采用低矮灌木,不影响交通又具有必须的抗寒性,花期早,花色鲜艳,景观效果好。
3.公共绿化
整个小区公共绿化分布在各组团中心轴线上,绿化植物设计结合地形,以几何形修剪、不一样色彩植物有规律的间种、强化植物的层次高低错落。
4.组团绿化
整体以简洁统一的手法为主,同时赋予各个组团绿化空间以必须的主题,例如芳草以主导植物来表达主题,使绿化赋有必须的文化内涵。
5.宅间绿化
结合各个建筑形式及住宅性质合理配置,如多层住宅间应以低矮植物为主,窗前2米内植物不宜超过1米。别墅绿化,应在建筑东西向密植,尽量使每幢别墅构成独立的庄园式绿化,满足居民的心理需求。
6.其余公建绿化
结合各公建特征配置植物。幼儿园应选用一些无毒无刺,体量适宜的植物。
常见分类分为九类:1.绿化种植景观,包括植物配植、宅旁绿地、隔离绿地、架空层绿地、平台绿地、屋顶绿地、绿篱设置、古树名树保护2.道路景观,包括机动车道、步行道、路缘、车档、缆柱3.场所景观,包括:健身运动场、游乐场、休闲广场4.硬质景观,包括:便民设施、信息标志、栏杆或扶手、围栏或栅栏、挡土墙、坡道、台阶、种植容器、入口造型5.水景景观,包括:自然水景、泳池水景、景观用水6.庇护性景观,包括:亭、廊、棚架、膜结构7.模拟化景观,包括:假山、假石、人造树木、人造草坪、枯水8.高视点景观,包括:图案、色块、屋顶、色彩、层次、密度、荫影、轮廓9.照明景观:人行照明、车行照明、场地照明、安全照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者:本社 编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年7月
版 次:1
页 数:100
字 数:89000
印刷时间:2009-3-1
开 本:大32开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2
包 装:平装
国际标准书号ISBN:1511217237"s:8:"art_link"s:0:""s:8:"ordernum"s:1:"1"s:6:"imgurl"s:0:""s:8:"filename"s:38:"2016/10/23/20161023142503-388c69be.jpg"s:6:"isCase"i:1}i:1a:3:{s:6:"mtitle"s:3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目录"s:7:"summary"s:295:"1 总则
2 术语、代号
3 用地与建筑
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5 住宅
6 公共服务设施
7 绿地
8 道路
9 竖向
10 管线综合
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A 附图及附表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4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内容推荐"s:7:"summary"s:860:"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修订工作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对规范进行了补充调整,部分标准有所提高,对涉及法律纠纷较多的条款提出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在使用规范过程中需特别加以注意。"s:8:"ordernum"s:1:"3"}i:3a:3:{s:6:"mtitle"s:3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书评"s:7:"summary"s:439:"1、很不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很实用,工作过程中随时翻查,专业人士应该人手一本的规范书。
2、这本书完整收录了居住区、小区、组团的设计规范。给初学城市规划的学生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老师也经常鼓励我们多了解规范,这样才能做出合理的规划。希望购买的人能得到此书的帮助,提升自己的作图速度!"s:8:"ordernum"s:1:"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履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14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50号文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充分征求意见,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规划设计;4.室内设计;5.建筑设备;6.室内环境。主要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时需要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着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室内设计技术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楼梯、电梯、户门、门厅、户内过道、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卧室、阳台等各种空间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老龄协会调研部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会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开 彦 林建平 王 贺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刘克维 郭 平 马利中 叶忠良 王勤芬 张剑敏 王少华 郑志宏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在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等要求的同时,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适应我国养老模式要求,在保证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则下,体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适应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质量及护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国通用标准,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配套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5 养老院 rest home
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6 护理院 nursing home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与规划设计
3.1 规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可按表3.1.1划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应以中型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与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设施及社区医疗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实行综合开发。
3.1.3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面积标准不应低于表3.1.3的规定。
3.2 选址与规划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选址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独立建设并配套相应设施。
3.2.2 基地应选在地质稳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日照充足、远离噪声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内不宜有过大、过于复杂的高差。
3.2.3 基地内建筑密度,市区不宜大于30%,郊区不宜大于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规模应具有远期发展余地,基地容积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规划结构应完整,功能分区明确,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道路和各类室外场地的布置,应符合老年人活动特点。有条件时,宜临近儿童或青少年活动场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统应简洁通畅,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可识别性,避免人车混行。道路应设明显的交通标志及夜间照明设施,在台阶处宜设置双向照明并设扶手。
3.3.2 道路设计应保证救护车能就近停靠在住栋的出入口。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度不宜大于2.5%;当大于2.5%时,变坡点应予以提示,并宜在坡度较大处设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应选用平整、防滑、色彩鲜明的铺装材料。
3.4 场地设施
3.4.1 应为老年人提供适当规模的绿地及休闲场地,并宜留有供老人种植劳作的场地。场地布局宜动静分区,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场地宜设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阅报栏等设施,并避免烈日暴晒和寒风侵袭。
3.4.2 距活动场地半径1OOm内应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
3.4.3 供老年人观赏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过0.60m时应设防护措施。
3.5 停 车 场
3.5.1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车位应相对固定,并应靠近建筑物和活动场所入口处。
3.5.2 与老年人活动相关的各建筑物附近应设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停车位,其宽度不应小于3.50m,并应与人行通道衔接。
3.5.3 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车位应设置在靠停车场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3.6 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处、入口与室外地面有高差处应设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或长度超过9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并应设连续扶手。
3.6.2 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宜在两侧设置连续的扶手;台阶宽度在3m以上时,应在中间加设扶手。在台阶转换处应设明显标志。
3.6.3 独立设置的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道和台阶并用时,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3.6.4 坡道两侧至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装连续的扶手。坡道两侧应设护栏或护墙。
3.6.5 扶手高度应为0.90m,设置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宜为0.65m。坡道起止点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采用防滑、平整的铺装材料,不应出现积水。
3.6.7 坡道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不应妨碍通行轮椅和使用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