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小区的室外雨水设计都有什么规范啊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上说,管顶覆土:人行道下0.6米,车行道下0.7米,还要在冰冻线以下。至于实际操作雨水起头最浅处控制0.7米,污水深于雨水,保证交叉位置不撞。另外小区内各种管线较多,热力给水燃气电力都应在雨污水上层走管,所以,实际雨水覆土应控制在1.2米左右,污水还要在其下侧。
法律分析:1.在基坑四周边坡顶线一米外设置截水沟,并在基坑边坡顶设置沉淀池,地表水经截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就近雨水管道或者地表河流;2.为防止雨天边坡雨水或者降水后残留水浸泡基坑,基坑内四周应设置引水沟,并设置集水井,雨水或者残留水经引水沟流至集水井后集中用抽水泵抽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就近雨水管道或者地表河流;3.为防止雨水冲刷基坑边坡,引起基坑边坡坍塌,基坑边坡可采用挂钢丝网喷射C20混凝土防护,喷射厚度10cm.4.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应设有保护装置,配电系统用的配电柜,配电箱必须垫高、固定,并按用电规范设置防水罩、防护围栏,并在围栏上挂警示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一条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防洪规划应当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规定蓄滞洪区的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 受风暴潮威胁的沿海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防御风暴潮纳入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加强海堤(海塘)、挡潮闸和沿海防护林等防御风暴潮工程体系建设,监督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符合防御风暴潮的需要。
第十三条 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地区以及其他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
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厂、矿山、铁路和公路干线的布局,应当避开山洪威胁已经建在受山洪威胁的地方的,应当采取防御措施。
第十四条 平原、洼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易涝地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除涝治涝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发展耐涝农作物种类和品种,开展洪涝、干旱、盐碱综合治理。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长江、黄河、珠江、辽河、淮河、海河入海河口的整治规划。
在前款入海河口围海造地,应当符合河口整治规划。
执业资格适前十公布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7、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8、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14:2002)
9、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10、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03)
11、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95)
12、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50109-2006)
1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7、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1997年版
1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19、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21、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2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2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7、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2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GB/T 18919-2002)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31、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3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3、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二、设计手册类
1、严煦世等主编《给水工程》(第四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
2、孙慧修主编《排水工程(上册)》(第四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
3、张自杰主编《排水工程(下册)》(第四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4、王增长主编《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第五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5、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建筑给水排水》(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
6、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城镇给水》(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
7、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4册)工业给水处理》(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8、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
9、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6册)工业排水》(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10、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7册)城镇防洪》(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11、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等编《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年
12、黄晓家等主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看路怎么设计的,通常道路的做法是中间高,2边低,雨水向道路2边分流,2侧都要做雨水口。宽40米的道路,可以在路中间设置一条雨水管线,但要保证雨水口连接到井的管线长度不超过25米。或者在路两边做分别作一条管线,雨水口做侧壁式的,雨水井做在绿化带。
针对不同的路幅宽度,详述型如下:
40m以内(含40m)的路幅宽度: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路幅宽度小于50m的,宜单侧布置雨污水管线,本案例均按单侧布管设计。
雨水管道位置:
需要按机动车道宽度≥24m和<24m两种情况来进行分析。
第一,对于机动车道宽度≥24m的,建议将雨水千管设计在机动车道下,且避开车辆轮迹线的位置。
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要求,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雨水口堙设深度不宜大于1m。
如果放置在车行道以外位置,则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一般都会大于25m规范还规定,雨水口连接管坡度不得小于1%,按照车行道下管顶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7m的规范要求,则雨水口起端埋深为1m,至终端埋深至少为1.25m,以减小雨水口埋深和连接管长度。
这样设计既满足规范要求,还能在机动车道以外给其它管线的埋设预留了足够的空间。排水设计时,需要对车行道上的检查井井圈进行加固设计,对于井盖座则选择带防噪消音功能的球铁重型井盖座。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11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JJ 122—2008
消防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市政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
以上是基本的,还有些地方规范,比如绿建、节能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