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还属于特种设备吗
还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在《特种设备目录》中,电动葫芦起重机还是属于特种设备。
其中电动葫芦在特种设备目中分为4190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4270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两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目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你好,请看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以上定义,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等,就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
如果是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就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注意“机电”二字。所以手拉葫芦不属于特种设备,而电动葫芦是特种设备。
型号 0.25T 0.5T 1T 2T 3T 5T 10T 起重量 T 0.25 0.5 1 2 3 5 10 标准起重高度 M 6 6 6 6 6 9 9 起升速度m/min 8(8/0.8) 8(8/0.8) 8(8/0.8) 8(8/0.8) 8(8/0.8) 8(8/0.8) 7(7/0.7) 运行速 m/min 20(30) 钢丝绳型号 6×19-3.6 6×37-4.8 6×37-7.4 6×37-11 6×37-13 6×37-15 6×37-15 工字梁轨道型号 16-22b 16-28b 16-28b 20a-32c 20a-32c 25a-63c 28a-63c 环形轨道最小半径m 0.8 1.5 1.5-4 2-4 2-4 2.5-5 3.5-9 电压v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频率Hz 50 50 50 50 50 50 50 相数 3 3 3 3 3 3 3 注:钢丝绳电动葫芦起升高度可根据客户需要增加至:9m、12m、18m、24m、30m CD1型电动葫芦 起重量: 0.5T、1T、2T、3T、5T、10T、20T
CD1型电动葫芦起升高度: 6m、9m、12m、18m、24m、30m
CD1型电动葫芦工作级别: M3
CD1型电动葫芦防护级别: IP44 IP54
CD1型电动葫芦起升速度: 8m/min[10t为7m/min]
CD1型电动葫芦产品说明: CD1型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
CD1型电动葫芦主要结构:减速器,运行机构,卷筒装置,吊钩装置,联轴器,软缆电流引入 器,限位器.电机采用锥形转子电动机,集动力与制动力于一体.
CD1型电动葫芦安装使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悬挂起重机上.稍加改造,还可以作卷扬用.因此,它是,是提高劳动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的必备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