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险业务经营分析报告
网上的,请自己删改↓农业保险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畜禽等)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我国在1982年恢复了农业保险业务,但这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创立的农业保险制度,未能很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参与保险、扶危济困的需求。相比我国城市保险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的体系建设却严重滞后。供求失衡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资源配置中最突出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而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供给极为不足。
设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在我国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也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与完善。农业保险既有我国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一般特点和规律,也有许多新特色、新问题。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不论是从法律架构、治理环境、经营主体、保险模式、财政税收的扶持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所有这些都为农业保险课题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和探索余地。
笔者认为对该课题的研究可分为四个部分:一、中国农业保险现状分析。可介绍我国农业保险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状况,分析我国农业保险的总体情况和局部试点情况。二、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可从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方面力求找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症结所在。三、各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借鉴。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在农业保险制度方面的国家立法、政府支持、运行模式和实践效果等,可总结各国制度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启示。四、设立我国农业保险公司的构想。可在对设立农业保险公司的必要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论述,对不同模式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运作模式的设想及需要配套采用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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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1.季节差异和地域差异大。农业生产的范围广、数量大,种植业保险往往是大面积成片投保,养殖业保险通常是大规模成批投保。
2.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制约。这是由于农业生产是自然生产和经济生产有机结合的过程的特点决定的。
3.风险大、赔付率高。由于农业风险大,农业生产中的损失率高,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通常都较高,因而农业保险业务的投入大,利润率低,甚至经常出现亏损。
4.普遍受到政府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和高赔付率,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由政府给予支持,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
【拓展资料】
农业保险(简称“农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赔偿保险。
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国家财政拨出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对六省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予以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项措施有力地改变了农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由此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国农业保险当年实现保费收入51.8亿。
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
是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是:收支平衡,小灾略有结余丰年加快积累,以备大灾之年,实现社会效益和公司自身经济效益的统一。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之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公司对政策性农险长期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有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坚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方式不动摇;
3、政策性农险的核心是政府统一组织投保、收费和大灾兜底,保险公司帮助设计风险评估和理赔机制并管理风险基金;
4、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到政策性农险有法可依;
5、各级应该加强宣传力度,使农业保险的惠农支农政策家喻户晓,以下促上;
6、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共同发展。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空间很大,而且还会逐年增加,农业保险的网络可以为广大农村提供商业保险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保险需求,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7、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建立相应的机构组织,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
8、其次各级财政部门应该对下拨的财政资金最好进行省级直接预拨,省级公司统一结算,保证资金流向明确,足额及时,保证操作依法合规;
9、长期坚持农作物生长期保险和成本保险的策略;养殖业保险以大牲畜、集约化养殖保险为主。但不能足额承保,需给投保人留有较大的自留额,同时要实行一定比例的绝对免赔率;
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
农业保险 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国家财政拨出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对六省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予以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项措施有力地改变了农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由此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国农业保险当年实现保费收入51.8亿。
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
主要险种:
中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油菜、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
保险业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形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遵守“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确保国家农业保险的惠农政策得以有效落实。
二、“农业保险五公开、三到户”是保监发〔2010〕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的。
1、农业保险(简称“农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2、农业保险是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是:收支平衡,小灾略有结余丰年加快积累,以备大灾之年,实现社会效益和公司自身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什么是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 (禽畜)在出产、哺育、成长历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给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四、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及广度如何?
从保障水平看,近年来我国农作物保险保障水平发展势头迅猛,保障水平领先于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基本处于美国、加拿大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是目前美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1/8,加拿大的1/6,不到日本的1/2。
从保障广度看,我国农业保险保障广度相对较高,增长速度也相对较快,2015年我国种植业保险承保作物面积占全国作物总播种面积的56.4%,这一数字为世界中上游水平,高于邻国日本(42.31%),基本处于美国、加拿大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
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
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
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
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
“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
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
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
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
“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
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
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
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
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
“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
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
“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
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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