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检测报告在哪里?
销售的钢丝绳,出厂前已经检测合格,应该附有质量证明书即检测报告。如果对钢丝绳质量有异议,可以送样品到技术监督局检测,国家金属制品质量检测中心在河南郑州,是国家级钢丝绳检测中心。
常用钢丝绳品种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或涂塑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最长,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光面钢丝绳的3-4倍,日均使用成本仅仅是光面钢丝绳的百分之三十左右,磷化涂层钢丝绳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
锰系磷化属于耐磨耐蚀磷化,汽车变速箱钢制齿轮就是经过锰系磷化处理的,可以保证汽车齿轮十余年不损坏。中国专利技术生产的磷化涂层钢丝绳,优先采用锰系或锌锰系磷化,与光面钢丝绳生产工艺对比,只是增加了最后的耐磨磷化处理工序,制绳钢丝的耐磨性和耐蚀性大幅度提高,使用磷化钢丝直接捻制钢丝绳。目前疲劳试验数据表明,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国产光面钢丝绳的3-4倍左右,是进口光面钢丝绳的2-3倍,(试验室可比条件下)随着对耐磨磷化配方的研究,还有大幅度提升的可能性,是世界钢丝绳领域目前最先进技术,仅供参考
灭火器在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
国家铝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授权检测业务范围涉及十大类涵盖无损检测、钢丝、钢丝绳、矿石、铁合金、钢铁产品、建筑钢材、紧固件、钢结构、链条链环、锚杆、矿山设备、压力容器、铝合金型材、铜合金、橡胶支座、输送带、电缆、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橡胶制品、混凝土及其原材料、预制构件、工程塑料、碳纤维等参数和产品。检测业务实现了黑色与有色、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破坏性检测与无损检测、室内检测与现场检测相结合,达到了材料性能检测、整体结构检测、失效原因分析和事故仲裁鉴定的综合统一。检测服务涵盖了公路、铁路、桥梁、港口、建筑、冶金、煤炭、矿山、机械、有色、石油、水利、电力、化工、航空航天、军工、海上设施、通讯、进出口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检测业务实现了黑色与有色、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破坏性检测与无损检测、室内检测与现场检测相结合,达到了材料性能检测、整体结构检测、服役材料结构评估和失效原因分析鉴定的综合统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和检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 设计与制造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负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设计总图上应盖审批单位公章。
起重机械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总图、安全装置配置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计算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先取得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安全认可每3年复审一次。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制造非定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将设计方案、主要构件图纸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自检合格后,应向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将取得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列入随机文件。
第八条 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将各机构和系统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安全装置及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还须经劳动部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对样机的安全性能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认可证书。
第九条 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
第三章 安装与修理
第十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向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认可,并取得安全认可证书。
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求提高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时,如果涉及主要安全参数,应将经承担改造或修理任务单位的技术总负责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案和计算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安装、修理的安全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在使用前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第十三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交由使用单位存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四条 跨省区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应持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证书,到施工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需要安装起重机械的单位,应先到其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登记。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所在地区的地、市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一、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二、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三、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四、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五、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六、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
一、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按其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械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十九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二十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第五章 监督检验
第二十一条 劳动部门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督检验。劳动部门设置的检验机构具体负责安全检验工作。各检验机构的分工如下:
一、劳动部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检验的技术指导工作,并进行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吊辅具新产品型式检验。
二、省级职业安全卫生检验中心负责检验起重机械、吊辅具及其安全防护装置产品的安全性能。
三、地、市级职业安全卫生检测站负责检验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起重机械安装修理的安全质量。省级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中心站可结合安全认证进行抽检。
第二十二条 负责起重机械检验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部门签发的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才可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仍有异议时,可申请由再上一级劳动部门仲裁。
第二十四条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电梯和载人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1年。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产品出厂的安全监督检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材料自检资料;
二、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
三、电气、液压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四、安全防护装置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
五、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无法在生产厂进行的,可在安装现场进行)。
第二十六条 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安全监督检验和新安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一、一般要求:
1.标牌、额定起重量标志;
2.作业环境;
3.档案资料。
二、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
1.桥架、臂架、塔架、升降机导轨架等主要受力构件及其连接;
2.司机室;
3.平台、走台、梯子、栏杆。
三、机构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和电葫芦的起升、运行、回转、变幅、伸缩等机构的安全性能,其中的主要部件包括吊钩、钢丝绳等吊辅具、卷筒、滑轮组、制动器、开式齿轮、联轴器、车轮及钢轨等;
2.电梯和升降机的机房、井道、轿箱和吊笼、层站、底坑及围栏、对重、曳引装置和钢丝绳滑轮组、导向装置、缓冲装置、传动系统。
四、液压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2.平衡阀、泄压锁、管路及其连接;
3.操纵及控制装置。
五、电气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馈电装置;
2.保护装置;
3.控制装置;
4.导线及其敷设;
5.照明、信号;
6.接地、绝缘。
六、安全防护装置:
1.起重机和电葫芦安全防护装置检验重点: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超载限制器),幅度指示器,防止吊臂后倾装置,缓冲器,夹轨钳和锚定装置,防倾翻安全钩等。
2.电梯和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监督检验重点:
超速保护装置,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对重防止超速或断绳下落装置(井道底坑有通道时),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轿厢慢速移动措施或装置,安全窗(门),停止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
七、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
在用起重机械的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可只做空载和额定载荷试验,其中额定载荷试验可两个检验周期进行一次;安装和重大修理质量检验,其运行和载荷试验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劳动部门应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纠正。
第二十八条 对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逾期不改者,劳动部门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产、停销、停用等处罚,也可并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因起重机械安全性能不合格,安装、修理质量问题和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严重事故的,应吊销其安全认可证书,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对伪造、涂改、转借起重机械安全认可证书者,应没收其证书,也可并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在监察和检验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察员、检验人员,应严肃处理。对因其行为造成严重事故的,应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十三条 省级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199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 钢丝绳芯输送带以钢绳芯衬垫覆盖橡胶制成的输送带作为带式输送机的牵引和运载构件。
3.钢绳芯输送带特点:拉伸强度大、抗冲击好、寿命长、使用伸长小、 成槽性好、耐曲挠性好,适于长距离、大运程、高速度输送物料。
4.该产品是由芯胶、钢丝绳、覆盖层和边胶构成。
根据《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GB/T16762-2009的要求,需要对钢丝绳吊索进行以下检测项目:外观质量,两端压制接头内端之间的距离,两端插编末端之间的距离,末端端配件,索扣的长度,吊索长度,破断力和标识等。江苏省特防中心专门做这块的。
钢丝绳吊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修复或报废:
1. 钢丝绳断1股,或表面钢丝磨蚀达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直径减少7%以上。
2.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形。
3.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标(附表9):(1)当断丝现象集中发生于局部,在长度为6倍直径的一段内断丝发生在一股上时,达到规定断丝数的一半即应报废。(2)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断丝数应乘以折减系数(附表9)。
4.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5. 索眼表面出现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6. 钢丝绳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7.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直径的95%。
8.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这是智慧测联第97篇原创文章
咱们建工建材的朋友们
应该都听说过国检中心
但是谁能搞清楚一共有多少家
哪家哪个领域最强
在哪里
如何联系
…
智慧测联老土儿,
专门对涉及建工建材的国检中心
进行了归纳整理
希望能帮到大家
整理完
小编也着实吓了一跳
我的天啊
原来有这么多家国检中心
我都母鸡(不知)呀
以后大家要去送检
想找最最权威的检测机构
就知道找谁啦
检测中心哪家强
智慧测联帮上忙
一份清单派用长
麻烦点赞加收藏
1 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010-62079556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交通运输部试验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2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0510-85503152
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
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021-54337200
上海市江月路900号
4 国家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0571-86026725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11号
5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心实验室
0316-2057334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61号
6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0757-6686654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三山环岛西路
7 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020-89232696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0号
8 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027-85795691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东二路5号
9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5-84470260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500号
10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
024-86610662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甲3号
11 国家电子工程建筑及环境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
010-88194101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
12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室
028-87516330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
13 国家防水与节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0512-65332068
江苏省苏州市广济路282号
14 国家钢结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010-61555931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靓丽五街2号
15 国家钢丝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0513-51008609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国强路119号
16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钢铁研究总院钢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010-62182584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3号
17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唐山)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311-83895742
河北省唐山市裕华道823号
18 国家钢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0555-5235063
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南路4099号
19 国家工程复合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5-84470260
江苏省南京市光华东街5号
20 国家工程机械液压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731-89775220
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漓湘东路198号
21 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
010-69101904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5号
22 国家工业建构筑物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010-82228229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23 国家光伏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
锦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0416-3050183
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龙栖湾龙兴工业园区光伏大厦
24 国家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28-86262955
四川省成都市西航港经济开发区腾飞2路355号
25 国家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
湖南省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0731-28491600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788号
26 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571-86918251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300号
27 国家环保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0575-88132730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花宫道8号
28 国家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25-86673858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28号
29 国家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28-86262955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30 国家建材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
0531-87169687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311号
31 国家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021-54335828
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
32 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010-65764684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33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0731-88910912
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34 国家建筑防火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010-88715348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
35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钢材检测中心
010-82227341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36 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021-64863453
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568号
37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010-84288515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38 国家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551-63851879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天都路33号
39 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能源与环境检测中心
010-84274062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内
40 国家建筑幕墙门窗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能源与环境检测中心
010-84274062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41 国家建筑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024-23902127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C座
42 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029-33575203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寺街道红光大道以北中国建材认证大厦
43 国家建筑五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0571-85372611
浙江省杭州市九环路50号
44 国家建筑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0758-6622683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十五区宝鼎路
45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0591-83710867
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
46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
024-86610662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47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371-63318907 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
48 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工程研究测试中心
010-62370567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49 国家节能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451-82314447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号
50 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0531-88118766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
51 国家节能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7-59370500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
52 国家矿山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洛阳正方圆重矿机械检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0379-64279395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53 国家绿色材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020-87687975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4号楼
54 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021-64691233
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
55 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0-87256379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
56 国家绿色墙体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029-85221489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6号
57 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质检中心
0379-64205955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
58 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0371-66300196
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
59 国家桥门式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025-84417747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开发区堰新路330号
60 国家升降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023-89232265
重庆市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国家质检基地内
61 国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0766-8816623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城北武警支队西南侧
62 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测试中心
010-65492639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1号
63 国家试验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长春中机检测有限公司
0431-87963560
吉林省长春市越达路1118号
64 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爱尔求室内装饰环境监测中心
010-83114407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广义街4号
65 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检测中心
0512-68284223
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禾家塘岸64号
66 国家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0753-2323682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福星大道
67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010-65765120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68 国家塑料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0931-8735439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
69 国家塔式起重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0531-81903610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939号
70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
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检测中心
0871-65940709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聚贤街768号
71 国家陶瓷与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0533-2858060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
72 国家铁塔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010-68021190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4号
73 国家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0757-22802666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胜东路1号
74 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0519-83299560
江苏省常州市龙江中路22号
75 国家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
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851-85762271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
76 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574-87889216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521号
77 国家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0531-88118766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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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插编教程如下:
工具/原料:钢丝、手套、钩子。
1、首先穿插钢丝应采取一股上、一股下的交叉方式进行,钢丝绳有纤维主芯,绳芯应随第一组穿插的第一个尾端完全穿过去,将外露的绳芯剪掉。
2、如果钢丝绳具有独立的金属丝股芯,应该在第一组穿插的时候向里折,在向上,完全放进去,五次完整穿插的插编头中心。
3、接下来所有的穿,都应该牢牢拉紧到与穿钢丝绳的中心线相一致。为了使插接的部位平滑和圆整,应使用适当的工具进行整形。
4、我们使用的套环应与钢丝绳径相配套,这样套环卡夹要牢靠,这就是简单的一个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