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模型退税率
五金件退税率是11%。
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对出口货物采取的一项免征或退还国内间接税的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
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与上述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出口免税有一般贸易出口免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三种情况。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收,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
到2000年我国形成了17%、15%、13%、6%、5%共5档增值税退税率。目前执行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规定如下:(1)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服装、棉纱、棉布退税率为17%;(2)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和服装、棉纱、棉布以外的纺织原料以及法定征税率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13%或11%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3)法定征税率为 17%的其他货物、农产品以外法定征税率为13%的货物以及煤炭、棉花的退税率为13%;(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除农产品(不包括棉花)外为6%;(5)棉花以外的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所以出口配件退税为 17%。
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
具体的出口退税税率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会有不同,国家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经7次大幅调整。最近的一次内容如下:
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2009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明确如下:
一、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三、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五、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六、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09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具体如何操作及详细资料请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59245.htm?fr=ala0_1_1
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二、分析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国务院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的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出口退税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国际产品公平竞争的基础。我国于1985年开始确立了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不仅增强了出口货物的竞争能力,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也大大促进了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
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如何查询?
1、登录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查询;
2、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筛选商品名称或商品代码,即可查询到所查商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3、双击单条信息,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应征税处理。若标识为免税,即适用出口免税政策。
参考去年的过程,很可能同样留给外贸企业3个月的过渡期.不同的是,今年的实施日期提前到4月1日。也就是说,如果在3个月内进行出口报关,可能还是可以按照旧税率退税的。如果出口报关延迟到过渡期结束后,可能只能按照新的出口退税率办理。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主要包括:(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3)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退税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2018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为企业减负、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根据《通知》,共418种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涉及车用汽油、航空汽油、柴油等能源类产品,真空泵、电动钻、液体提升机等机械类产品,电子分色机、家用型洗碟机等电子及家电类产品,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等轻工类产品,化工、照明、五金等工具类产品,此次调整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机械制造行业的出口退税率是退税率为17%。
到2000年我国形成了17%、15%、13%、6%、5%共5档增值税退税率。目前执行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规定如下:
(1)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服装、棉纱、棉布退税率为17%;
(2)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和服装、棉纱、棉布以外的纺织原料以及法定征税率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13%或11%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
(3)法定征税率为 17%的其他货物、农产品以外法定征税率为13%的货物以及煤炭、棉花的退税率为13%;
(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除农产品(不包括棉花)外为6%;
(5)棉花以外的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
扩展资料:
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对出口货物采取的一项免征或退还国内间接税的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与上述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出口免税有一般贸易出口免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三种情况。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收,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
出口货物退税率为零和出口免税同样是企业商品出口以后得不到退税款,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出口免税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货物、间接出口货物和一些特定的商品如油画等。
即企业首先应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因为出口免税,应将该出口商品耗用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该企业是生产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计算并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