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2吨电动葫芦安装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如何让江西省的安全部门开具安全检测报告及使用许可证??
2吨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安装前到当地特种设备部门办理告知,经过审核后特检院安排检验人员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后即办理使用证,可以使用。资料齐全,联系好,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的。具体可联系: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业 务 部]:(0791)8119297;办理程序及资料见图片。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二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电动吊篮同其它设备一样,也要进行维护保养,只有正确的进行维护保养,才能更好的使用电动吊篮,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在对吊篮进行维护保养时,有以下这些要点,必须遵守,否则会对吊篮造成损伤,出现问题。
电动吊篮维护保养中的要点具体有:
(1)设备安装前,首先检查手扳葫芦空载时连续扳动前进杆和反向杆,在其全程范围内动作应灵活、轻快、无卡阻现象。检查安全锁手柄在扳动时是否灵活可靠。操作工人相对吊篮必须配用安全可靠的安全带。
(2)每天工作结束时,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和悬挂机构的清洁工作,清理各种垃圾、涂料及表面粘附灰浆杂质。
(3)《今立达》电动吊篮(尤其是电力系统)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止受潮进水造成电气短路。
(4)地面多余钢丝绳应盘放扎好。电动吊篮停用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好,分解构件放齐,连接件集中,妥善存放,防止霉变、腐蚀、变形和散失。
(5)安全绳的自锁购钩每次使用后,应在弹簧处加防锈滑,保持动作灵活。
(6)电气短路、电气元件及电线接点处必须保持干燥、清洁,不得有油污积垢。
(7)在安全、日常、定期检查中和作业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严禁电动吊篮“带病”使用。
(8)各受力构件、易损件达到报废标准时,予以报废,并进行更换。
(9)安全锁活动部位每月加一次润滑油。
(10)减速箱及传动装置首次使用三个月后须跟换润滑油,以后每月加一次润滑油,每六个月换一次润滑
联系人:殷西俭 0791-6101516
法定代表人:王光兴
成立时间:2013-10-23
注册资本: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1041200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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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区别很大:运行方向:电动葫芦上、下和左右运行而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多了前后运行;轨道:电动葫芦走一根工字钢而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走二根工字钢;导电系统: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需增加一套导电系统(如安全滑触线)机构:单梁悬挂起重机多了一套大车运行机构。
一般涉及到起重机就需要理解一些专门的名词,比如轨道、梁、起升机构、行走机构等。所谓单轨吊,是起升机构只能沿着轨道方向运动的起重机机构,也就是电动葫芦悬挂在轨道上,葫芦只能沿着轨道方向做简单的线性运动。
电动葫芦,只是起重机里的起升机构,只负责承载重物进行简单的起升运动。如果要让它能负责一个区域内物体的起吊,则需要给他配备可以行走的梁,以及为梁的运动提供便利的轨道。
单梁悬挂起重机,即首先它是单梁的,即一根梁,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两根梁的,叫双梁。其次,它的结构形式是悬挂式,所谓悬挂式是指起重机的梁位于轨道的下方,挂在下面,所以叫悬挂,如果是把梁架在轨道上面,我们通常称之为桥式。
CD1、MD1型电动葫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为提升机构,二为运行机构(固定式则无);三为电器装置。
5.1 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由起升电机通过连轴器经减速器空心轴驱动卷筒旋转,使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带动吊钩装置上
升或下降。
起升高度H=6m时,用一个爪型连轴器联接电机轴和减速器的输入轴。H≥9m时增设中间轴和刚性连轴器。
H≥9m时增设中间轴和刚性联轴器。H≥18m时,配一支持架加强中间轴的刚性,保证转动平稳。
5.1.1起升电动机
起升电动机采用较大起动力矩的锥形转子电动机,以适应产品断续工作中频繁的直接起动。CD1型葫芦配
用ZD型单速电机;MD1型葫芦配用ZDS型双速电机,ZDS型电机常速和慢速之比为10:1。
5.1.2减速器
0.25t葫芦减速器为直齿行星传动机构,其余减速器均采用斜齿轮三级减速。齿轮及轴采用合金结构钢或
优质碳素钢加工而成,减振性好,密封可靠。
5.1.3卷筒装置
卷筒采用铸铁或无缝钢管制造,利用花键传递动力;卷筒外壳用钢板焊制而成。
卷筒装置装置是葫芦的中心部分,其上通过平衡梁与运行机构联接,两端分别与起升减速器、电机联接,其
下通过钢丝绳与吊钩装置联合工作,外罩的前上方,安装有限位器导杆装置。
5.1.4吊钩装置
吊钩采用专用钢锻制而成,并用推力球轴承通过吊钩横梁与外壳联接,使吊钩运转自如。5t及其以下吊
钩横梁与外壳联接,使吊钩运转自如。5t及其以下吊钩装置为单滑轮式,10t及其以上为双滑轮式。
5.2运行机构
电动小车、运行电机、运行减速器、从动小车等共同组成运行机构。悬挂着主机作往复移动。其运行速
度一般为20m/min,亦可选用30m/min1~5t起升高度≥12m时,增加一台从动小车。
5.3电器装置
CD1、MD1型葫芦的电器装置由电器控制箱(0.25t无),按钮开关,限位器及联接导线等组成。
按钮开关的操作电压一般为380V或36V,根据按钮开关上所示方向符号,正确按压按钮,通过控制箱内
继电器的吸合与断开,可以控制葫芦的动作。
6.安装与调试
6.1安装
6.1.1安装前的检查与准备
(a)电动葫芦运到安装地点后,依照装箱单验收,并仔细检查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零部件情况;
(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其它随机文件,了解本产品的结构。
(c)运行小车、电流引入器及吊钩装置(10t除外)一般与主机解体装箱,安装时须重新安装;
(d)清除电动小车踏面上的油污或防锈油;
(e)按本说明书表8、表11规定给起升和运行减速器加油,并将加油孔密封严防渗漏。
(f)了解安装现场,准备安装设施。
6.1.2安装
供电动葫芦移动使用的轨道钩架由用户按GB706-88标准选择和自行设计。安装时用调整垫圈运行调整,
保证轮缘与轨道间3~5mm间隙。
固定式葫芦的安装应保证安装方位正确,支撑架安全可靠。
6.1.2.2针对葫芦的情况,参照有关电路图,安装电器。
6.1.2.3安装注意事项
(a)为保证电动葫芦行至两端不脱轨或防止碰坏机体,应在轨道两端设置弹性缓冲器;
(b)轨道或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Ф4~Ф5毫米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少于25mm的金属导
线。
(c)电器装置所有电力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电阻不得小于每伏作电压1000欧姆。
6.2检查与调试
6.2.1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联接牢固,装配是否符合要求,电源是否符合规定,电路是否正确,制动器、限位
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导绳器排绳是否顺利,运行小车是否跑偏,车轮踏面与导轨是否接触良好等。一旦发现
问题要及时纠正。
6.2.2.2电机主轴窜动量得调整
锥行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
须进行调整,须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A)5t及其以下葫芦电机得调整: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得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
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b)10、16t葫芦电动机得调整方法与a)项相同,只是调整螺母选动方向相反,即顺时针转增大窜动量,逆
时针旋转减少窜动量。
6.2.2.3断火限位器的调整
断火限位器的调整是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的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
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块移动,升至吊钩
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mm~50mm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停
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
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调整完后,可空载试吊数次,验证上、下限位是否符合要求。
7.试车与验收
7.1空载试验
7.1.1用手按下相应按钮,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与按钮装置上标定的符号相一致,确定正确后,应再连续
各作两个循环。
7.1.2将吊钩升降到极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7.1.3电动按钮,目测电机轴轴向窜动量,应再1-2mm范围内。
经空载试验后,无异常,即可进行负载试验。
7.2静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2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离地面100mm,静止10分钟后卸载,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7.3动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动载悬空试验,试验周期为40S;升6S,停14S,降6S,停14S,
如此进行15各周期,试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7.4制动电机应调整至能使重物悬空制动,载额定载荷下降制动时,下滑量
S≤V升/100 mmV升---额定载荷起升速度(mm/min)
8.安全操作要点
8.1操作者应具备的条件
8.1.1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
8.1.2应熟悉电动葫芦结构,使用性能,安全规程及本说明书等。
8.1.3操作者要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8.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操作
8.2.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8.2.2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
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8.2.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8.2.4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8.3操作守则
8.3.1每班作业前应按表7作日常检查。
8.3.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载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8.3.3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在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
的上方通过。
8.3.4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装置。
8.3.5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
8.3.6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出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8.4对使用单位的要求(详见ZBJ80013.7-89标准中“3.2.2”)
8.4.1用户必须每年申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8.4.2用户必须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8.4.3用户如有特殊使用要求,欲改装则须经制造厂同意,并报请有关劳动保护部门批准。
8.4.4用户必须对本单位的电动葫芦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电动葫芦出厂技术文件;安装地点及启用
时间;安装、试车检验记录;日常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记录;设备和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
评价。
9 检查、维护、保养及其故障排除方法。
9.1.1试车检查
新安装、经过大修、闲置时间一年以上重新使用的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根据有关安装试车规定进行试车
检查。
9.1.2日常检查:日常检查项目及要求见表7。
9.1.3月检查
根据电动葫芦各部分结构在安全运转上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繁程度以及是否易损件等来确定检查周期,
一般分为三各等级:I级:每月必须检查一次;II级:每三个月必须检查一次;III级:每六个月必须检查一
次。月检项目、要求和等级见表9。
9.1.4年检查:正常工作的电动葫芦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年检项目及要求见表10。
9.2维修保养
未确保电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必须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润滑部位见图22所示,润滑
规范见表8和表11。
9.3钢丝绳的使用、保养和报废
钢丝绳是电动葫芦起升机构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葫芦的安全使用,常因磨损、断裂而报废,
因此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并定期检查其末端的固定情况。
当钢丝绳达到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适用规范》标准中“2.5”条规定的情况时应
予以报废,或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更换新绳:
(a)发生密集断丝或有一个绳股断裂;
(b)即使是没有明显断丝现象,但钢丝绳直径磨损或腐蚀达到公称直径的7%时;
(c)钢丝绳一捻距内的钢丝折断数达到表1、表2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10 维修
在日常检查、月检、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维修应作到以下要求:
(a)维修时更换件应与原件材料、性能相同;
(b)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及焊接质量等均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质量标准;
(c)电动葫芦处于工作状态时,不许进行保养和维修。
11 主要易损件
本产品主要易损件有导绳器、密封圈、制动环、运行电机轴端高速小齿轮等。
2.群吊电动葫芦不得旁侧吊卸重物,禁止超负荷使用。
3.群吊电动葫芦使用前检查:
①在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和重物通过的路线上应无障碍物。
②手控按钮上下、左右方向应动作准确灵敏,电动机和减速器应无异常声响。
③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④群吊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⑤上下限位器动作应准确。
⑥吊钩止动螺母应紧固。
⑦吊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转动应灵活。
⑧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
4.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人为地使用限位器来停止重物提升或停止设备运行。
5.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总开关,切断主电源。
6.应设专门维修保养人员每周对电动葫芦主要性能和安全状态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电动机风扇制动轮上的制动环,不许沾有油垢,调整螺母应紧固,以免因制动失灵而发生事故。
8.群吊电动葫芦各润滑部分应及时加适量的润滑油,润滑油要清洁,不含其它杂质。润滑油约2个月更换一次。对起升减速器和运行减速器在使用前一定要加足够的润滑油。
9.群吊电动葫芦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切断主电源。
10.群吊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将重物悬挂在空中,以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
11.使用完毕后,应停在指定的安全地方。室外应设防雨罩。
12.群吊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