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 在主要技术内容上修改采用ISO/DIS 2408:2002《一般用途钢丝绳最低要求》,并参照了ISO 223211990《一般用途非合金钢丝绳和粗直径钢丝绳用拉拔钢丝规范》相关内容。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由 于 我 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 标 准 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 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 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 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 标 准 代替GB/T 8918-1996(钢丝绳》的相应部分。
本 标 准 与GB/T 8918-1996相比,技术内容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16个结构。
17X7类分为18X7和18X 19类
— 股结构的表示顺序改为从中心丝到外层丝。
— 钢丝绳长度允许偏差大于1 000 m为。-+2%a
— 增加了抗拉强度级别(光面、B类1 960 MPa,2 160 MPa,AB类1 870 MPa,1 960 MPa,A类1 87 0 M Pa).
— 钢丝绳直径范围改为0. 6 mm-60 mm,钢丝绳公称直径用"D',表示。
— 钢丝的直径范围为0. 15 mm-4.4 mm,钢丝公称直径用“d',表示。
— 加大钢丝绳的捻距倍数,点接触8倍,线接触7.25倍。
— 增加单股钢丝绳外层股的捻距倍数,不大于10.5倍。
— 增加四股圆股钢丝绳的捻距倍数,不大于9倍
— 取消钢丝绳或其股绳在全长上有不大于实测平均捻距士3%的偏差规定。
— 调整了6X19⑹类纤维芯和钢芯、6X37⑹类钢芯的重量系数,分开了18X7类、18 X 19类、34 X 7类 别中的纤维芯和钢芯的重量系数和破断拉力系数
— 拆股钢丝弯曲和扭转次数保留了原标准的规定并作适当调整。
— 增加了直径0.1 5^0.2 m m B类钢丝的最小锌层质量。
— 钢丝绳部分拆股试验允许的低值钢丝根数作调整(除单股绳):抗拉强度、弯曲、扭转按试验数的 20 %
— 去掉了对钢丝绳用途级别的判定。
— 品种表中的有效数字位数保留重新计算,与ISO/DIS 2408:2002一致(保留三位)。
— 第四章改为订货内容,原来各章依此类推。
— 增加本标准与ISO/DIS 2408:2002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 增加本标准与ISO/DIS 2408:2002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 取消钢丝绳用途推荐表。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钢丝绳术语
GB 8706-88
本标准适用于钢丝绳产品及使用标准常用的术语。在制(修)订钢丝绳产品标准和实际应用中,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术语。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2532—74《钢丝绳——词汇》。
在钢丝绳中,钢丝和各层的股是以最小扭矩或最小旋转程度的方式排列,例如在多层、相同结构的股构成多股钢丝绳以及围绕着一个独立的钢丝绳芯捻制的单层股钢丝绳中,钢丝和各层的股的捻制方向相反时,这种钢丝绳具有较低的扭转应力,从而呈现不旋转性或微旋转性。
1.磷化涂层钢丝绳(中国专利),制绳钢丝磷化膜膜重3-60克/平米,磷化后捻制前钢丝不进行冷拉加工,直接捻制股绳、钢芯及钢丝绳
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方法,镀锌层越厚防腐蚀能力越强
3.涂塑钢丝绳,在钢丝绳外表面或股绳外表面涂覆一定厚度的塑料,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氨酯等
4.光面钢丝绳,经过热处理和表面准备的原料冷拉后得到的制绳钢丝(注:预处理过程中形成的磷化膜在冷拉过程中与拉丝模具激烈摩擦逐渐脱落),钢丝不再经过任何表面处理直接捻制股绳、钢芯和钢丝绳,国外1834年开始生产,国内1939年天津第一钢丝绳厂开始生产
1、钢丝绳报废标准1.1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1.2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1.3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1.4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1.5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1.6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1.7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1.8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钢丝绳应该按“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计提折旧
折旧年限应该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2、钢丝绳扭曲变形、折弯,钢丝绳从绳轮中拉出方法不正确、或在滚筒中缠绕不正确,固定不当导致其扭曲变形,折弯。
3、提升过程中松弛引起其损伤,钢丝绳频繁使用,运转的游梁引起钢丝绳在绳卡处弯曲,并导致钢丝疲劳和断裂。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家标准《安全带》GB6095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规格相致;
2)、安全绳松散、断股、打结现象;
3)、安全锁扣部件应完、齐全规格向标识应清晰辨
2、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作业员伤害
3、吊篮应安装限位装置宜安装限位装置
4、使用吊蓝作业应排除影响吊篮运行障碍吊篮能造坠落物伤害范围设置安全隔离区警告标志员、车辆停留、通行
5、吊篮内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操作员应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篮设备应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安全性能应符合我现行标准
7、吊篮作垂直运输设备采用吊篮运输物料
8、吊篮内作业员应超2
9、吊篮工作员应面进入吊蓝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孔洞处入吊篮
10、吊篮内作业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应安全锁扣确挂置独立设置安全绳
11、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荷载均衡严禁超载运行
12、吊篮做升降运行工作平台两端高差超150mm.
13、使用离触发式安全锁吊篮空停留作业应安全锁锁定安全绳;空启吊篮应先吊篮提升使安全绳松弛再启安全锁安全绳受力强行扳安全锁启手柄;安全锁启手柄固定于启位置
14、吊蓝悬挂高度60米及其宜选用边于7.5米吊篮平台;悬挂高度100米及其宜选用边于5.5米吊篮平台;悬挂高度100米宜选用于2.5米吊篮平台
15、进行喷涂作业或使用腐蚀性液体进行清洗作业应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气控制柜采取防污染保护措施
16、悬挑结构平行移应吊篮平台降落至面并应使其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17、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应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电焊机放置吊篮内;电焊缆线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搭挂吊篮
18、高温、高湿等良气候环境条件使用吊蓝应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9、吊篮施工遇雨雪、雾、风沙及5级风等恶劣气应停止作业并应吊篮平台停放至面应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20、施工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安全隐患应及排除能危及身安全必须停止作业并应由专业员进行维修维修吊篮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使用
21、班吊篮停留半空应吊蓝放至面员离吊篮、进行吊篮维修或每收工应主电源切断并电气柜各关置于断位置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