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期间两个人掰手腕把对方的胳膊骨头断了,双方家庭和校方责任怎么划分?
两人扳手腕时,就应该预见到可能造成的危害,现在这种危害已经发生,所以主要的责任还是在两个学生。
当然学校也应当承担监管的责任,如果在课余期间,学校已经做到了巡查和提醒,那么学校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提醒的监管义务,学校应该承担监管上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两人邀约掰手腕的情况下,会承担部分责任,但肯定不是全责;如果是某单位举办的掰手腕比赛,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责任则由举办单位方负责。具体以下细说:
一、如果哥俩约上掰手腕,一方骨折,责任对半分。两人互相掰手腕这事情,是很常见的行为,一般来说不会有大的伤害,也没有什么危险,但是并不是说掰手腕就绝对的安全。但是大家很容易忽略的是有时候掰手腕是存在危险的,严重者会引起骨折,如果真正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三观正点的,会共同治疗,然后后面没啥事发生,都计较的话,就基本上对簿公堂了,而这种在法律层面上的追责,是双方都有责任的。
二、如果是单位举办,法律责任由单任承单。然而,有些掰手腕,是有比赛的,在部分单位、学校当中,有设立过这相关的比赛,这种如果在这之间出了什么状况的话,都得全程举办单位负责,所以说如果真的在相关掰手腕比赛当中发生事故的话,这个单位是要负责的。
当然,也有例外的,因为现在的掰手腕已经有锦标赛了,如果是这方面有备案过的正规比赛,那么更多的会是自行负责,毕竟你也没见过奥运伤退的举办方负责看病的对不对?
三、如果有部分人士以这个BUG碰瓷,有查明是可以反诉的。在部分人当中,有一种人体质是比较特殊的,他们的骨骼是特别的,很脆,并且容易折断,这种如果明知道自己是这种情况下,还去参加这种相关的比赛,或者跟别人掰手腕,那么是有一定的诈赔性质的,如果有相关的证据,是支持反诉的。
我身边就有一个利用自己习惯性脱臼而索要赔偿的,在相关部门查实这人有多次的碰瓷行为之后,被判责令退回部分赔款。
你家里的两个朋友扳手腕,其中一个人手臂被掰断了,你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首先因为这件事情是你组织的,所以当别人在你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伤害,那么你或多或少是要承担一些责任的,即便是在法律意义上你没有责任,但是在人道意义上都是应该要付出一些的。
其次,虽然现在对于组织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就像入了法的劝酒一样,如果一个人在同一桌喝酒,出了事情和他一桌的人都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你的这个情况还比喝酒更严重一些,因为是你组织他们两个人。
所以我们经常会组织一些活动,但是还是要规避一些风险,不然一旦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结果,就要大家共同来承担这个责任,而有的时候责任是我们没有办法承担的。
但是,民事赔偿责任要追究。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诉讼。
1、我咬紧牙关,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拼命地使劲,想将对手一次摁倒在桌上。可对手也不甘示弱,拼命地反击我。
2、我们两人脸涨得通红,像两头打架的水牛一般,脖筋都突起了。3分钟过去了,我们僵持不下,足足5分钟,对手稍稍有些放松了,我再次咬紧牙关,使劲一摁,将对方手臂死死地摁在了桌面上,第一局就这样定了胜局。
3、他们坐在桌子两侧,伸出右手紧紧握住,眼睛盯着对方,嘴闭紧了,牙也咬得直响,就像两只好斗的小公鸡。他们紧握在一起的手,一会儿往右边歪,一会儿又往左边歪。同学们又兴奋又紧张,有的同学眼睛都瞪大了,有的同学还忍不住站了起来。
4、我们坐在椅子上,用手紧紧地握住对方的另一只手,我充满敌意地看了对方一眼,他也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三、二、一!开始!”老师一声令下,我们便掰了起来。
5、只见他满脸通红,好像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手上,可就是掰不倒我,我也使足了力气掰,也掰不倒他。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我和他就这样对峙着,过了一会儿,我一声怒吼,使劲向左一掰,把对方掰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