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使用需要明确哪些事项呢?
应根据起重物的提升高度调节吊索具,不允许超载使用。除了关注好磨损问题外,定期保养、入库的存贮也是值得注意的方面,做好这些工作都能帮助改善吊索具的折旧,适当延长使用寿命,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保障。链条索具是以金属链环连执而成的索具,具有耐磨、耐高温、延展性低等优点在吊装作业中广泛应用于大规模、频繁使用的场合。吊装带一般采用高强力聚酯长丝制作具有分量轻,柔性好,易弯曲,运用便当等优点,在吊装作业中被广泛应用于港口、码头、化工、钢铁、机械、安装和其它起吊场所。钢丝绳索具吊装注意:
1、若为单腿吊装带,吊挂点必须垂直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
2、若为双腿吊装,吊挂点应位于货物两边,吊钩在被吊物重心的上方;
3、若为三腿或四腿吊装,吊挂点必须匀称的位于货物周围的平面上,且吊钩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
吊装带索具吊装注意:
1、在使用过程中请注意夹角与承载吨位的关系;
2、如果成套索具中使用的吊装带破损,则不可以使用;
3、避免冲击或振动载物;
4、安全系数4:1,特定的为5:1或者6:1,要安全系数范围内使用。
链条索具吊装注意:
1、链条在使用过程中不允许打结或扭转;
2、不能用吊钩尖部负载;
3、链条索具正常工作温度-40度至+200度;
4、单腿索具,起吊点应该垂直位于起重物件重心正上方;
5、如果是双腿索具,吊挂点应该位于起重物件两边,起吊点在重心上方;
6、如果是三腿和四腿索具,吊挂点应该均匀的位于起重物件重心水平上,且在被吊物重心上方。
为使起重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条例一、总则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各单位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使用及维护。
二、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设备部是吊、索具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使用单位是吊、索具设备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过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单位。
三、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1、操作者应根据起吊的重量或重物的外形合理选择吊索具。
2、操作者应在使用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使用,各单位吊、索具每天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吊、索具设备不等随意乱扔。使用后应及时存放于专用的固定支架上,不得超负荷使用。索具应定期进行涂油、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
5、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各单位不得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6、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的管理台账,具体内容包括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
7、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对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记,建立吊索具明细卡。在每套吊、索具上挂铭牌,标有索具的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加强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点存放、定期检验、及时报废,并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8、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部门应对现场使用的吊、索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9、尼龙吊带只能吊运光轴,严禁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 吊带的安全使用,吊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吊带不准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要定期清洗吊带。
10、新购置的吊、索具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出要求,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将索具挂牌,标明相关参数。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四、报废标准
一、钢丝绳报废标准:当有以下情况时,钢丝绳应该报废。
(1)当外层钢丝磨损达40%,应予报废。
(2)磨损引起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达7%,即使未发现断丝,也应立即报废。
(3)钢丝绳出现可用肉眼观察到的外部钢丝的腐蚀,当表面出现腐蚀深坑,钢丝相当松弛,应立即报废。
(4)存在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经过对钢丝绳内部检验,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应立即报废。
二、吊钩的报废标准:
1、吊钩有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来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来尺寸增大15%
4、扭转变形超过10度
5、危险断面或吊钩部产生塑性变形
注:吊钩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进行焊接处理。
三、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脱落,吊带出现死结。
5、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火烧焦。
6、带有红色警戒吊带的警戒裸露。
定义:
1 吊、索具:用于连接起重物体的吊具和索具的总称。
2 吊具: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等)。
索具使用须知:索具规格、类型的选择当选择索具规格时,必须把被起吊的负载的尺寸、重量、外形,以及准备采用的吊装方法等共同影响的使用方式系数列入计算考虑,给出的极限工作力的要求,同时工作环境、负载的种类必须加以考虑。必须选择既有足够能力,又能满足使用方式的恰当长度的索具,假如多个索具被同时使用起吊负载,必须选用同样类型索具。索具的限制使用角度当使用软吊耳的扁平吊索时,最小使用的吊耳长度不能小于3.5倍和吊耳接触部分的吊钩最大厚度,并且吊耳活动夹角不能超过20度。
当连接带软吊耳的吊索和起重用具时,吊索和起重用具接触部分必须是一直的,除非吊索的轴向宽度没有超过75mm,起重附件的弯曲半径必须至少是吊索轴向宽度的0.75倍。举例说明:吊索在货钩上的半径至少0.75倍吊索轴向宽度. 正确的使用索具连接方式索具在安全方式下正确的安置、连接负载,必须安放索具在负载上以便负载能够均衡的作用吊索的宽度;始终不能打结或扭曲吊索缝合部位不能放置在吊钩或起重设备上,并且总是放在吊索的直立部分,通过远离负载、吊钩和锁紧角度来防止标签的损伤。 索具的保护。吊索远离尖锐边缘,摩擦和磨损,不论是远离负载还是起重用具,应该加强和保护吊索的恰当部分不受尖锐边缘和磨损的破坏,必要的额外加强保护补充是必须的。
吊机或吊物主体与被吊物体之间的连接件也是涵盖吊索和吊具的统称。金属吊索具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吊装带吊索索、卸扣类、吊钩类、吊(夹)钳类、磁性吊具类等。合成纤维吊索具主要有:以锦纶、丙纶、涤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类吊索具。在机电工程起重技术中吊索具主要包括:钢丝绳、滑轮组、卷扬机和平衡梁。
当选择吊索具规格时,必须把被起吊的负载的尺寸、重量、外形,以及准备采用的吊装方法等共同影响的使用方式系数列入计算考虑,给出的极限工作力的要求,同时工作环境、负载的种类必须加以考虑。 必须选择既有足够能力,又能满足使用方式的恰当长度的吊索具,假如多个吊索具被同时使用起吊负载,必须选用同样类型吊索具;扁平吊索具的原料不能受到环境或负载影响。
无论附件或软吊耳是否需要,必须慎重考虑吊索具的末段和辅助附件及起重设备相匹配。吊索具的运用视点限制。当运用软吊耳的扁平吊索具时,较小运用的吊耳长度不能小于3.5倍和吊耳触摸有些的吊钩较大厚度,而且吊耳活动夹角不能超越20°。当连接带软吊耳的吊索和起重用具时,吊索和起重用具触摸有些有必要是一向的,除非吊索的轴向宽度没有超越75mm,起重附件的曲折半径有必要至少是吊索轴向宽度的0.75倍。举例说明:吊索在货钩上的半径至少0.75倍吊索轴向宽度,织物宽度或许受货钩里边有些半径的影响,货钩曲率的影响结果阻止强力在织物的宽度规模均衡的效果。吊索禁止超载,有必要运用准确的方法系数,一有些极限作业力的方法或许已经在标签上给出,多重组合吊索不能超越和笔直方向较大视点。保证整个吊装进程安全高效,就一定要标准操作,开端吊装前计划好起吊的操作计划,遵从和堆集更多的吊装经验,为吊装作业打下厚实的根基。
起重吊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旋锁转动不灵活或不到位,应检查调整调节螺母,再检查以下部位:棘爪的拉伸弹簧是否损坏,如损坏,则应更换;传动机构是否出现卡滞,如卡滞,属润滑不良的,则应在传动机构的活动连接处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如属导向销过紧,应适当调松螺母。如属连接松动、传动管或其他杆件变形,则应矫正;缓冲弹簧拉伸量是否过小,若过小,则应缩短缓冲弹簧连接的钢丝绳长度。使用中应防止起重吊具指示板上的指示标识涂料脱落。一经发现,需及时补原指示标识的涂料。对于起重吊具上的钢丝绳,应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特别是钢丝绳弯曲处。对于主要受力构件、吊环、旋锁、耳板及索具卸扣,在正常使用清况下,至少应每3个月检查一次,不得有裂纹和严重变形。所有油杯,包括棘轮机构油杯、滑动轴承座上的油杯和旋锁箱的油杯,主要活动连接处应根据使用情况适时加注润滑油。经常检查绳卡是否松动,缓冲弹簧是否过度拉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起重吊具均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缓冲弹簧也不得过度拉伸。吊运过程中应平稳起吊,避免因起重吊具和起重机或其他设备等发生相互撞击而变形。起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吊具的极限工作载荷,使用前应对所使用的吊具进行目测检查,并根据吊具的起重载荷核对其极限工作载荷,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吊具不允许自行修复或再加工(焊接、加热、热处理、表面化学方法处理),如必须进行上述处理,应送回原厂家或在原厂家专家指导下进行。
吊具、索具的通用安全规定 二、常用索具的种类及规格 吊具: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 吊具可以直接吊取物品,主要有:吊钩、端部吊钩、吊环、卸扣、专用吊具等。吊具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重量)索具:吊运物品时,系结钩挂在物品上具有挠性的组合取物装置称为索具或吊索。索具的组成:一般由高强度挠性件(钢丝绳、起重环链、人造纤维带等)配以端部环、钩、卸扣等组合而成。
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指单支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重量) 吊索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除垂直悬挂使用外,吊索吊点与物品间均存在着夹角,使吊索受力产生变化,在特定吊挂方式下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称为吊索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具、索具的通用安全规定:
1.吊索、吊具的购置
2.必须是专业厂家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护、保养说明书。 2)在产品的明显处标有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成产厂名。
3.自制吊具 对于自制、改造的额定起重量在500kg以上的吊具,应将设计图纸、计算书等技术资料报生产运行部门审批。 生产车间手工自制钢丝绳索具必须设专人按国家标准茶编,每一端锁扣的编插部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倍,编插操作对每一股至少应穿五次,并且至少五次中的三次用整股穿插。
4.吊具、索具的载荷试验新购置的吊具、索具应按规定的试验载荷、试验方法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作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缉穿糕堆蕹瞪革缺宫画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
只要你在作业时不违反上面的规定就是安全的。
回复:
5 使用的人员限制,需固定厂家的好产品;
11 对于任务中出现意外的责任问题,不过说一下思路:
1 首先保证钢丝绳的来源;
2 有固定的良好存放地点;
3 人员的看守问题,任务限制;
4 钢丝绳平时的保养问题;
12 对于任务中出现意外的补偿问题,钢丝绳的责任问题;
6 对于不同的任务采用不同的钢丝绳;
7 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8 使用过程中对他人的警告或者约束;
9 对于使用前;
10 对于使用中的责任问题;
13 对于任务后钢丝绳的管理问题具体的说不来
回复:
必须经过验算、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接待等是否落实、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
(1),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3、在吊装过程中,经检查无误时、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
(6);
8;
6、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7),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救护;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并做好记录,如果您想要对起重吊装进行深入了解,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1,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方可下达起吊命令;
(3),以便分析原因,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如需隔日起吊、生活供应单位搬家工厂搬迁中经常会用到起重吊装工程,并须经领导批准;
(5),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
7,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在搬家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以上是起重吊装中索具使用注意事项;
4,起重吊装工作需要有专业工程人员进行操作以免发生意外事故,请电话咨询我们、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互检记录,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方可待命操作、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2)。
经检查后确认无误;
(9),其检查内容为、树林;
(8);
(3)、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如因故中断:
(1),施工指挥和搬家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在起吊过程中、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
2;
(2)。同时要加垫保护层;
5、输电塔及电线杆,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在起吊前;
(4),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搬家公司吊装施工现场
回复: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见附录篇内的。
2,经检查;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应先销离地试吊起重运输类
(一)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工
1,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操作控制器手柄时。
5、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都应立急停车,光线暗淡不吊、限位器,不准戴手套指挥。
9,离地不得高于0;
指挥信号不明,传递信息;
双手交叉表示停止,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重量不明,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必须先转回“零”位,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6、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要,制动良好。
13,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不得大于1200,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限位代替停车、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
6、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浇铸前。
19。运行中,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20。
(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步调一致,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报废标准;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3。不准随地乱丢,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信号要明确;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灵敏可靠。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严禁有人上下。切断电源,然后升高、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步调一致。
12;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
歪拉斜挂不吊。
8。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
18、电铃、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工作完毕,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浇钢时。如果控制器、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9。
10、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并要妥善保管,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准备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严禁撞车;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当接近卷扬限位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5。同壁行吊车错车时,速度要缓慢。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制动器,必须先试吊。
4、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8。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5米,确认吊钩平稳。
14,不准超负荷使用,统一指挥。
17。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吊运。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行车运行时: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不准离开驾驶室,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小开到轨道两端。
一、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二、吊装作业基本操作要求
三、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四、吊索具使用
一、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A: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气压、心脏病、癫痫、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B: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C: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内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D: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E:大雪、大雨、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F: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G:起重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窜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H: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二、吊装作业基本操作要求
A: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B: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索紧吊绳。
C: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驾驶员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D: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用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E: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F: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3、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使用。
4、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A: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后方可作业。
B:作业前应缓起、缓移、缓转,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C: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各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D: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高速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E:超长型构件运输时,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F: 暂停作业时,必须将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吊索具
A: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几何尺寸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B: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0%、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应报废心轴。
C: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类用于起吊重物的吊具和所具。
包括:钢丝绳索、普通麻绳与白棕绳索、尼龙绳索、链条、抓斗、夹持吊具、单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的管理。
2 吊索具的采购与自制
2.1 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2 自制吊具与索具制造部门应对外购件、零部件、吊具的金属结构等质量全面负责。其它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3 吊索具的使用及管理
3.1 公司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吊索具管理办法或规定,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中上架存放,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主要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3.2 使用者应熟知各类吊索具及其端部配件的本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标准。
3.3 所选用的吊索具应与被吊工件的外形特点及具体要求相适应,在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决不能对付使用。
3.4 作业前,应对吊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5 吊挂前,应正确选择索点;提升前,应确认捆绑是否牢固。
3.6 吊具及配件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相应吊挂状态下的最大工作载荷。
3.7 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应加护角防护。
3.8 使用完毕的吊索具必须及时放回存放点,不得随意放置或直接置于起重设备的吊钩上。
4 吊索具的选用要点
4.1 钢丝绳可编接或卡接。选用钢丝绳时,编接的长度应>15倍的绳径且≥300mm,连接强度≥抗拉强度的75%,卡接绳卡间距应≥6倍的绳径,压板应在主绳侧,绳径7~18mm的绳卡为3个,19~27mm的绳卡为4个,28~37mm的绳卡为5个。
4.2 普通麻绳与白棕绳。常用于重量较轻的物件捆绑和吊运。使用时不许超载,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应报废。
4.3 尼龙绳。有柔软质轻、耐腐蚀且强度高等优点。尼龙绳允许拉力P=20d2(N)。吊运时应远离火源,防止暴晒,棱角物体应垫好。其收缩性大,应防止断裂后回抽伤人。
4.4 链条。链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
4.5 其它吊索具。吊具可参照吊钩和链条的报废标准,重点检查有无裂纹、塑性变形和磨损超标。索具重点检查磨损或腐蚀、严重变形、断股或断丝超标等。
5 吊索具管理
5.1 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按本制度相应条款要求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的吊索具应建立台帐,进行编号管理。
5.2 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5.3 使用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使用单位应指定专职人员,按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要求,对其做出安全评价,并做好检查记录。
6 检查内容
6.1 标记有无丢失、损坏或因污损使其内容辨认鉴别不清;
6.2 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
6.3 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磨损、腐蚀、裂纹(含焊缝)、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
6.4 主要零部件,如吊钩(含直柄吊钩螺母防松装置)、吊耳(耳轴)、卷筒、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连接、夹持吊具钳臂(含爪、吊牙)、开式齿轮、滚子链等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
6.5 吊索(含吊具)的链环、钢丝绳(含纤维、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
7吊索具存放
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
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
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框架上;
g.抓斗应呈开口状态,爪子或刃口与地面接触处应垫上橡胶板或方木料。
8 吊索具的报废
使用的吊索具符合报废标准要求时,由使用车间提出报废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回收处理。
捆绑链条索具是以金属链环连接而成的索具,按照其形式主要有焊接和组装两种,按其构造单只和多只等,采用优质合金钢。突出特点是耐磨、耐高温、延展性低、受力后不会伸长等。其使用寿命长,易弯曲,适用于大规模、频繁使用的场合。灵活的多肢,多种组合形式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等。正申捆绑链条索具系列可分为:单腿链条捆绑索具、双腿链条捆绑索具、三腿链条捆绑索具及钢坯专用吊索。吊索具的升降过程是有很多安全措施需要大家去遵守和执行的,这就需要操作者不断提升自我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吊索具使用的安全意识,加强技术训练,这对于吊索具吊装作业的安全是重要的保证。
1.养成良好的吊装习惯,在起吊工作前计划好如何吊挂、起吊及卸载。
2.做准备:确定被吊物的重量及其重心,仔细阅读附带文件,标记好起吊点及重量数据。只有确定重心后才能将吊钩挂在洽当的位置!
3.起重机操作人员要被告知被吊物的重量。
4.起重机吊钩要在被吊物重心上方垂直悬挂。
5.起吊起重物件既要避免损伤起重物件,又要防止对索具本身的损害。
为避免旋转或掉落应遵守以下条件:
a)单腿索具,起吊点应该垂直位于起重物件重心正上方。
b)如果是双腿索具,吊挂点应该位于起重物件两边,起吊点在重心上方。
c)如果是三腿和四腿索具,吊挂点应该均匀的位于起重物件重心水平上,且在被吊物重心上方。必须注意起吊角β(位于垂线与吊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