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高楼坠落扳手插进路人头顶,这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工人师傅在八楼安装空调时,一个扳手不小心落下了,此时正巧有路人经过,扳手直接砸到了路人头部,而且是直立地插入头部,场面真是触目惊心。8月6日下午4点钟左右,在沈阳一马路上,一名男子捂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发出非常痛苦的声音,周围人一看,发现一把金属扳手此时正直直地插在他头上。人们赶紧拨打120,伤者很快被送到了医院,没有大出血情况发生,这真是万幸,经过3个多小时手术,才把扳手取出来,目前该伤者情况比较平稳。
医生说,因为扳手的尖部扎入了头部里面约两厘米左右,一部分脑组织遭到了破坏,而且离运动神经距离非常近,所以要细心地处理。整个手术都充满了惊险,医生首先得把扳手取出来,还有清除被破坏的脑组织,脑袋里面的颅骨碎片也要捡出来,还要一片一片修好,每一个环节都要十分小心。医生担心在手术之后,伤者会出现偏瘫等不好情况,所以在处理伤口的时候能保留下来的都尽量保留了下来。
参与治疗的医生说,在首期治疗中,伤者没有大出血情况发生,术后也没有偏瘫情况发生,不得不说是非常幸运的。在将来伤者或许会有癫痫的后遗症,考虑到这一点,医生也已经为患者做了一些相关预防治疗。目前为止,伤者术后表现都还很不错,伤者本来就比较壮实,颅骨厚,所以扳手没有插入很深,但要是一名女性,或者一名儿童,情况可能就没有这么乐观了。
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绳,而且使用的工具也必须拴上失手绳,这是最基本的安全规程。别说一把扳手,就算只是一个小小螺丝刀按照规定也必须要系上失手绳,要是从高处落下,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高空作业本就充满了危险,所以要格外注意安全,这里说的安全不仅仅是自身安全,也有身边人和各种工具的安全,像扳手掉落砸到路人,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意外伤害,只要不是故意的,纯属意外的就是意外伤害。如果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就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为刑事案件。
一、只要不是故意的,纯属意外的就是意外伤害扳手伤害如果是在某人高空作业时,某人不是有意或者故意的情况下,扳手掉下来,造成的伤害,那么就是意外伤害
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受伤者并非由当事人造成。例如,机械碰撞,压碎,压碎,咬伤,烧伤,灼伤,冻伤,电击,光辐射和其他因素造成的物理损坏,以及酸,碱和气体毒物等因素造成的化学损坏。这些外部因素应导致在人体外部或内部的损坏迹象。所以这是一种情况。
二、如果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就是故意伤害如果是扳手使用者故意或者有意向受害者砸去,具有较强的攻击性,造成的身体伤害,那么这就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严重当负起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为刑事案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共建和谐社会。
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尤其是有重物掉落时候,即便没有砸到人,可能也会将地面的地砖砸碎。
而且高空坠物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时有发生,在沈阳就曾经出现了一起扳手坠落的事情。
工人们在安装空调时候,不小心将工具扳手掉落,而掉落的扳手正好砸中了路人的头,好在最终救治及时,使得被砸者脱离了生命危险。
由此可见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我们在日常出行的过程中,一定要留意身边的环境,提防高空坠物情况出现。因为一旦出现高空坠物的情况,可能就会带来下面这些不好的情况:
一、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在出现高空坠物的情况以后,即便是小小的一枚螺丝钉,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利器。
这种坠物如果掉到了人的身上,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轻则虚惊一场,而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因此而夺走人的生命。
曾经就有很多的高空坠物情况出现,也有很多人因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今年夏天重庆就有一位租户,在安装空调时候,不小心让空调的外机掉落,最终砸到了路过的行人。
二、带来财产的损失一旦出现了高空坠物的情况,作为抛物的当事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情况严重时候,还会接受法律的惩罚。
仅仅是对受伤者的经济赔偿,就能够让我们头疼不已;更何况还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处罚。
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论是住在高楼的人群,还是行走在林立的高楼中,都需要加倍的小心。我们在不主动抛物的同时,也尽量避免高空抛物,给我们身体造成伤害。
自古以来,人们都很相信一句话叫“人性本善”,但冷眼以为,这句话可能是不对的,因为在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身上,体现出来的很多东西都是“人性本恶”,就比如很多小孩子会欺负弱小的人而乐在其中,比如校园霸凌有时出现命案,但当事人却并不觉得做错。不可否认的是,年轻人尤其是小孩子,往往是在很小的年纪,就做出了很残忍的事情。比如山东聊城一个男孩,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被一群社会青年痛揍,这些社会青年手段可以说是很恶劣,用扳手打,用钢管砸,之道这个男孩被活活打死,这些社会青年才肯罢休。更重要的是,这些社会青年年纪不大,基本上是刚毕业的年龄,但他们却能够做出这种事情,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那这群社会青年用扳手打,用钢管砸山东聊城的这个男孩,直至其被活活打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来,冷眼就给大家简单讲述一下这件事情,看看这个案件的始末究竟是什么。
首先,这个案件发生在山东境内,这几个社会青年不是人们印象中的“古惑仔”,而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在整个殴打过程中,其中2个社会青年对这个山东聊城的男孩(因为他穿着黑衣服,以下称黑衣男孩)进行殴打,刚开始是拳打脚踢,但随着殴打的进行,有一个社会青年开始拿着扳手猛砸黑衣男孩的脑袋。看到这起群殴事件比较严重,有一位好心人上前进行劝架,但这几个社会青年直接把他推开,然后继续对黑衣男孩进行殴打。直到最后,黑衣男孩被打倒在地,伤情很重,被送到了医院。根据警方报道,现如今,这几个社会青年已经被抓捕归案,至于案件情况,警方并没有透露太多,只是透露称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那这几个社会青年跟这个黑衣男孩究竟有什么仇什么怨呢?为什么要如此殴打黑衣男孩甚至将其活活打死呢?尽管警方目前还在审理该案件,并没有披露这几个社会青年殴打这个黑衣男孩的原因,但冷眼猜测,这原因可能并不是件大事。
作为校园霸凌的经历者,冷眼对于这些欺负人的同学的心理,还是有点研究的。其实小孩子打架,本质上无非就是出于2种心理,一种就是嫉妒,一种就是从众。可能被打的同学比较招女生喜欢,或者是被打的同学学习成绩好,但是不爱说话。总而言之,小孩子打架斗殴的原因很可能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打起架来没轻没重,很容易出问题。这几个社会青年殴打黑衣男孩,从年纪上看,他们应该不知道这么打会死人。至于他们为何要殴打黑衣男孩,我们还是需要等待警方披露案情,以警方的说法为准。不过,作为家长,冷眼以为一定要教育孩子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懂得反抗,这样才有可能遏制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从而让自己少受或者免受伤害。
“扳手高空坠落直插路人头顶”这件事情的发生呢,也是让我们心里表示无比的同情,当然对于导致这一事故出现的人也是无比的气愤,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使别人给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后果,在这件事情上面呢,了解到是一名工人在安装空调的时候没有做到一定的安全措施,而致使扳手掉落砸到路人头上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出现了我们有时候也应该注意高空作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安全措施,毕竟只有做好一定的防护工作,才是真正的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毕竟这样的飞来横祸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有时候可能就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而将其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其实对于这样事情的出现呢,也使我们更加认识到的做到安全防护是有多么的重要。
其实对于高空坠物这件事情所发生的事件已经不下少数了,很多的时候都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大不小的打击,因为对于这样事情的出现了,很有可能就会给一个家庭带来一定的烦恼。在我们的世界当中,我们永远不知道意外与惊喜哪个会先降临在我们的身边,而对于这件事情的出现了其实更多的是我们应该去进行一系列的避免。 所以对于这些事情呢,我们也应该进行一定的注意,真正的将这些东西避免出现在我们的世界当中,这才是对自己与别人的一大负责任的表现。
并且对于市民群众呢,该地方政府也应该做好一定的教育工作,让他们真正了解到高空抛物的危险,从而能够从思想上杜绝这种事情的出现。从而给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样才不会让这些意外的事故降临在我们的身边。
辽宁沈阳高楼安装空调时不小心扳手坠落,竟插进路人头顶,场面很吓人,看着都觉得好疼,幸好人没有事,高空坠物真的挺吓人的。
8月6日,辽宁沈阳,工人在安装空调时,不小心将手中扳手坠落,此时恰好有一名路人经过,直接插进了他的头顶,受伤男子被迅速送往医院,经过手术,扳手已被取出,男子没有生命危险。高空作业和户外野营,使用工具时,最好加装失手绳,一端拴在工具上,一端套在手腕上,就不怕工具脱手了。
我觉得首先应该追究住建部不作为,地产商设计建造的楼房美誉考虑到空调的安全安装、安全维修和安全拆卸的安全问题,危害了从业员和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有必要把家庭高空作业向物业报备,外围设置警示栏。这种高空坠物已经发生了几次,应该引起社会的注意,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类似情况的发生,不要在引起更严重的事故后才重视相关问题。
出门的时候也要注意高空坠物伤到自己,要注意几种情况,大风大雨致使物品坠落,居民楼阳台摆放物误碰坠落,高层居民随手抛物坠落等等。外出时,尤其是天气恶劣,要有防范意识,路过高层建筑时,尽量走有防护栏的内侧或贴着墙根行走,高空坠物一般是抛物线,贴着墙根走被砸到的几率很小,经过悬挂物多的楼房或老旧楼房时,从屋檐下快速走过,不要闲逛或逗留。看到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的楼房,尽量绕道而行。
如果防范意识做足了,还是会有人被砸,就要适当了解一下急救方法帮伤员争取时间,如果伤者动不了,千万不要抬动伤者,很容易拉脱伤者脊柱,不要摇晃头部叫醒伤者,应该轻拍肩部,在耳边呼唤,同时拨打120。
扳手高空坠落直插入路人头顶。
相信大家对这个事件已经有所耳闻,不过我觉得虽然是由于师傅的过错使这个扳手坠落下去而砸住了路人,但是,师傅其实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不过还是不能让工具从自己的手上落下去。那么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好自己的工具,首先第一点我们可以选择把工具用绳子绑在自己的衣服上或者是身上。这样即使工具从我们的手中掉落,也只能是随着绳子挂在我们的身上也不可能掉在地下。
对于一些大型工具来说,最好是不要在高空户外使用,而且这种使用的时候也最好是在楼顶安装一根绳子,绑好这种大型工具。现在像一些普通的师傅来说,他们都会把工具直接装在自己的兜里或者是一些背包里。但是当他们进行高空作业的时候,其实就是非常危险的。可能自己的包包和绳子并不是那么的结实,就有可能从高空中直接掉落。而且大部分的工具都是金属的,也非常的有质量,这样直接砸住人很有可能会出人命。
第二点就是可以选择把工具和自己的手套想办法沾合在一起,这样的话自己紧紧的戴着手套,工具也就是紧紧的戴在手上了。这样即使是自己松手,手套也会紧紧的带住自己的工具。
第三点就是选的师傅一定要有一定的经验,不要想着一些比较年轻的人直接就去干这种工作。一定要慢慢的适应,而且我们在找工人安装的时候也一定要找比较老的有经验的师傅。因为现在的师傅包工作业,安装空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太阳能板的时候,都是会注意的。如果经验不足的话,可能就会注意不到这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请一位老师傅是挺必要的。
在协商赔偿项目:请参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