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算是合格的电动葫芦
在每一个产品生产出来之前,国家都会有一个规定去限制。在性能方面都会有一个具体的规范范围,这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产品。电动葫芦配件方面的性能要求国家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不小于1.5兆欧,接地电阻不大于0.1兆欧。
电动葫芦额定电压380V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到+40摄氏度之间。
电动葫芦型号和参数应符合JB/T9008.1及GB/T9008.3的规定。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恒星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15%。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该能承受1.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该能承受1.25倍的额定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各承力构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个连接处应无松动做200/1的爬坡试验应无异常现象下滑重S小于等于V/100(V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在额定载荷和电机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且电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当带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要求为: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第二制动器能可靠的支持住载荷。
吊钩应符合GB/T10051.2中的规定。
钢丝绳应该符合GB/T8918中的绳18x7和绳6x37,其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制作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到工作环境温度为﹣20°到﹢40°,其性能不低于GB/T700中的Q234A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到﹣25°时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不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性能不低于GB/T699中的10钢。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不低于GB/T3077中的20CrMnTi和40MnB。运行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不低于GB/T699中的45钢。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1239.2的规定,其精度级别为2级。
导绳螺母、铸件车轮材料,其性能不低于GB/T1438中的QT500-7。锻件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699中的45钢。
电动葫芦必须先喷底漆,后喷面漆。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微米,漆膜层厚度不小于75微米。表面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气。
电动葫芦在制造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这些规范标准去制造生产电动葫芦,否则则为不合格产品。
你问的是电动葫芦油漆有标准吗
对电动葫芦进行涂装,外观进行喷漆,是让电动葫芦整体看起来更加的美观,同时外壳还起到保护内部零件的作用。在对电动葫芦外观进行涂装时,为了保证质量是有一定的基本要求的。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_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露漆。
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图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一、涂装工艺
工程机械防锈涂装工艺一般可分为涂装前表面处理工艺和防锈底漆涂装工艺。
1、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是防锈涂装的重要工序之一。工程机械防锈涂装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表面处理的方式好坏。
据英国帝国化学公司介绍 , 涂层寿命受 3 方面因素制约 : 表面处理 , 占 60%涂装施工 , 占 25%涂料本身质量 , 占 15% 。
工程机械行业 , 不同零部件的表面处理方式。
机械清理可有效去除工件上的铁锈、焊渣、氧化皮 , 消除焊接应力 , 增加防锈涂膜与金属基体的结合力 , 从而大大提高工程机械零部件的防锈质量。机械清理标准要求达到 ISO8501 — 1 ∶ 1988 的 Sa2 . 5 级。表面粗糙度要达到防锈涂层厚度的 1 /3 。喷、抛丸所用钢丸要达到 GB6484 要求。
薄板冲压件的表面处理称一般用化学表面处理。工艺流程为 :
预脱脂→脱脂→热水洗→冷水洗→酸洗→冷水洗→中和→冷水洗→表面调整→磷化→冷水洗→热水洗→纯水洗→干燥
上述工艺过程也可根据薄板冲压件的油、锈情况作适当调整 , 或不用酸洗工序 , 或不用预脱脂工序。而脱脂和磷化是化学处理工艺中的关键工序 , 这两道工序直接影响工件化学处理的质量和防锈涂层的质量。有关工艺参数和相关辅助设备也是影响表面处 __ 理质量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2、涂装工艺
由于工程机械范围广、规格多、整机重、零部件大 , 一般采用喷涂方式进行涂装。喷涂工具有空气喷枪、高压无气喷枪、空气辅助式喷枪及手提式静电喷枪。空气喷枪喷涂效率低 ( 30% 左右 ) , 高压无气喷枪浪费涂料 , 两者共同的特点是环境污染较严重 , 所以已经和正在被空气辅助式喷枪和手提式静电喷枪所取代。如世界第一工程机械公司———美国卡特彼勒 (CAT) 公司就采用空气辅助式喷枪进行喷涂 , 对发动机罩等薄板覆盖件则采用手提式静电喷枪。工程机械用涂装设备一般采用较为先进的水旋喷漆室。中小零部件也可采用水帘喷漆室或无泵喷漆室 , 前者具有先进的性能 , 后者经济实惠 , 方便实用。由于工程机械整机和零部件较重 , 热容量大 , 因此 , 其防锈涂层的干燥 , 一般采用烘烤均匀的热风对流的烘干方式。热源可因地制宜 , 选用蒸汽、电、轻柴油、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
二、主要涂装设备
1、通过式抛丸室
通过式抛丸室由清理室体、抛丸器、弹丸循环系统、通风除尘系统、底部基础和电气控制系统组成。可根据不同规格的工件进行大小不等的非标设计 , 也可选用定型设备。
通过式抛丸室适用于工程机械结构件 , 锻铸件的表面清理、强化 , 使之获得一定粗糙度的光洁表面 , 增加涂膜结合力 , 提高工件防腐蚀效果。当工件进入抛丸室后 , 由电动机带动的抛丸器离心抛出高速弹丸 , 强力冲击工件表面的铁锈、氧化皮。工件作匀速运动或若干次自转后即清理干净 , 表面质量即可达到 Sa2 ~ Sa2. 5 级标准。
2、水旋喷漆室
水旋喷漆室又叫液力旋压式喷漆室。该室采用气体层流压抑方式防止漆雾扩散 , 用液力旋压管过滤漆雾 , 是目前技术上较完备的喷漆室。
水旋喷漆室由室体、电动门、漆雾过滤装置、空调送风装置和排风装置组成 照明装置安装在室体内两侧 , 照度在 500 Lux 以上 , 可分组控制 室内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漆雾过滤装置由洗涤板、液力旋压器、地下水槽和排气装置组成 , 漆雾去除率 >98%空调送风装置是使气体形成层流状的主要部件 , 送入供气室的空气经过过滤 , 加热后 , 均匀地由给气顶棚送向室内 , 使室内风速均匀 , 无工件时垂直风速可达 0 .35 ~ 0.4 m · s - 1 排风装置是用风机将室体内的含漆雾气体经液力旋压管过滤 , 从水槽与洗涤板之间排出。
3、热风烘干室
烘干方式为热风循环对流方式 , 其最大优点为烘烤均匀 , 尤其适合热容量较大的工程机械零部件。加热热源有蒸汽、电、轻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在条件许可情况下 , 优先选用液化石油气。这是一种清洁高效能源 , 最大优点是生产运行成本仅为用电成本的 35% ~ 40% 。
4、输送系统
对于工程机械部件 ( 结构件 ) 来说 , 采用自行电动葫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选择。
自行电动葫芦输送系统由门架立柱、承载轨道、滑导电轨及集电器、载物车、电动葫芦、 PC 控制的中央控制柜组成。
该系统融合了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四大技术精髓 , 集中了仓储、运输、装卸、工艺操作四大物流环节。不仅能按预设程序连续或步进输送工件 , 尤其方便的是在有人工操作的地方如上、下件处 , 喷漆室内均可实现自动或手动自由升降。
三、涂料
工程机械涂料应具备以下特征 :
①对水、氧及腐蚀介质的渗透性极小 ②与底材的附着力强而持久 ③有较好的防锈、装饰性能 ④具有特殊性能 , 如绝缘、导电、隔热性等 ⑤具有适当的涂装配套体系。
随着工业节能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 在保证上述性能的条件下 , 涂料还应具有低温快干、环保节能的性能 , 该类涂料还要尤其适合生产批量不大的工程机械零部件和整机的涂装。
目前国内工程机械采用的涂料一般为环氧酯类底漆 , 聚氨酯类面漆。前者防锈性能好 , 后者具有较好的装饰性能。
四、环保及劳动安全卫生
1.检查常温绝缘电阻要大于1.5MΩ,确保减速机部分无漏油现象,当电动葫芦运行时噪声应小于85分贝。
2.要对防爆葫芦进行试验检测是否合格,①、动载试验:1.25倍额定负载5次以上反复升降,空中起动不少于3次,行程不少于2m。②、制动下滑试验,按国家标准制动下滑小于起升速度的1%。如果有第二制动器,应试验第二制动器的支持载荷的能力。③、电动葫芦电机进口处电压调为85%的额定电压,进行载荷试验。④、降压试验。
3.对防爆葫芦外观的合格检测,外表喷涂必须均匀、光亮,色泽一致,油漆附着力满足划格法检查要求。
符合以上指标才算是防爆电动葫芦合格产品。
上海沪工钢丝绳、链条式防爆电动葫芦应有尽有,您可以去咨询一下
这个清洗也比较简单,只需在盖子上滴几滴煤油,然后用布擦去油污。
达到一定效果后,用干净的布擦拭多余的机油,进行护养就好了。
1、防撞线、防止碰头线、防绊线
图例:
颜色
线宽
使用范围
黄黑相间
黄色条纹宽100mm
黑色条纹宽100mm
厂房所有立柱、斜撑、转弯处防撞;上下楼梯、通道处防碰头、地面障碍物防绊跤。
说明:1、黄黑相间斑马线、条纹线宽为100mm,规划6个条纹,黑黄各3条,共计长600mm,要求方向一致,条纹垂直于最长边。
2、防撞线标注在立柱、斜撑等容易被碰撞区域,离地高度为1200mm。
3、防止碰头线标注在人行高度不足1800mm的障碍物上,每间隔2000mm按第一条要求刷涂黑黄相间的条纹斑马线。
4、防止绊跤线标注在人行通道及地面敷设的管线、等其他容易造成人员跌绊的障碍物上。
5、使用棕刷涂刷。
2、电动葫芦定位线
图例:
颜色
线宽
使用范围
黄黑相间
黄色条纹宽100mm
黑色条纹宽100mm
厂房内所有电动葫芦
说明:1、电动葫芦定位线黑黄条纹线宽为100mm,规划12个条纹,黑黄各6条,共计长1200mm,要求方向一致,条纹垂直于最长边。
2、电动葫芦定位线外用箭头和文字标明,文字高200mm宽120mm,线宽30mm。
3、使用棕刷涂刷。
3、防止踏空线、围栏、扶手、爬梯警示线
图例1:护栏、扶手
图例2:防踏空线
颜色
线宽
使用范围
黑黄相间
黄条纹300mm,黑条纹300mm
厂房所有楼梯边缘处、楼梯扶手、 围栏、及外围爬梯。
黄色
宽150mm
说明:1、防止踏空线使用荧光油漆,标注在上下楼梯连接的边缘处, 宽度为 150mm, 生产现场网格楼梯可根据需要加宽。
2、围栏最上圈按图例一涂刷,最上圈以下部位全黄涂刷。
3、楼梯扶手和护栏使用黄黑相间油漆涂刷,长度为300mm,从东南角开始涂刷。
4、围栏以东南角为起点涂刷黄色条纹为起点,扶手以最低点为起点涂刷黄色条纹为起点。
5、外围爬梯离地 1200mm处刷黄黑相间条纹,有护笼刷至护笼第二层下端。
6、使用棕刷涂刷。
2、管道规范
1、管道颜色及字体标准
序号
管道名称
管道颜色
标识文字
管道颜色
标识字体颜色
1
合格介质管路
橙色
合格介质
白色字体
2
稀介质管路
橙色
稀介质
白色字体
3
煤泥水管路
黑色
煤泥水
白色字体
4
清扫水管路
天蓝色
清扫水
白色字体
5
循环水管路
天蓝色
循环水
白色字体
6
清水管路
绿色
清水
白色字体
7
自已检不符合标准,一定要自己放心查一下的话也可以。
电动葫芦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设备档案号: )
使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设 备 信 息
规格型号 额定起重量 t
工作级别 产品编号
使用地点 单位内编号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制造日期 运行速度 m/min
制造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维保人员
主要检验仪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绝缘电阻测量仪 激光测距仪
接地电阻测量仪 钢卷尺
万用表 钢直尺
温湿度计 游标卡尺
综合判定结论 □合格□不合格
检验人员 日期
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1 B1
技术文件审查 (1)使用单位应提供:
a.上一周期定期检验报告;
b.使用记录(包括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 B5 电动葫芦小车轨道检查:
a.不得存在明显松动,不应有裂纹;
b.不应有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间的间隙应为3~5mm;
c.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3 B6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B6.1总要求
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是否磨损、变形、缺损,并且判断是否达到报废要求。
4 B6.2
吊具 (2)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闭锁装置,严禁使用铸造吊钩。
5 (3)吊钩存在缺陷不得补焊;
6 B6.3
钢丝绳 B6.3.1 钢丝绳配 置 (1)电动葫芦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附表1的要求;
7 (2)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钢丝绳选用了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
8 B6.3.2
钢丝绳固 定 (1)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压板数: (个)
安全圈: (圈)
9 (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
10 (3)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
11 (4)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12 (5)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正确,绳卡数满足附表2的要求。 绳径:(mm)
绳卡数: (个)
13 B6.3.3
用于特殊场合钢丝绳的报废 (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电动葫芦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附表3所规定的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14 (2)防爆型电动葫芦钢丝绳不得有断丝。
15 B6.5导绳器或导链架
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环链葫芦应装设导链架。当起重吊钩升降时,起重链条应能自由地从导链架中通过,不得有卡链、爬链现象。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16 B7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7.1
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应有效;
17 (2)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应与工作环境的高温等级相适应,并且有防护措施。
18 B7.2
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一般环境
□潮湿环境
MΩ
19 B7.3
电动葫芦接地 B7.3.1
电气设备接地 (1)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应采用另设接地干线或者跨接线的处理;
20 (2)电动葫芦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21 B7.3.2
金属结构接地 (1)当电动葫芦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采用TN或者TT接地系统 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Ω
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Ω
22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电动葫芦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23 B7.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电动葫芦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应完好。
24 B7.11△按钮盘的控制电源 (1)便携式(含地操、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按钮功能应有效;
25 (2)便携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应可靠有效。
26 B9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1
制动器 B9.1.1 制动器设置
电动葫芦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其每套驱动系统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又称支持制动器)。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其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b.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27 B9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1
制动器 B9.1.2
制动器使用情况 (1)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得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时报废);
28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不得有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29 (3)制动器应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30 B9.3起升高度限位器 (1)起升高度限位器有效;
31 (2)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应当设置有不同形式的上升位置的双重高度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
32 B9.6
起重量限制器 (1)起重量限制器的设置:
2008年7月31日之前出厂电动葫芦应在2012年1月1日前设置起重量限制器,2008年8月1日之后出厂的电动葫芦均需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33 (2)起重量限制器试验:
a.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b.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34 B9.10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端部止挡装置是否完好,缓冲器与端部止挡装置或者与另一台电动葫芦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对接应良好,端部止挡装置应固定牢固。
35 B9.11应急断电开关
应急断电开关应能切断动力电源,且为非自动复位。
36 B9.31△安全离合器
环链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应装设安全离合器,并在(1.3~1.6)倍的额定载荷下应打滑。安全离合器不应作为超载限制器使用。
37 B10
性 能
试 验 B10.1
空 载
试 验 按照起升(升降)、小车(横向移动)顺序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并且进行如下检查:
(1)各机构应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38 (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
39 (3)小车运行应无卡阻现象;
40 (4)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应可靠有效。
41 B10.2
额定载荷试验 在额定载荷下,进行以下检查:
(1)各运行机构运转正常,在额定载荷下运行正常;
42 (2)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连接松动,无构件损坏等影响电动葫芦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43 B11
首检附加检验项目 B11.1
产品技术文件 (1)电动葫芦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齐全,并且存档保管;
44 (2)产品制造单位的有效资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齐全。
45 B11.3
性能
试验 (1)静载荷试验: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主要机构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他损坏。
46 (2)动载荷试验:各机构动作灵活、制动性能可靠,结构和机构无损坏,连接无松动。
备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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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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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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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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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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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