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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存在网络贩婴这样的产业链

甜甜的灰狼
合适的小甜瓜
2022-12-28 09:33:03

为什么会存在网络贩婴这样的产业链?

最佳答案
傻傻的小海豚
娇气的冰棍
2026-01-22 04:24:45

     因为有需求,亲生父母不想养,买小孩的人想要小孩。

     但是他们不会明确说是买卖小孩,而是说送养,送养,使两个家庭建立了关系。虽然养父母会极力否认是买来的小孩,但让这两个原本相隔天涯海角的人产生联系的原因,借助的就是“网络送养”渠道。

     其实超过一半的小孩,是被自己的父母或亲人卖掉的。在山东近年拐卖儿童案件的统计里面,居然有百分之七十二的孩子是被亲人自己卖掉的,通过暴力手段偷抢小孩的人贩子只占了百分之一。 从送养到收养,再到给孩子办出生证明、上户口,环环相扣,有条不紊,形成了一条黑色的产业链,有些人养一堆孕妇就是为了卖掉他们的孩子。

  “送养”这个词,背后藏着的是一条庞大的产业链——网络有偿送养。

   出现这个产业链的原因是什么呢?有专家说和现在未婚先孕等等事情有一定关系,也存在少数家庭真的抚养不起孩子。

   还有就是,具备合法送养行为的福利院,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领养体系,送养门槛太高,普通人想要通过合法途径领养是很困难的,所以说这一方面还需要得到改进。如果正常领养程序改进过后,那么网络贩婴的生存空间就会小很多。

   希望生父母或者养父母都能够意识到,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他们并不是可以随便送来送去的附属品,生下来就得对他们负责!

   希望生父母或者养父母在送养、收养的时候能够遵守法律规定,通过法律合法收养,才是对孩子的保护。

最新回答
整齐的雪碧
谨慎的美女
2026-01-22 04:24:45

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云南师宗人喻立香组合家族团伙叛卖婴儿,23名罪犯先后从云南师宗等地区购买婴儿,又贩卖至河北省涉县。喻立香一伙人共作案21起,贩卖婴儿49名。

2011年,喻立香被判处死刑。究竟是何原因让喻立香家族合谋贩卖幼小的婴儿,请跟随小编走进全国最大贩婴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1968年出生的文盲喻立香,十几岁时被人贩子从云南拐卖到河北涉县,并与当地的杨刚田结为夫妻,多年后和老家的姐妹重获联系。2005年3月37岁的喻立香与杨刚田回到云南老家。

喻立香在云南老家期间见到了一名出生5天的婴儿,并将婴儿抱回河北,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涉县的一名妇女。尝到甜头后的喻立香开始联合妹妹喻小芬和李璐,从云南刘乔关等人的手中购买婴儿。

喻立香一伙人将遗弃或被偷抢而买来的婴儿运输到河北涉县,通过以杜明花、武风林为首的涉县人找到买主。逐渐形成了买卖婴儿的黑色利益链条。

在法庭主审法官的旁边,堆放着一摞判决书,共91页的文书,记录了喻立香团伙的每一桩犯罪事实。此团伙的贩卖男婴的售价在2万至4万元,女婴在8000至2万。

喻立香拐卖儿童33名(并造成一名儿童死亡),杜明花拐卖儿童29名,喻小芬拐卖儿童17名,杨刚田、李璐参与拐卖儿童10名。刘乔关拐卖儿童9名,龚饶才拐卖儿童8名(并造成一名儿童死亡),俞东丽、饶玉焕拐卖儿童7名。

武风林拐卖儿童5名,黄官存、尹稳菊、王海香、陶跃辉、吴树生涉嫌拐卖儿童4名。黄东生、何家秀、冯慧仙参与拐卖儿童2名。宋春华、田爱学、平海清、秦素梅、王明娥拐卖儿童1名。

在喻立香拐卖的49名婴儿之中,已有42名婴儿被解救,其中38名交给养父母抚养,4名在行政部门。孩子的身世未被喻立香团伙交代清楚,办案人员很难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

6名婴儿下落不明,1名婴儿死亡。在被拐卖的婴儿中,有一名婴儿的养父母希望能够为孩子找到好的人家,但却不幸将婴儿落入贩子之手,至今下落不明。

2010年4月16日,“6·10”全国特大贩婴案一审公开宣判,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贩婴团伙领导者喻立香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获死刑。喻立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表示自己并未通过暴力和拐骗的手段收买婴儿,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011年1月27日,湖北高院维持对喻立香的死刑判决,喻立香未再提出异议。她表示:“做错了事要接受惩罚,很挂念家中三个未成年的孩子。”

4年多的时间,喻立香一伙人编织起了一个家族式的贩婴网。有一些贫困地区也因此贩卖自己的亲生婴儿,所以更加给了人贩子可乘之机。

“生了孩子养不活,卖掉就有钱生活”,虽然婴儿没有选择父母和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这些“只认钱不认人”的父母来讲,尽管用道德抨击她们,也难以改变猖獗的婴儿贩卖的犯罪。

国家也要健全扶贫救助,降低贩卖婴儿犯罪率,逐步消除“生娃比养猪赚钱”的想法。

动听的芒果
独特的蓝天
2026-01-22 04:24:45

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利可谓是不择手段,制假造假早已是司空见惯,更加可恶的是有人为了个人私利昧着良心做起了贩卖婴儿的非法勾当。重庆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贩婴的案件,随之网络贩卖婴儿的产业链被曝光。

犯罪嫌疑人空手套白狼,一个婴儿标价8万元

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待产孕妇及“买家”之间的信息差,两头欺骗,涉嫌非法买卖婴儿,并从中获取利益。

犯罪嫌疑人赵某在网上看到有一位未婚妈妈想要给孩子找个送养家庭,赵某看到这个消息后假装自己要领养孩子,然后又在网上找到“买家”,将孩子明码标价八万块钱出售。

就这样赵某空手套白狼,只不过是中间牵线搭桥,转手牟利8万块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赵某和“买家”在交易的时候已经被警方控制。

孩子已经成为商品

打着收养的名义贩卖小孩,这种黑产业链其实一直都有。

一位叫周代富中年男子创建了“圆梦之家”网站和一些QQ群,美其名曰“做善事”,为那些有需求要收养、送养孩子的人提供一个交流平台。

而实际上周代富从事的是低价收,高价卖,就和二手货交易平台上的二手玩家一样。

其实相比于这些人贩子,更可恶的莫过于婴儿的父母,有人为了牟利专门怀孕贩卖婴儿赚钱,那些无辜的孩子打娘胎里就被贩卖,原来天底下竟然有十恶不赦的父母。

被贩卖的婴儿最后都怎样了?

相信很多人都关心那些被贩卖的婴儿最后都怎样了。

在贩卖婴儿链中,有些“买家”的确是已婚夫妇无法生育,所以就想着领养一个孩子视为己出的养育,那些在娘胎里就被被贩卖的婴儿,这无疑是最好的归宿。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买家”在领养孩子后虐待孩子,比如吵得沸沸扬扬的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的事件,女孩多次被养父侵犯。

并不是每一个婴儿在明码标价贩卖后会被善待。有些孩子被拐卖之后,最常见的就是被卖到偏远的山区,被当做别人家的孩子养大,给自己家传宗接代。还有的年龄稍大的一点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可能就直接被当做童养媳或是卖给别人做媳妇,沦为生孩子的工具。

最可恶的莫过于一些丧心病狂的人,他们通常在贩卖到婴儿后,等孩子稍微长大点后,将孩子的身体弄残废,当成乞丐去博取路人的同情心赚取钱财。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白夜行》中写道: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相比那些为了敛财而贩卖人口的人贩子而言,将婴儿在娘胎里就被明码标价的父母,更是十恶不赦。

各位朋友,你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留言。

健忘的哑铃
健康的金针菇
2026-01-22 04:24:45
一提到人贩子,人们马上会想到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并且会恨得咬牙切齿。中国哪个地方的人贩子最多你有了解过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中国人贩子最多的省份,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人贩子最多的省份

按照网上数据来看人贩子集中在中国西北部,还有华中的一些偏远山村和沿海大城市(这些大城市一般是第一现场)。

和之前曾写过的妇女拐卖不太一样的是,儿童拐卖的地域性特征并不是完全从经济落后地区拐卖流入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提到地域问题,这里必须先谨慎地强调一下这并非是“地图炮”:这三十年来,儿童拐卖在各个省份都有发生,阶段虽然细分起来有所不同,但确实也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地域性。河南是公认的拐出和拐入都非常高发的地区。除了作为重灾区的河南,总体的趋势上,拐卖流出的五大省份是云南(几乎可以排在河南后面)、四川、广西、贵州和新疆。

举例说,学者王锡章对山东省(这是被拐卖儿童的最主要流入省份之一)从2009年到2014年的儿童拐卖案件统计后发现,云南、四川、广西和贵州来的被拐儿童加起来,占据了已知案件总量的72.6%。正是因为了解到了这样的规律,在这些拐卖高发区域的省公安厅,已经相继设置了专门的打拐机构。

而遭遇拐卖最后流入的六个最大的省份包括: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和安徽。各个研究的说法具体起来可能略有不同,但是一般不出这个范围(这里参考了王金玲的研究,我认为概括得最为准确和全面)。比如说,在2013年关于133个公开报道案例的分析中,被拐卖儿童的最后流入地最靠前的几个省份确实也就是:河南(24.82%),山东(12.41%),福建(11.68%)和广东(9.49%)(李春雷、任韧,张晓旭,2013年)。

最容易被人贩子盯上的孩子

比起暴力绑架拐卖,超过一半的小孩,是被自己的父母或亲人卖掉的。有学者对山东省近年侦破的拐卖儿童案件的统计中,有高达72%是被亲人卖的,而以暴力手段偷抢小孩来拐卖的人贩子仅仅只占了1%。

为什么会有儿童拐卖:儿童作为商品的市场

对非亲生儿童的需求是一直存在的,而且也不会消失。已经有很多针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判死刑”这个说法的批判了,这里不再赘述。实际上只要讨论国内儿童拐卖问题的人,都必定会指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买方市场庞大”。如果不能摧毁旺盛的买方市场,也当然无法斩断儿童拐卖的利益之源,“愿天下无拐”也终将沦为一句空话。表象之下,到底是什么人需要买孩子?

为什么需要买儿童

中国传统上很少有西方和伊斯兰世界那种严格的奴隶制,但在农业社会中,对体力劳动者劳动力的需求较大,对人身、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买卖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存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无论在中西社会童工基本上都已经绝迹,很少再有因出于对未成年人劳动能力而形成的儿童买卖了。相对的,儿童买卖中的需求,主要还是来自于收养需求。

事实上,几乎绝大部分深入研究过国内儿童拐卖现象的人,都会告诉你,遭遇拐卖的小孩,大部分最后的归宿都是被买家非法收养。巨大的买方市场后面,既有国家在儿童收养渠道和安置制度上的欠缺和不完善,也有社保制度不足造成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和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个好”的冲突。以非正常渠道收养这些被拐儿童的买主,既包括失独家庭、未生育家庭,也包括已经生育和有子女的家庭,乃至未婚未育的个人。买家的需求一直都有各种变化,理由也远远比想象得更为错综复杂。

正因为绝大多数被拐小孩的买家,都怀着想要收养的目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被拐孩子的年龄越小则价格越高。收养人一般倾向于认为越小的孩子越容易“养熟”。想要个男孩“延续香火”“传宗接代”,这当然是最常见的理由,这也是为什么男童的价格要大大高于女童。养老机构缺失、医疗保障不够、无法满足养老生活需要,所谓的“养儿防老”最后在实践中变成了“买儿防老”,背后是不够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不过,非法收养的原因和性别选择倒也并不一定挂钩。除了续后和养老,买孩子常见的理由还有:想要增加人数壮大家族势力的(比如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常常会重男轻女,因此买男童来保障家庭的土地分配利益)、想要儿女双全或者平衡家族人口性别比的(担心男孩子太多或者嫌弃女孩子太多),或者是想要个孩子在年纪大以后帮做家务或者帮干活照顾自己(可能更倾向女孩,所谓“养女伺服”),以及通过“引进”收养的子女来巩固婚姻关系(或者提高自己的家庭地位),等等。

另外还有一种收养目的,姑且称之为给自己的亲生子找“备份”吧。以被拐卖儿童最主要流入地的福建省为例,历史上如闽南地区,一直都有收养、交换养子养女的习俗,来规避或者降低亲生孩子可能遇到的风险。养子要承担起征兵服役、出海打鱼等高风险和繁重的任务,养女则作为“童养媳”,或者被买卖婚姻来换取彩礼钱以弥补亲生子的结婚开支,甚至被安排“换婚”(说得好听点叫“亲上加亲”),即嫁入对方家庭作为交换,让对方家庭的女儿嫁过来做媳妇,解决亲生子的婚姻大事。这种性质的收养行为在八十年代以前的某些地区,不但常见而且公开化。直到今天,学者在田野调查时候仍然会发现这种风俗的少数残留。

虽然并非本意,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儿童拐卖的市场。非法收养作为一种民间对限制生育政策进行调适的手段,满足了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对孩子的需求。在计划生育未全面推行的时候,家庭之间的收养和送养一般是自愿互换或送子。等到九十年代中期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在地方上被严厉执行时,“只准生一个”无法满足很多家庭对多个孩子的需求,导致了民间非法收养儿童现象变多。

以被拐儿童的主要流入省份山东和福建的调查研究为例,“超生受罚”的政策,加上重男轻女的性别选择,在当地变成了:如果超生时生下的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则送养掉。因此当地家庭非法收养的女孩,基本是本地居民超生未上户的“黑户”儿童,而且大部分也并不好称为“买卖”,倒几乎都是送掉的。而收养的是男孩的话,则大多是外地拐卖而来后购买收养的。而且收买外地拐卖而来的小孩,这个趋势从九十年代开始,越来越明显。学者的调查也都证明了这一点(王锡章,2015王金玲,2014)。这种非法的收养行为,通常都较为隐蔽,邻里亲朋也都会相互帮忙隐瞒收养事实,加上亲养亲卖的情况一般不会报案,都给办案追查造成了困难。

生动的羊
聪明的薯片
2026-01-22 04:24:45

这个说的是重庆警方破获的拐卖儿童案件,贩婴犯两边骗,自己从中拿好处,随着记者们揭露的黑幕,也真的是刷新了我们的新认知。

一、刚出生的“新鲜”孩子转手就被贩婴犯卖掉。

在2020年7月份的时候,志愿者上官正义通过某个QQ群发现了有一条贩卖婴儿的消息,于是他就称自己想买,跟对方一番沟通后,贩婴犯赵军也加了他的微信号,两个人更是约定好在重庆见面交易孩子。

但是在8月2日的时候,上官正义却说不想要了,于是赵军在另外找买家的时候,被警方当场抓获,也由此揭露了他们的黑暗内幕。

原来因着警方严厉打击贩卖婴儿,这些贩婴犯们也将阵地转移到了网络上,因而做起来也更加隐秘,甚至他们给这些想要领养孩子的家庭提供的都是“新鲜”的婴儿。

二、两头的家庭都以为贩婴犯是在做善事,万万没想到对方是两头骗地进行违法行为。

那么他们哪里来的“新鲜”婴儿呢?他们先是通过各种手段收集到了那些想要将孩子送人的家庭,然后谎称自己想要收养孩子,本身这些孩子的父母就想把孩子送人,自然也就毫无戒备之心将孩子送给他们了,甚至还会给他们一些报酬。

他们搞定了这边之后,于是就开始通过网络以及各种渠道寻找那些想要领养孩子的家庭,将孩子再次送养给这些家庭,然后再收取对方的感谢费,证件费等费用,甚至一个孩子的收入能高达七八万。

这些贩婴犯们很聪明,很好地利用了两边家庭的想法,因为一方想让好心人收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是想要领养一个孩子,即便是付钱也没关系,所以两边的家庭也不会选择报警,若不是被曝光出来,说不定更多“新鲜”的孩子还会被他们贩卖。

所以这个事情最为可悲的是,有的父母不想要孩子,拼命想要摆脱他们,而有的家庭却拼了命想要个孩子,却不想他们反而被这些贩婴犯利用了,导致都以为对方是在为自己好,却没想到对方却已经从他们身上获取了利益。

懦弱的期待
单身的小蝴蝶
2026-01-22 04:24:45

他们有专门的微信群与qq群,有的群是购买者,有的群则是卖方,同时也有一批“中介人”。

01、网络贩婴。

在2020年9月23日网上一则网络贩婴被警方破获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现在是个互联网时代,网上卖东西买衣物什么的倒是比较常见,但贩婴这种不人道的行为还是头一次见。

犯罪嫌疑人赵某(化名)年龄25岁,赵某是网络贩婴的“中介人”,他利用待产妇与买家两者的信息差,进行欺骗,这也算是“中介”吧。随后赵被以贩卖婴儿的罪名被逮捕。

赵某这些“中介人”,都是有专门的微信群和qq群,他们将待产妇的信息已经婴儿的价格发到群里,等买家联系他们。而且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专业术语。

比如“补8”那就是这个婴儿定价8万,除了婴儿定价外,还贩卖婴儿的出生证明,这个是需要多加钱,一般都是几万。赵某这些人更愿意与两者都买的人交易,这样获利可以达到最大化。

02、贩婴招数层出不穷。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便会在线下交易,一般都不会让买卖双方见面,只有赵某这样的人负责去交易。这样的手法虽然不怎么高明,但确实能成功。

搁以前可能没人能想到利用网络干这样的事,以前贩婴基本上都是属于线下进行。自从大网络时代到来,无数的社交软件兴起,确实也给那些罪犯找到了新的途径。

这次是微信群qq群,可能下次就换成别的软件了,而且他们防备意识也很好,都是有专业术语。像网络贩婴的事件其实有很多起,并不是只有这一起或者这一群人。

有的人可能手法会更加高明,就像一些电影或者小说中,这些贩婴的人可能会建造一个平台,也许表面是非常合法的,但私下却干着龌龊的事情,这未并没有可能,只有不断想象领先罪犯前一步,才能更好的阻止更多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