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是什么?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钢丝绳应报废:
1、出现整根绳股断裂;
2、绳芯损坏,绳径显著减小;
3、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
4、弹性显著减小,明显地不易弯曲;
5、钢丝绳直径减少7%或更多时(相对于公称直径,磨损);
6、钢丝绳外部钢丝的腐蚀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
7、钢丝绳直径局部严重增大;有严重的内部腐蚀;
8、钢丝绳发生笼状畸变;
9、有严重的内部腐蚀;
10、钢丝绳严重扭结;
11、钢丝绳严重弯折。
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连接。
吊篮安全绳使用规范: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安全锁扣的部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4、使用吊蓝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
所有相关施工人员必须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和相关现场条件;施工前,技术部门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外脚手架施工方案,并向施工工长进行方案交底;施工前,工长应向分包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可操作性的施工技术交底;为了保证外脚手架工程的顺利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员,相互配合,及时完成外脚手架的悬臂搭设,挂平网和外网,封闭底部,油漆防锈等相关工作。
卸载钢丝绳采用直径16毫米的优质钢丝绳,预埋吊环采用20HPB300钢筋。钢管、防护网等相关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方案的要求。根据现场和施工进度,制定周密的材料进场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所有材料进场后,做好检验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绝对保证各种原材料的质量,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下道工序。各种材料堆放在塔吊工作半径内,直接吊装;材料堆放区的材料堆放应按规格和类型堆放整齐。相关预埋件已埋好,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已齐全;施工前做好交底工作。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遵循相关施工工艺和技术要点。
第n层结构施工→第n+1层结构施工(预埋抱箍、附加钢筋)→安装悬臂层钢梁、焊接抱箍、定位钢筋等。→安装顶撑和连梁→预埋第n+2层结构吊杆→安装卸载75%强度的钢丝绳→按照落地外脚手架的搭设方法搭设脚手架→封底落地架和悬挑架均采用双排外脚手架的方法,竖向间距750mm,竖向间距1500mm,外框内立杆距结构外轮廓线400mm,步距400mm,悬挑架采用18#工字钢,悬挑固定挡圈采用直径20 HPB300的钢筋制作。详见所附外框架构造详图,悬臂框架减载斜拉钢丝绳为16。(14#槽钢顶撑远离墙体大角度、大部位使用,附图),锚固端与悬臂端长度比大于1.25(架体距结构装修外表面150mm,架体宽1050mm,外立杆距悬臂梁端部100mm)。
锚固端设置两个抱箍(直径为20的圆钢),抱箍间距为200mm,最后一个抱箍与悬臂钢梁尾部的距离为200mm。在钢梁下,当剪力墙与逆梁相遇时,根据悬臂梁的位置在剪力墙或逆梁内预埋留洞盒,18#工字钢预留木盒尺寸为220×110。绳夹数量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相匹配,起重架用钢丝绳绳夹不少于3个,因为起重架用钢丝绳直径根据结构不小于14(一般为14),小于18。但悬臂作业平台钢丝绳的计算公称直径一般大于18,因此绳夹不少于4个。并且可以根据直径查找最终实际绳夹数量;一般为钢丝绳公称直径的6~7倍;详见上图。绳夹的U型螺栓紧固在钢丝绳的尾部(即绳头侧),夹座在工作段。所有绳夹应在同一方向,不得交错。
1、 编结接长的钢丝绳作为主绳使用。后果当使用编结的钢丝绳时,在编结部位会引起钢丝绳直径的变化,当钢丝绳穿绕滑轮组时,会引起二者之间的摩擦,严重时引起滑轮组、钢丝绳的损坏,出现安全事故。且编接的钢丝绳抗拉强度总达不到整根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在重要设备吊装时,禁止采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作为主绳使用,否则可能出现安全事故。措施
(1)不采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做主绳。
(2)当现场条件必须要求采取编结时,应在项目工程师的同意下,应采取大接方法,且编结长度为钢丝绳直径的800~1000倍,且经过试拉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在钢丝绳与重物的棱角处不采取保护措施而进行吊装作业。后果,吊运的物件边缘处较锋利,会造成捆扎的千斤绳磨断或损伤千斤钢丝绳。由于起吊重物以后,钢丝绳受到张力,特别在荷载较大时钢丝绳塑性加大,在重物的棱角处与钢丝绳子间不加设衬垫,会导致钢丝绳在棱角处弯折以及钢丝被金属棱角切断,而导致钢丝绳提前报废,或者在吊装过程中因钢丝绳被切断而出现事故。措施,加强起重工的责任心的教育,加强吊装前的安全检查,在与钢丝绳接触的重物的棱角处垫上方木或半圆管等,以起到对钢丝绳(或设备)的保护作用。 3、作业时钢丝绳与电焊把线及其他电源线接触。
(1)当起重作业时,钢丝绳与电焊把线相接触,则会磨破把线的绝缘层,产生的电火花则会灼伤、熔断钢丝钢绳的钢丝,导致钢丝绳的承载能力下降直至报废,施工时没有发现时则会出现钢丝绳断裂,设备坠落。
(2)钢丝绳与电源线相接触磨破导线的绝缘层时,导致钢丝绳带电,整个作业面处于带电状态,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措施 制定施工方案及具体设置机具时,应尽量使两者避开,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隔离、绝缘防护措施。
4、钢丝绳维护不当,不按使用规定使用。后果 钢丝绳是起重吊装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绳索,但如果在吊装过程中不按使用规定使用,和吊装完毕后,不维护,则会加速钢丝绳的报废,增加工程成本,影响安全施工,出现安全事故。
根据《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2.5.1(现已修订为最新的规范GB5972-2016)以下情况予以报废:
1、绳头断丝
当绳头或绳头附近有断丝时,即使断丝数很小,也说明该部位应力很大,可能是绳头安装不正确所致。应该找出损坏的原因。在绳长允许的情况下,应将断丝部分切断,合理地重新安装。
2、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密在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应报废钢丝绳。断丝在绳长小于6D或在任何一股绳中聚集时,即使断丝数小于表中所列数值,也应报废。
3、断丝的增加率
在一些应用中,疲劳是钢丝绳损伤的主要原因,断丝只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才出现,但断丝数量逐渐增多,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定断丝的增长率,应仔细检查并记录断丝的增长情况。这个“规则”可以用来确定今后钢丝绳报废的日期。
4、绳股断裂
如果整股钢丝绳断裂,应报废钢丝绳。
扩展资料:
钢丝绳的选用:
1、起吊重物或穿滑轮使用,应选择比较柔软、易弯曲的6×37或6×61的钢丝绳。
2、作为缆风绳或拖拉绳可选用6×19钢丝绳。
3、根据钢丝绳受力的大小,按照钢丝绳许用拉力,选择合适的直径。
4、选择后的钢丝绳要进行验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丝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丝绳安全系数
1.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中国专利),钢丝经锰系、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的耐磨性、耐蚀性大幅度提高,钢丝表面不易磨损、不易锈蚀使钢丝绳疲劳寿命超大幅度提高,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3-5倍(试验室可比条件下),远超进口光面钢丝绳,建议自己做对比疲劳寿命测试并对比,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正在全面取代各类光面钢丝绳,也可替代先镀后拔薄锌层镀锌钢丝绳使用(可通过盐雾试验检验耐蚀能力),使用寿命更长,单位使用成本更低,质量稳定性可靠性更佳,按照现在钢丝绳市场的大致价格,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日均使用费用仅为光面钢丝绳的30%左右,使用成本更低,性价比更高。
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一般热镀锌锌层厚,电镀锌锌层薄,可以腐蚀环境下使用。
3.不锈钢丝绳,以304或316不锈钢为主,防腐蚀效果非常优秀但是价格昂贵
4.涂塑钢丝绳,碳素钢丝绳基础上,外层涂覆聚乙烯、聚丙烯或尼龙
5.光面钢丝绳,不耐磨,使用寿命短,市场需求剧减,将被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淘汰。
6.海洋工程系泊用钢丝绳
7.缆索钢丝绳
大气环境中使用的起重机械,优选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海水中优选海工钢丝绳。采购时请注意,在购货发票必须注明钢丝绳名称,如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或316不锈钢丝绳,防范不法企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专利产品一般在钢丝绳外包装上有专利号喷涂标注,质保书应有主要技术指标,如磷化膜种类和膜重(磷化膜膜重大小、耐磨性、耐蚀性等对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有重要影响),仅供参考。
水平钢丝绳生命线隶属于一种锚固装置。产品可遵循EN795标准和CEN TS16415标准或国标 GB 38454-2019(代替旧版国标GB 30862-2014),它由锚点支架和导轨装置组成,即所谓的水平生命线,又名安全线。这一装置,一般永久地固定在构筑物上,旨在确保单人或多人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空能够安全地工作,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活动空间。
凡斯盾导轨生命线系统作为防坠落系统中的挂点装置,工作人员需要穿戴符合标准(标准号)安全带,安全绳或防坠器后与生命线进行连接。选择正确的滑索,人员可以在生命线系统覆盖的范围移动内提供不间断的保护作用,解放操作者的双手,是操作者在高空作业时工作效率更高更加安全。
装卸区水平钢丝绳生命线
功能:
一旦发生坠落时,巨大的冲击力会被导轨生命线均匀分散掉,以将其减小至安装结构可以承受的力量内,保证生命线各个部件不损坏破裂而失效。
应用领域:
1.屋顶屋面的应用
2.行车及高空边缘的应用
3.头顶式应用(维修及装卸区域)
JGJ 5027-1992
1992-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处理零件的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验。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X光进行检验的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机械加工后的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的待装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的粗糙铸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他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的要求
7.1 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7.3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7.4 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8 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匀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须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9.2.2 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的要求
10.1 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 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确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的额定破断拉力,kN;
a——承重的钢丝绳根数;
W——包括吊篮平台、提升机构和电器系统等的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的固定
应符合GB 5144的规定。
10.4 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的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的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5972中2.4.2的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10.6 钢丝绳的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的规定。
11 悬挂机构的要求
11.1 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12.2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见下图
13 电气系统的要求
13.1 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13.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13.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15 其他要求
15.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其锷、石莉莉、周承贤、潘金发。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2.按钢丝绳股的断面形状分: 有圆形股和异型股又可分为: 三角股、扁形股等。
3.按钢丝绳股内各层钢丝互接触的状态分:点接触钢丝绳、线接触钢丝绳(包括点线接触钢丝绳)。
4.按钢丝的断面形状分为: 用圆形钢丝制成的钢丝绳和用异型钢丝制成的钢丝绳(如密封式钢丝绳)。
按钢丝表面情况分为: 光面钢丝和镀锌钢丝。按钢丝的机械性能分为: 特号钢丝和1号钢丝。
5.按钢丝绳股的数目分为: 单股、六股、八股以及十二股、十八股、三十四股等前三种钢丝绳由一
层绳股组成十二股及十八股钢丝绳,是由两层绳股组成而三十四股钢丝绳,也叫做不旋转钢丝绳。
6.按钢丝绳捻制的方向和捻法分: 按股捻制的方向一一右向捻和左向捻按钢丝绳捻法一-交互捻(逆捻) 和同向捻(顺捻)。
7.按强度分: 即按单丝的公称强度,把钢丝绳分为几种级别。各国的定级标准不同,如,我国把圆股
和异型股钢丝绳分为140、155、170、185、200 (kg/mm2 ),而日本则把圆股钢丝绳分为135、150、165、180 (kg/mm2 ),德国则把圆股钢丝绳划分为140、160、180 和200 (kg/mm2) 4类。
8.按用途分类:
(1)一般用途钢丝绳(含钢绞线)
(2) 电梯用钢丝绳
(3)航空用钢丝绳
(4)钻深井设备用钢丝绳
(5)架空索道及缆车用钢丝绳
(6)起重用钢丝绳
(7)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8)渔业用钢丝绳
(9)矿并提升用钢丝绳
(10)轮胎用钢帘线
(11)胶带用钢丝绳。
(12)边坡防护网用的防护网的大勾花网、还有用钢丝绳制成的钢丝绳网。
(1)按钢丝绳的直径分类:粗直径钢丝绳:外径大于60mm,适用于大型吊装起重、挖掘机、船舶、海上设施和打捞等行业,直径一般在60~190mm普通直径钢丝绳:外径在8~60mm细直径钢丝绳,外径在8mm以下。
(2)按钢丝绳的结构分类:分为单捻、双捻、三捻钢丝绳。单捻钢丝绳又叫单股钢丝绳,它是以一根绳芯为中心,周围由一层或数层钢丝围绕这根钢丝捻制而成双捻钢丝绳又叫多股钢丝绳,是股绳(一层或多层)围绕一根金属芯或有机芯做螺旋状运动捻制而成。
(3)按钢丝绳表面防护分类:分为光面钢丝绳、镀锌或镀铝钢丝绳、包塑钢丝绳等几类。
(4)按钢丝绳的断面形状分类:分为圆钢丝绳、扁钢丝绳。起重机用的钢丝绳多为圆钢丝绳。
(5)按钢丝绳绳芯分类:绳芯分为纤维芯和金属绳芯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