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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无私的机器猫
坚强的小蝴蝶
2023-03-09 08:49:40

厨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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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的向日葵
贤惠的电脑
2025-08-19 02:11:58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

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体系运转图

注:虚线为信息反馈线路 主要职能部门

实线为管理运行线路 配合职能部门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属一切生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2、部门经理、主任、主管应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规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根据“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如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5、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6、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

A、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的核心是对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在组织与指挥生产的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对作业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章者要加以处罚,对于避免事故,一贯遵章工作并做出成绩者予以奖励。

C、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施救伤员并派人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复发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初步措施,并组织落实。

D、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制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E、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今、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配备。

F、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G、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现场安全员

贯彻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负责临近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及施工用电的落实。

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库管员

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并做好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对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具进行使用前的验收及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可追溯。

4)施工队长

负责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

5)工人

严格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我公司在进场前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使每位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共同完成施工任务。具体做法如下:

(1)坚决贯彻和服从业主、监理及总包关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总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对各类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训练。工地安全工作由工地安全员专职负责。

(3)进场施工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4)在需要的工地现场设安全扶手、围栏等安全措施。

(5)吊装产品须有专人负责。

(6)保持场地整洁,每天施工结束前,施工人员须进行现场清洁,并由监督人员向工地总指挥汇报。

(7)高层石材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防护网,在离地面3m高处,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9)施工作业须小心操作,防止工具、挂板等从高空坠落。

(10)对施工机械和电动工具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

(11)搞好消防工作,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

(12)严格执行《劳动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管理手册》,按月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和监督。

(14)对现场防火应特别重视,特制定相应的措施及岗位责任制。

(15)作业人员的安全纪律和权利

1)安全管理九不准:

A、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B、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C、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D、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E、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F、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G、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

H、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准作业。

I、新工人不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2)职工五项拒绝权:

A、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如不安排安全生产措施,职工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B、现场条件有了变化,安全措施跟不上,职工有权拒绝施工。

C、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服务。

D、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安全,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E、在作业地点条件发生恶化,容易造成事故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措施,职工有权拒绝进入作业地点。

五、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和检查监督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科,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

(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与进场职工每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

(5)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科应对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使用、防火等编制检查计划,定期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各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6)项目安全科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与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协调沟通,随时将各类安全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1、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具、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亡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

3、一般性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或带病工作。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3)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划一,符合安全疏散防火等要求。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

4、施工用电

1)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关、支路配电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操作。

3)电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护镜、防护服等防护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看护,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电焊作业时,下方应保证无锯末等易燃物品和材料。

5)施工用中小型电动机具应保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并且一机一闸。

5、“四口”防护

(1)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悬空物边檐,应有防护蓬、防护栏等隔离措施或明显标志,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暴风雨、及大风降温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2)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原料、半成品须有防雨措施。

(3)斜道、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防雷。

7、事故隐患的控制

(1)安全员对施工各阶段、各工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结合具体施工对象作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涉。

(3)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4)做好安全全员参与,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5)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七、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

(1)由项目安全员查明原因,在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

(2)根据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审核批准。

(3)安全组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

2、教育和培训

(1)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彻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3)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等。

(4)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3、安全记录

(1)由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及原始记录。

(2)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

(3)安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八、针对性特殊安全措施

1、吊装安全措施

(1)所有钢丝绳、吊索及挂索等在使用前和吊装作业前必须经过合格起重工检查。如发现磨损、刮伤、扭结、绕夹或其它可能降低受力性能的现象,应停止使用,立即更换。安全人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恰当措施以确保有缺陷的吊具不再使用。钢丝绳索等在使用过横中避免与尖锐边缘接触,使用结束后应妥善保存。

(2)结构件之间接头连结和安装就位等高空连接工作,应搭设稳固可靠的临时工作平台或灵活安装可靠的活动平台。高空作业点下地面不允许站人,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3)吊机必须由专人指挥,所有操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吊用工具和钢丝绳,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得不小于6倍。

九、安全用电措施

1、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编制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经过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内容要求组织施工用电。

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作到一机一闸,并应由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专职电工专人进行管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除隐患。

3、安装幕墙用的施工电动机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需作绝缘电压测试。

4、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应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5、施工用电设施应专人维护,定期保养,严重遵循用电规程,保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施工用电照明用电按规定分线路接线,对于绝缘保护层裸露的线要严禁使用。

6、保持施工机械整洁,电线、气焊带、风带等应沿柱成束至下而上拉放,并应捆扎牢固。

7、配电箱使用标准的铁配电箱,内配漏电开关,所有闸刀开关不得缺盖。移动电箱每个铁丝回路设漏电开关,均一机一闸一保险,下班拉闸断电,电箱上锁,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8、使用电源电线应满足载流量,电压降和机械强度要求,相线与零线要用颜色区分,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9、线路上禁止带负载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设备采用二级漏电,电动工具应经电工检测后使用。

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A、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B、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C、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3)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4)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二章 文明保证措施

1、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文明施工教育,具体包括:

(1)坚决贯彻执行业主、监理和总包方制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总目标,服从业主、监理和总包方的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创建文明标化工地。

2、加强现场项目经理部的思想建设,从根本上认识文明生产的重要性,抵制只抓生产,不抓形象的落后思想,并遵循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章制度。

3、完善项目经理部组织建设,现场项目经理部设置专人负责文明、安全生产并建立班组文明生产责任制。

4、加强项目经理部制度建设,制定文明生产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1)保卫消防管理。

(2)现场形象管理(CI形象管理)。

(3)现场料具管理及仓库管理。

(4)现场环境管理及防噪声管理。

(5)现场卫生管理。

(6)现场食堂管理及厨师体检管理。

(7)现场职工宿舍管理。

(8)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标准化管理。

5、加强职工教育和职工培训,包括管理现代化知识培训、岗位职务培训、技术培训。

6、为发扬落实文明施工精神,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生产,制定下列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以便社会监督,促进文明施工。

(2)建立和健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活动。

(3)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设施和交通路线标志,施工现场平整,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畅通。

(4)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供水、排水管道,必须保证排污畅通、无积水。

(5)加强职工的文明教育,从思想入手,使文明施工贯彻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工作中,以确保文明施工。

(6)工地项目经理指派专人负责,必须对本工地工程范围的环境定时、定岗进行全面的负责和清理。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总包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仓库区、加工区组织生产、加工。

(8)加强现场的材料管理、材料物品,机具堆放整齐,层次分明,分类堆放,作好各类材料的标识,保证材料的受控状态。

(9)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噪音污染,并注意保持工作面或工作段的卫生,每日工作结束后,要对当天作业面清理整洁。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后,要对该工作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将美观、整洁的幕墙工程交付业主验收使用。

(10)为配合总包单位争创文明工地,施工现场成立环保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保护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11)机械设备噪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都应装有消音设备,尽量减少机械灰尘、噪音。使用大型机械、机械加工等尽量安排在白天工作,避免工程施工噪音发生扰民现象。

(12)施工现场所用材料都必须有环保标志,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材料,不允许使用到工程中,禁止使用易挥发、易对人或环境造成污染有害的化工原料和放射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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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忘的心锁
漂亮的电脑
2025-08-19 02:11:58

禁止使用麻绳、钢丝、盘条等代替钢丝绳吊重物,因为这些材料的强度是不确定的,突然断裂会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吊装作业必须使用钢丝绳或专用吊装带。

用户需要使用寿命或使用时间最长,性价比最高的钢丝绳,请依据使用条件和要求选用:

1.磷化涂层钢丝绳(中国专利),经锰系或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耐磨、耐锈蚀能力全面跃升,GB/T11376-1997金属的磷酸盐转化膜国家标准中对磷化膜耐磨、防锈作用有详细介绍,润滑脂渗入磷化膜孔隙起到异常优异的减摩效果,有效抑制微动磨损的发生,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大气环境中使用,目前磷化绳疲劳寿命是光面绳2-3倍左右,可通过疲劳试验对比疲劳寿命长短,以后随着对耐磨磷化液的深入研究,可能还可以大幅度提高使用寿命。磷化膜3-60克/米2,钢丝磷化后不进行拉拔加工,直接捻制钢丝绳。

注意:不能将拉拔用锌系磷化与制绳钢丝锰系磷化混淆。该项技术适用于多种钢丝绳生产,如电梯钢丝绳、重要用途钢丝绳、矿山钢丝绳、阻旋转钢丝绳、采油开采用钢丝绳、打桩机用钢丝绳等(百度文库有磷化涂层钢丝绳论文免费下载)。

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直升式热镀锌钢丝锌层较厚,锌层越厚则防腐蚀能力越强使用时间越长,电镀锌较薄。由于磷化涂层具有一定的防腐蚀性能,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可以代替部分品种的薄锌层镀锌钢丝绳使用,如大气环境但空气潮湿的高温环境。

3.不锈钢丝绳,使用不锈钢丝捻制的钢丝绳,如304或316不锈钢,耐蚀性能高于热镀锌碳素钢丝绳,价格相对昂贵,对不锈钢丝进行锰系磷化涂层处理(不锈钢丝磷化需要特殊磷化配方),同样可以大幅度延长使用寿命。

4.涂塑钢丝绳,在钢丝绳基础上,在钢绳或股绳外层涂敷聚乙烯、聚丙烯。

5.光面钢丝绳,英国1834年开始生产,国内1939年天津第一钢丝绳厂开始生产(2005年破产),随着磷化涂层钢丝绳大批量进入市场,将被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淘汰。

大气环境优选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

粗心的煎饼
潇洒的紫菜
2025-08-19 02:11:58

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每台塔吊应按项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信号工和相应的挂钩工,其中塔吊司机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2年,信号工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1年。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进场后报项目动力组登记备案,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塔吊司机、信号工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第二条  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须认真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  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避免疲劳作业。

第四条  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1、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物资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避免轻物脱绳。

2、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2.1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钢筋或混凝土中的机具、物料等;

2.2现场已浇筑的混凝土而未经完全拆卸的模板须撬松动方可吊运。

3、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塔吊作业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如作业区域光线阴暗则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4、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4.1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

4.2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如出现其它信号串入,应立即报告项目动力组,经协商后统一调频;

4.3为避免塔吊之间或其它信号相互干扰,信号工在发出信号时应先指明塔吊编号(如指挥1#塔起钩应发出“1#塔,起钩”命令)。

5、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5.1长、短钢筋或钢管不能混吊;吊运长钢筋时,吊点之间的钢筋不能呈现下弧状;

5.2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吊运料斗(包括空料斗)应采用四绳吊运;

5.3 1.5m以下的钢管、钢筋、拉钩、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须用料斗盛放,物料装码高度不得超出料斗边沿;

5.4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须用吊笼吊装;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吊;

5.5吊运废旧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应加盖密目网以防垃圾飞出料斗。

6、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

6.1严禁利用塔吊吊人;

6.2起、落钩过程中,信号工应将处于吊物周边、下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清离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7、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7.1作业前(尤其长时间报停重新启用后),信号工应对所有吊钩以下钢丝绳、索具、盛物料的料斗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7.2吊斗的环状吊钩应用一级钢焊制,或用钢板制作;

8、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8.1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挡的重物,严禁利用塔吊斜挂斜拉;

8.2严禁起吊埋设或凝结在地下的重物,须将重物全部撬松后方可起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9.1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时须停止作业;

9.2超过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吊运大模板。

10、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10.1塔司须按照规定对设备(基础、塔身钢结构、连接销、锚固装置、工作机构、各限位器和制动器等)勤检查,及时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避免突发性故障及隐患存在;设备出现故障,塔司必须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动力组,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

10.2安装、修理完毕塔司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10.3严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或关闭力矩限制器违章起吊。

第五条  若现场塔吊密集,大臂运转过程中均应采用低速运转,在塔吊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  作业前,塔司、信号工应熟悉掌握作业环境与以往是否有变化,并注意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和警示标志,吊物靠近高压线防护栏后、其它堆物或操作架不能强行运转施工,注意与其保持1~3m以上的安全距离,以免吊物晃动碰撞防护栏、操作架等其它物件。

第七条  起钩前,信号工须认真对吊物进行检查,确认吊物捆绑牢固可靠、吊点合理可靠、吊物或钢丝绳无粘带钢管架等其它非吊运物品后方可起吊。

第八条  塔司应根据信号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吊运过程中,信号工应从起吊到就位,全过程控制,不能发出信号后就掉以轻心或擅自离开。

第九条  吊物就位时,不得将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边沿3m内区域、未浇筑达到强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经特殊加固操作平台、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应用木方垫好放稳。落物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5米,应有防倒塌措施。

第十条  信号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挂钩工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第十一条  一般平衡式吊装都采用两根钢丝绳,其夹角应界于45~90°之间,最佳角度为60°。不得因塔吊不够高度、钢丝绳不够长等原因随意减短钢丝绳增大夹角,增加吊索具受力。

第十二条  吊运作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在将物体吊离地面20~50公分时,要注意停车检查:(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绑扎的牢固性;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重物就位时应用木枋等垫好,人工将钢丝绳抽出后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第十三条  模板吊运的注意事项:

1、小钢模须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方可吊运,长短不一的不得混吊;长度在1.2m以下小钢模须使用料斗盛装方可吊运;拼装好的钢模、木模和焊接的钢筋笼等所有拼装的吊具、吊物须经项目安全、动力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吊运作业;

2、吊运大模板不能硬拉硬拽,用卸扣吊环锁固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3、吊运模板时,严格注意周围环境,确保模板与挂钩工等周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模板落地时要支护好,防止模板倾翻伤人;

4、在吊运物件时(尤其是大模板)应提前准备一块紧急时可随时降落吊物的空地;

5、吊用拼装木模扳、钢模板时,须选择合理的吊点,无合适吊点的应加工吊点,使用两面吊钩,严禁直接将钢丝绳或卸扣固定在模板内支撑木枋上、用单面吊钩吊运木模板;

6、对于重量不明的模板等吊物严禁盲目起吊,可量出其外形尺寸,并根据材料密度估算其毛重。在估算重量与相应幅度下额定起重量相接近时,应先进行试吊,随后再进行正式吊装。开始试吊时,吊起重物离地约20cm,静停约3分钟。如未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制动器工作可靠,就可落下重物,并转入正式吊装作业。

第十四条  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室、食堂等人群集中的区域或进入他人工地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第十五条  作业时,塔司应穿戴本公司服装、蓝色安全帽、胸卡;信号工应穿戴安全警示服、蓝色安全帽、胸卡。胸卡应标有姓名、塔吊编号、公司名称、工种和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塔吊的顶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应安设红旗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灯夜间应开启。

第十七条  大雨、大风天气和较长时间报停后,塔司应协同出租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机械、电气故障(尤其是经常性出现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塔吊重新启用后安全、高效地运行。

第十八条  塔司、信号工应以充沛的精力进入岗位,精神集中操作,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和大臂,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严格准确发出信号,不得在操作中与其他人员闲谈、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和事情。

第十九条  驾驶室内和平衡臂配电箱处各应配备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塔吊上严禁使用明火,烟头、烟灰应用容器盛装,不得乱扔。保持塔吊环境卫生,小便要用容器盛好,杂物用塑料袋装好,从塔上带下丢到垃圾箱内,以免污染环境。塔司离开塔吊时应关闭取暖设备,切断塔吊电源,保管好对讲机等物品。

第二十条  塔司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时服务到位,换班用餐,严禁脱岗。塔吊班组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动力组归档。信号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第二十一条  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处,让出空间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业,并将大臂调整到顺风状态,打开风标。

第二十二条  塔司、信号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塔吊偷盗现场材料,并应积极举报、制止他人偷盗行为。

第二十三条  项目动力组每半月组织全体塔吊司机及塔吊信号工召开安全例会,每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确因现场需要不能到会人员应提前请假,会后由班长转达会议精神。

第二十四五条  项目动力组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对因违章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严格按项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廊坊市博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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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02:11:58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003年1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第二条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二章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

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第一条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第二条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第四条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第五条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第六条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外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料具,停置机具。

第八条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 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第九条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一条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第十三条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第十四条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第三章 脚手架作业防护

第一条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条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第三条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第四条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第五条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刚性材料。20米以上的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第六条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子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七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第七条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八条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千克/平方米)。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千克/平方米)。

第九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第十条 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第四章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

第一条 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 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蓝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厘米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蓝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米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

第四条 吊蓝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封档严密。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蓝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蓝应与建筑物拉牢。

第五条 吊蓝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毫米,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带。

第六条 悬挑梁挑出的长度必须使吊蓝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吊蓝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点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七条 吊蓝架长度不得大于6米。

第八条 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九条 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

第十条 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物料周转平台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第五章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

第一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二条 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第三条 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3米。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第四条 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

第五条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第六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第七条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第八条 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揽风绳稳固架体,揽风绳选用钢丝绳,绳径不小于9.3毫米。20米以下的设置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米加设一组,每组4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度至45度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

第九条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至6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米,高度不低于3米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或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第六章 “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

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规格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第二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规格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 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第六条 电梯就井口必须设高度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第七条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第八条 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追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第九条 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的垃圾通道。

第十条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没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第十一条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第十二条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第十三条 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第十四条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同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第七章 高处作业防护

第一条 高处作业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二条 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第三条 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第四条 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第五条 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第六条 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当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第八章 料具存放安全要求

第一条 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挡,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具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有拉杆连接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第二条 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

第三条 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四条 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第五条 砌筑1.5米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基础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

第六条 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第九章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第一条 施工现场临电必须按照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第二条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立临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有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第四条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第五条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第六条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内绘有接线图。

第七条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第八条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第九条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第十条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十一条 手执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与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一般玚所采用武之地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电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十四条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第十五条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土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执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十六条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格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第十八条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十章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第一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凭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程管理。

第二条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条 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第四条 施工现玚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第五条 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第六条 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第七条 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第八条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第九条 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第十条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第十一条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士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有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外用电梯的制装置、上下级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第十三条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持种作业操作业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业棚

第十七条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业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 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士。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第二十二条固定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第二十四条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应将料升起,且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五条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第二十六条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不出户25毫米的砂轮

第二十七条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八条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第二十九条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磨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用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第三十一条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三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十一章一般要求

第一条 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条 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 进入现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 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防目镜。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二章资料管理

第一条 总包与分包的管理协议书。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

第三条 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高大、异型脚手架设计方案、审批及验收;各类脚手架的验收手续;施工单位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第四条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

第五条 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第六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电气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摇测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

第八条 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 机械设备平面图.

第十条 机械租赁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安(拆)装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

第十一条 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表(包括基础交底验收);电动吊篮、验收记录表。

第十二条 起重吊装工程的方案、合同;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有员名册及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月检、日检),隐患通知、整改措施,以及违章登记、罚款记录。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标准未包括的内容应执行其他相关法规、标准。

任性的香氛
漂亮的豆芽
2025-08-19 02:11:58

在外就餐吃出最离谱的异物应该是:几年前早餐吃卷筒粉的时候,吃出了一把针头!应该是给猪打针,针头断在猪的体内了!卷筒粉是我们当地一种美食吧,馅料一般是猪肉沫或者叉烧混合豆角碎,凉薯碎,莲藕碎。那天选的是肉沫馅,庆幸当时即便饿了,也还小口的咬,才吃了几口,突然牙齿咬到硬的东西,立即吐出来一看,金属的!仔细一看管状金属条!很像针头!想想猪应该有打针疫苗之类的!确认应该是针头!当时还发了朋友圈,朋友都惊讶,太不可思议!那家粉店还算是经常去吃早餐的,经历那一次吃到这个东西,心理有阴影差不多一年多了都没敢去吃卷筒粉了!

这是我们当地的卷筒粉,网络配图

当时拍了照发了朋友圈

兴奋的衬衫
陶醉的乐曲
2025-08-19 02:11:58

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1)施工现场要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3)现场施工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

(4)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的杂物和垃圾要及时清除。

(6)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7)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利用电梯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扩展资料:

安全消防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6.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7.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8.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隐患,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1、通过检查,发现生产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卫生的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生产安全。

2、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低到社会容许的范围内。

3、通过安全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

4、发现不安全、不卫生问题及时采取消除措施。

5、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增强领导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7、通过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好转。

8、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