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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轮直径最小不得小于钢丝绳的多少倍

过时的红牛
单纯的白昼
2023-03-09 07:16:37

滑轮直径最小不得小于钢丝绳的多少倍

最佳答案
冷静的石头
凶狠的手链
2025-06-23 14:45:59

钢丝绳变向需要使用滑轮,设计规范之中有规定的,电梯设计方案之中,滑轮直径至少是钢丝绳直径的四十倍,一般的起重机,滑轮直径至少是钢丝绳直径的三十倍,建议查询设计规范并严格执行。滑轮直径越大,钢丝绳使用寿命越长,目前,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在相同结构钢丝绳之中疲劳寿命最长,它的钢丝表面上有15克/平米以上的锰系磷化膜,是一种耐磨保护涂层,防止微动磨损与生锈氧化效果超过天天都给钢丝绳涂黄油,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

最新回答
彪壮的短靴
标致的蜻蜓
2025-06-23 14:45:59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最小为40,50-60倍的比较常见,钢丝绳围绕滑轮弯曲变形时会受到弯曲应力作用,弯曲半径越小钢丝绳受到的弯曲应力越大,弯曲应力大则钢丝绳使用寿命越短。

中国年产180万吨钢丝绳居世界第一,钢绳主要品种如下:

1.磷化涂层钢丝绳,钢丝经锰系或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耐磨、耐蚀防锈能力全面跃升,磷化膜与润滑脂的复合作用,有效抑制微动磨损的发生,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3倍左右,可通过疲劳试验验证疲劳寿命(亲自做疲劳试验最具可信性),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也可替代先镀后拔薄锌层镀锌钢丝绳使用(可通过盐雾试验检验或对比耐蚀能力)。

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一般而言,热镀锌锌层厚,电镀锌锌层薄

3.不锈钢丝绳,以304或316不锈钢为主,防腐蚀效果非常优秀但是价格昂贵

4.涂塑钢丝绳,碳素钢丝绳基础上,外层涂覆聚乙烯、聚丙烯或尼龙

5.光面钢丝绳,市场需求剧减,将被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取代。

6.海工钢丝绳,相关标准正在制定审批过程中

大气环境中使用,优选磷化涂层钢丝绳,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海水中优先海工钢丝绳。采购时请注意,在购货发票必须注明钢丝绳名称,如磷化涂层钢丝绳或316不锈钢丝绳,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专利产品一般在钢丝绳外包装上有专利号喷涂标注,仅供参考

魁梧的水杯
优秀的冰淇淋
2025-06-23 14:45:59
钢丝绳失效过程是微动疲劳,为了延长钢丝绳使用寿命,需要采取对应措施,滑轮直径越小则钢丝绳受到弯曲应力越大,使用寿命越短。钢丝绳滑轮最小直径是钢丝绳直径的40倍,一般50-60倍较多见,6mm按照60倍计算,滑轮直径360mm.

中国年产钢绳180万吨居世界第一,磷化钢丝绳是世界钢丝绳领域革命性创新技术,使用寿命(疲劳寿命)超大幅度跃升,光面钢丝绳历史使命已完成,全面进入磷化涂层钢丝绳时代:

1.磷化涂层钢丝绳,钢丝经锰系或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耐磨、耐蚀防锈能力全面跃升,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3倍左右,请通过疲劳试验验证疲劳寿命(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也可以替代先镀后拔薄锌层镀锌钢丝绳使用,目前仍然货源紧张,供不应求)

2.镀锌钢丝绳,热镀锌和电镀锌

3.不锈钢丝绳,304或316不锈钢

4.涂塑钢丝绳,钢丝绳基础上,外层涂覆聚乙烯或聚丙烯

5.光面钢丝绳,将被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淘汰。

大气环境优选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采购磷化涂层钢丝绳时,请在发票注明名称,钢丝绳外包装上面应有专利号标注,防止被光面钢丝绳冒充欺骗,仅供参考

发嗲的热狗
高高的金针菇
2025-06-23 14:45:59
需要知道工作级别。滑轮直径D≥e*dd为钢丝绳直径e是轮绳直径比,与工作级别和钢丝绳结构有关。

一般

M1-M3e=16

M4 e=18

M5 e=20

M6 e=22.4

M7 e=25

M8 e=28

详见:《起重机设计手册》p215页 滑轮和滑轮组

还单身的蛋挞
传统的羽毛
2025-06-23 14:45:59

根据物料提升机规程第5.2.1条规定,不小于40。

正确的绳槽计算方法如下:

新绳槽的最小直径=钢丝绳直径×1.06,

新绳槽的最大直径=钢丝绳直径×1.10,

新绳槽的建议直径=钢丝绳直径×1.08,

钢丝绳的侧边开角应该在30°和60°之间,比倾角的值要打大。

料斗把物料从下面的储藏中舀起,随着输送带或链提升到顶部,绕过顶轮后向下翻转,物料提升机将物料倾入接受槽内。带传动的物料提升机的传动带一般采用橡胶带,装在下或上面的传动滚筒和上下面的改向滚筒上。

链传动的物料提升机一般装有两条平行的传动链,上或下面有一对传动链轮,下或上面是一对改向链轮。物料提升机一般都装有机壳, 以防止斗式提升机中粉尘飞扬。

扩展资料:

物料提升机是以散件形式进入施工现场的,应重点监控每个物料提升机是否按方案正确组装、安装。 既要组装牢固,组件齐全完好,放置的地点又要安全可靠。

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要及时组织现场技术人员、 生产人员及上机操作人员一起进行联合验收。 重点控制吊篮的安装位置,结构的组装情况,安全限位、电气装置的灵活完好情况,吊笼上下运行不应有障碍物。

验收必须百分之百;数量大时可分阶段验收,并形成文字手续。 未经验收的物料提升机禁止使用。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确认无问题后投入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料提升机

谨慎的煎蛋
诚心的项链
2025-06-23 14:45:59
滑轮的大小取决于起吊需要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直径,轮毂直径一般习惯取绳径的20倍以上,最小16倍。

导向轮用于对软体管道或者钢丝,尼龙绳等软体线性物体移动过程中的方向引导。导向轮带有滑轮结构,在某些项目或产品中导向轮会起到省力的作用。

电梯导向轮具有滑轮结构,它的作用是滑轮组省力的作用。安装导向轮时,先在机房楼板上或承重梁上对准样板架上的对重中心点悬挂一铅垂线。在这条铅垂线两侧,以导向轮的宽度为间距,分别悬挂两条辅助铅垂线,以这三条线为基准,对曳引轮进行安装并校正。

平淡的饼干
喜悦的天空
2025-06-23 14:45:59
一)、一般规定

1、井字架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附有该型号规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随机资料;

2、安装拆卸前应有经过审批的技术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经过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所有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并接受过进场安全教育;

4、安装拆卸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设立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5、安装拆卸作业中,应通过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稳定,架体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

6、井字架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单位应根据井字架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对每台井字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地基

1、低架(安装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下):地耐力不应小于80Kpa,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高架(安装高度30米及其以上):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其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井字架出厂使用规定;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井字架底座的地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三)、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小网眼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上应设立楼层表示标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标准样式的产品标牌;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四)、附墙架和缆风绳、地锚

1、井字架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件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并应经过计算。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

(五)、进料口防护棚

进料口防护棚必须独立搭设,严禁利用架体做支撑搭设,顶部为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宽度不小于架体宽度,长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进料口应挂设警示和限载重量标示。

(六)、进、卸料口防护门

进、卸料口防护门应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不得往架内开启,并能在吊篮运行时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井字架内,防护门必须为常闭门,采用联锁装置控制(任一层防护门未关闭,吊篮不得运行),并应在控制台设防护门未关闭到位的警示信号。

(七)、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单独设立,其设计和搭设承载能力应符合不小于300kg/m2要求,不得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与墙体拉接采用刚性连接;

2、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立二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3、搭设高度超过30m,应采取可靠的卸荷措施,并有设计计算书;

4、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八)、吊篮

1、吊篮上料口必须装有安全门,吊篮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应采用联锁(吊篮安全门打开时,停靠装置强制动作),吊篮两侧应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档板防护,顶部应进行封闭;

2、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多根钢丝绳;

3、吊篮颜色应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4、架体内底部应设计缓冲装置。

(九)、安全限位

井字架低架应装有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装置应定形化;高架提升机除具有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十)、平衡锤

平衡锤各组件安装应牢固可靠,锤的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围栏,其运行区域与建筑物及其它设施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一)、钢丝绳

1、提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7;

2、提升钢丝绳不得用断股和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3、钢丝绳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不得少于三个,绳卡要一顺排列,不得正反交错,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U型环部分应卡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受力绳的一侧;

4、卷扬机卷筒缠绕钢丝绳最少时不得少于3圈;

5、钢丝绳应有过路保护并不得拖地,钢丝绳与其它保护装置间应有适当的操作距离。

(十二)、滑轮

1、滑轮的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最小弯曲半径,(低架)滑轮直径Ф≥25d(d=钢丝绳直径),(高架)滑轮直径Ф≥30d;

2、滑轮上应装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3、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

4、滑轮边缘不得破损缺口等现象;

5、滑轮必须跟架体(或吊篮)刚性连接;

(十三)、卷扬机

1、卷扬机的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有金属制作的防护罩,周围要有围护措施;

2、卷扬机应装有钢丝绳防滑脱装置;

3、卷扬机操作距离应离卷扬机5米以上;

4、卷扬机机械性能应良好,制动器灵敏、可靠;

(十四)、电气

1、井字架必须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控制台,开关箱内应有隔离开关、漏电空气开关,控制台内主回路上应装有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2、控制台上应设带锁控制电源开关,并应设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3、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4、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5、井字架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十五)、操作棚

1、当操作人员露天作业时,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设于脚手架上或有危险的地方,操作棚应有防雨措施;

2、操作棚的搭设应不影响操作员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其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3、应保证棚内电器设备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井字架操作台之间信号互不干扰,操作员操作互不影响。

(十六)、防雷

井字架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20米高度以上井字架应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可采用长1~2mФ16镀锌圆钢;引下线除利用架体本身外,应再用Ф12及以上镀锌圆钢或10mm2及以上铜芯电缆将避雷针与架体接地装置相连。

(十七)、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遵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量化验收;

2、验收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设计计算书;

3、验收时应具备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装拆卸、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应有单位技术部门井字架基础验收报告;

4、井字架安装完后应试运行,且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八)、使用管理

1、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2、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和保养,确认各类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

3、操作人员操作时,信号不清不得开机,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坐吊篮上下;

5、装设摇臂把杆的井字架,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井字架在工作状态下,不得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否则应切断电源在醒目处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现场须有人监护;

7、作业结束后,应降下吊篮,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电箱,防止其他人员擅自启动提升机

自觉的小天鹅
跳跃的嚓茶
2025-06-23 14:45:59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1992

1992-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处理零件的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验。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X光进行检验的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机械加工后的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的待装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的粗糙铸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他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的要求

7.1 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7.3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7.4 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8 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匀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须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9.2.2 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的要求

10.1 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 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确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的额定破断拉力,kN;

a——承重的钢丝绳根数;

W——包括吊篮平台、提升机构和电器系统等的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的固定

应符合GB 5144的规定。

10.4 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的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的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5972中2.4.2的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10.6 钢丝绳的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的规定。

11 悬挂机构的要求

11.1 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12.2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见下图

13 电气系统的要求

13.1 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13.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13.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15 其他要求

15.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其锷、石莉莉、周承贤、潘金发。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