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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升降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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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03:16:50

电动葫芦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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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3:39:51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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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3:39:51

1.只有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方可操作电动葫芦

2.不得在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下操作电动葫芦

3.勿以下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的在安全舌片内

4.勿使用不合格的载重链条或钢索

5.勿使用规定范围外的电压周波数(Hz)

6.为避免触电,要完全接地才可以操作电动葫芦

7.注意电源为三相或单相及电压大小

8.环链电动葫芦要安装在强度够的结构上

9.在反向作动前请记得确定电机已经完全停止停止在执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10.避免上下剧烈升降

11.安装葫芦时,电源请勿穿过齿轮箱上方之吊环

12.勿过度使用极限开关装置

13.吊货时勿摇晃过大

14.吊重时切勿在吊重不平衡的状况下执行吊升

15.勿使用电动葫芦从高处落下

16.勿将葫芦的链条用来当作焊接之电极

17.不可以在电动葫芦吊起的工作物进行电熔作业;因为以葫芦作为导线会影响链条材质及破坏葫芦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8.勿自行改造电动葫芦的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9.葫芦使用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避免人员行走时碰到头部或身体

20.葫芦操作完毕后,按钮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垂直悬吊,以保证安全

21.葫芦横行,纵走的轨道上不可涂油

22.更换链条袋时请注意规格、大小、尺寸

23.超过负荷的吊重很是危险的,而且也不应该尝试

24.吊货时货物上端勿顶到链条袋影响链条运转

25.严禁载人

26.操作时严禁人员站在货物下面或前进的方向

27.葫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

28.葫芦链条吊成一直线时必须停止,在进行吊货

29.链条不规则及打结时,不要操作

30.葫芦横行、纵走时勿碰撞凸物以免损坏主机

31.严禁横拉及斜拉

32.不可吊嵌入地内的固定物

33.勿用葫芦主机链条环绕捆住物品

34.环链葫芦在冲击力作用的场合,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35.链条断裂后,不可自行焊接后使用

36.链条必须整条换新,不可部分更换

37.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38.齿轮,轴承及其他摩擦的部分,应适时添加润滑油

39.长期不使用的葫芦,作适当的防锈处理后,妥善保管

40.严禁当作载货升降机主机使用

东莞维大力起重机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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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3:39:51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检验周期是有国家规定的。

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2008年8月7日颁布,质检总局2010年第141号修改,2011.1.1起施行。)第5条。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按照2014年第114号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纳入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对于不属于以上范围的起重设备,由企业自行进行检查、检验和维保,不纳入需要强制检定的特种设备名录。

按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2009.8.31颁布;2010.1.1起施行)第34条要求,企业对所有的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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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3:39:51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