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脚手架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
悬挑脚手架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经查询相关资料,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构件有刚性的,也有柔性的,使用钢丝绳,其直径不应小于14mm,使用预埋吊环其直径不宜小20mm(或计算确定),预埋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制作。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
完全版的JGJ130-2011,完全版的中第6.10.5条写的有,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不过我们施工时一般用18的也没什么影响。详见备案号为J84-2011的完整版JGJ130-2011。
1、该规范第6.10.4 条: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2、钢丝绳其直径不宜小于14mm;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花篮螺栓;采用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时,一般不得少于3个;
搭设方法
每层一挑搭设方法: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
多层悬挑搭设方法: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0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外立面须满设剪刀撑。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悬挑脚手架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悬挑脚手架宜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设置悬拉钢丝绳(即一挑一拉)。具体要求如下:
1、该规范第6.10.4条: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2、钢丝绳其直径不宜小于14mm;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花篮螺栓;采用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时,一般不得少于3个;
3、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应加衬软垫物。
扩展资料悬拉钢丝绳报废标准
摘自《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2.5.1(现已修订为最新的规范GB5972-2016,以下仅供参考,请参阅最新规范)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悬挑脚手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法律分析:悬挑脚手架宜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设置悬拉钢丝绳(即一挑一拉)。具体要求如下:
1、该规范第6.10.4 条: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2、钢丝绳其直径不宜小于14mm;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花篮螺栓;采用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时,一般不得少于3个;
3、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应加衬软垫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HPB235俗称一级钢,国标规定含碳量为0.2%延伸率约26%。变形能力强,不会脆断。冷加工后晶格排列变化,性硬脆。HPB300、HRB335、HRB400国标规定含碳量为0.25%延伸率约14%较硬脆。不宜直接承受动力荷载。
吊钩按形状分为单钩和双钩;按制造方法分为锻造吊钩和叠片式吊钩。单钩制造简单、使用方便,但受力不好,大多用在起重量为80吨以下的工作场合;起重量大时常采用受力对称的双钩。叠片式吊钩由数片切割成形的钢板铆接而成,个别板材出现裂纹时整个吊钩不会破坏,安全性较好。
安全检验:
1、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以1.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2、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以2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3、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不应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开口度的增加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0.25%。
4、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吊钩低应力区打印标记,包括额定起重量、检验标志、生产编号等内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吊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