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电动葫芦安全注意事项:
1、 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充分了解电动葫芦的结构、性能,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4、起吊前对机械、电气系统检查,确保吊钩无裂纹、钢丝绳不断丝断股、上下限位动作灵敏、制动器制动性能良好。
5、确认楔块、绳套卡子安装牢固,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6、电葫芦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吊件运动状态和吊装场地人员状况。经过安全确认后,坚持“点动”起车。
7、指挥人员、挂钩人员,应站在明显、安全位置。需要手扶钢丝绳时,应用手掌推;挂钩时,手应扶钩的外侧。严禁将手脚放在绳索、吊物之间,防止挤伤危害。
8、起吊时,吊物应捆扎牢固、重心平稳,并在安全路线上通行。严禁重物在头上越过。高空作业,应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专人看守。
9、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安全圈不得少于2圈 ,压板、楔铁、绳卡齐全牢固。
10、手操作开关、葫芦电缆等,应绝缘良好、线缆不裸露、操作按钮灵敏可靠。
11、起吊时,确保吊装场地畅通、洁净,无杂物。由于故障原因造成重物下滑,要采取紧急措施,紧急向没有人的区域下放重物。
12、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严禁斜拉重物或将其作为拖拉工具,应坚持“十不吊”。
13、工作完毕,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扩展资料:
起重设备按结构不同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升降机、起重机和架空单轨系统等几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滑车、吊具、千斤顶、手动葫芦、电动葫芦等。
2、起重机主要包括①桥式类型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等。②臂架类型起重机,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3、升降机是重物或取物装置沿着导轨升降的起重机械,它包括载人或载货电梯。升降机虽然只有一个升降动作,但机构很复杂,特别是载人的升降机——电梯,要求有完善的安全装置和电控装置等。
作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设备
1
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
管理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
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
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
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
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
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
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
安全操作规程
3.2.1
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
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
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
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
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电动葫芦比人工的能力大,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一种小型的起重设备。它使用起来比较简单,不需要很复杂的方法和技术。电动葫芦厂家提醒您,以下情况禁止操作电动葫芦:
1.不安全状态的重物摆动、斜拉或牵引,注意链条不要被电缆缠绕。
2.链条不能在菱角的地方转向,将链条作为吊索具是不可以的。
3.有线手柄不能用来直接拉动重物,禁止电动葫芦载人,物体不能超过额定载荷和尺寸。
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小于3吨。
1、2014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的定义,“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可能小于3吨。如果该设备额定起重量确实小于上述定义中的相关参数,则该台起重机械不再纳入政府部门对于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不再需要进行强制性定期检验。
3、但鉴于电动葫芦属于事故多发、易发设备,使用时自行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安装一些装置,如失压保护装置、漏电装置、防超载装置等,一旦出现问题,可立即报警或停电,以避免事故。
3、相关的起重机质量证书。
4、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必需经过维护保养。
定义: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还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在《特种设备目录》中,电动葫芦起重机还是属于特种设备。
其中电动葫芦在特种设备目中分为4190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4270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两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目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是:
1、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和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门式起重机应当安装重量限制器;
2、门座起重机、装卸桥、铁路起重机应装起重量限制器;
3、起重能力小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宜装起重量限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