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大车能正常动作,小车没有动作,怎样检查?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按下启动开关后,电动葫芦不工作:由于没有连接到额定工作电压,电动葫芦不能工作,通常有以下情况:(1)供电系统不供电(2)电动葫芦主电路损坏、线路断开或接触不良。当出现上述问题时,为了防止三相电动机的主电路和控制电路因缺相电源而烧毁,或起重机电动机突然获得放电电源而造成损坏,必须断开电动机与电源线的连接。吊车电机端电压低于额定电压10%以上,电机启动力矩过小,吊车无法起重,无法工作。
1.
电动葫芦上的排钢丝绳的排线器有磨损。
2.
电机和铰缆辊之间的齿轮或连接套有磨损(这个必须拆下来看)。
3.
行程开关有问题。
电动葫芦在使用之前,简单的安全检查是很有必要的,避免一些零部件的异常问题,提前做好危险预防工作。
1.操作手柄的按钮控制方向和制动器、限位器均灵敏准确。
2.钢丝绳没有缺陷,润滑良好,排列整齐。
3.电动机和减速器转动没有异常声响。
4.电动葫芦轨道和人员行走区域没有障碍物。
5.吊钩和滑轮能灵活转动。
第一,行走小车控制按钮失灵,处理方法:更换
第二,线路故障,有可能用的时间长了,线路老化,或者线路开焊
提醒不管什么问题让专业人员检查并修复。
2、 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的四个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转 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3、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4、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5、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6、严禁电动葫芦超负荷运行,严禁过度点动操作。
7、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9、 处于备用状态的电动葫芦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0、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
歪拉斜吊。
1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2、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接触器触头烧坏,导致电机缺相(380V的才会出现)
2升降电机的制动器没有释放,电机被刹车抱住转不动,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听到电机嗡嗡的声音
3.升降电机的线圈已经烧毁
连接锁定过程中电气联动及保护设施进行如下确认:
5.3.2.1 在确认电动行车与磨煤机侧行车轨道梁对中无误后(指示灯亮),方能起动连接驱动装置。
5.3.2.2 连接锁定后(黄灯亮)确认行车的止动挡铁跳起,否则电动葫芦小车拒动行驶。
5.3.3 电动葫芦小车工作中,电气联动及保护设施应进行如下确认:
5.3.3.1 电动行车与磨煤机侧行车在实行连接锁定过程中(红灯亮)电动葫芦小车和电动大车拒动。
5.3.3.2 当锁定结束后(黄灯亮),电动行车与磨煤机侧行车拒动。
5.3.3.3 当电动葫芦小车过轨到磨煤机侧行车上后,电动双梁悬挂起重机(大车)和磨煤机侧行车能断开,电动双梁悬挂起重机(大车)和磨煤机侧行车的止挡铁能复位,锁定解除。这时磨煤机侧行车恢复通电,电动葫芦小车只能在磨煤机侧行车上行走,不能回到电动大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