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500至1000公斤电动葫芦上升时好,下降时不转是怎么回事
1.使用微型电动葫芦时电压不稳定,比规定的额定电压低很多或者高很多。这样会导致电机转动矩过小或过大,微型电动葫芦不能吊动重物,而不能作业。
2.由于在国内电压普通都会高出一些比如230V以上就会容易烧毁制动系统的电机。造成微型电动葫芦不能作业。
3.长期不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在使用后没有及时保养,导致一些配件生锈,启动时制动轮脱不开。
4.电机打膛,由于轴承磨损严重,转子下沉或者机轴的挠度过大使转子偏心所致。引起电机空转没有制动作用。此时要更换电机或者更换电机配件。
在平时使用过程中要按照要求使用,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微型电动葫芦不作业,必须先停止操作,排除故障
电动葫芦常见的一种问题是容易打滑,主要原因是摩擦片问题,长期使用的或者劣质的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十分常见,普通的手拉葫芦与电动葫芦摩擦片为节省成本,都是采用不合格的摩擦片,因此不久就会出现手拉葫芦打滑现象。如果使用的是TOYO电动葫芦,就可以避免这种问题了。
如果按按钮接触器动作 电葫芦不下行 检查升降断电开关 就是和导绳器连着的方盒子。
2、 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的四个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转 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3、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4、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5、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6、严禁电动葫芦超负荷运行,严禁过度点动操作。
7、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9、 处于备用状态的电动葫芦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0、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
歪拉斜吊。
1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2、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电动葫芦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