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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脚手架施工里面的防护棚怎么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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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0:23:26

在脚手架施工里面的防护棚怎么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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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0:16

二层平台沿建筑物四周(人货电梯范围内除外)设置悬挑式双层防护棚,搭设跨度为4.5m。防护棚与外架连接成一整体,防护棚由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及安全网及脚手板组成。防护棚横向水平钢管间距1.5m,与外架立杆用扣件连接,并与预埋在六层外梁上预埋钢管用扣件连接,纵向水平钢管间距1.5m,与横向水平钢管用扣件连接,防护棚下满挂安全网,上满铺脚手板,防护棚外侧搭设1.1m高防护栏,外挂安全网。沿外架立杆水平方向每隔3m用14钢丝绳拉结,下端拉结在防护棚外侧横向及纵向水平钢管交接处,上端拉接在七层梁预留的洞管上;每隔3m用6m钢管把外架立杆及防护棚进行硬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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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0:16

高层建筑施工装配式悬挑安全防护棚的结构和该防护棚搭建的施工方法,由悬挑主梁、水平横杆、防护栏杆、受力铰节座、反拉锚固座、反拉钢丝绳等搭建构成,悬挑主梁、水平横杆和防护栏杆连接构成双层防护棚,受力铰节座、反拉锚固座分别固定在建筑主体结构上,悬挑主梁的一端连接受力铰节座反拉钢丝绳的一端连接反拉锚固座,另一端与悬挑主梁上设置的反拉点连接。根据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2.4条,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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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 临边作业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三、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四、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二、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三、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四、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五、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二、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五、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第3.1.4条 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第二节 洞口作业第3.2.1条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一、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二、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三、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第3.2.2条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二、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三、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四、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五、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六、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七、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八、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九、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第3.2.3条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 攀登作业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第4.1.3条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第4.1.5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第4.1.6条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第4.1.7条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第4.1.8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第4.1.9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第4.1.10条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录图4.1。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第4.1.11条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第4.1.12条 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二、 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三、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第二节 悬空作业第4.2.1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第4.2.3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二、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三、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第4.2.4条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三、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第4.2.5条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二、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三、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第4.2.6条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二、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三、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第4.2.8条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二、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三、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 操作平台第5.1.1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二、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三、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四、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五、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第5.1.2条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二、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三、 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四、 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五、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六、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七、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八、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第5.1.3条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第5.1.4条 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一)、(二)。第二节 交叉作业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第5.2.6条 交叉作业通道防护的构造型式见附录六。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第6.0.1条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第6.0.2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第6.0.3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一、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三、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第6.0.4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二、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三、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四、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五、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第6.0.5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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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0:16
商场医院处通道防护隔离棚高度不应低于多少米:4到5米。

30层属于高层建筑了。高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6米,宽度4米,高度4到5米。

安全通道棚采用双层顶棚形式,顶棚满铺竹跳板,两层板之间应保持80厘米间距,安全通道棚两侧搭设剪刀撑并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顶层满铺5厘米厚脚手板,防护棚两侧搭设剪刀撑并满挂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护棚两侧应搭设钢管立柱,在进口处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宣传标语。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临边作业

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 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 洞口作业

第3.2.1条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八、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攀登作业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4.1.3条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4.1.5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4.1.6条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4.1.7条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4.1.8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第4.1.9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条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录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

第4.1.11条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

第4.1.12条 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二、 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三、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 悬空作业

第4.2.1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第4.2.3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二、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三、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4.2.4条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第4.2.5条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二、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三、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第4.2.6条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二、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三、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4.2.8条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二、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操作平台

第5.1.1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三、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四、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条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三、 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四、 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五、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六、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七、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八、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第5.1.3条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第5.1.4条 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一)、(二)。

第二节 交叉作业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5.2.6条 交叉作业通道防护的构造型式见附录六。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第6.0.1条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第6.0.2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6.0.3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三、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第6.0.4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二、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三、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四、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五、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第6.0.5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欢呼的鸭子
和谐的荷花
2025-09-15 16:10:16

没见过、没听说过;

标准做法有规范可依,如下述;

2.1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1) 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2)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 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2.2楼梯口防护:(1)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2)拦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两道防护拦杆,其高度为40cm和90cm。

2.3电梯口防护:(1)离楼层面40cm和120cm高处各设一道安全防护拦杆,并在洞口的醒目处挂设安全标志。(2)也可在电梯口处的墙内横放两根φ6或φ8mm以上的钢筋代替拦杆,或在洞口墙壁内外各设一根φ48mm的钢管,用10号铅丝将两根钢管绞紧,固定在洞口处,起到防护拦杆作用。(3)当进入电梯井内施工时,电梯井门口必须设有安全可靠的防护门或其他有效措施。(4)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张设一道安全网,或每层铺设竹笆片,网内杂物应及时清除。

2.4深坑、过道防护:(1)深坑周边应设置两道防护拦杆,其高度为40cm和100cm。行人坡道应用扶手及防滑措施,夜间出入口须凤红灯示警。直径(或边长)50cm以上的桩孔及砼杯形基础也应防护。(2)施工中建筑物底层的出入口,过道须搭设防护棚,棚宽应大于道口。

等等做法。

顺利的鸭子
无情的人生
2025-09-15 16:10:16
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连接。

吊篮安全绳使用规范: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安全锁扣的部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4、使用吊蓝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

负责的乐曲
安详的百合
2025-09-15 16:10:16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 防坠落措施

①购买有产品合格证的安全帽,购入的安全帽必须经验收后,方准使用。不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正确使用,扣好帽带。

②安全网应使用已取得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密目式安全网,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米以上,生根牢固,下口离墙不大于15CM,二网间拼接空隙不大于10CM。

③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三米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④楼梯口防护: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设两道防护栏杆。

⑤预留洞口、坑、井防护:对较小的洞口采用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脚下手板;边长在1.5米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

⑥通道口防护: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防护棚顶部采用5CM厚木板,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安全网封严。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

⑦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外脚手架随施工进度上升,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架子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各类架子搭设完毕必须经安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⑧龙门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缆风绳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首层进料口一侧搭设长度不小于2米的防护棚,另外三侧封闭.每层卸料平台设防护门,两侧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2、安全用电措施

①临时用电按有关规定编制好施工方案,并建立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严禁没有经过培训或不懂机电设备的人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②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有门有锁并能防雨雪侵入,配电系统采取分级配电,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设置并有标记,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统一编号,箱内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③加强夜间施工照明管理,确保施工部位的规定照度。职工宿舍照明全部使用36V低压电。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外壳做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得使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3、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措施

①卷扬机、搅拌机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②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③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④圆锯、平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⑤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参考资料:

安全管理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管理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寂寞的树叶
热心的芒果
2025-09-15 16:10:16

四口”的安全防护要求是什么?

(1)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2)       1.5mⅹ1.5m 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mⅹ1.5m 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3)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 1.2m 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4)       管道井和烟道口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并有警示标志。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5)       楼梯踏步及休息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6)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密封。

(7)       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建筑超过 24 m的棚顶应满铺不小于 50mm 厚度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 3m,高层不小于 6m,防护棚高度不低于 3m。

1.       “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要求是什么?

(1)“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 2 m的槽、坑、沟的周边;在施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作业面)和框架 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侧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板、栏杆阳台、料台、挑的周边;在施工程楼梯口的梯段边。

(2)五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 1.2m,下 杆离地高度 0.6m。坡度大于 1:2 的斜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危险部位应进行有效防护。

(3)各种垂直运输卸料临边防护必须到位,侧边设 1.2m 高两道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全封闭,进料口设置防护门。或采用 1.2m 高定型彩钢板全封闭,口还应设置含踢脚防护的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卸料底板要求采用厚 4cm 以上木板、钢板等硬质板材铺设,并设有防滑条,严禁只采用毛竹脚手片。

悬挑式钢的支撑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使用。

着急的水杯
无情的外套
2025-09-15 16:10:16
垂直运输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及现场场地状况,为满足现场物料运输和出渣量高峰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垂直运输安全防护措施如下:一、竖井物料提升机的安全防护1、为防止吊斗与天梁碰撞,对提升架的超高限位装置(或称上极限限位器)做安全动作试验验证,以防电源不能断开时,吊斗仍将继续上升造成事故。2、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3、钢丝绳用绳卡连接时,钢丝绳直径为7~16mm时,绳卡不少于3个;钢丝绳直径19~27mm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4、卸料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及档脚板,通道脚手板要铺平绑牢,保证运输作业安全进行。5、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止物体打击事故。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防止人员从侧面进入。6、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7、竖井上专人操作,井下专人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不发生违规操作,保证各种物资及时运到指定位置。8、吊装设备应专人负责及时保养定期维修,并做好检修,交接班记录。9、挂钩、各类绳卡及时检查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需要。10、竖井采用对讲机和对讲电话满足竖井通信的需要,联络系统要随着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摸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