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用钢丝绳不应存在什么和附着物
1、高处作业今立达吊篮应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
3)、安全锁扣的部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2、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3、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4、使用吊蓝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在吊篮下方可能造成坠落物伤害的范围,设置安全隔离区和警告标志,人员、车辆不得停留、通行。
5、在吊篮内从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篮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我国的现行标准。
7、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输物料。
8、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
9、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蓝,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10、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应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存放钢丝绳时必须先将绳清洗后涂好润滑油,盘绕好,置于干燥处,钢丝绳下面垫付发木板或枕木,并定期检查。钢丝绳应经常对其润滑,防止生锈和减少使用中绳弯曲时运行阻力。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1、钢丝绳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2、严禁超载使用,不应受冲击力。在捆扎或吊运物件时,应注意不要使钢丝绳直接和物件的快口或尖角相接触。在它们的接触处应垫以木板及其它衬垫物防止物件的快口棱角损坏钢丝绳而产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3、钢丝绳穿用的滑车,其边缘不应有破裂和缺口。
4、钢丝绳子使用中特别是钢丝绳在运动中不要与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应与钢板的边缘斜拖,以免钢板边缘割断钢丝绳,直接影响绳的使用寿命。
5、在高温物件上使用钢丝绳时,必须采用隔热措施,以免高温影响钢丝绳的寿命。
6、使用中发现钢丝绳长度不够,必须采用卸扣连接,严禁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吊运物件,以免由此产生剪切力。为加强矿井提升钢丝绳的统一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寿命,降低钢丝绳损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机电部是钢丝绳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设专业钢丝绳管理组,负责全矿提升钢丝绳的计划提报、审批、发放、旧绳的回收利用,在用钢丝绳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对各区队的钢丝绳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缆风绳钢丝绳又称拖拉绳或缆绳。连接桅杆顶部支承件与拖拉坑间的拉索,用以保持桅杆的直立和稳定。
作用
缆风绳和地锚共同组成桅杆式起重机的稳定系统,它的存在直接关系到桅杆式起重机的安全工作。
缆风绳是桅杆式起重机的稳定系统,关系到起重机的安全,影响着桅杆的轴力。缆风绳的拉力分为工作拉力和初拉力。
吊装钢丝绳是钢丝绳的一种。吊装钢丝蝇是不允许有断开的,如果有断开点那说明此处整个钢丝蝇已整体受破坏,如吊装中此处受直角折断,拉力过大受拉断等。此处整体已全部受损,应该严格检测使用。以免发生安全问题。
吊装钢丝绳使用要求:
1)、钢丝绳不得超负荷使用,不能在冲击载荷下工作,工作时速度应平稳。
2)、在捆绑或吊运物件时,钢丝绳应避免和物体的尖角棱边直接接触,应在接触处垫以木块、麻布或其他衬垫物。
3)、严禁钢丝绳与电线接触,以免被打坏或发生触电。靠近高温物体时,要采取隔热措施。
4)、钢丝绳在使用中应避免扭结,一旦扭结,应立即抖直。使用中应尽量减少弯折次数,并尽量避免反向弯折。
5)、钢丝绳应防止磨损、腐蚀或其他物理条件、化学条件造成的性能降低。吊运熔化及灼热金属的钢丝绳,要有防止高温损坏的措施。
6)、使用前要根据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直径的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其负荷能力及破损情况;使用后及时保养,正确存放。
7)、钢丝绳应均匀地涂敷防锈、润滑油脂。对于钢丝绳有增摩性能要求时,钢丝绳应涂增摩油脂。钢丝绳表面不应有未涂上油脂的地方。
钢丝绳的安全检查
1)、断丝 在一个捻距统计断丝数,包括外部和内部的断丝。即使在同一根钢丝上有2处断丝,统计时也应按2根断丝数统计。钢丝断裂部分超过本身半径者,应以断丝处理。 ①检验时应注 意断丝的位置(如距末端多远)和断丝的集中程度,以决定处理方法。 ②注意断丝的部位和形态,即断丝发生在绳股的凸出部位,还是凹谷部位。根据断丝的形态,可以判断出断丝的原因。
2)、磨损 磨损检验主要是磨损状态和直径的测量。 磨损的状态有两种:一种是同心磨损,另一种是偏心磨损。偏心磨损的钢丝绳多数发生在绳索移动量不大、吊具较重、拉力变化较大的场合。偏心磨损和同心磨损同样使钢丝绳强度降低。
3)、腐蚀 腐蚀有外部腐蚀和内部腐蚀两种。 ①外部腐蚀的检验:目视钢丝绳生锈、点蚀,钢丝松弛状态。 ②内部腐蚀不易检验。如果是直径较细的钢丝绳(≤20mm),可以用手把钢丝绳弄弯进行检验;如果直径较大,可用钢丝绳插接纤子进行内部检验,检验后要把钢丝绳恢复原状,注意不要损伤绳芯,并加涂润滑油脂。
2、该产品安装完毕后要能通过行业行政监察部门的验收。
(先将部分有关行业行政监察部门的验收文件传给你供参考)
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ОО三年 月 日
录2: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1.
技
术
资
料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与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杂物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及标准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接线图;
g.部件安装图和安装说明书;
h.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及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
查阅资料。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与文件:
a.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
查阅资料。
2.
机
房
或
机
罩
2.1
当机房(罩)的位置距井道较远时,在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有一个安全方便的通道。通道应畅通,高度不小于1.8m,且应有永久性照明装置。如设置爬梯应保证安全可靠。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2.2
机房(罩)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机房(罩)门应不小于0.6×0.6m,且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机房(罩)应配备消防设施、固定照明装置和电源插座。
外观检查,通电试验,必要时测量。
2.3
下列位置必须提供不小于0.9m的净空距离:
a.控制柜(屏)的正前面;
b.如果在控制柜(屏)的背面或侧面进行检修时,控制柜(屏)是带电的,则在相应侧面。
如果在控制柜(屏)的背面或侧面进行检修时,控制柜(屏)是不带电的,则在相应侧面应提供不小于0.5m的净空距离。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2.
机
房
或
机
罩
2.4※
每台杂物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可靠有效。
切断主电源开关,在电源输入端,人为断开一相电源或将电源相序调换,接通主电源开关,此时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
2.5
控制柜内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无异常。
对照图纸,外观检查。
2.6
在机房(罩)中,每台杂物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且与驱动主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操作机构应能从机房(罩)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机房(罩)的照明及电源插座;
b.轿顶及井道底部的照明。
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电源是否被切断。同时检查开关设置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电梯使用要求。
2.7驱
动
主
机
2.7.1 曳引机工作无异常,油量适当。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同一机房设多台杂物电梯时,各台曳引机应有区分标志。
检查油标及曳引机标志。依据运行状态确定(判断)曳引机工作状况。
2.7.2※ 制动器应为常闭机电式制动器。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磨擦。严禁使用带式制动器。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2.7.3※ 必须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轿厢再运行。
查阅电气原理图和实物,检查切断电源的电气装置数量和独立性,必要时模拟触点故障,检查电梯是否能启动。
2.7.4 对于采用卷筒、钢丝绳形式或链轮、链条形式牵引的,其轮槽不应严重磨损。
检查槽形磨损情况,必要时用卡尺或深度尺测量磨损深度。
2.7.5 采用悬臂式曳引轮或链轮时,人员可能接近的运动部件外部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外观检查。
2.8
紧
急
操
作
装
置
2.8.1 电梯驱动主机应装有手动紧急操作装置,以便盘车手轮平滑的将轿厢移至平层位置。
断电检查。先安装好盘车手轮,并由一人握紧,另一人用松闸板手将制动器松闸,盘动手轮检查轿厢移动状况。
2.8.2 松闸板手应漆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漆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和扳手,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地方。在电动机或盘车手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外观检查。
2.9
限
速
器
2.9.1 限速器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安全可接近的。若限速器装设于井道内,应方便检修人员从井道外面接近它。
外观检查。
2.9.2※ 限速器铭牌上应注明电气保护开关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限速器选用应与杂物电梯运行速度相匹配;动作速度应不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但不大于1.25m/s;对重安
观察检查。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2.
机
房
或
机
罩
2.9
限
速
器
全钳装置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比轿厢安全钳装置限速器动作速度至少高10%,但不大于1.4m/s。
(见上页)
2.9.3※ 限速器调定部位应有封记,且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对于封记移动或上次校验后使用周期达到5年的限速器,应进行校验。
观察检查。
2.10
接
地
2.10.1※ 系统接地型式应根据供电系统采用TN-S或TN-C-S系统,从进入机房起,零线(N)与接地线(PE)应始终分开。在TN供电系统中,严禁电气设备外壳单独接地。
将主电源断开,在进线端断开零线,用万用表检查零线和接地线是否连通。如为TN供电系统应查验电气设备外壳接地。
2.10.2 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能应良好。
用万用表测量驱动主机、电源开关、线槽、轿厢等部件与机房接地端的导通情况。
2.11※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力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MΩ;照明电路和其它电路不小于0.25MΩ。
用绝缘电阻测量仪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照明电路导体之间以及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断开主电源开关,并断开所有电子装置。
3.
井
道
3.1
井道除JG135-2000规定的开口外,一般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井道入口面,从层站地面2.5m以上,可以使用网格或穿孔板,网格或穿孔在水平或垂直方向的尺寸均不大于75mm,其余各面墙的高度不小于2.5m。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3.2
3.2.1 检修门的高度不小于1.4m,宽度不小于0.6m;活板门的高度不大于0.5m,宽度不大于0.5m;清洁门的高度不大于0.6m。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3.2.2※ 检修门、活板门、清洁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及一个用以验证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外观检查,动作试验。
3.3
装有多台杂物电梯和对重的井道:在运动部件之间,应在井道的下部装设一个垂直隔障。隔障应从井道底部水平面以上不大于0.3m起,向上高度不小于2.5m。若相邻电梯运动部件间间距小于0.3m时,隔障则应贯穿整个井道高度,宽度应满足要求。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3.4
曳引式电梯的顶部间距:轿厢或对重与井道顶部任何结构或部件的底部之间必须提供一个不小于50mm的垂直距离,从而使得轿厢或对重装置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对重或轿厢不会撞击到电梯井道顶部的任何部分。
强制式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井道顶部、电梯轿厢和井道结构的任何部分之间必须提供一个不小于50mm垂直的距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时,轿厢不会撞击顶部缓冲器。
a.在上端站短接层门联锁开关,轿厢下行,测量上端站层门地坎距井道顶最低结构或部件间距离S;
b.短接上极限开关,轿厢点动上行使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测量轿厢底面与上端站层门地坎间距离L;
c.实测轿厢底面至轿厢顶最高部件间距离H;
d.顶部间距△S=S-(H+L)。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3.
井
道
3.5※
井道上、下两端应设极限开关,且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始终保持动作状态。
慢速移动轿厢当其靠近极限开关时,分别短接上、下极限开关和限位开关,提升(下降)轿厢,使对重(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检查极限开关是否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动作状态。
3.6※
对于强制驱动的杂物电梯,应设有一个松绳或松链的安全装置,以便在轿厢(或对重)下行遇到障碍物时切断电路,使杂物电梯停止运行。对于曳引驱动的杂物电梯,应设置一个在杂物电梯运行时间大于正常运行时间10S以前,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的装置。
短接下极限开关,轿厢下行并完全压缩缓冲器,在限定时间前,查验主机电源是否被切断。
3.7
线管、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动力线与控制线应分离敷设。
外观检查。
4.
轿
厢
与
对
重
4.1※
a.额定载重量Q≤500kg;
b.额定速度V≤1.0m/s;
c.最大的轿厢底面积S≤1.25m2;
d.轿厢内部长、宽、高任何尺寸L≤1.4m;
e.轿厢底面积和额定载重量的关系见表:
查验随机文件和实物,必要时实测检查。
额定载重量(kg)
10
50
100
200
250
500
最大的轿厢底面积(m2)
0.15
0.50
0.75
1.00
1.25
1.25
注:中间的值可由线性插值法计算求得。
4.2
额定载重量大于250kg,设计上若允许检修人员抵达轿顶时,轿顶应设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照明装置和电源插座,并有相应标志。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4.3※
,应在轿厢入口处装设机械保护装置并应安装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以确保入口关闭时电梯才能启动。在使用可收缩的栅栏门时,栅栏柱中心距应不大于130mm。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当轿厢门或其它可移动的轿厢入口机械保护装置处于打开状态时,电梯应不能启动。
4.4安
全
钳
4.4.1※ 如果轿厢额定载重量大于250kg,轿厢上应装设安全钳。
轿厢和对重安全钳装置的动作由各自的限速器控制,也可借助悬挂装置的断裂或一根安全绳来动作。
观察检查,如有电气开关,断开开关,电梯应不能启动。
4.4.2※ 如果轿厢和对重之下确有人可以进入的空间存在,其底部空间的设计应满足JG135-2000的相关条款。
外观检查。
5.
5.1※
钢丝绳公称直径应不小于6mm。对卷筒式驱动的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小于25kg的曳引驱动的电梯,则钢丝绳公称直径不小于5mm,其特性应符合GB8903的规定。钢丝绳(或链条)最少应
根据额定载重量核对钢丝绳直径。在选定部位的6d或30d长度范围内(绳端处也应作为选择范围之一),目测检查钢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5.
钢
丝
绳
和
悬
挂
链
5.1※
有2根,每根钢丝绳(或链条)应是独立的。
钢丝绳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GB5972的有关规定。
丝绳的可见断丝数;卡尺测量钢丝绳公称直径磨损量。
5.2
5.2.1 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时,应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至少用2个绳夹或具有等同安全性能的其它装置,将其固定在卷筒上。
钢丝绳末端应固定在轿厢、对重或悬挂部位上,固定时,必须采用金属或树脂充填的绳套、自锁紧楔形绳套、至少带有3个绳夹的鸡心环套、手工编插绳环、带绳孔的金属吊杆或具有等同安全性能的其他装置。
外观检查。
5.2.2 链轮齿数应不少于15,每根链条在链轮上啮合数不应小于6。
外观检查。
5.3※
卷筒驱动杂物电梯钢丝绳的缠绕:
a.当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绳槽中至少应保留一圈半的钢丝绳;
b.卷筒上只能缠绕一层钢丝绳;
c.钢丝绳相对于绳槽偏角(放绳角)应不大于4°。
将轿厢支承在缓冲器上,检查卷筒上保留的圈数。在轿厢位于上极限位置时,用磁力线坠和钢直尺检查放绳角。
5.4※
不论钢丝绳的股数多少,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悬挂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
悬挂轿厢和对重装置的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
验收检验时测量计算直径比,必要时计算安全系数;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可对照验收检验报告进行查验,必要时测量计算。
5.5
至少在悬挂钢丝绳的一端设有一个调节装置,用来平衡各钢丝绳的张力。
外观检查。
6.
层
门
6.1
每一个层站入口应装设一个地坎。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5mm。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6.2
井道开口处应设无孔层门。层门关闭时,在门扇之间或门扇与立柱、门楣或地坎之间间隙尽可能小,均不大于6mm;定期检验时该项内容可放宽至不大于10mm。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6.3
层门在其正常运行中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运行行程终端错位。
运行试验。
6.4
6.4.1※ 每一个层门均应设置门锁,门锁动作应灵活可靠。
层门门锁锁紧元件的啮合尺寸应不小于5mm。
外观检查。用着色法检验锁紧元件的啮合长度。
6.4.2※ 应在层门上安装能自动复位的紧急开锁装置。
动作试验。
6.5※
每个层门应具有符合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层门的锁闭应满足下列要求:
a.如果一个层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
b.轿厢正常运行或未停止在开锁区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动作检查,运行试验。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6.
层
门
6.6
垂直滑动层门的门扇应该固定在两个独立的悬挂部件上。
外观检查。
6.7
呼梯、楼层显示信号、到站钟等系统功能有效,信号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轿箱在各层平层,外观检查并接通信号试验。
6.8
层站、层门入口处电梯铭牌应清晰标明电梯的额定载重量(kg)及电梯制造厂名称等相关标志。
外观检查。
7.
底
坑
7.1
底坑应设固定照明装置。底坑不得有污水和杂物,若底坑深度大于1.6m时,应设爬梯。
外观检查。
7.2※
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及电源插座。
动作试验。
7.3缓
冲
器
7.3.1 对于强制驱动的杂物电梯,应在轿厢的顶部安装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附加缓冲器。
外观检查。
7.3.2 曳引驱动等非强制驱动的杂物电梯,轿厢和对重下应设缓冲装置。
外观检查。
7.4
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外观检查。
8.
功
能
试
验
8.1※
曳引
试验
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空载轿厢应不能被进一步提升。
短接上极限开关,点动将轿厢提升使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继续提升轿厢不应被提起。
8.2※
安全
钳
试验
轿厢承载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做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安全钳工作应可靠。定期检验时,应做空载、检修速度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验收检验:轿箱内均匀分布额定载荷,短接安全钳电气开关,轿箱检修下行,手动使安全钳动作,电梯驱动主机连续运转直到悬挂绳打滑。
定期检验:轿厢空载,按上述步骤进行试验。
8.3※
制动
试验
轿厢承载125%额定载荷,以额定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停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验收检验:轿厢内均匀分布125%额定载荷,以额定运行速度下行,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查验轿厢制停可靠性及有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定期检验:轿厢应在空载上行时试验。
8.4※
超载
试验
电梯在110%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的情况下,启、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可靠地启动、运行和停止,曳引机工作正常。
轿厢内均匀分布110%额定载荷,在通电持续率40%的情况下,按要求进行运行试验,查验电梯启动、运行和停止是否可靠,曳引机等工作是否正常。
注:带“※”项为重要项目。
新钢丝绳不要立即高速、重载下直接使用,而要在低速、中载条件下运行一段时间,使新绳适应使用状态后,再逐步提高钢丝绳运行速度和加大提升载荷,即新钢丝绳在进行高速、重负荷作业前必须经过初期磨合阶段。严禁钢丝绳跳槽钢丝绳和滑轮配合使用时,必须注意防止钢丝绳从轮槽中跳出。如果钢丝绳脱落了轮槽后还在继续使用,钢丝绳将会产生挤压变形、扭结、断丝、断股,严重缩短钢丝绳的使用寿命,如果发生断绳现象,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严禁钢丝绳挤压变形钢丝绳在使用时不能受到强烈挤压,以免钢丝绳变形,导致结构破坏而出现早期断丝(这时钢丝表层将出现马氏体这一脆性层组织)、断股甚至断绳,显著降低钢丝绳使用寿命并危及作业安全。严禁钢丝绳高速运行时和其它物体摩擦钢丝绳在高速运行时,应避免其与非匹配轮槽外的其它物体发生摩擦。
因为在高速情况下,钢丝绳与这些物体相互运行时所产生的瞬间摩擦热,可导致钢丝表层出现马氏体组织,而这种组织上的变化虽然无法通过肉眼辨别,然而却是引起钢丝早期断裂的主要原因。严禁钢丝绳散乱缠绕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应尽可能排列整齐。如果散乱缠绕,则钢丝绳在工作时由于相互挤压也会出现导致钢丝绳结构破坏,产生早期断丝,直接影响钢丝绳使用寿命。严禁钢丝绳过载使用钢丝绳如果过载使用,则将急速加剧其被挤压变形的程度,内部钢丝之间及外部钢丝与匹配轮槽之间的磨损程度,对作业安全性带来严重危害,同时缩短滑轮使用寿命。
(一)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二)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三)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说明:(一)主要强调不允许采用将钢丝绳用缠绕在滚筒轴上得方式固定钢丝绳,应采用卡绳装置固定钢丝绳.
(二)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是怕钢丝绳被绳孔锐利的边沿损伤;钢丝绳的弯曲形成锐角直接将绳损坏.
(三)滚筒上缠留的3圈绳,提高钢丝绳在滚筒上得摩擦力,防止钢丝绳从滚筒上抽出,由欧拉公式可知,围包角越大摩擦力越大.
且不小于300毫米。
按照一定的规则捻制在一起的螺旋状钢丝束,钢丝绳由钢丝、绳芯及润滑脂组成。钢丝绳是先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再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股捻绕成螺旋状的绳。
钢丝绳使用过程中需要承受交变载荷的作用,其使用性能主要由钢丝力学性能、钢丝表面状态和钢丝绳结构决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检查范围:拉查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绳芯露出的程度,确定其安全起重量(包括报废)。
二、保养注意事项
1、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
2、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钢丝绳每使用4个月涂油一次,涂油时最好用热油(50℃左右)浸透绳芯,再擦去多余的油脂。
4、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5、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6、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7、牵引钢丝绳的承载能力应为总牵引力的5-8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丝绳
随着钢丝绳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使用人群也比较多,所以在购买时对于如何辨别钢丝绳的质量就非常重要了,下面从以下几点来辨别钢丝绳的质量。
1.包装。包装钢丝绳质量在包装方面主要体现在,钢丝绳到货后,绳轮变形、摔坏或者散架造成钢丝绳在绳轮上乱卷、挤伤、擦伤或无防潮措施造成严重锈蚀而影响使用者。 但严格来说并不止于此,如包装不符合标准或者合同规定,订货合同与交货实物不符等都属于包装检查之内。 产生上述质量的主要原因是:一、厂家设计绳轮时对强度考虑不周,二,不按包装标准和合同标准包装,三,运输部门不按操作规程装卸,四,使用保管部门不按正确方法存放等 根据煤矿用钢丝绳检验技术规程第七章78条规定在验收检查中如违背规定之一者必须追究责任。 钢丝绳包装质量如下: 装卸中将绳轮摔坏、包装的包装布撕破 不正确的吊装绳扣挤在绳的缝隙中无法取出 装卸不当,木轴摔坏,钢丝绳摔散 木轴摔坏,钢丝绳散乱造成损伤绳轮强度不够 绳轮强度不够,摔坏后造成严重乱卷 库房管理紊乱,乱堆乱放 库房管理紊乱,堆积如山下部绳轮压垮、钢绳卡坏 钢绳在库内和码头上被烧毁。
2.表面损伤。钢丝绳或钢丝表面因与外部接触而产生的压伤、碰伤、挂伤、刮伤或钉伤等伤痕统称为表面损伤,但是在制造过程中由于压线模、预变型器或辊模等所产生的塑性变形并不属于表面损伤的范畴。 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标准规定追究责任。压伤:因绳股被压伤后,钢丝绳变形,绳股压伤,绳径而变形造成捻距不均,股间隙增大,股间隙增大,麻芯外露,一般由搬运跌落、外力碰砸引起。碰伤:股碰伤后,造成硬弯凸起麻芯外露,一般由运输途中引起。挂伤:绳股被挂伤后,股松紧不均;成卷绳被严重挂伤报废,通常由生产过程中引起刮伤:这种损伤是运输或装卸中造成的缺陷,一般由运输途中引起。钉伤:绳头钉上已造成内层损伤,绳头钉固定而造成的此类现象一般不属于质量问题。划伤:外层钢丝被硬物划伤造成股外层丝松动,一般由运输途中引起。
3.捻制缺陷。所谓捻制缺陷,从广义来说,即凡是钢丝绳在捻制中(指捻股或绳)所出现的不符合钢丝绳标准中捻制质量要求的各种缺陷质量要求的各种缺陷统称为捻制缺陷, 包括: 捻制松紧不均例、股松弛绳芯移位、绳股严重松紧不均、绳股松紧不均鼓出、一股松紧不均而凸起、多股均有不同程度的松弛鼓出、多层股不旋转钢丝绳外层绳股松弛鼓出、严重麻芯移位、股中断丝后用铁丝捆绑造成股丝松弛混乱、一股严重松弛混乱例,一段绳中无麻芯,严重跳丝例,严重捻距不均等等。
4.表面锈蚀(浮锈)。钢丝绳表面(局部或整体)出现的氧化现象。 新钢丝绳表面锈迹(浮锈)产生的原因:一是生产中酸、碱、盐等物质残留在钢丝表面,二是钢绳油脂中含酸、碱或水分过大,三是钢丝绳生产中涂油不良,四是包装防潮措施不当(由其进口钢丝绳要经过远航运输)有害气体浸渍等所致。新绳(尤其用户要求不涂油的钢丝绳)出现轻微浮锈是允许的,但擦后仍有锈斑或已造成麻坑、麻面者应追究厂家责任。
5.镀锌缺陷。镀锌钢丝绳镀锌钢丝表面有开裂、脱落、锌堆积、锌疤和露钢等现象都属于镀锌缺陷。镀锌缺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镀锌钢丝表面油污或者氧化皮未洗掉,镀锌工艺控制不严,如锌液纯度、温度、设备运行速度及平稳度、锌渣处理不当等原因所致。
6.涂油不良。涂油不良是说钢丝绳表面钢丝或麻芯的浸渍剂和润滑剂缺少、不均的现象。国家钢丝绳标准规定:“除非用户另有要求,钢丝绳中所有钢丝表面不应有未涂上润滑剂的地方。”这也是提高钢丝绳质量的一个措施。一般钢丝绳制造厂使用的钢丝绳油有两种:一种是(浸渍剂)麻芯脂,一种是外涂剂(表面脂)。产生涂油不良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目前国内油脂质量不过关,而是浸涂油方式不当。如捻绳时钢丝绳通过加热油槽时,停车时间较长,油温过高,油脂蒸发或者漏涂等都会造成涂油不良现象,如发现这种现象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7.麻芯外露。麻芯从钢丝绳全长或者局部的股丝缝隙间被挤压而露出的现象叫做麻芯外露。产生麻芯外露的原因是:麻芯粗细不均,麻芯接头不良使局部增大或断开,绳股捻制不均等因素所造成。一般纤维芯(麻芯)钢丝绳在正常情况下,在钢丝绳全长的各股缝隙间应该有微小的缝隙,或有少量麻絮从间隙中飞出是正常现象,但是由于接头过粗,或接头断开而影响钢丝绳使用则应向厂商提出索赔。
8.股丝松散。钢丝绳端头松解和截断后,股或股中钢丝(全部或者部分)松开不成形。钢丝绳股丝松散主要是制造中预变形和后变形工艺处理不当所致。几乎所有国家的钢丝绳标准中都有规定:“.......钢丝绳切断后股和钢丝都应不松散”,因此,在检查中发现松散是不应该的。但是,目前很多钢丝绳厂生产的钢丝绳还没能达到完全不松散。
9.接头不良。钢丝绳中钢丝因接头方法不当,接头中心不正或者焊接不良等造成钢丝局部过大的现象。接头不良的主要原因是在拔丝、捻股或者合绳过程中钢丝断裂焊接不良所致,严重的是有些钢丝绳厂家不按标准规定接头,而是采用搭接,拧接,钩接等方法应付生产,同时我们也发现直径不同混接等现象。接头不良有时会造成股直径增大,有时迫使临近钢丝错位,焊头粗大、突出,使得股绳表面不圆滑。根据国家标准规定,一般细钢丝绳<18mm的钢丝绳在1000米内不得超过4处,重要用途钢丝绳或者定尺钢丝绳是不允许的。
10.股松弛(扭麻花)。钢丝绳中个别股出现突起或者陷落的现象,这种现象往往和股丝松动同时产生。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是:麻芯粗细不均,压线瓦位置不正,预变形卡具控制不当,各股压弯深度不一致或设备运转不平稳等所致。这种现象是不允许的,但如果出现在钢丝绳的端头不影响定货长度可协商处理,如已影响使用则应提出索赔。
11.股丝松动。股丝松动是股中钢丝出现的松弛现象。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主要是钢丝公差大,中心丝未放大,各工字轮松紧度没调整好所致,往往这种缺陷与股丝交错相混。股丝松紧不均会严重影响钢丝绳受力不均,同时也易产生局部磨损,一般用途钢丝绳局部有轻微股丝松动还允许存在,但在一千米内不得超过5处,重要用途钢丝绳股丝松动是不允许的。
12.钢丝交叉。钢丝绳表面出现一处或者多处钢丝交叉,钢丝不在规定的几何位置出现现象。
这种缺陷可能出现在捻股时,也可能出现在捻绳是,在加工中由于工字轮上的钢丝松紧不均,压线瓦,分线盘机轴不同心或者分线盘与机轴中心线不垂直所致,也可能由于股内层钢丝捻制不均,配丝不当所致。检查时可按照交货技术条件决定,在一般情况下,一般用途钢丝绳,在1000米内不得超过三处,但矿山重要用途钢丝绳是不允许的。
13.缺丝(或跑丝)。是指在钢丝绳绳股中全长或者一段距离内少丝或者跑丝现象。缺丝或跑丝多出现在捻股过程中,在捻股时由于打轴不平而瞎轴线被拉断,钢丝脆断,工字轮缠线不足未及时刹车补接等都容易产生这种缺陷。这种缺陷,在多层缠绕的股中多发生在内层,用手摸有凹陷的感觉,有时呈波浪形,外部缺丝比较明显,缺丝的钢丝绳应向厂家提出索赔。
14.跳丝。跳丝是钢丝绳绳股中出现一根或者多根钢丝交叉凸起的现象或者呈弓形或者环形。这种缺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线轴上的钢丝有硬弯或分线盘与回转成形辊距离不合适所致。另外捻绳时压线瓦过大,工字轮上的钢丝松紧不均等都可能产生这种缺陷。这种缺陷与断丝相同,但它比断丝容易发现,在使用中如发现有跳丝现象应及时将跳丝凸起部分剪断,否则跳出的部分压在其它丝上除本身很快磨损外,同时也影响其它附近钢丝寿命,一般用途钢丝绳1000米内不得超过两处,矿山重要用途钢丝绳则是不允许的。
15.断丝。钢丝绳断丝是指新的钢丝绳中个别钢丝在股中断开(支出或露在股表面)的现象,新钢丝绳断丝多数发生在捻股或者合绳的工艺操作中,如捻股时瞎轴,线被拉断,钢丝在轴上绞扣,轴轮在篮架中卡牢不转,钢丝脆断,电接不良等。生产钢丝绳过程中尤其在捻股过程中接头是不可避免的,在国内的钢丝绳标准中都有明确的规定。钢丝绳中应尽量避免接头,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钢丝绳的质量,如焊接处钢丝粗大或者出现疙瘩,则会引起股绳凸起,在使用时会引起局部磨损,如焊接处钢丝直径变细,往往会形成应力集中而使得钢丝过早断裂,如焊接处韧性过低或发脆也会过早产生疲劳断裂,因此,为了保证质量各制造厂必须严格控制断丝发生,在验收中钢丝绳发现断丝是不允许的,尤其矿井重要用途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