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瓦施工队相应的辅料和工具都有哪些?
如果除了彩钢板和收边以外都算辅材的话,那么主要有自钻螺钉、铆钉、密封胶、防水封堵材料等。
工器具主要有手枪钻(螺丝枪)、铆钉枪、打胶枪、切割机、角磨机、铁皮剪刀(电动、手动)、活动脚手架、各种梯子(直梯、人字梯、伸缩梯、绳梯)、各种扳手(固定的、活动的、电动的、扭力扳手)、各种安全设备(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适合不同吊装场景的吊装设备(不同吨位汽车吊、扒杆、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各种吊装辅助设备(卸扣、绑带、吊索)、各种临时接电设备、小型焊接设备等等
高处坠落事故频发最主要的原因是: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1.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主要表现为:①指派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比如项目经理指派无架子工操作证的人员搭拆脚手架即属违章指挥②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根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③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比如砌体作业班组在做楼层周边砌体作业时擅自拆除楼层周边防护栏杆即为违章作业④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而是随意攀爬阳台、吊车臂架等非规定通道⑤拆除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撑系统时无专人监护且未按规定设置可够的防护措施,许多高处坠落事故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⑥高空作业时不按劳动纪律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等。(2)人操作失误,主要表现为:①在洞口、临边作业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②在转移作业地点时因没有及时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牢而坠落③在安装建筑构件时,因作业人员配合失误而导致相关作业人员坠落。(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现为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比如没有看到脚下的脚手板是探头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坠落造成伤害事故,或者误进入危险部位而造成伤害事故。2.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主要表现为:①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②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磨擦、锈蚀而破断导致吊篮倾斜、坠落而引起人员坠落③施工脚手板因强度不够而弯曲变形、折断等导致其上人员坠落④因其它设施设备(手拉葫芦、电动葫芦等)破坏而导致相关人员坠落。(2)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主要表现为:①临边、洞口、操作平台周边的防护设施不合格②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3)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有的单位贪图便宜,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只认价格高低,而不管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导致工人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本身质量就存在问题,根本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严禁超载使用。两根吊装带作业时,将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吊装带各挂在双钩对称受力中心位置;四根吊装带使用时,每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注意钩内吊装带不能产生重叠和互相挤压,吊装带要对称于钩受力中心。吊装带使用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在吊装作业时,吊装带不允许交叉、扭转,不允许打结、打拧,应采用正确的吊装带专用连接件来连接。当遇到负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时,必须采取护套、护角等方法来保护吊带,以延长吊装带的使用寿命。严禁在粗糙表面使用吊带。以免吊带被棱角割断和粗糙的表面划伤。双匝扼圈捆扎更为安全。使用吊装带时,由于吊钩的弯曲部分使扁平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的影响。吊钩直径太小时,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吊装管类物体时要采取正确的吊装方式,吊装角度过大会产生安全隐患。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会造成吊装带损还,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了,造成危险。应用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吊装带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拉拖。使用完毕后吊装带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
(ISO9001-2015/ISO45001-2018)
一、岗位危险源:操作超速、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操作人员未培训、叉车部件失灵、场地狭小、吊具断裂或脱落、吊装的零部件重心不稳、工件捆扎不当、警示标志缺失、劳保防护不当、零部件安装不牢靠、零件堆码不稳、零件捆扎不当、起吊部件失灵、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起吊超重、设备失灵、司机的安全意识不强、司机精神不良、司机未经培训、索具断裂、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违章操作、未培训人员操作、物资重心不平衡、系统安全装置失灵、现场物件堆放混乱、行车超速或失灵、行车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行驶过程中超速、作业人员协调不当等。
二、岗位可能发生事故:
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5、坚持“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起吊工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确认稳妥,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趴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要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并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底盘要紧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慢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作固定点。揽风绳与地面角度应小于45。,需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拨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重物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它机电设备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二)挂钩工
1、挂钩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遵守“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
3、要经常检查工具,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大型物件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米,确认稳妥方可起吊运行。
5、起吊物件吊位要准确。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适当不得大于120。。吊件翻身掌握好重心。特殊起吊应用专用工具。
6、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按行车额定载重合理分配,统一指挥。
7、多人吊运,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运行。
8、不得在起吊件下面行走或站立。
9、吊运物件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堆放在动力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三)行车工
1、行车工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开车前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大小车轨道有无障碍。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接到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行车起动时,先鸣铃,正常吊运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起吊件未放稳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工作间隙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吊物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行车运行中,不准维修、调整和人员上下。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但不准同时操纵三只控制手柄。
7、吊运金属液时,应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升降速度要稳、缓。
8、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9、露天行车遇有暴雨、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将地锚拉紧、切断电源。
10、行车工(起重、挂钩人员)必须作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⑦易爆物体不吊;
⑧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1、工作完毕,行车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在指定的梯台上下。
(四)电动葫芦工
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遇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块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应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绝缘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拐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五)汽车起重机司机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司机须熟悉本起重机的性能及各项指标。严禁酒后、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操作起重机。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纵系统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十分齐全和灵敏可靠。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5、起重机工作时,转台上不得站人。行驶时,上车操纵室严禁坐人。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须平稳固定,支撑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起吊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继续起吊,不得盲目快速升降。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漆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9、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垫平,整机倾斜度在允许范围内。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或被吊重物下,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1、严禁起重机在高压线下进行工作。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增大到1.5倍以上。
1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以上的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特殊情况下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3、进行伸缩、变幅操作时,绝对不能突然过急地扳动操作杆,否则会造成极大的危险。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4、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使起重臂后翻。降钩时卷筒上至少要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5、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及检修与调整。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的情况下,司机不准离开操纵室。
17、汽车起重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⑦易爆物体不吊;
⑧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8、行驶过程中及工作完毕,起重臂要缩回原位,吊钩和起重主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放至零位。
19、起重臂与输电线之间的最近安全距离如下表:
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20
35~110
154
220
安全距离(米)
1.5
2
4
5
6
(六)塔机司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操作。
2、作业前塔机必须进行试运转,逐个检查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决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作业过程中
1)必须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超载运行。不准斜拉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2)避免吊钩着地,防止起升钢丝绳乱绳而引起事故。如吊钩必须着地,则着地后再次升起,应注意监视卷筒上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3)每次动作之前,必须先鸣笛。
4)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严禁回转时反转制动和紧急刹车。起升或下降的过滤档位不允许长时间使用,具体要求详见使用说明书中有关部分。
5)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在遇有大雷雨、浓雾等恶劣气候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超过13米/秒时,一律停止作业。
7)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转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
8)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等查清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9)起吊重物时,小车吊栏内严禁站人。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
5、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1.1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粘土、粉质粘土及含少量砂、石粘土层,且地下水位低的人工成孔灌注桩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宜采用325号~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石子:粒径为0.5~3.2cm的卵石或碎石;桩身混凝土也可用粒径不大
于5cm的石子,且含泥量不大于2%。
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5 外加早强剂应通过试验选用,粉煤灰掺合料按试验室的规定确定。
2.1.6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
2.1.7 一般应备有三木搭、卷扬机组或电动葫芦、手推车或翻斗车、镐、锹、手铲、钎、线坠、定滑轮组、导向滑轮组、混凝土搅拌机、吊桶、溜槽、导管、振
捣棒、插钎、粗麻绳、钢丝绳、安全活动盖板、防水照明灯(低压36V、100W),
电焊机、通风及供氧设备、扬程水泵、木辘轳、活动爬梯、安全帽、安全带等。
2.1.8 模板:组合式钢模,弧形工具式钢模四块(或八块)拼装。卡具、挂
钩和零配件。木板、木方,8号或12号槽钢等。
2.2 作业条件:
2.2.1 人工开挖桩孔,井壁支护应根据该地区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2.2 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
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
设施准备就绪。
2.2.3 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2.4 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
水准点。放线工序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2.2.5 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2.2.6 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两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
情况,以此修改原编施工方案。
2.2.7 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先降低地下水位至桩低以下0.5m左右。
2.2.8 人工挖孔操作的安全至关重要,开挖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
技术交底;操作前对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3.1 工艺流程: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
安装电动葫芦(卷扬机或木辘轳)→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
机等→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
筋)→
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
开挖扩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混凝土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插桩顶钢筋→
3.2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在场地三通一平的基础上,依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
的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测定桩位轴线方格控制网和高程基准许点。确定好桩位
中心,以中点为圆心,以桩身半径加护壁厚度为半径画出上部(即第一步)的圆周。
撒石灰线作为桩孔开挖尺寸线。孔位线定好之后,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办好
预检手续后开挖。
3.3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开挖桩孔应从上到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
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孔的截面尺寸。每节的高度应根据土质好坏、
操作条件而定,一般以0.9~1.2m为宜。
3.4 支护壁模板附加钢筋:为防止桩孔壁坍方,确保安全施工,成孔应设置
井圈,其种类有素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两种。以现浇钢筋混凝土井圈为好,与土壁
能紧密结合,稳定性和整体性能均佳,且受力均匀,可以优先选用。当桩孔直径不
大,深度较浅而土质又好,地下水位较低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喷射混凝土护壁。
护壁的厚度应根据井圈材料、性能、刚度、稳定性、操作方便、构造简单等要求,
并按受力状况,以最下面一节所承受的土侧压力和地下水侧压力,通过计算来确定。
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重复周转使用。模板之间用卡具、扣件连接固定,
也可以在每节模板的上下端各设一道圆弧形的、用槽钢或角钢做成的内钢圈作为内
侧支撑,防止内模因受涨力而变形。不设水平支撑,以方便操作。
第一节护壁以高出地坪150~200mm为宜,便于挡土、挡水。桩位轴线和高程均
应标定在第一节护壁上口,护壁厚度一般取100~150mm。
3.5 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桩孔护壁混凝土每挖完一节以后应立即浇筑混
凝土。人工浇筑,人工捣实,混凝土强度一般为C20,坍落度控制在100mm,确保孔
壁的稳定性。
3.6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及标高:每节桩孔护壁做好以后,必须将桩位十
字轴线和标高测设在护壁的上口,然后用十字线对中,吊线坠向井底投设,以半径
尺杆检查孔壁的垂直平整度。随之进行修整,井深必须以基准点为依据,逐根进行
引测。保证桩孔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3.7 架设垂直运输架:第一节桩孔成孔以后,即着手在桩孔上口架设垂直运
输支架。支架有:木搭、钢管吊架、木吊架或工字钢导轨支架几种形式;要求搭设
稳定、牢固。
3.8 安装电动葫芦或卷扬机:在垂直运输架上安装滑轮组和电动或穿卷扬机
的钢丝绳,选择适当位置安装卷扬机。如果是试桩和小型桩孔,也可以用木吊架、
木辘轳或人工直接借助粗麻绳作提升工具。地面运土用手推车或翻斗车。
3.9 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和通风机。
3.9.1 在安装滑轮组及吊桶时,注意使吊桶与桩孔中心位置重合,作为挖土
时直观上控制桩位中心和护壁支模的中心线。
3.9.2 井底照明必须用低压电源(36V、100W)、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桩口
上设围护栏。
3.9.3 当桩孔深大于20m时,应向井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
防止有毒气体的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视观察桩孔下
人员的情况,互相响应,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9.4 当地下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地下渗水量较大时,
吊桶已满足不了排水,先在桩孔底挖集水坑,用高程水泵沉入抽水,边降水边挖土,
水泵的规格按抽水量确定。应日夜三班抽水,使水位保持稳定。地下水位较高时,
应先采用统一降水的措施,再进行开挖。
3.9.5 桩孔口安装水平推移的活动安全盖板,当桩孔内有人挖土时,应掩好
安全盖板,防止杂物掉下砸人。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桩孔口边。吊运土时,再打开安
全盖板。
3.10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从第二节开始,利用提升设备运土,
桩孔内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地面人员应拴好安全带。吊桶离开孔口上方1.5m时,推动活动安全盖板,掩蔽孔口,防止卸土的土块、石块等杂物坠落孔内伤人。吊桶在小推车内卸土后,再打开活动盖板,下放吊桶装土。
桩孔挖至规定的深度后,用支杆检查桩孔的直径及井壁圆弧度,上下应垂直平
顺,修整孔壁。
3.11 先拆除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依次周转使用。如往下孔径缩小,应配备小块模板进行调整。模板上口留出高度为100mm的混凝土浇筑口,接口处应捣固密实。拆模后用混凝土或砌砖堵严,水
泥砂浆抹平,拆模强度达到1MPa。
3.12 浇筑第二节护壁混凝土:混凝土用串桶送来,人工浇筑,人工插捣密实。
混凝土可由试验确定掺入早强剂,以加速混凝土的硬化。
3.13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及标高:以桩孔口的定位线为依据,逐节校测。
3.14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将桩孔挖至设计深度,清除虚土,检查土质情况,
桩底应支承在设计所规定的持力层上。
3.15 开挖扩底部份:桩底可分为扩底和不扩底两种情况。挖扩底桩应先将扩
底部位桩身的圆柱体挖好,再按扩底部位的尺寸、形状自上而下削土扩充成设计图
纸的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扩底直径一般为1.5~3.0d。扩底部位的变径尺寸
为1∶4。
3.16 检查验收:成孔以后必须对桩身直径、扩头尺寸、孔底标高、桩位中线、
井壁垂直、虚土厚度进行全面测定。做好施工记录,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17 吊放钢筋笼:钢筋笼放入前应先绑好砂浆垫块,按设计要求一般为70mm
(钢筋笼四周,在主筋上每隔3~4m左右设一个 20耳环,作为定位垫块);吊放钢
筋笼时,要对准孔位,直吊扶稳、缓慢下沉,避免碰撞孔壁。钢筋笼放到设计位置
时,应立即固定。遇有两段钢筋笼连接时,应采用焊接(搭接焊或帮条焊),双面
焊接,接头数按50%错开,以确保钢筋位置正确,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
3.18 浇筑桩身混凝土:桩身混凝土可使用粒径不大于50mm的石子,坍落度80
~100mm,机械搅拌。用溜槽加串桶向桩孔内浇筑混凝土。混凝土的落差大于2m,
桩孔深度超过12m时,宜采用混凝土导管浇筑。浇筑混凝土时应连续进行,分层振
捣密实。一般第一步宜浇筑到扩底部位的顶面,然后浇筑上部混凝土。分层高度以
捣固的工具而定,但不宜大于1.5m。
3.19 混凝土浇筑到桩顶时,应适当超过桩顶设计标高,以保证在剔除浮浆后,
桩顶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桩顶上的钢筋插铁一定要保持设计尺寸,垂直插入,并有
足够的保护层。
3.20 冬、雨期施工:
3.20.1 冬期当温度低于0℃以下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浇筑
的入模温度应由冬施方案确定。在桩顶未达到设计强度50%以前不得受冻。当夏季
气温高于30℃,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混凝土采取缓凝措施。
3.20.2 雨天不能进行人工挖桩孔的工作。现场必须有排水的措施,严防地面
雨水流入桩孔内,致使桩孔塌方。
4.1 保证项目:
4.1.1 灌注桩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实际浇筑混凝土量,严禁小于计算体积。
4.1.3 浇筑混凝土后的桩顶标高及浮浆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
范的规定。
4.2 基本项目:
4.2.1 桩身直径应严格控制。一般不应超过桩长的3‰,且最大不超过50mm。
4.2.2 孔底虚土厚度不应超过规定。扩底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桩底应
落在持力土层上,持力层土体不应被破坏。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9。
人工成孔灌注桩允许偏差 表2-9
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 (mm)检验方法
1 钢筋笼主筋间距±10尺量检查
2 钢筋笼箍筋间距±20尺量检查
3 钢筋笼直径±10尺量检查
4 钢筋笼长度±50尺量检查
5 桩位中心轴线±10拉线和尺量检查
6 桩孔垂直度3‰L,且不大于50吊线和尺量检查
7 桩身直径±10尺量检查
8 桩底标高±10尺量检查
9 护壁混凝土厚度±20尺量检查
注:L为桩长。
5.1 已挖好的桩孔必须用木板或脚手板、钢筋网片盖好,防止土块、杂物、人员
坠落。严禁用草袋、塑料布虚掩。
5.2 已挖好的桩孔及时放好钢筋笼,及时浇筑混凝土,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h,
以防坍方。有地下水的桩孔应随挖、随检、随放钢筋笼、随时将混凝土灌好,避免
地下水浸泡。
5.3 桩孔上口外圈应做好挡土台,防止灌水及掉土。
5.4 保护好已成形的钢筋笼,不得扭曲、松动变形。吊入桩孔时,不要碰坏
孔壁。串桶应垂直放置,防止因混凝土斜向冲击孔壁,破坏护壁土层,造成夹土。
5.5 钢筋笼不要被泥浆污染;浇筑混凝土时,在钢筋笼顶部固定牢固,限制
钢筋笼上浮。
5.6 桩孔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复核桩位和桩顶标高。将桩顶的主筋或插铁扶
正,用塑料布或草帘围好,防止混凝土发生收缩、干裂。
5.7 施工过程妥善保护好场地的轴线桩、水准点。不得碾压桩头,弯折钢筋。户害膏轿薇计疙袭躬陋
6.1 垂直偏差过大:由于开挖过程未按要求每节核验垂直度,致使挖完以后垂直
超偏。每挖完一节,必须根据桩孔口上的轴线吊直、修边、使孔壁圆弧保持上下顺
直。
6.2 孔壁坍塌:因桩位土质不好,或地下水渗出而使孔壁坍塌。开挖前应掌
握现场土质情况,错开桩位开挖,缩短每节高度,随时观察土体松动情况,必要时
可在坍孔处用砌砖,钢板桩、木板桩封堵;操作进程要紧凑,不留间隔空隙,避免
坍孔。
6.3 孔底残留虚土太多;成孔、修边以后有较多虚土、碎砖,未认真清除。
在放钢筋笼前后均应认真检查孔底,清除虚土杂物。必要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封
底。
6.4 孔底出现积水:当地下水渗出较快或雨水流入,抽排水不及时,就会出
现积水。开挖过程中孔底要挖集水坑,及时下泵抽水。如有少量积水,浇筑混凝土
时可在首盘采用半干硬性的,大量积水一时又排除困难的情况下,则应用导管水下
浇筑混凝土的方法,确保施工质量。
6.5 桩身混凝土质量差:有缩颈、空洞、夹土等现象。在浇筑混凝土前一定
要做好操作技术交底,坚持分层浇筑、分层振捣、连续作业。必要时用铁管、竹杆、
钢筋钎人工辅助插捣,以补充机械振捣的不足。
6.6 钢筋笼扭曲变形:钢筋笼加工制作时点焊不牢,未采取支撑加强钢筋,
运输、吊放时产生变形、扭曲。钢筋笼应在专用平台上加工,主筋与箍筋点焊牢固,
支撑加固措施要可靠,吊运要竖直,使其平稳地放入桩孔中,保持骨架完好。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及复验证明。
7.2 钢筋的出厂证明或合格证,以及钢筋试验单抄件。
7.3 试桩的试压记录。
7.4 灌注桩的施工记录。
7.5 混凝土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7.6 混凝土试块28d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7 桩位平面示意图。
7.8 钢筋及桩孔隐蔽验收记录单。
在安装、使用和维修中人员安全最为重要。本概述无法涵盖每一种可能的危险,但是,除相关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规章外,还必须始终采取以下简单的防范措施。
a)所有驱动电动机在卸下其护罩前或是开始修理其传动齿轮箱时,必须将供电断开并挂上标志。某些检查可以在不卸下护罩的情况下安全进行,如检查齿轮箱的油位。
b)在搬运部件或组装件时,只能使用额定起吊能力满足实际重量的起重设备。
c)部分设备可能在高温下运行。应始终特别注意避免接触齿轮箱中的油,否则有烧伤皮肤的可能。
d)当电动机起动或运转时,在电动机附近的人员应戴上安全防护镜。
e)修理滚筒和皮带之前,一定要将皮带机的供电断开并挂上标志。必须严加注意。
f)用于设备润滑的油和油脂如果与皮肤接触或吸入了油液会引起危险。应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防止与皮肤接触,即使油液是在正常的环境温度下。
g)警告 - 当心!在皮带机停止时,系统会因制动器制动而积蓄大量的能量。维修时放开任何一个制动器都会使得皮带机的张紧装置或尾部驱动器部位出现很大的移动。这是一项重大安全隐患。
i)使用液压扭矩扳手时会对安全构成危险。使用时必须附上所用扳手的制造商典型安全说明作为安全使用指南。
j)将钢丝绳用作拉拔工具时,万一出现绊住或钢丝绳断裂,应特别注意,这时钢丝绳头会甩回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一问题:在张紧部位穿引钢丝绳时,以及拉皮带机的皮带时。
k)应注意皮带机皮带在“拉”过滚筒和托辊时的回动作用。
二)胶带机运行调整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 尽量减少和避免在胶带机运行时进行调整,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调整,危险性将会大大增强。
2 如果必须在胶带机运行时进行调整,一定要注意:
立脚的地方必须坚实,平整,不能有失足掉下去的危险。有比较宽裕的调整空间,至少能容纳两个人同时工作。在调整时一定要注意作业安全,避免用力过大而产生危险。
组织现场临时抢修小组,配备好的各种抢修工具,物资(氧气、乙炔、焊机)预防突然出现的故障。
保证现场电源不停电。
操作现场栏杆、梯子完备,楼板预留孔洞封堵完毕。
重载试车期间,工艺全线禁止热作业。
人员安全教育完毕。
人员要求在进行调试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服,防砸,防滑皮鞋和安全帽,必要时还需要系安全带。佩带统一标志、坚守各自岗位。
成立紧急救护组,配备救护车辆,事前联系救护医院。
在调试前,要使作业现场有一个洁净的环境。
在进行动态运行前,必须对需运行的设备本身和周围环境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以确认动态运行下不产生任何问题。
傍晚或夜间进行调试时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夜间值班人员要准备并随身携带手电筒或应急灯等应急照明设备。
注意远离在运行中会发生移动的设备,如皮带机拉紧小车或拉紧滚筒,电动葫芦等。
在胶带机开始运行后,如没有运行异常情况,请不要靠近胶带机。
在某些场合进行调试作业时还应佩带或挂放所需的警示标志等识别物。
在设备起动前,会有起动警铃报警。在听到报警铃声以后,所有人员都必须迅速离开设备至少1米的距离,其在设备的驱动装置和拉紧装置附近更不能有人停驻,以保证安全。如果在调试过程中警铃没有投入运行,设备启动前调试人员要利用手提式扩音器进行警告,确保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注意所有带电设备,除专业电气调试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乱动任何电气装置和带电设备。
当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发生时,如异响,高热,异常振动、胶带严重跑偏等情况发生时,要马上报告情况。
应当选派有专业上岗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进行电气和控制设备的操作,一定要避免让未受过专门训练和未承担过专业技术安装和调试的人员上岗操作。
即使有专业上岗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也需在操作前对他们进行一次系统的交底,使他们在进行电气和控制设备操作时作到完全心中有数。
安全生产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而支出的费用。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第二款 操作前,杆表面应用清洁的干布擦拭干净,使杆表面干燥、清洁;
第三款 操作者的手握部位不得越过护环;
第四款 绝缘杆的规格必须符合被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切不可任意取用;
第五款 为防止因绝缘杆受潮而产生较大的电流,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在使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时,均应戴绝缘手套;
第六款 雨天使用绝缘杆时,应在绝缘部分安装一定数量的防雨罩,保证湿闪电压合格。在操作户外高压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第七款 当接地网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操作也应穿绝缘靴,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的伤害;
第八款 绝缘杆应统一编号,存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第九款 绝缘杆应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标准如下:
电压等级(kV) 周期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时间(min)
10 每年
一次 0.7 45 1
35 0.9 95
110 1.3 220
220 2.1 440
第5条 验电器使用注意事项
第一款 验电笔在使用前,应先在有电的部位试一下,检查验电笔是否完好,以防因验电笔故障造成误判断而导致触电事故;
第二款 低压验电笔因无高压验电器的绝缘部分,故决不允许在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验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只能在100-500V范围内使用。
第三款 验电器检验标准
起动电压试验:高压电极由金属球体构成,在1m的空间范围内不应放置其他物体,将验电器的接触电极与一极接地的交流电压的高压电极相接触,逐渐升高高压电极的电压,当验电器发出“电压存在”信号,如“声光”指示时,记录此时的起动电压,如该电压在(0.15~0.4)倍额定电压之间,则认为试验通过。
工频耐压试验::高压试验电极布置于绝缘杆的工作部分,高压试验电极和接地极间的长度即为试验长度,根据表1中规定确定两电极间距离,如在绝缘杆间有金属连接头,两试验电极间的距离还应在此值上再加上金属部件的长度,绝缘杆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观察试验情况。接地极和高压试验电极以宽50mm的金属箔或用导线包绕。
对于各个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施加对应的电压。对于10~220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加压时间1min对于330~500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加压时间5min。缓慢升高电压,以便能在仪表上准确读数,达到0.75倍试验电压值起,以每秒2%试验电压的升压速率至规定的值,保持相应的时间,然后迅速降压,但不能突然切断,试验中各绝缘杆应不发生闪络或击穿,试验后绝缘杆应无放电、灼伤痕迹,应不发热。若试验变压器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成4段,分段试验电压应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系数。
第6条 绝缘手套使用注意事项
第一款 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超过有效使用期;
第二款 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查看橡胶是否完好,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划痕等,做卷曲实验要不漏气;
第三款 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外衣袖口放入手套的伸长部位里;
第四款 因为对绝缘手套有电气的要求,所以不能用医疗或化学用的手套代替绝缘手套,同时也不能将绝缘手套作其它用途;
第五款 绝缘手套使用后应擦净、晾干,最好洒上一些滑石粉,以免粘连;
第六款 绝缘手套应统一编号,现场使用的绝缘手套最少应保持两副;
第七款 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存放在专用的柜内,与其他工具分开放置,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以免刺破手套;
第八款 试验标准
在被试手套内部放入电阻率不大于100Ω的水,如自来水,然后浸入盛有相同水的金属盆中,使手套内外水平面呈相同高度,手套应有90mm的露出水面部分,这一部分应该擦干, 以恒定速度升压至表10规定的电压值,保持1min,不应发生电气击穿,测量泄漏电流,其值满足下表规定的数值,则认为试验通过。
电压等级 周 期 工频耐压 时 间 泄漏电流
高压 每六个
月一次 8 kV 1 min ≤9 mA
低压 2.5 kV ≤2.5 mA
第7条 绝缘靴使用注意事项
第一款 使用绝缘靴前,应检查绝缘靴是否完好,是否超过有效试验期;
第二款 绝缘靴应统一编号,现场使用的绝缘靴应最少保持两双;
第三款 绝缘靴如试验不合格,则不能穿用;
第四款 绝缘靴应存放于干燥、阴凉的地方 ,并应存放在专用的柜内;
第五款 绝缘靴不得当作雨鞋或其他用途,其他非绝缘靴也不能代替绝缘靴用;
第六款 试验标准:
将一个与试样鞋号一致的金属片为内电极放入鞋内,金属片上铺满直径不大于4mm的金属球,其高度不小于15mm,外接导线焊一片直径大于4mm的铜片,并埋入金属球内。外电极为置于金属器内的浸水海棉,
以1kV/s的速度使电压从零上升到所规定电压值的75%,然后再以100V/s的速度升到规定的电压值,当电压升到下表规定的电压时,保持1min,然后记录毫安表的电流值。电流值小于7.5mA,则认为试验通过
电压等级 周 期 工频耐压 时 间 泄漏电流
高压 每六个月一次 15 kV 1 min ≤7.5 mA
第8条 携带型接地线使用注意事项
第一款 接地线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地点短路容量的需要来选定;
第二款 所有接地线均应统一编号,建立使用记录制度,专人保管;接地线统一编号后,存放在专用的接地线架上,按编号顺序摆放;
第三款 携带型接地线的装拆顺序应正确;
第四款 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第五款 携带型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详细检查,软铜线无损坏,各处连接应牢固,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之用;
第六款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在通过短路电流后,一般应予以报废;
第七款 试验标准: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用于考核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线鼻和汇流夹与多股铜质软导线之间的接触是否良好。同时,也可考核多股铜质软导线的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成组直流电阻试验采用直流电压降法测量,常用的测量方式为电流-电压表法,试验电流宜≥30A。
进行接地线的成组直流电阻试验时,应先测量各接线鼻间两两的长度,根据测得的直流电阻值,算出每米的电阻值,其值如符合下表的规定,则为合格。
成组直流电阻试验
周期 要求 说明
不超过5年 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对于225,35,50,70,95,120平方毫米的各种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分别小于0.79,0.56,0.40,0.28,0.21,0.16毫欧 同一批次抽检,不少于2条,接线鼻与软导线压接的应做该试验
绝缘杆试验
电压等级(kV) 周期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时间(min)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10 每4年
一次 - 45 1
35 - 95
110 - 220
220 - 440
第三节 手持式电动工具
第9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电钻、电砂轮、电锯、切割机等。
第10条 操作者要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11条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第一款 外壳、手柄无裂缝和破损。
第二款 保护线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第三款 电源线完好无损;
第四款 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破裂;
第五款 机械保护装置完好;
第六款 工具转动部分转动灵活、轻快、无阻塞现象;
第七款 电气保护装置完好;
第八款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第12条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第13条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日常检查的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测量单位 绝缘电阻(MΩ)
Ⅰ类工具 Ⅱ类工具 Ⅲ类工具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7 1
第四节 高空作业安全用具
第14条 安全帽
第一款 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第二款 安全帽的试验: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 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第15条 安全带检查标准
第一款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
第二款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扭结或变质;
第三款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不变质;
第四款 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
第五款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第六款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第七款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完整;
第八款 定期检验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第九款 属合格产品,功能正常;
第十一款 安全带外表检查每月一次;
第十二款 安全带每半年做一次5min静拉力试验(大皮带2205N,小皮带1470N)。
第16条 脚扣检查标准
第一款 金属母材及焊缝无裂纹以及可目测的变形;
第二款 橡胶防滑条完好,无裂损;
第三款 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纹及严重变形;
第四款 定期检验,有记录;
第五款 属合格产品,功能正常;
第六款 脚扣每月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第七款 脚扣每半年进行一次5min荷重试验(980N)。
第17条 安全网检查标准
第一款 边绳、网绳、筋绳无霉变、断裂及严重磨损,连接部分牢固;
第二款 网体无严重变形;
第三款 试验绳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不超期。
第18条 移动梯台检查标准
第二款 定期检验合格,有记录,不超期;
第三款 木、竹制构件无折裂、腐蚀;
第四款 金属构件无裂纹、无严重腐蚀或变形,连接部件完好;
第五款 梯脚有防滑装置;
第七款 标明允许负荷;平台周围有护栏;高度不低于1.05米;升降机构(含钢丝绳)完好,无严重锈蚀;
第八款 有电动操作的,电气部分绝缘合格,保护接地符合要求;有液压操作的,液压操作机构要完好无损;
第九款 有定期对电气和机械部分(包括钢丝绳)进行检验的记录,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第十款 试验方法及标准
将梯子置于工作状态,与地面的夹角为75°±5°,在梯子的经常站立部位,对梯子的踏板施加1765N的载荷,踏板受力区应有10cm宽,不允许冲击性加载,试验在此载荷下持续5min,卸荷后,梯子的各部件应不发生永久变形和损伤。
第五节 起重安全工器具
第19条、手拉葫芦
第一款 手拉葫芦应建立维修保养记录,保持各部件状态正常。
第二款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零部件的安全可靠性,转动部位应灵活;制动器应可靠;链条无断节和裂纹、开焊;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撑点如吊挂用的绳索及支架、横梁、吊环等应结实牢固,其承载能力应与该葫芦的起重能力相适应。
第三款 起吊前应核实重物重量,选择适当吨位的葫芦,禁止超载使用;作业前均应试吊,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
第四款 操作前应先缓慢起升,待起重链条涨紧后,再全面检查设备及重物的受力情况,要特别注意起重链条是否有扭结现象,发现扭结必须调整好,经检查无异常方可继续作业。
第五款 拉链条时应均匀加力,不许猛拉,如果拉不动链条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10吨以上(含10吨)葫芦手拉链允许两人一起拉,其余小吨位只允许一人拉。严禁用2台或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第七款 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暂时将重物悬停,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若需长时间停留,应在重物下方垫上木墩,不得使用手拉葫芦长时间固定吊物,防止自锁机构失灵而发生意外事故。
第八款 严禁人员在起吊的重物下工作或活动。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起吊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第九款 倾斜或水平使用时,要降低负荷50%使用,并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手拉链脱槽或卡链;水平使用时,还应在拉链入口处加垫承托链条。
第十一款 使用完后应将葫芦清理干净,转动部位和起重链条润滑好,存放在干燥处。
第十二款 应对明火作业周围的手拉葫芦链条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割焊而损伤链条。
第20条、纤维绳吊索和吊带
第一款 纤维绳吊索和吊带弹性较大,因而应待吊索完全卸载后方可松索。
第二款 使用时要避免接触高温表面,防止电焊火花、气割火焰烧伤吊索。
第三款 使用时安全系数应不低于6倍,并应考虑吊挂方式系数。
第四款 在吊运带棱角物件时,必须加衬垫保护好吊索。
第五款 应避免与化学药品接触,要经常用水冲洗。
第21条 千斤顶
第一款 千斤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性能检查,各部件应灵活,无塑性变形及异常情况。
第二款 多台千斤顶联合支承同一重物时,要统一指挥,同步上升或下降,并且每台千斤顶的起重量应不小于计算载荷的1.2倍。
第三款 千斤顶使用时应放在平整坚固的地方,底部应铺垫坚实的垫板以增加支承面积,顶部和物体接触处也应垫上木板,既可防止重物被挤坏,又可防止受压时千斤顶滑脱。
第四款 高处或横向使用千斤顶时,为防止滑脱坠落伤人,应用麻绳或铁丝等拴住提手,绑扎在牢靠处。
第五款 使用时不得加长手柄长度和超负荷使用,不得超过额定顶升高度。
第六款 载荷应与千斤顶轴线垂直,千斤顶的施力点应选择在被顶起物件有足够强度的部位。
第七款 起动千斤顶应平稳,有节奏地匀速上升、缓慢下降。
第八款 起升重物时应在千斤顶两旁另搭设垫墩以防意外。垫墩和重物底面的净距应始终保持在50毫米以内,即应随顶随垫。
第九款 千斤顶不得长时间受力,顶升到位后应使用垫墩支撑。
第22条、滑轮及滑车
第一款 使用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滑轮直径不得小于所用钢丝绳直径的8倍
第二款 滑车固定要牢固,吊钩、吊环等不得有变形、裂纹,滑轮、轴、轴套和夹板应完好,滑轮转动灵活。
第三款 滑车的防脱槽装置应可靠,使用时在滑车的根部增加防脱落钢丝绳保护圈。
第四款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或高处作业中,不宜使用吊钩式滑车,应采用吊环式滑车,以防脱钩。
第五款 在拉紧状态时,滑车组的上、下滑轮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持在 700~1200mm左右,不得过小。
第六款 在穿多轮滑车时,要注意钢丝绳不准扭劲,以防旋转。
第七款 固定滑车的上扣子尽量使用双扣,以防滑车旋转。若使用单扣,可用长铁管等穿过滑车,防止旋转。
第八款 滑车在起吊前要缓慢加力,待吊索收紧后,检查有无卡绳、乱绳、脱槽现象,固定滑车和滑轮的地方有无松动现象,检查各项无问题方可作业。
第23条 吊钩
第一款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第二款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第三款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第四款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第五款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第24条 钢丝绳吊索
第一款 自插钢丝绳吊索无论是顺插还是花插,每一端索扣的插编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倍。
第二款 钢丝绳在使用前应根据物件重量及吊运方式合理选用吊索规格,严禁超过允许拉力,同时应避免冲击力,不得使用单根吊索进行吊运。
第三款 在吊运棱角快口的物件时要加包垫,不准钢丝绳吊索直接接触这些物体,防止割损。
第四款 吊运时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不宜过大,一般不准超过90º,特殊情况最大不准超过120º。
第五款 钢丝绳吊索禁止与带电的金属接触或被电焊、电弧等击伤,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第六款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钢丝绳吊索的磨损、锈蚀及断丝等损伤情况,达到报废条件的吊索禁止使用。
第七款、钢丝绳吊索报废的主要条件如下(详见《起重机钢丝绳检验报废标准GB05972-2006》):
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到总丝数的10%。钢丝绳单丝表面磨损或腐蚀量达到原单丝直径的40%。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超过原公称直径的10%。断股。钢丝绳受热或电损伤出现明显的颜色变化。笼状畸变,绳股严重挤出、严重弯折、扭结等。
(1)桩孔开挖,当桩净距小于2倍桩径且小于2.5m时,应采用间隔开挖。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孔深不宜大于40m。
(2)每段挖土后必须吊线检查中心线位置是否正确,桩孔中心线平面位置偏差不宜超过50mm,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桩径不得小于设计直径。
(3)防止土壁坍塌及流砂。挖土如遇到松散或流砂土层时,可减少每段开挖深度(取0.3~0.5m)或采用钢护筒、预制混凝土沉井等作护壁,待穿过此土层后再按一般方法施工。流砂现象严重时,应采用井点降水处理。
(4)浇筑桩身混凝土时,应注意清孔及防止积水,桩身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毕,不留施工缝。为防止混凝土离析,宜采用串筒来浇筑混凝土,如果地下水穿过护壁流入量较大无法抽干时,则应采用导管法浇筑水下混凝土。
(5)必须制订好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孔内必须戴安全帽,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
2.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井;电动葫芦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3.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4.护壁应高出地面200~300mm,以防杂物滚入孔内;孔周围要设0.8m高的护栏。
5.孔内照明要用12V以下的安全灯或安全矿灯。使用的电器必须有严格的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器(如潜水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