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吨钢丝绳电动葫芦需要备案年检吗?
从2014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目录期间取消了轻小型起重设备,包括单独设备运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往后单独设备运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有运营单位自行设备进行运用和处理不再属于。国家监管的特种设备了,所以依照新规,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不用进行年检的。
3吨(不含3吨)以下的电动葫芦起重机不需要报检,直接厂家出具合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葫葫芦上了1T就得经过检验局验收取证才可以使用的。小于1T可以不要验收,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应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要求,两年进行一次检验!具体事项向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科进行咨询。没检验以前使用会被罚款。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
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扩展资料:
电动葫芦安装注意事项
电动葫芦安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但要做好安装前的准备,还要注意到到具体安装的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为保证电动葫芦运行至轨道两端时不脱轨或防止碰撞破坏机体,应在轨道两端设置弹性缓冲器。
2、电动葫芦安装时,应检查固定钢丝绳用的塞块有否松动。
3、轨道或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φ4-φ5mm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²的金属导线。
4、电气装置所有电力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电阻不得小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0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楼主要办理龙门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吧?也就是开工报告,09年年底开始简化了,楼主可以网上搜一下,各个地方的质监局办理方法不同。我就全面的来说吧: 告知书(网上下载)、施工方案、主梁合格证、生产制造资质、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施工人员操作证书、销售合同、型式试验报告、自检报告、监检证(双梁,单梁不用监检证)。基本就是这些了!全部要盖公章哦!有的地方还要看原件?? 办理地点:安装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起重机批发找深圳市三浦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浦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于广东深圳,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以工业品国际贸易为基础的综合性专业供应商。主营产品:自动化电气电子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设备工具、劳保办公、包装存储、搬运清洁、化学品、无尘用品、安防标识、消耗品及基础设施相关等产品。除工业品贸易业务以外,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及制造、建筑工程施工及非标产品的定制开发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