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动葫芦要戴头盔吗?
一、电动葫芦存在的危险源:起重伤害、触电
二、空压机存在的职业危害:砸伤、卷入、触电
三、防范重点:杜绝超负荷载重、钢丝绳电动葫芦禁止斜拉歪吊、预防触电。
四、进入提示
1.电动葫芦吊装重地,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2.操作电动葫芦必须戴安全帽。
3.严格执行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4.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作业制度。
必须戴安全帽 当心吊物 当心触电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电动葫芦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各分厂、各作业场所安装的电动葫芦均为起重设备,必须由取得起重工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操作。
操作电动葫芦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天车司机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必须配戴安全帽。
工作前,必须对电动葫芦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制动弹簧、电磁铁、连轴节、钢丝绳及卷筒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等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按钮开关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并有良好的接地。
在操作电动葫芦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要领,认真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四不准”的规定。
电葫芦轨道的支撑固定点必须安全、牢固,确保能承受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
输入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5%时,严禁起动电葫芦。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
电葫芦的电源线应经常检查,遇有破损应立即找电工处理。
使用完毕后,将电葫芦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1]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根据上面的内容,我认为你收到的伤害应当属于起重伤害!
1、负载失落:负载从吊轨或吊索上脱落。
2、使用的钢丝绳超过安全系数,造成断裂。
3、起重机吊钩超载断裂。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扩展资料
起重机超载限制器可以测量显示多种参数,如起重量、三相电流、平均电流、三相电压、平均电压、累计运行时间、总过载次数等。具有过流、欠压、不平衡、堵转、短路、缺相、错相、过压等保护。
当起重量≥90%额定重量时,发出低频声光报警。当起重量≥100%额定重量时,发出高频声光报警,若延时一定时间(可人工设定)后,仍未消除报警,则自动断开上升电路,禁止提升动作,同时发出连续长鸣报警声和报警指示灯高频闪烁。
当起重量≥105%额定重量时,立即断开上升电路,禁止提升动作,同时发出长鸣报警声和报警指示灯高频闪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机超载限制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伤害
针对此类问题,沪工集团根据多年的电动葫芦生产、制造经验,设计出了一种可以防歪拉斜吊的装置,该装置是利用歪拉斜吊时钢丝绳产生一定的偏斜角,使安装在电动葫芦上的限位开关工作,从而会自动断开起升接触器,限制起升。
电动葫芦歪拉装置的机械部分主要由绳卡、2个焊接组件与1个限位器组成。1个绳卡焊接在与平衡轮中心点相对的外壳圆弧最低点处,因此在设计组件2时,将其中心孔设计成圆形,因而使得各个方向上防歪拉斜吊的偏斜角相同;行程限位开关触杆防歪拉斜吊角度的大小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若需将角度变大,有3个方法:将组件2的中心孔扩大;将限位开关的灵敏度调低;工作原理首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设置好合适钢丝绳偏斜角,当歪拉斜吊角度大于设置值时,钢丝绳的偏斜度才足以使组件2中心孔孔缘触及限位触杆,引起限位工作。
歪拉装置的高度限位功能是在起升作业时,如果出现断火器因故障失效,使得吊钩不断起升。当吊钩快接近电动葫芦时,这时吊钩也已接近行程限位开关触杆,若再继续起升,必定使触杆发生偏移或上顶,导致ST断开,吊钩也停止起升,从而起到高度限位的功能。
沪工集团为您整理。。
起重伤害应急小知识 1.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1、起重机选型合理,道路平坦坚实,不得在斜坡上工作。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
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
上有人不吊、
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
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
清不吊、
斜拉吊物不吊、
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
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
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3、避免带载行走,短距离带载行走载荷≯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50cm。
4、双机抬吊合理负荷分配,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5、吊索需经计算,绑扎方法可靠。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6、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7、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9、吊钩吊环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
2.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 应采取哪些措施救援
一、镇静:在拥挤发生之初或者不幸身陷拥挤的人流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镇静,不要乱喊乱叫或推桑他人,防止造成混乱。
二、服从:听从事故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配合指挥人员缓解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三、避让:如果发觉拥挤的人群潮水般涌来,应该马上避到一旁,千万不要加入和尾随;拥挤中,如果发现一旁有坚固物体应紧紧抱住,以等待时机脱险。
四、防护:如果身不由己被裹入拥挤的人群时,要伸出力量较大的那只手臂,用手掌轻触前面那个人的后备,将另一只手握住撑出的那只手的手腕,双臂用力为自己撑开胸前的空间,用小步,稳定重心的随人流移动,不要试图超越别人。如带着孩子,要尽快把孩子抱起来,避免其在混乱中踩伤。
五、保护:如果陷入极度的拥挤之中,为防止造成窒息,要尽力在胸前保持一定的空间。应做双臂交叉,双手握住上手臂平抬在胸前的自我保护动作,并尽量坚持,直到情况发生好转。
六、迅速站起来:万一被挤倒或绊倒,一方面要大声呼喊寻求周围人员的救助,另一方面要尽快站起来。 七、危机时刻的球状保护:如果摔倒后局面失去控制,没有办法站立起来,就应侧身蜷曲,双膝并拢贴于胸前,十指交叉双手扣颈,双臂护头。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基础常识
何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
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
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
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
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操作因素主要有:(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3.1过卷扬限制器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
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3.2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
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3.3自动联锁装置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
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
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
4.人员伤害应急处置知识
一、企业应急处置流程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处置
1、接到现场报警后,如造成人员伤亡,在一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2、当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第一时间下令启动预案。到达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担任总指挥,通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和相关单位。
3、根据事故情况,结合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如现场救援组、技术指导组等)意见,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如判断企业无法独立完成救援工作,通过指挥部办公室向 *** 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5、在 *** 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向其移交指挥权,介绍事故情况,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开展救援。
6、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抚恤伤亡人员,总结应急工作经验,落实整改措施。
三、抢险救援负责人应急处
1、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接受指挥。
2、第一时间通知抢险救灾组成员和企业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做好应急准备。
3、会同技术指导组协助总指挥制定事故抢险方案。
4、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和企业应急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疏散事故现场人员、进行事故抢险救援。
5、当判断企业层面无法进行救援时,向总指挥提议请求外界支援,并组织人员采取防止事故损失扩大的冷却、隔离、转移重要物资等处置工作。
6、当外界支援力量到达后,组织人员协助其开展事故救援,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并保护现场,配合开展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5.起重机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突发火灾、洪水、地震、大风灾害及社会性机械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起重机械倾覆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根据聊城电厂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1 应急准备1.1 应急组织的建立1.1.1 成立聊城电厂项目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见附件一)1.1.2 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1.1.3 应急总指挥职责: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地方 *** 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持密切联系;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7)及时向上级组织和地方 *** 报告灾害情况;8)向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传递准确信息。1.1.4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1.5 应急监督员职责: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2)负责洪水、地震、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1.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1.7 当班起重机司机职责: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或接气象预报时段7级以上(2分钟时距平均风速大于16m/s)大风,必须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1.1.8 当班起重工职责: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必须协助起重机司机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加固、控制;3)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救援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1.1.9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1)项目部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3)在施工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1.1.10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1.2 应急地点:1.2.1 施工现场;1.2.2锅炉线60t/42m龙门吊、汽机线50t/32m龙门吊、钢筋组合场16t/32m龙门吊;1.2.3KH180-2、63t履带式起重机。1.2.4QY50K汽车式起重机。
2 应急响应:2.1 各类大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项目部、安监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2.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
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2.3 施工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2.3.1 各类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刹车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紧急鸣笛示警,吊钩滑轮倍率大的起重机应紧急操作回转机构,把荷重转至无人区域空旷地带,吊钩滑轮倍率小的起重机可尝试打反车制动,如果荷重下方无人员作业和障碍物,变幅式起重机应立即增幅,防止因突然卸载造成起重机向后倾覆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2.3.2履带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一旦发 参考: 。
6.作为吊车人员须知的吊车常规知识是什么
4 应急行动1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和危害因素分析,可预见的事故为:起重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行动1)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由第一发现人向现场作业人员大呼报警,现场人员应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同时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救护并向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汇报。 2)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报警人员应简洁明确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具 *** 置)。
3交通事故应急行动1)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撤离事故车辆50米以外,并于事故现场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立即拨打122报警及向车队领导报告。 如果发现有人受伤时,驾驶员或其他司乘人员应立即拨打医1院急救中心120报警。
2)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交警人员勘察处理事故。4初级火灾应急行动1)大声呼救报警。
2)当发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逃离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119、122报警,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3)车辆发生火灾后,如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救,并做好现场急救工作。
7.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① 起重机选型合理,道路平坦坚实,不得在斜坡上工作。
② 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吊物捆绑不牢不吊、吊物 上有人不吊、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 清不吊、斜拉吊物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 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③ 避免带载行走,短距离带载行走载荷≯允许起重量的 70%,构件离地面≯50cm。 ④ 双机抬吊合理负荷分配,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⑤ 吊索需经计算,绑扎方法可靠。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⑥ 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⑦ 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
⑧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⑨ 吊钩吊环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
起重机整体倾覆属于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扩展资料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安全事故
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以下几种:
电击伤。家长应注意将电灯开关和插座安装得高些,不要让孩子玩弄。有的孩子出于好奇,用手去摸而造成电击伤,重者可以死亡。
摔伤。孩子爱爬高,容易从高处摔下。如农村炕较高;有的床无栏杆;孩子爱爬窗户,尤其楼房,若窗户上无栅栏,风钩和插销,孩子容易扑空摔下,而且摔伤、摔残、摔死的并不少见。
溺水。有的农村将水缸埋在地面下一部分,缸沿较低,或土水井未盖盖,孩子不小心很容易掉进去,稍大一点的孩子去河里或非游泳区游泳,淹著的、淹死的年年均有发生。
气管异物。小孩子把花生米、瓜籽、玉米豆、红枣核等,误入气管的事屡屡发生。有些个别孩子吃东西时说话、笑、哭、跑等均易造成气管异物。气管异物易造成窒息,应及时送医院处理。抢救不及时,也可死亡。
眼外伤。孩子互相打闹,用木棍、柳条、铅笔等玩非同寻常极易引起孩子的眼外伤。尤其在节日、邻家办喜事时容易被爆竹意外的炸伤眼睛。这种眼外伤年年都有发生。有的造成外伤性白内障,有的眼球被摘除,严重影响了伐子的学习与生活。现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取消了烟花爆竹是一件大好事,杜绝了许多事故的发生。
喉外伤。孩子将铅笔、筷子等较尖锐的东西含在口里来回跑,摔后极易刺伤喉部造成喉外伤。有的小孩子吃带刺的鱼肉,将尖利的鱼刺咽至喉部卡住,容易刺破喉部,引起区域性疼痛,感染和化脓。甚至可引起败血症。
交通事故。孩子过马路时无人领或在马路上猛跑,被轧死或碰伤的事常有发生。
烫伤。孩子走路不小心碰倒暖瓶、水壶、热粥、热汤等烫伤均有发生,碰倒煤炉可造成烧伤。用火柴玩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烧伤、烧死的也屡见不鲜。
吃错药造成的药物中毒;误服了灭鼠药可造成死亡;误服了石碳酸可造成口腔粘膜、喉、食管、胃的灼伤。
意外的种类都说一下有哪些
一、目前保险市场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得按照约定,赔偿给被保险人保险金,或者赔偿给指定的受益人。
事故必须是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符合这三条,才能算意外。
意外具体地讲: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不能是咱自个愿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四)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2014年中国明星意外事故身亡的有哪些名人
聂鑫
意外伤害保险种类都有哪些
意外伤害,赔身故和残疾。
意外分一般意外和交通意外。
只要自己花钱买票,发生风险,都属于交通意外。
赔付根据合同约定赔付。
安全生产事故的型别主要有哪些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装置、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装置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装置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装置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装置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装置、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装置。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装置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装置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装置带电导体 *** 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装置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作业”是指在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按物质燃烧特征把火灾分为A、B、C、D 4类。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一般具有有机物性质)火灾,通常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等。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
家庭中的意外伤害有哪些
随处可见,做饭切了手、烫伤、扎伤等等,都有可能在家了发生,也许还会发生更严重的,火灾、煤气爆炸等都是。
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哪些原因 5分
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大家都按规定和规矩来的话一般不会发生事故,所以以责任事故为多。
责任事故:因一方或者多方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的事故,事故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来判定。
意外事故:如果事故是因为自然或者意外的原因发生的,那么事故的各方均不承担事故责任。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
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
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
操作因素主要有:
(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
(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
(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
(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
(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
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
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
3.1过卷扬限制器
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3.2行程限制器
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
3.3自动联锁装置
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
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
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
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
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发生鼓掌而造成的。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安全,必须加强对制动器的检查与保养,一般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3.6 重量限制器
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机的超载防护装置。按其结构方式和工作原理的不同,可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类型。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当起重量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10%时,重量限制器将起作用,使机构断电,停止工作,从而起到超载限制的作用。
3.7 力矩限制器
对于动臂变幅的起重机(如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除考虑载荷的大小,还应考虑随着动臂变幅引起的载荷重心至起重机的距离的变化,即起重力矩问题。力矩限制器就是一种综合起重量和起重机运行幅度两方面因素,以保证起重力矩始终在允许范围内的安全装置。可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类型。
机械式力矩限制器有杠杆式和水平吊臂上使用的两种限制器。在起吊操作中,当起重量增大到限定值时,该限制器能够带动控制块以触动控制开关而断开电源,停止工作。
电子式力矩限制器在操作过程中能够通过仪表自动将实际起重力矩与额定起重力矩进行比较,若超载,继电器就会自动切断工作机构电源,保证安全。电子式力矩限制器克服了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缺点,广泛应用于各种起重机上。
3.8 危险电压警报器
臂架型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臂架钢丝绳等过于接近甚至碰处电线,都会造成感电或触电事故。为了防止这类事故研制出危险电压报警器,其原理是:报警器输电线路为三项交流电,各相间相位差为120°,空间电场分布是交变电场,从理论上讲,距各相线距离相等的点的电位应为零。但实际线路布设,不存在电位为零的点,根据电场分布特性,只要检测出触电位的绝对值和电位梯度,与预先设置的基准电压比较,就可以判断臂架距电线的距离,并及时发出警报。
报警器由检测器和警报器组成。检测器安装在起重机臂端,其上端的金属球作为检测探头,可以检测电线周围的电场。检测器内部的前置放大器将微弱的电场信号放大后,送警报器进行比较处理。
4 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起重伤害事故一般有挤压、高处坠落、重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事故等。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因设备有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4.1起重机挤压事故的预防
起重机挤压事故的发生及预防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起重机机体与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这种事故多是发生在运行起重机或旋转起重机与周围固定物之间。如桥式起重机的端梁与周围建筑物的立柱、墙之间,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旋转时其尾部与其它设施之间发生的挤压事故。事故多数由于空间较小,被害者位于司机视野的死角,或是司机缺乏观察而造成的。因此,在起重机与固定物之间要有适当的距离,至少要有0.5m间距,作业时禁止有人通过。
第二种情况,吊具、吊装重物与周围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对此,首先应合理布置场地、堆放重物。货物的堆放应有适当间隙,巨大构件和容易滚动及翻倒的货物要码放合理,便于搬运。其次,应选择适合所吊货物的吊具和索具,合理地捆绑与吊挂,避免在空中旋转或脱落。禁止直接用手拖拉旋转的重物,信号指挥人员要按原定的吊装方案指挥。
第三种情况,起重机、升降机自身结构之间的挤压事故。如检查维修人员在汽车起重机转台与其它构件之间发生的挤压事故。物料升降机中以建筑升降机问题较多,主要是防护装置不全,如无上升限位器,无防护栏杆或无防护门等。防护措施是:操纵卷扬机的位置要得当;没有封闭的吊笼,其通道应该封闭,不准过人;通道入口应设防护栏杆;检修接近上极限装置时,要注意防止撞头;底坑工作时,要注意桥箱和配重落下,避免事故发生。
4.2 起重作业高处坠落事故预防
起重机的操纵、检查、维修工作多是高处作业。梯子、栏杆、平台是起重机上的工作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在上述操作地点,都必须按规定装设护圈、栏杆的平台,防止人员坠落;桥箱、吊笼运行时,要注意不准超载;制动器和承重构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坠落装置必须可靠;电器设备要有保险装置,并要定期检查,防止事故。
4.3 起重机械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的预防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量较多的一种。这类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绑挂方法不当,司机操作不良,吊具、索具选择不当,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而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预防措施:首先,提升高度限位器要保证有效,避免过卷扬事故,司机在作业前要检查提升高度限位器是否有效,失效时应不准启动;其次,要注意检查吊钩,是否有磨损或有无裂纹变形,该报废的不准使用;第三,要检查钢丝绳的状况,每班操作前都必须将钢丝绳从头到尾的细致检查一遍,是否有磨损、断丝、断脱,有无显著变形、扭结、弯折等,不符合的要及时更换。
4.4 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事故预防
倾翻事故多数发生在流动式起重机和沿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超载,支护不当,在基础不稳固状态下起吊重物,或负载转弯、超速运行等。预防措施是:起重机司机应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麻疲大意;塔式起重机除防止超载外,还要注意按要求配重、压重、铺设轨道和安装合格。
折断倒塌事故包括结构折断和零部件折断,如吊臂折断、主轴断裂等,这种事故主要是由于超载、机构及零部件的缺陷、违章操作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每次使用都要对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防止由于机械部件的损坏而发生折断倾翻事故。此外,在作业过程中,当风速超过20m/s时,要停止作业。在安装中如果遇到13m/s的风、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4.5 起重机械事故预防
起重机发生触电事故比较多。一种情况是维修、保养人员在起重机上发生的触电事故,主要是违章带电作业,碰到滑线或线路漏电,或者是保养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不知起重机上有人作业,误合电闸而造成。因此,在维修作业时,必须停电拉闸,且有人监护;同时要注意检查起重机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保证接地和绝缘良好。再一种情况是,起重机靠近输电线路造成触电事故。要教育司机,在行驶和作业中必须与输电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如本文开头所述,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将起重机械列入特种设备监察范围,并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检验、监察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譬如,起重机的生产制造,国家实行制造许可制度,生产制造起重机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必须取得制造许可的资格,同时要对所生产的起重机的质量和安全负责。我们深信,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通过生产制造、运营使用和安全检验等各方面的努力,起重机械的安全定会得到保障,我国起重机械的伤亡事故一定会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