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灯用的钢丝绳是几个的
<strong>吊灯用的钢丝绳是6个的。</strong>
普通吊线等灯具重量在1公斤以下的,可直接用软导线吊装,1公斤以上的,则需采用吊链吊装,软线宜在铁链内,以避免导线承受拉力。软线吊灯时,在吊盒及灯头内结扣。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毫米。凡灯具重量超过3公斤者,其与顶棚的连接必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固定化等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能小于6毫米。
钢丝绳主要品种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和不锈钢丝绳等,灯具使用钢丝绳主要是悬挂灯具使用,灯具比较重时就要使用钢丝绳,钢丝绳强度高拉力大,可以确保安全不发生坠落事故,选择直径大一些的钢丝绳尤其可以确保安全
一、 工具准备 套筒Φ14mm、Φ27mm,扳手Φ14mm、Φ27mm,錾子,铁锤,斜口钳,电工胶布,Φ10mm钢丝绳扎头12个。
二、材料准备 6股麻芯热浸锌钢丝绳Φ10mm 长度为33米,三根。 30米旧电缆(或者30米长的绳子)一根。
三、换绳步骤
1. 将高杆灯灯盘下降到托架位置,把主电缆的固定压板拆下,同时从灯盘上的楔形扎头上卸下三根旧钢丝绳。
2. 将卸下的3个旧钢丝绳端头与分别与新绳交叉编结,对接牢固,编接头处不能过大,编结处缠绕电工胶布,平滑过度,以利于过滑轮。另外灯具电缆端头用扎头与旧电缆对绑,防止下一步骤中拉主钢丝绳时,灯具电缆滑入灯杆内跌下。
3. 由杆内往外慢慢拉主钢丝绳,让新旧绳编结头缓慢过滑轮,直至杆内的钢丝绳分线盘拉到杆外。
4. 以面向分线盘上电缆位置为基准,参照灯杆顶部电缆与钢丝绳滑轮的安装位次,按逆时针方向,将分线盘上的旧绳端头依次拆下与新绳的另一端头顺次用钢丝绳扎头对接。此时,新绳一端头与灯盘处的旧绳端头对编,编结头刚过过杆顶滑轮;另一端头在杆下与分线盘处的旧绳头端头扎头对接,形成一条闭合的绳圈。
5. 由杆内向外拉一根对接的钢丝绳直到交叉编结处拉至灯杆外,切断新旧钢丝绳编结头,将新钢丝绳固定在分线盘上。
6. 重复第5步骤,将另外两根钢丝绳固定好。
7. 一并慢慢下拉杆外的三根旧钢丝绳和电缆,主钢丝绳由专人拉住,避免在重力作用下滑速过快,钢丝绳或电缆脱出滑轮。拉至主钢丝绳全部卷绕回卷筒。
8. 此时新钢丝绳一头已固定在分线盘上。另一头与旧绳对绑处拉至杆下。卸下新旧钢丝绳和对绑电缆的扎头,
9. 参照灯杆顶部电缆与钢丝绳滑轮的安装位次,将新钢丝绳端头依次分别固定在灯盘楔形扎头上。接着,固定好主电缆。
10. 上升灯盘看是否水平五公分高,如果不平,适当调整各副绳。
11. 灯盘调平后升上灯盘挂钩,完成换绳工作。
本标准根据目前国内外高杆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向,针对高杆照明设施的安全、经济、适用、先进的原则,积极采用国外高杆的先进技术,结合我国设计、加工制造技术水平和道路照明实际运用的具体要求,考虑到尽可能接近与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国际标准通用惯例而制定的。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杆灯(以下简称高杆灯)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灯杆高度等于或大于20米,作为机场和、广场、港口码头、体育场、公路等大面积照明的高杆灯照明设施。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体的可能性。 GB/T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88 碳素结构钢 GB/T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 GB/T1220-92 不锈钢棒 GB983-85 不锈钢焊条 GB3280-92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4237-92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3193-82 铝及铝合金焊条 GB1300-77 焊接用钢丝 GB5117-85 碳钢焊条 GB5118-85 低合金钢焊条
GB5013-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GB5023-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7000.5~7000.6-1996 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0.1-1996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8918-88 优质钢丝绳 GB/T9944-88 不锈钢丝绳 GB/T11345-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合探伤结果分级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135-90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17-88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T13912-9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 GB3797-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带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产品分类:高杆照明设施有固定式、升降式(电动升降或手动升降)、可倾式三种类型。固定式高杆照明设施由灯盘、灯杆及基础、配电系统和避雷装置等部分组成。注: 1、 类型代号 1) S-升降式高杆灯 2) G-固定式高杆灯 3) K-可倾式高杆灯。 2、 变形代号 1) K-框架式灯盘 2) F-封闭式灯盘。
要求: 高杆照明设施的总体要求 :高杆照明设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条件制造。 高杆灯的设计应充分地考虑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和维护方便并适当地考虑美观。高杆照明设施的生产单位应向使用或设计单位提供与基础设计有关的资料。金属材料应具备质量检验报告单,其结果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应提供灯杆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抗冲击强度、延伸率、硫、磷和碳含量以及冷弯试验的合格证。必要时应进行抽检,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高杆照明设施的所有黑色金属构件应采用热浸锌等防腐处理。不便于维护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等材料。所有坚固件必须有防松措施。 高杆照明设施安装固定,经试运行工作后,全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规定。高杆灯应能耐受当地可能出现的大风和地震。灯杆 :灯杆截面为多棱锥形 。灯杆两端对边最大与最小间距误差不大于1%。 灯杆单节面扭曲度误差不得大于7°。单节灯杆直线度误差不大于杆长的1‰。高杆照明设施树立后的垂直度,杆梢的允许误差应小于杆高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