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的故障处理
1、启动后,电机不转,不能提起重物
⑴过度超载,不允许超载使用
⑵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等电压恢复正常
⑶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触不良,检修电器与线路
⑷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制动轮脱不开,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⑸电机扫膛,按故障序号9处理
⑹导线过细,更换导线
2、制动不可靠,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⑴因制动环磨损大或其它原因,使弹簧压力减少,弹簧压力调整
⑵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不良,拆下修磨
⑶制动面有油污,拆下清洗
⑷制动环松动,更换制动环
⑸压力弹簧疲劳,更换弹簧
⑹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检查其联接部分
⑺锥形转子窜动量过大,按规定调整
3、电动机升温过高
⑴超载使用,减载使用
⑵作业过于频繁,减少作业次数
⑶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载荷。重新调整
4、减速器响声过大
⑴润滑不良,拆卸检修
5、启动时电机发出嗡嗡声
⑴电源及电机少相,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6、重物升至半空中,停车后不能再启动
⑴电压过低波动大,等电压恢复后再启动
⑵超载起吊,减载使用
7、启动后不能停车,或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停车
⑴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更
⑵限位器失灵,换交流接触器
⑶限位器内线头接错,检修限位器线路
8、减速器漏油
⑴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配不良或失效损坏,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⑵联接螺钉未拧紧,拧紧螺钉
⑶加油超量,按规定加油
9、电机锥形转子或定子之间间隙太小发生碰擦(叫扫膛)
出厂产品是不允许“扫膛的”,发生“扫膛”的主要原因是:电机轴上支承圈磨损,转子铁芯轴向移位,或者是定制铁芯位移。拆下更换支承圈,使定子转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边为0.35~0.55mm(小电机间隙小)或送回制造厂里检修。
电动葫芦的常见故障有很多种,由于你没有说具体的故障,那么我就列举常见的六种故障及处理方法:1、按启动开关后电动葫芦不工作:主要是因葫芦没接通额定工作电压,而无法工作,一般有以下情况:(1)供电系统未送电(2)葫芦主、控回路的电器损坏、线路断开或接触不良。发生此类故障检修时,为了防止主、控回路送给三相电机的电源缺相而烧毁电机,或有葫芦电机突然得电允准,产生危害,一定要将葫芦电机从电源线路上断开。(3)葫芦电机端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电机起动转矩过小,使葫芦起吊不动货物,而无法工作。2、电动葫芦运行时出现异常响声:电动葫芦的很多故障,例如控制电器、电机或减速器等出现的故障,往往伴随着异常噪声,这些噪声的位置及高低和音别随故障原因不同而有区别。如接触器出现故障,发出“哼”的噪声;联轴器轴心不正或电机轻微“扫膛”,整个电机发出极高的“嗡嗡”声;轴承损坏,会在轴承附近,发出伴随着“咯噔——咯噔”的声音,还有减速箱或轴承缺润滑油等等。3、制动时停机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电动葫芦长期停用时,检修误调整制动调整螺母,或制动环磨损过大,使制动弹簧压力减小,制动力降低,当停机时,制动不可靠,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这种情况只要按葫芦说明书重新调整制动螺母即可,但应注意,起升重物时,禁止调整、检查和维修制动器,如果调整了制动螺母,停机下滑距离仍超过规定要求,则应拆开制动环,检查制动面上是否粘有油污,导致摩擦系数降低。此时易用轻质汽油清洗制动面,恢复制动面摩擦系数。葫芦电机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停机后,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不良或无法接触,此时应对联轴器进行检修或更换。4、电动机温升过高:首先应检查葫芦是否超载使用,是则停止超载;电机未超载,应检查电机轴承是否损坏;还应检查电机是否按规定工作制工作。电机运转时,制动器间隙太小,未完全脱开,产生很大摩擦力。摩擦发热的同时也相当于增加了附加载荷,使电机转速降低,电流变大而发热,此时应停止工作,重新调整制动间隙。5、不能停车或到极限位置仍不停车:这类情况一般是接触器的触头融焊,当按下停止开关时,接触器的触头不能断开,点胶机照常得电运转,葫芦不停车;到极限位置如限位器失灵,葫芦不停车。出现这种情况,立即切断电源,使葫芦强行停车。停车后,检修接触器或限位器,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必须更换,不得“凑合”使用。6、重物升至半空,停车后不能再启动:首先检查系统电压是否过低或波动是否过大,如是这种情况,只有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启动;另一方面,要注意三相电机运转中缺相,停机后无法启动,此时需要检查电源相数。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1
钢丝绳
1.1
钢丝绳应符合
GBll02
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其报废、更新标准应符合
C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
程》的规定。
1.2
更换钢丝绳时,在保证与原设计有相等的总破断拉力的前提下,直径的允许偏差为:真径小于
20mm
时,
1mm
;直径大于
20mm
,
1.50mm
。
1.3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除绕固定绳尾的圈数外,还必须有不少于
2
圈的缠绕
量。
1.4
钢丝绳润滑前必须用钢丝刷清除绳上污物,
润滑时要将润滑油加热到
80
℃以上,
以使润滑油浸人钢丝
绳内部。
1.5
缠绕或更换钢丝绳时,不能打结。
2
吊钩
2.1
吊钩的钩子应能在水平面内
360
和垂直方向大于
180
的范围内灵活转动。
2.2
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准有剥落、锐角、毛刺、裂纹、折皱及刀痕等缺陷。
2.3
吊钩及其附属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
10
%;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
d
.扭转变形超过
10°
;
e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
.螺母及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和变形。
2.4
不允许焊或修补吊钩上的缺陷。
3
滑轮
3.1
滑轮绳槽的表面粗糙度为
3.2
,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2
绳槽径向圆跳动为
0.3mm
,绳槽中分面位置度为
1mm
。
3.3
当滑轮绳槽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大于
2mm2
、深度不大于壁厚的
25%
、数量不超过
2
个时,可焊
补处理。
3.4
当滑轮绳轴孔支撑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撑面的
10%
、深度不超过轮毂的
25%
时,可焊
补。
3.5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绳槽不均匀磨损达
3ram
;
c
.绳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
d
.因磨损使绳槽底部真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
50
%;
e
.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4&
卷筒
4.1
卷筒有单个气孔或砂眼,其直径不超过
8mm
、深度不超过
4mm
、每
100mm
长度内不少于
1
处,在卷
筒全部加工面上不多于
5
处时,可不补焊,继续使用。
4.2
卷筒绳槽表面粗糙度为
3.2
,卷简绳槽加工后,各处壁厚差不行大于
4mm
,必要时可在同刊截面处钻
直径为
4mm
的四个互成
90°
的孔,进行检查。
4.3
长度不超过
lm
的卷筒,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
0
.
015mm
;长度大于
1m
的卷筒,其两端中心线的同
轴度为
0.02mm
。
.4.4
卷筒绳槽脊,不允许有长度超过螺纹一周长的
2
%;深度大于
2mm
的缺陷。
4.5
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
c
.构槽磨损到不能控制钢丝绳。
5
车轮
5.1
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壁厚的
50
%;
c
.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
20
%;
d
.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15
%;
e
.圆度误差超过
1mm
。
5.2
主动轮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或断齿;
b
.齿面点蚀损坏啮合面的
30
%,且深度达原齿度的
10
%;
c
.齿厚度磨损达原齿厚的
30
%
(
对防爆电动葫芦,则为
15
%
)
。
5.3
车轮磨损超过
0.005D(D
为车轮直径
)
时,应拆下加工处理,并要求各车轮直径差小于
0.005D
,确定加
工修理的尺寸时,应受
5.5.1
条中
b.c.d
项的制约。
5.4
轴承
5.4.1
轴承和轮轴配合宜采用
H7
/
m6
;
5.4.2
安装轴承时,可用
100
~
120
℃油加热
15
分钟后热装,也可用轴承加热器热装。
5&
安装电动小车时,应用垫圈调整墙板之间的距离,以保证工字钢下翼缘侧面与车轮轮之缘之间有
2
~
4mm
的间隙。
6
限位器
6.1
限位器的动作必须灵敏可靠,顶板和限位开关推杆之间的游隙不得小于
0.5mm
。
6.2
吊钩提升到极限位置,碰撞限位器顶板时,应作用在顶板的中部。
7
制动器
7.1 CD
型、
MD
型电动葫芦制动器。
7.1.1
锥形转子电动机的轴向位移应为
1.5mm
左右,当位移超过
3
~
5mm
时,应按
7.1.2
的方法进行调整,
制动后负荷下滑距离不得大于
80mm
。
7.1.2
调整锥形转子电动机的轴向位移时,可在电机风扇处拆下电机后端盖,
或旋松紧固螺母,
加减调整垫
片,或调节螺钉,使达到要求。
7.1.3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7.1.4
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提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40
%;
c
.其它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50
%。
7.1.5
制动弹簧出现裂纹和塑性变形时,应报废更换。
7.1.6
制动环与后盖的摩擦面实际接触面积不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
70
%,如小于
70
%或有其它损坏必须更
换。
7.2
防爆电动葫芦的制动器
7.2.1
制动带应采用铰接,不得采用螺栓连接、铆接、焊接等刚性连接形式。
7.2.2
制动轮表面粗糙度为
1.6
,表面硬度为
HRC40
~
45
。
7.2.3
制动轮中心线与制动座中心线的同轴度为
O
.
030mm
。
7.2.4
制动轮与制动带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制动带面积的
75
%。
7.2.5
当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
制动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50
%;
c.
弹簧出现裂纹或塑性变形;
d.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
5
%。
8
轨道
8.1
轨道的两终端须装弹性缓冲器。
8.2
轨道因腐蚀或磨损而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力的
87
%或受力断面腐蚀或磨损达原原厚度的
10
%时,如不能修复,应予报废。
8.3
轨道因产生塑性变形,使运行机构不能正常运行,而冷加工不能校正时,应予报废。
8.4
轨道对接高低错位应不大于
1mm
,凸起部位应打磨平滑。
2、 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的四个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转 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3、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4、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5、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6、严禁电动葫芦超负荷运行,严禁过度点动操作。
7、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9、 处于备用状态的电动葫芦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0、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
歪拉斜吊。
1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2、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按起动开关后电动电葫芦不工作
2、电葫芦运行时出现异常响声
3、制动时停机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4、电动机温升过高
5、重物升至半空,停车后不能再起动
6、不能停车或到极限位置仍不停车
7、减速器漏油
8、电动机扫膛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